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還是反對虛擬貨幣
㈠ 虛擬貨幣的現實風險
虛擬貨幣作為電子商務的產物,開始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而且,越來越和現實世界交匯。然而,在虛擬貨幣日益長大的同時,相關法規卻相對滯後,埋下了不少隱患。 對於以Q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是否沖擊人民幣的討論自2004年以來一直被各方人士所關注。但官方對此一直沒有明確說法。虛擬貨幣的交易方式也由此迅速擴張。一連串的事件引發了社會各界對虛擬貨幣的關注。人們紛紛對其發表了自己的看法。有人認為虛擬貨幣會對人民幣產生沖擊,應該採取強制措施禁止虛擬貨幣的發行;也有人持保留的態度,認為虛擬貨幣不會對人民幣產生沖擊,不應該過早扼殺了商業組織的發展活力。華為集團的張潔便是這樣認為的。
隨著技術的不斷進步,電子支付(包括電子貨幣)在改變人們支付習慣的同時,也在潛移默化地改變人們的消費習慣,促進消費信貸的擴大。對這種新興事物,密切關注其形式的創新,性質的演變,運作方式的差異以及對信用風險、道德風險等可能造成的沖擊,適當加以監管,自然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給市場主體相應的發展空間,避免在市場發展初期扼殺相應商業組織的發展活力。因此,對待電子貨幣最好的方法是靜觀其變,加強研究。在面對類似「Q幣沖擊人民幣金融市場」的言論時,需要在認清科技進步的大背景下進行討論,懂得問題的關鍵是如何設計相關政策,鼓勵電子貨幣等電子支付工具的發展,而非暴炒虛擬貨幣、電子貨幣的危害,呼籲加強監管。
㈡ 比特幣是貨幣嗎為什麼大多數國家要封殺比特幣
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
封殺原因:
1.交易平台的脆弱性。比特幣網路很健壯,但比特幣交易平台很脆弱。交易平台通常是一個網站,而網站會遭到黑客攻擊,或者遭到主管部門的關閉。
2.交易確認時間長。比特幣錢包初次安裝時,會消耗大量時間下載歷史交易數據塊。而比特幣交易時,為了確認數據准確性,會消耗一些時間,與p2p網路進行交互,得到全網確認後,交易才算完成。
3.價格波動極大。由於大量炒家介入,導致比特幣兌換現金的價格如過山車一般起伏。使得比特幣更適合投機,而不是匿名交易。
4.大眾對原理不理解,以及傳統金融從業人員的抵制。活躍網民了解p2p網路的原理,知道比特幣無法人為操縱和控制。但大眾並不理解,很多人甚至無法分清比特幣和Q幣的區別。「沒有發行者」是比特幣的優點,但在傳統金融從業人員看來,「沒有發行者」的貨幣毫無價值。
(2)鼓勵還是反對虛擬貨幣擴展閱讀: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9年提出,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
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
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比特幣可以用來兌現,可以兌換成大多數國家的貨幣。使用者可以用比特幣購買一些虛擬物品,比如網路游戲當中的衣服、帽子、裝備等,只要有人接受,也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
西維吉尼亞州民主黨參議員喬·曼欽(Joe Manchin)2014年2月26日向美國聯邦政府多個監管部門發出公開信,希望有關機構能夠就比特幣鼓勵非法活動和擾亂金融秩序的現狀予以重視,並要求能盡快採取行動,以全面封殺該電子貨幣。
2017年1月24日中午12:00起,中國三大比特幣平台正式開始收取交易費。
㈢ 比特幣是龐氏騙局嗎
不是,但好像也很難簡單幾句解釋,下面這篇 ARK 的文章一起研究一下吧
揭穿常見的比特幣神話
比特幣自創立以來已超過11年,正努力獲得廣泛的機構認可。盡管建設性的批評是健康的,但ARK認為,一些有影響力的金融研究機構正在根據陳舊的信息,前後不一致的論點和有缺陷的分析來駁斥比特幣。
鑒於高盛(Goldman Sachs)最近對比特幣的立場,ARK正在重新考慮最普遍的誤解,這影響了其接受度。我們期待參與有關比特幣的健康和教育性辯論,以及我們認為比特幣在多元化投資組合中應發揮的重要作用。
ARK認為,一些有影響力的金融研究機構正在根據過時的信息,前後不一致的論點和有缺陷的分析來駁斥比特幣。
聲明:比特幣波動太大,無法充當價值存儲。反訴
:比特幣的波動性突出了其貨幣政策的信譽。
批評人士經常指出,比特幣的波動性是「價值存儲交易破壞者」。為什麼有人會想將資產的價格存儲在每日價格如此劇烈的波動中?
