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發行的虛擬貨幣的玩法
⑴ 虛擬貨幣是怎麼賺錢的
在單機游戲時代,主角靠打倒敵人、進賭館贏錢等方式積累貨幣,用這些購買草葯和裝備,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戲機里使用;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訊工具服務商發行的專用貨幣,用於購買本網站內的服務。
市場上的虛擬貨幣主要有四類:
1、由游戲運營商開發,供玩家在網路游戲中作為交易媒介而使用的游戲幣。
2、由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信工具發行,供本運營網路空間內使用的專用虛擬貨幣。
3、既可以在虛擬貨幣發行主體內使用,又可以向非發行主體購買商品和服務的互動式虛擬貨幣。
4、基於密碼學和現代網路P2P技術,通過復雜的數學演算法產生的,特殊的電子化的、數字化的網路密碼幣。
(1)剛發行的虛擬貨幣的玩法擴展閱讀
虛擬貨幣的產業化將形成虛擬貨幣市場。如果說股票市場的出現是工業資本與金融資本結合的產物,那麼虛擬貨幣將是服務資本與金融資本結合的產物。現代服務業,特別是個性化的現代信息服務業,將成為個性化虛擬貨幣的產業基礎。
個性化的虛擬貨幣市場與股票、衍生金融工具市場不同,後者更多的是為工業化的需求而建立起來的,這種工業化的需求也體現在滿足所謂現代服務業的需求上;而前者的產業基礎將與信息化的需求息息相關。
未來的第三產業不同於服務業,它的發展方向是後現代服務業,也就是體驗業,即更多的滿足精神、文化、娛樂發展需求的個性化產業。股市將更多的發揮利用信息引導工業和服務業理性投資的作用,而個性化虛擬貨幣市場則更多的是發揮利用信息引導體驗業感性消費的作用。
⑵ 虛擬貨幣怎麼玩
虛擬貨幣賺錢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加入挖礦的大軍,進行挖礦;在交易平台上進行虛擬貨幣的現貨、期貨交易,賺取差價;使用自己的商品或服務換取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在我國是合法的。央行在2013年底把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否定了其貨幣屬性。
⑶ 比特幣玩法
創新玩法層出不窮除了挖礦和買賣,比特幣還衍生出多種新玩法,首先是能作為支付貨幣使用。據統計,目前網路旗下安全網路服務網站,盛大果殼、盛大地產盛旅置業、盛大眾籌網站,還有10多個淘寶賣家都把比特幣作為支付貨幣。另外,最近已經有多個交易平台專為比特幣打造「金融游戲」,如火幣網推行「杠桿做空機制」,另有網站專門進行比特幣期貨、比特幣黃金期貨、比特幣股指期貨等交易。上述玩家說:「火幣網的杠桿做空機制規定,用戶借款或借幣的額度為個人凈資產的2倍,個人凈資產按照當時比特幣幣值摺合為人民幣計算。融資融幣業務以單利方式計息,利息標準是日息0.1%-0.2%。」還有的玩家見比特幣勢不如前,便撤資轉投萊特幣。萊特幣是比特幣的「山寨幣」,一位萊特幣玩家表示:「最近萊特幣價格往高走,好像剛開始熱起來的比特幣。虛擬貨幣價格變動快,我投入的比較早,玩個刺激也賺到不少錢。」筆者關注萊特幣價格走勢,2個小時里價格從70多元上漲到超過120元,又很快下降到90多元。交易風險不容小覷任何投資都不能不提到風險,游離於監管外的比特幣更是如此。交易平台上的散戶玩家最擔心平台跑路,一位玩家說:「我們的錢都充值到交易平台上,比較擔心平台一夜消失。最近套現離場的人一多,網站伺服器就崩潰了,一顯示無法登陸就有些緊張。」現在已經有比特幣維權群出現,玩家表示:「還沒有針對什麼具體維權,只是防患於未然。」此外,有玩家擔心,比特幣被大幅炒高緣於其只有2100萬個,屬於稀缺資源,但問題在於比特幣這種幣種是否具有唯一性?事實上,現在山寨幣已經出現很多,一旦稀缺性不在,其將一文不值。還有人將比特幣比成當年荷蘭的鬱金香。經過瘋狂炒作後,接受最後一棒的投資者可能是最慘的,而且這個人一定會出現。據360安全中心安全報告顯示,比特幣投資者主要面臨比特幣「挖礦木馬」、投資賬戶盜號威脅,對於沒有投資比特幣的網民,也存在被木馬控制電腦「挖礦」的風險,最近一個月木馬變種已達近萬個。360安全專家提醒,比特幣投資者應注意為交易賬戶設置獨立的密碼,以免其他網站密碼泄露導致比特幣交易市場賬戶被黑客破解。這樣可以么?
