父母貸款買虛擬貨幣賠錢了
A. 民間借貸返還用虛擬貨幣當事人同意後又反悔法院怎麼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所以,如果當事人約定的借貸利率過高的,法院不能支持當事人約定的利率計付的利息,也不能一概地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1倍或4倍去計付利息,而是由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權,結合本地的經濟狀況和群眾的生活水平來確定利率。但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9條「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貸,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貸款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的規定精神,一般確定的利率高於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1倍是比較恰當的,但決不能高於4倍。所以,審判實踐中那種利息約定過高便認為是高利貸而不支持當事人的利息請求和一概地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1倍或4倍計付利息的做法都是不適當的。第1頁共1頁
B. 夫妻炒比特幣虧2000萬後自殺
是的,2020年6月18日4時許,鄭某偉在沙河口區某小區家中南卧室床上,持尖刀將女兒頸部劃開,致其大出血死亡。包裹女兒屍體後,來到星海灣大橋18號橋墩附近將女兒屍體扔下橋。隨後鄭某偉和妻子王某一起跳海自殺。鄭某偉自殺未遂,6月18日10時許,在大醫二院主動交代了犯罪事實。
鄭某偉稱,自己大學畢業後一直從事自由職業,「玩金融」。時下炙手可熱的比特幣是他的主要投資項目,賺了不少錢,身價直逼千萬。
但是比特幣的巨額波動讓春風得意的鄭某偉迎來了一場滅頂之災。因為動用資金杠桿參與炒作,到今年6月初,他已經虧損兩千多萬元。「這些錢里有我父母的四百萬,有我岳父岳母的50萬,其他都是我這些年的積蓄和跟親戚們借的錢。」鄭某偉說。
辛苦打拚的家產一朝輸光,還欠下了至親好友的大筆債務。鄭大偉打算自殺。他說自己一開始只打算自己死,後來妻子苦勸自己無果,夫妻倆決定「一起走」。
面對公訴人提問,鄭某偉交代稱,因為「想要一家人在一起」的想法,夫妻倆決定先把親生女兒殺死,再一起跳海自殺。6月17日,其在葯房購買安眠葯後,由妻子喂給女兒。鄭某偉稱,殺害女兒前自己曾「不忍心、有過猶豫」,先用刀捅破了孩子身邊的毛絨玩具。
庭審最後,被告人鄭某偉稱對殺害女兒的罪行供認不諱,並稱妻子自殺起因也是因為自己,希望法院能夠從重判決自己。
(2)父母貸款買虛擬貨幣賠錢了擴展閱讀
比特幣持續大漲分析師警告需小心未來的大幅回調:
知名數字貨幣分析師Tom DeMark表示,比特幣從2019年6月26日高點到2020年3月16日低點,一共是9430點,如果在2019年6月26日的水平上加9430點,那麼預計比特幣價格將上行至23288點,這就是當前市場交易的區間。
盡管認為比特幣很快會回調,不過DeMarK也承認,投資者繼續湧入,那麼比特幣可能會延續其收益,並無視當前趨勢耗盡的信號。
Miller Tabak資產管理公司首席市場策略師Matt Maley則指出,自2016年以來,比特幣累計下跌20%及以上情況共出現了10次,下跌30%及以上的情況出現了7次,跌幅超過48%的情況有4次,因此投資者不應低估比特幣的波動規律。
C. 小伙買比特幣投資被騙了10萬多元,比特幣是什麼
比特幣是一種虛擬貨幣,它的數量是十分稀缺的,我們可以通過購買比特幣或通過購買比特幣後三位的漲跌來進行投資。這個小伙便是小劉,他還在上學,而學校放了寒假。放假之後他便回到了家,平時沒事的時候就會在家裡刷刷短視頻。有一天他在刷短視頻的時候,看到關於比特幣投資的事情,感覺十分心動。
我覺得父母應該對孩子進行正確的教育,如果孩子想要學投資的話,父母可以手把手地教他們,並給他們一些小錢讓他們試試水,等到他們虧損了之後,他們就會發現投資這件事沒有他們想像中的那麼容易。而這個時候父母就可以給孩子一些書籍,讓他們系統地學習一下投資,或者讓他們先把自己的學習搞好,如果學習達到了什麼排名,他們就再次給他適當的投資前,當然這次投資之前一定要讓他先學習投資。而這些虧損的錢,可以當做是給孩子交的學費了。
D. 夫妻炒比特幣虧2千萬後自殺,這背後存在哪些社會現象
夫妻炒比特幣虧2,000萬後選擇自殺,這背後存在著很多社會現象:1.有些父母很不負責任,非法剝奪自己孩子的生命。2.對於風險的把控,沒有一個適當的尺度,當賺到很多錢時,也不懂得及時收手。3.有的人經不起大風大浪,心理太過脆弱。
最後就是有些人的心理太過脆弱,總想著用自殺來解決問題。虧損的2000多萬中,除卻自己父親母親、岳父岳母的錢,剩下的大部分都是找親朋好友借的,如果早知道你將以生命來換取不用還錢,那麼我相信這些親朋好友也絕對不會把你逼到這一步。
E. 賣虛擬幣的時候,如果收到了黑錢的話,需要返還嗎
本想買幣賺一筆,但不想發幣方竟成了傳銷組織,涉嫌違法、犯罪;參與資金都將面臨收繳。這時,買幣款能否追回,就成了買幣人最關心的問題。成立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傳銷活動的上下層之間通常成立共犯關系;所募幣款通常全部認定為違法所得。被騙加入後又推薦他人加入並因此獲得代幣、返現的,所獲利得通常也將作為違法所得被追繳。那麼被騙加入組織,是否還能追回自己曾經繳納的「入門費」?