我們認為,這些批評家不理解為什麼比特幣會波動,為什麼比特幣的波動性可能會降低。
比特幣的波動雖然分散了反對者評估其作為價值存儲工具的作用的注意力,但實際上卻突顯了其貨幣政策的信譽。不可能的三位一體是宏觀經濟政策的兩難選擇。如下圖所示,三難困境假設,制定貨幣目標時,決策者可以滿足三個目標中的兩個,而不是三個,因為第三個目標與前兩個目標中的一個相反。
資料來源:方舟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2020年
三難三角形的每一側都是彼此排斥的。例如,選擇固定匯率並允許資本自由流動的貨幣當局無法控制貨幣供應量的增長。同樣,選擇固定匯率和控制貨幣的貨幣當局不能容納資本的自由流動,選擇容納資本的自由流動和控制貨幣供應的貨幣當局也不能確定匯率。
基於三難困境,我們可以理解為什麼波動是比特幣貨幣政策的自然結果。與現代中央銀行相反,它沒有優先考慮匯率穩定性。相反,基於貨幣的數量規則,比特幣限制了貨幣供應量的增長,並允許資本的自由流動,放棄了穩定的匯率。結果,比特幣的價格是需求相對於其供應的函數。它的波動性不足為奇。
也就是說,隨著時間的流逝,比特幣的波動性正在減小,如下所示。隨著採用率的提高,對比特幣的邊際需求應占其總網路價值的較小比例,從而減少價格波動的幅度。在所有其他條件相等的情況下,例如,具有100億美元的市值或網路價值的10億美元的新需求,對比特幣的價格的影響應大於具有1000億美元的網路價值的10億美元的新需求。重要的是,我們認為波動性不應排除比特幣作為價值存儲的主要原因,主要是因為它通常與價格的大幅上漲同時發生。
資料來源:方舟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2020年。資料來源:Coinmetrics
長期以來,比特幣的購買力已大大提高。例如,自2011年以來,比特幣的價格以每年約200%的復合速度增長,盡管發生了年內重大變動,但自2014年以來,比特幣的價格按年最低價逐年升值。的一年。
資料來源:方舟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2020年。資料來源:Coinmetrics
聲稱:比特幣泡沫中。反訴
:比特幣是全球貨幣角色的競爭者。
像努里爾·魯比尼(Nouriel Roubini)這樣的一些經濟學家認為,比特幣處於泡沫之中,會突然消失。推理路線是,比特幣沒有內在價值,它的升值取決於投機行為,例如一場熱土豆或鬱金香游戲,以及「更大的傻瓜」願意支付更高的價格。他們認為,比特幣不是可投資資產。
我們認為,這種說法消除了比特幣隨著時間積累價值的原因。沒錯,比特幣的行為不像傳統的可投資資產。[1]權益價值通過折現預期現金流量確定。鑒於基於增長和/或投資資本收益的未來現金流量較高,股票獨立於股東基礎而升值。
然而,諸如比特幣之類的貨幣資產是非生產性的,其升值取決於其隨著時間的推移如何有效地保持或提高價值。從某種意義上說,價值主張是循環的:貨幣資產會隨著更多人的需求而升值,而如果它是有效的貨幣資產,就會有更多的人對其求值。換句話說,「金錢是一種共同的幻想」和「金錢是有價值的,因為別人認為它是有價值的」。
聲稱貨幣的價值完全取決於共同的幻覺,然而,這表明貨幣的形式是任意的。實際上,根據貨幣歷史,最常見和可持續的貨幣具有維持其需求的質量。例如,幾千年來,由於其稀缺性,可替代性和耐用性,經濟學家已經將黃金視為最成功的貨幣形式。
我們認為比特幣通常被稱為數字黃金,它不僅具有許多黃金的特徵,而且還可以改善它們。比特幣雖然稀少耐用,但也具有可分割性,可驗證性,可移植性和可轉讓性,其一系列的貨幣特徵賦予了卓越的效用,有可能推動需求,並認為它即使不是優越的也適合全球數字貨幣的作用。