⑷ 分叉幣新玩法興起怎麼玩
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門聯合發布了《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將ICO(Initial Coin Offerings,首次代幣發行)定性為未經批准非法公開的融資,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2017年,ICO依託著「數字貨幣」「區塊鏈」「智能合約」等概念大熱了一把。但是僅僅通過幾人團隊發布一個「白皮書」,甚至有些連白皮書都沒有就可以啟動融資活動,這樣的運行方式為投資者埋下了極大的風險,外界也因此對於ICO的合法性一直有爭議。去年9月,央行等七部門對於ICO給出了明確定性,同時叫停了各類代幣融資活動。七部門在公告中表示,代幣發行融資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然而,ICO被禁之後,幣圈又興起了新的玩法——IFO。所謂IFO是指基於比特幣、以太坊等主流幣種而進行的分叉貨幣發行,在這些主流幣的原有區塊鏈基礎上,按照不同規則分裂出另一條鏈,產生新的數字貨幣。持有主流幣種的人在IFO過程中能夠獲得分叉後的新幣,IFO成為一種新的虛擬幣融資手段。
2017年8月1日,BCH的誕生標志著幣圈的第一次分叉幣產生。比特幣區塊設立的大小隻有1M,而區塊越小,容量越小,比特幣的交易就會越慢。為了解決比特幣區塊擁堵的問題,BCH區塊鏈成功在區塊478559與主鏈分離,由此產生新的加密貨幣默認區塊大小是8M,還可以實現區塊容量的動態調整。同時,原來持有比特幣的人可按1:1的比例免費獲得BCH。
自誕生以來,對於BCH是比特幣的新分支還是另外一種「山寨幣」,業內論調不一。不過,在BCH的價格經歷了幾番漲跌之後,開始逐步穩定發展。截至2月26日晚上20時30分,火幣網數據顯示,BCH的價格達到8058.8CNY(人民幣),BTC(比特幣)的價格為67558.69CNY。
繼BCH分叉成功後,越來越多新的虛擬貨幣通過IFO的方式產生了,如BTG(比特幣黃金)、BCD(比特幣鑽石)、SBTC(超級比特幣)等等。陳雲峰認為,據有關技術層面的說明,部分分叉幣是對於原有技術的升級或改進,如果是這個層面意義上的分叉,很難說其沒有價值,並且在監管層面反復提示虛擬貨幣投資風險的情況下,投資價值應由投資人自己做出判斷。
共享財經創始人史青偉則表示,IFO是過去兩個月幣圈產生的一個新玩法,大多數IFO產生的項目沒有投資價值。一些IFO發行方認為自己不是通過ICO的方式募資,是對比特幣、以太坊等主流幣種的分叉,這些主流幣種的用戶數量很多。用戶在得到分叉幣後,一般會要求加入交易,然後IFO的發行方就會因之前預挖的分叉幣數量獲得巨大的利潤。他進一步表示,大多數IFO產生的分叉幣沒有投資價值,甚至比ICO的投資風險更高。
「預挖」分叉幣或存在欺詐風險
那麼,IFO究竟是如何賺錢的呢?《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礦工通過技術手段在比特幣區塊開發分叉幣,然後將開發的分叉幣按比例相應分配給比特幣持有人,並且在交易流通中獲得價值,部分也會通過數字資產交易所進行交易流通。值得注意的是,大部分分叉幣在正式發布前都會「預挖」,預挖得來的分叉幣相當於是免費獲取的,由此分叉的創始者將能輕松賺取利潤。市場上,有人認為以「預挖」為名的IFO,實際上是一種更為赤裸的代幣發行圈錢游戲。
2017年11月15日,國內知名度較高的super bitcoin團隊宣布,將於12月17日在比特幣區塊鏈的第498888高度實施分叉,開始對BTC進行零知識證明、支持圖靈完備的智能合約等技術試驗,並將其區塊擴大至8MB,其還將於在2018年3月初上線智能合約增加BTC可擴展性、2018年5月底上線零知識證明、2018年11月底移除動態檢查點實現完全去中心化挖礦。若分叉成功,將產生新的分裂幣——SBTC,比特幣原來持有者將一比一贈送 ,其總量是2121萬,其中21萬為分叉預挖,歸分叉團隊基金會管理,主要用於激勵早期開發者投資生態建設以及基金會運營。
著名經濟學家宋清輝表示,由於監管政策的缺失,用戶參與的門檻極低,IFO本身就可能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等,通過IFO誕生的眾多新的虛擬貨幣幾乎沒有太大的價值,這裡面可能存在忽悠與欺詐,投資者需要引起足夠重視。
