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易嘉禾虛擬貨幣
Ⅰ lcc幣合法嗎
不合法。
lcc幣屬於虛擬貨幣。中國禁止虛擬貨幣的交易。
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對相關行為做出了明確規范。部分公告如下:
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同時還指出,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準的非法公開融資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對於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金融管理部門將提請電信主管部門依法關閉其網站平台及移動APP,提請網信部門對移動APP在應用商店做下架處置,並提請工商管理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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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虛擬貨幣炒作的風險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在《關於防範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風險的提示》中也表示,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缺乏明確的價值基礎,且日益成為洗錢、販毒、走私、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工具。
投資者通過「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參與投機炒作,面臨價格大幅波動風險、安全性風險、平台技術風險等,需要投資者自行承擔。
參考資料: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國證監會
Ⅱ 虛擬貨幣是什麼
虛擬貨幣,是用於電子流通的貨幣。現在虛擬貨幣的范圍很大了,有Q幣、比特幣等等。隨著數字貨幣的發展壯大,虛擬貨幣越來越豐富,可能會發展成未來的主流。比如BTC、EOS、BCBOT等等已經不止是虛擬貨幣了,已經有了演算法、有了落地項目、有了技術。
虛擬貨幣主要由網路游戲服務商發行,用來購買游戲中的道具,如裝備、服裝等。但是目前虛擬貨幣的使用已經大大超出了此范疇,虛擬貨幣可以用來購買游戲點卡、實物和一些影片、軟體的下載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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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風險
虛擬貨幣作為電子商務的產物,開始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而且,越來越和現實世界交匯。然而,在虛擬貨幣日益長大的同時,相關法規卻相對滯後,埋下了不少隱患。
欺詐行為
網上虛擬貨幣的私下交易已經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虛擬貨幣與人民幣之間的雙向流通。這些交易者的活動表現為低價收購各種虛擬貨幣、虛擬產品,然後再高價賣出,依靠這種價格差贏取利潤。隨著這種交易的增多,甚至出現了虛擬造幣廠。虛擬貨幣除了主營公司提供之外,還有一些專門從事「虛擬造幣」的人,以專業玩游戲等方式獲取虛擬貨幣,再轉賣給其他玩家。
以溫州地區為例,大概有七八家這樣的「虛擬造幣工廠」,從業者達到四五百人。這樣不僅給虛擬貨幣本身的價格形成一種泡沫,給發行公司的正常銷售造成困擾,同時也為各種網路犯罪提供了銷贓和洗錢的平台,從而引發其他一些不良行為。
沖擊體系
現代金融體系中,貨幣的發行方一般是各國央行,央行負責對貨幣運行進行管理和監督。而作為網路上用來替代現實貨幣流通的等價交換品,網路虛擬貨幣實質上同現實貨幣已經沒有區別。不同的是,發行方不再是央行,而是各家網路公司。
如果虛擬貨幣的發展使其形成了統一市場,各個公司之間可以互通互兌,或者虛擬貨幣整合統一了,都是以相同標准和價格進行通用,那麼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虛擬貨幣就是通貨了,很有可能會對傳統金融體系或是經濟運行形成威脅性沖擊。
參考資料:網路-虛擬貨幣
Ⅲ 虛擬貨幣是否屬於貨幣 為什麼
虛擬貨幣不屬於貨幣,因為「虛擬貨幣」並非貨幣當局發行的法定貨幣,其本質上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
七部委聯合發布的《公告》明確指出,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與此同時,《公告》還指出,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準的非法公開融資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信達證券首席策略分析師陳嘉禾表示,真正的貨幣或者有貨幣屬性的東西,其價值的保障來自於兩個方面:一是強大的國家政權保障與背書,二是普遍的民眾使用性與難以替代性。因此,虛擬貨幣顯然不是真正的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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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警惕虛擬貨幣炒作的風險
在監管部門明確態度之後,盡管比特幣中國、火幣網等「虛擬貨幣」運營商陸續對交易平台採取了限制措施,但「虛擬貨幣」炒作風險卻依然值得高度警惕。
對此,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在《關於防範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風險的提示》中也表示,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缺乏明確的價值基礎,且日益成為洗錢、販毒、走私、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工具。