我們認為,作為首批全球數字貨幣的合適競爭者,比特幣至少應吸引與黃金相似的需求。然而,與聲稱處於巨大泡沫中的說法相反,比特幣的網路價值(或市值)不到黃金的2%,如下所示。
預測本質上是受限制的,因此不能依賴。
資料來源:方舟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2020年。資料來源:Coinmetrics
聲明:比特幣將失去「叉子」和數字副本的價值。反訴
:比特幣的價值不能僅通過軟體來復制。
在數字領域,商品是無形的,可以很容易地復制而不會破壞原始商品。個人可以在保留原始副本的同時,例如通過電子郵件廣泛發送Word文檔。同樣,成千上萬的人可以同時且重復地聽一首歌,實際上提高了原著的價值,尤其是當其他詞曲作者模仿其獨特聲音時。
比特幣的軟體也不例外。它是免費和開源的。個人可以復制軟體,「創建網路分支」並創建自己的版本。然而,持懷疑態度的人仍然質疑,如果比特幣基於可以無限復制的開源軟體,那麼比特幣將如何稀缺?
首先,分叉比特幣網路不會創建新的比特幣單位,就像膨脹委內瑞拉玻利瓦爾不會給美國貨幣基礎增加美元一樣。相反,分叉比特幣會創建一個具有新單位或硬幣的新網路。雖然現有的比特幣持有者有權使用新的硬幣,但分叉的網路在一組由唯一利益相關者支持的獨立規則下運作。開源軟體不會稀釋原始網路的貨幣供應量,它不僅鼓勵廉價的實驗和新的網路,而且還鼓勵新的代幣和競爭激烈的市場。
比特幣的稀缺性對其網路至關重要。如今,比特幣的數量已達到1800萬個,以數學方式計量後達到2100萬個,如下所示。每個比特幣一次鏈接到一個錢包,並且不能被復制。重要的是,控制用戶比特幣的唯一方法是可以訪問其關聯的私鑰。
資料來源:方舟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2020年。資料來源:Coinmetrics
那麼,當它分叉時,是什麼讓比特幣網路中的2100萬個單位比比特幣現金(BCH)等比特幣(BTC)分叉中的2100萬個單位更有價值?將比特幣現金的價值等同於比特幣的價值,等同於假設Facebook的源代碼可以「分叉」並自動復制其26億用戶和50,000名員工的價值。它們的價值源於比特幣和Facebook的網路效應,而不僅僅是它們的存在。
就比特幣而言,我們認為網路效應不僅包括致力於保護區塊鏈的哈希率,還包括比特幣的流動性以及支持其採用和使用的基礎設施。如果是稀釋性的,那麼分叉將不得不分擔比特幣的算力,用戶和流動性。如下所示,比特幣現金和其他分叉似乎未能使比特幣的網路效應脫軌。
資料來源:方舟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2020年。資料來源:Coinmetrics
聲稱:比特幣是為罪犯准備的。
反訴:比特幣具有抗審查性。
批評家仍然指責比特幣由於其早期的邪惡活動而允許犯罪活動。在最初的幾年中,比特幣為絲綢之路(Silk Road)提供了資金,絲綢之路是一個以銷售非法葯物而聞名的在線黑市平台。
我們認為,批評比特幣促進犯罪活動就是批評其基本價值主張之一:審查制度。作為一種中立技術,比特幣允許任何人進行交易,並且無法識別「犯罪分子」。它不用依靠集中的許可權來通過名稱或IP地址來識別參與者,而是通過加密的數字密鑰和地址來區分參與者,從而賦予了比特幣強大的審查審查能力。只要參與者向礦工支付費用,任何人都可以隨時隨地進行交易。一旦獲得擔保,就無法輕易撤消交易。
如果可以在比特幣網路上審查犯罪活動,那麼所有活動都可以得到審查。相反,比特幣使任何人都可以在全球范圍內和未經許可地交換價值。這並不是使其成為一種固有的犯罪工具。電話,汽車和互聯網在促進犯罪活動方面不亞於比特幣。