史青偉分析認為:一方面,IFO會造成社區很大的分裂;另一方面,發行IFO的人基本上都是一些投資者,很少有真正踏踏實實做IFO項目的人,因為沒有很強的執行力和價值觀,IFO項目很難做出來。說白了,一些IFO項目就是缺錢,套現後就不做了,也沒有特別大的風險,加劇市場收購、割韭菜就行。最典型的風險就是欺詐風險,另外就是市場操作的風險,部分投資者已經被套在了IFO項目裡面。
在盈燦咨詢高級研究員張葉霞看來,首先,IFO這種融資活動在我國法律上尚沒有明確的定義,存在被禁止的風險;其次是詐騙風險,隨著IFO概念的興起,很容易吸引不法分子利用「主流貨幣分叉」「區塊鏈技術」等概念吸引投資人,但實際上並沒有所謂的代幣發行和技術研究;第三是技術風險,目前市面上比特幣、以太坊等主流貨幣分叉的技術和標准各不相同,並沒有同一的技術標准,技術水平也各不相同,技術安全隱患不容忽視。
陳雲峰認為,對於以IFO名義的融資行為,其發行的分叉幣本身在沒有實際應用場景的情況下,投資人獲取分叉幣,僅通過數字貨幣交易市場交易過程中獲得增值收益,該種形式的融資活動在法律上尚未被明確定義,有待相關部門出台具體規范。
蘇寧金融研究院區塊鏈實驗室首席研究員洪蜀寧認為,IFO的風險表現在這幾個方面:一是未經深思熟慮地更改協議可能存在嚴重的漏洞;二是匆匆忙忙發布的軟體難免會有大量的BUG;三是每次IFO都會分流一部分礦工,對比特幣的交易順暢性造成波動;四是分叉幣由於接受度不高,導致價格波動可能遠超比特幣,對投資者不利。
洪蜀寧同時表示,真正意義上的IFO是不應該有預挖行為的,因為這違背了比特幣開發、公平、自由的初衷。實際上IFO與ICO一樣是一種變相的融資手段,需要預挖牟利的團隊應該發行自己的數字貨幣,而不是打著IFO的旗號。
都不合法。
⑸ 虛擬貨幣剛出來的時候是以拆分的形式推廣的嗎
以拆分形式進行推廣的虛擬貨幣大多為傳銷幣,例如維卡幣、摩根幣等等。比特幣之家網曝光過多個類似的傳銷騙局,大眾媒體也有報道,可以去查閱相關信息。
虛擬貨幣是不需要進行拆分的,也不能隨意進行拆分,至今還沒出現哪一種可拆分的虛擬貨幣能存在多久。真正的虛擬貨幣的數量是固定的,是計算機通過復雜的演算法計算出來的,也可以說是挖礦。例如比特幣、瑞泰幣、千金卡,唯一的區別就是推廣模式的問題。
⑹ 個人如何發行虛擬貨幣
個人目前應該不能發行虛擬貨幣,像互聯網游戲公司就得有(含虛擬貨幣的文網文許可證)才能發行。
⑺ 關於虛擬貨幣的知識,應該怎麼講
網路虛擬貨幣大致可以分為
第一類是大家熟悉的游戲幣。在單機游戲時代,主角靠打倒敵人、進賭館贏錢等方式積累貨幣,用這些購買草葯和裝備,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戲機里使用。那時,玩家之間沒有「市場」。自從互聯網建立起門戶和社區、實現游戲聯網以來,虛擬貨幣便有了「金融市場」,玩家之間可以交易游戲幣。例如,歐陸眾籌平台上的各種實體資產的代幣。
第二類是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訊工具服務商發行的專用貨幣,用於購買本網站內的服務。使用最廣泛的當屬騰訊公司的Q 幣,可用來購買會員資格、QQ秀等增值服務。
第三類互聯網上的虛擬貨幣,如比特幣(BTC)、萊特貨幣(LTC)等,比特幣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貨幣,也有人將比特幣意譯為「比特金」,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主要用於互聯網金融投資,也可以作為新式貨幣直接用於生活中使用。
⑻ 誰知道虛擬貨幣大家都怎麼玩啊
你找個靠譜的平台,像toobi就行,安全正規,出入資金快
⑼ 虛擬貨幣的模式是怎樣的
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是一種計算機運算產生或者網路社區發行管理的網路虛擬貨幣,可以用來購買網路虛擬物品,也可用於購買實物。因其帶來的消費感覺特強,吸引人們關注。但需要注意的是,虛擬貨幣用於線下實體交易,監管比較難,所以有部分國家已認定其非法。不過,虛擬貨幣,如此便利人們生活的金融模式,的確值得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