投資者通過「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參與投機炒作,面臨價格大幅波動風險、安全性風險、平台技術風險等,需要投資者自行承擔。
上海財經大學經濟學院經濟學系主任金煜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指出,監管對金融而言是十分重要的。相比於傳統的金融產品與金融活動,「虛擬貨幣」目前並沒有一個客觀的價值參照。
基於「虛擬貨幣」進行的金融活動更是長期游離於監管體系之外,因此相關金融活動容易陷入「預期定價」「情緒定價」等問題。
在此背景下,「虛擬貨幣」不僅可能讓灰色交易甚至黑色交易藏身其中,還很有可能引發各類風險,「擠出」真正的金融創新,從而不利於互聯網金融的持續健康發展。
Ⅳ 光錐lcc是傳銷嗎
光錐lcc以及被廣州警方認定為涉嫌詐騙以及傳銷。
很多參與炒作的人並不知道區塊鏈的真正含義,而這完全不會影響他們的炒作,「穩穩一個月30%收益」
「躺著就能賺錢」,是坊間對於區塊鏈的理解。然而,和炒作財富深度掛鉤,也讓區塊鏈逐漸變成了傳銷組織、龐氏騙局加以利用的工具。
廣州市天河區警方以涉嫌詐騙罪刑事拘留了三名涉及光錐LCC的人員。LCC及其衍生的多種「數字貨幣」投資者約為5至8萬人,涉及的資金總額可能高達49億元。
「老套路」披上區塊鏈的「新馬甲」,立刻就成為了實現「財務自由」的捷徑,而這其實只是一個騙局。知名投資人、PreAngel創投基金創始合夥人王利傑在今年3月的一次微信分享會上更是語出驚人:「目前90%的區塊鏈產品是龐氏騙局。」
光錐LCC的前身為影視文化數字資產(FCC),聲稱結合比特幣、萊特幣、以太坊推出的區塊鏈4.0技術創造了全球第一個影視數字區塊鏈。FCC的戰略合作夥伴為深圳天易家禾影視傳媒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官網稱,LCC的大陸戰略合作夥伴為成立於2014年的三道集團。(本文轉自防騙大數據:FPData)
LCC的官方網站聲稱初始發行600萬枚,明確說明其收益模式為「每天復利倍增」,持有人「每天新增按持有量
(日復利)1‰—3‰」,並且「拿分享人日產量的30%」,以及「拿6代總持有量1‰—3‰」。LCC聲稱「單邊上揚,只漲不跌」,短短時間就席捲了全國,發展的會員已達到幾萬人。
家住河南鄭州的商人王晶晶,2017年被鄰居康雨拉入「天易家禾河南群」,在群里目睹了其他會員買賣光錐LCC幣賺了錢之後,原本並不相信天上會掉餡餅的她最終也動了心。
起初,王晶晶從康雨手中以每枚7.48元的價格買了3500枚光錐LCC幣,當月月底,以每枚11.15元的價格賣給了群友。粗略算了一下,除去10%的手續費,不到一個月便賺了約6000元。
然而,當王晶晶帶著其他鄰居再次殺入,花20多萬元分批次購買了光錐LCC幣之後,危機卻不期而至。3月13日,LCC價格達到每枚58.53元。當天,光錐國際技術研發團隊發布系統通知稱,持續受到外部組織數據溢出和拒絕服務式攻擊,需要對交易平台進行改造升級,因此暫停了LCC的交易。
此後,LCC交易再未重啟。其間雖然多次傳出重新開盤的消息,並有可以用LCC兌換珠寶鏈(柏拉圖幣)的舉措,但投資者的疑慮越來越大。到5月份,開始有全國各地的投資者趕赴廣州和深圳尋找天易家禾的高層人員索要投資款,隨之案發。
6月中旬,廣州辦案警官在接受媒體記者采訪時稱,目前案情還不明朗,LCC的操作模式到底是傳銷還是詐騙,尚待深入調查後才能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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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底,深圳警方偵破了一起特大集資詐騙案,數千名投資者被騙資金達3.07億元。在這起案件中,涉案的深圳普銀區塊鏈集團有限公司正是以「區塊鏈+藏茶」的模式發行虛擬貨幣,套取公眾存款的。
2017年6月,深圳市南山區警方接群眾舉報稱,深圳普銀區塊鏈集團有限公司存在非法集資的情況,先後有數千人購買該公司發行的虛擬貨幣「普洱幣」(後更名為「普銀幣」),隨後投資化為泡沫。警方立即成立專案組展開了調查。
專案組民警在調查中發現,這家公司通過互聯網、社交軟體等平台對外宣稱,其公司發布的「普銀幣」是一種以海量藏茶作為抵押的虛擬貨幣,投資人所持有的每一枚「普銀幣」都有對等實物藏茶作為抵押,投資人可將「普銀幣」放到虛擬交易平台「聚幣網」上買賣,以此賺取差價。
然而,警方經偵查發現,其買賣價格的變動系該公司使用投資人的投資款進行幕後操作,並一度將「普銀幣」的價格從0.5元拉升至10元,而該公司則通過「趣錢網」P2P平台非法吸收公眾資金。
區塊鏈還日漸成為部分傳銷案件的「當紅標的」。今年4月,西安警方破獲了一起打著「區塊鏈」幌子的特大網路傳銷案,涉案資金達8600餘萬元。
據悉,該傳銷團伙打著「區塊鏈」的旗號,藉助西安作為「一帶一路」重要節點城市的便利,以聚集性傳銷、網路傳銷為手段,以每枚3元的價格在「消費時代」(DBTC)網路平台銷售虛擬的「大唐幣」,並自行操縱升值幅度。
與以往的傳銷組織不同,該組織沒有選擇隱匿在小區內避人耳目,而是將辦公地點設在豪華、氣派的寫字樓內,並且在網上的音頻平台持續大張旗鼓地做起了宣傳。此外,該團伙還花3萬元請外籍男子做旗下公司的董事長,將自己打造成具有外資背景的「高科技跨國企業」以擴大影響。
事實上,像「大唐幣」這樣名為「虛擬貨幣」、實為傳銷活動的案件早在幾年前就已經出現,只不過目前借著區塊鏈的東風呈加速爆發之勢而已。
早在2015年就出現了「百川幣」傳銷騙局——福建百川幣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運煌,只用了不到一年時間便建立起「百川幣」多級金字塔形傳銷活動王國,范圍涉及24個省(區、市)的90餘萬會員,會員層級多達253層,涉案金額高達21億元。
2016年11月,廣東警方破獲了「恆星幣」非法傳銷案。公開資料顯示,該組織團伙以發展人員數量為條件提成返利,引誘會員通過「恆星幣」繼續層層發展他人參與,4個月就吸收了全國31個省(區、市)的16萬余名會員,涉案金額近兩億元。
2017年9月,海南海口警方破獲的「亞歐幣」傳銷案也屬於同一類型。短短一年時間,亞歐幣騙局就吸引了4萬多名參與者,吸收資金達40多億元。
類似的「虛擬貨幣」傳銷騙局還在不斷上演,隨手在網上一搜就會看到大量相關信息。在這些騙局中,有的發幣公司幾個月後就關門跑路,使受害者維權無門;有的發幣公司則被警方查獲,組織者被逮捕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