文章脈絡:
一、追繳不一定沒收,可獲退賠;
二、 追繳的范圍:成罪范圍內的違法所得;
三、 買幣款誰退誰:「違法所得」的計算。
買幣款誰退誰:「違法所得」的計算
根據《刑法》第64條規定,只有「違法所得」才應當被追繳、退賠。違法所得,字面上看,是指通過違法(包括但不限於犯罪)所獲取的財物。而最高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涉案財物管理規定》第二條規定,涉案財物包括犯罪嫌疑人的違法所得及其孳息、供犯罪所用的財物、非法持有的違禁品以及其他與案件有關的財物及其孳息。
根據前述規定,違法所得依據產生違法所得的犯罪分為兩類:
(1)取得利益型的犯罪中的違法所得;如盜竊罪、貪污罪、受賄罪中的盜贓物品、貪賄財產等;
(2)經營利益型的犯罪, 如高利轉貸罪。
可見,違法所得不僅包括通過違法犯罪行為獲得的財物(即,原生的違法所得,取得利益型),也包括這些財物可能發生的天然孳息、法定孳息以及利用該財物而經營所獲得的財產性利益(即,派生的違法所得,經營利益型)。對於前者而言,產生收益的活動本身即是違法的;收益就是違法行為的對象或結果。對於後者而言,產生收益的活動是合法的;只是用以產生收益的本金涉嫌違法。
前述兩類違法所得產生的方式不同, 其追繳的計算方式也不同。對於取得利益型犯罪的違法所得而言,所取得的非法財產本身即是違法所得的數額;而對於經營利益型犯罪的違法所得而言,,則應當扣除正常經營所獲利益。例如,在高利轉貸罪中,違法所得通常是指利差所得,而並非全部轉貸款的金額。
規范上,法律規定的態度也非常明確:1995 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生產、銷售偽劣產品刑事案件如何認定「 違法所得數額」的批復》中指出: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的決定》規定的「 違法所得數額」, 是指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獲利的數額。從字面意義看, 這里的「 違法所得」應扣除相應的成本。
司法實踐中,一般也認為:實際購買產品的金額是合法經營的金額,應當予以扣除;而提供服務等沒有實際產品的情況下(例如,非法行醫等場合下的人力投入),相應成本不予扣除。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中,存在「人頭計酬」等向「上線」返現的情形。依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案件違法所得認定辦法》(國家工商總局第37號令)第八條規定:「在傳銷活動中,拉人頭、騙取入門費式傳銷的違法所得按當事人的全部收入計算。」
可見,向上線繳納的「抽頭」不是傳銷組織中本層級當事人的收入;而是上線的收入,應予以扣除,並計算入上線的違法所得數額中。在作為上線的違法所得收繳後,依據前文所講,及時向下線進行返還。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感恩讀者!
F. 大連男子炒比特幣虧2000萬,殺3歲女兒後攜妻子跳海,後來怎樣
大連一家三口跳海
鄭某偉大學畢業後一直"玩金融",投資比特幣成為他主要的投資項目和經濟來源。鄭某偉靠投資賺了不少錢,他的身價直逼千萬,也因此釀成了之後慘劇的發生。
G. 虛擬貨幣會虧么
從長遠來看,虛擬貨幣是不會虧的,但在國內屬於非法的
H. 虛擬貨幣會虧么,dcpro的行么
你好,那要看你的運氣了,有的會虧有的不會虧,建議你仔細了解虛擬貨幣的行情。
I. 發現家人陷入虛擬貨幣詐騙,並已被騙20萬,如何獲取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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