也就是說,似乎只有一小部分的比特幣交易是出於非法目的。根據Chainalysis的說法,與非法活動相關的比特幣交易數量仍低於1%,這可能是對比特幣透明度的貢獻。任何用戶都可以在網路上查看交易的完整歷史記錄,這表明實物現金是進行非法活動的較好手段。的確,如下所述,就絕對和相對而言,現金交易在非法活動中所佔的份額要比加密貨幣交易所佔的份額大。
資料來源:方舟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2020年。數據來源:https://go.chainalysis.com/rs/503-FAP-074/images/2020-Crypto-Crime-Report.pdf
聲稱:比特幣浪費太多能量。
反訴:比特幣的能源消耗比黃金和傳統銀行的能源消耗更高。
比特幣評論家經常斷言,采礦消耗的資源比能源創造的更多,尤其是能源。但是,批評家認為計算效率低下且無法擴展,擁護者不僅考慮了預期的權衡,還考慮了其基本功能。正如Bit Gold創始人和比特幣先驅Nick Szabo所強調的那樣,「大量的資源消耗和差的計算可擴展性釋放了實現獨立,無縫全局和自動化完整性所必需的安全性。」
ARK認為,比特幣具有以分散(或信任最小化)方式提供結算保證的獨特能力,因為專用的專用硬體可以透明地證明計算機已執行了昂貴的計算。
比特幣使權衡變得很明確:通過為采礦分配大量的現實世界資源,我們相信該網路可確保彼此之間實現結算。在解剖的工作證明,Chaincode實驗室居民雨果阮解釋說,「在幕後,校對的工作礦業轉換動能(電)到總帳模塊。通過將能量附著在一塊上,人們賦予它「形式」,使其在物理世界中具有真正的重量和後果。」
易於量化,比特幣的能源足跡容易受到表面批評。但是,僅從電力成本的角度來看,比特幣在全球范圍內比傳統的銀行和金礦開采要高效得多。傳統銀行業每年消耗23.4億千兆焦耳(GJ),黃金開采業每年消耗5億吉焦耳,而比特幣消耗1.84億吉焦耳,分別不到傳統銀行業和黃金開採的10%和40%。此外,比特幣采礦的估計每GJ支出的美元成本比傳統銀行業務高40倍,比黃金開采業務高10倍。
資料來源:方舟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2020年。資料來源:https://medium.com/@danhedl/pow-is-ficient-aa3d442754d3
與共識思維相反,我們認為比特幣開采對環境的影響微乎其微。可再生能源,尤其是水力發電,在比特幣的能源結構中占很大比例。正如Castle Island Ventures的合夥人Nic Carter指出的那樣,在尋找最廉價的電力形式時,礦工將繼續湧向提供大量可再生電力的地區,從而釋放擱淺的能源資產,使其成為「最後的電力購買者」。 ,無論位置如何,都能夠為任何能夠以低於當前生產者的價格生產的電力來源提供高度移動的基本需求。」結果,從氣候角度來看,比特幣的開采可能會帶來積極的影響。
結論
比特幣的復雜性不應阻止金融機構對其進行深入分析。在本文中,我們討論了對比特幣的一些最常見的反對意見,希望引起機構投資界的討論和辯論。隨著比特幣網路的不斷成熟,我們相信它將鞏固比特幣作為新興貨幣資產的作用,並且金融機構將認真對待它。
㈣ 鼓勵金融投資是啥意思呢對誰好
現在有個很好的投資項目 國際項目互聯網金融 虛擬貨幣馬克幣 現在處於先機階段 多種投資方案 相當於原始股 而且馬克幣有獨一無二的優勢 升值空間無限 後期收益不可估量 前期每周都可以拿穩定的分紅 投資理財很好的選擇
㈤ 政府對區塊鏈技術和虛擬貨幣採取的都是什麼政策
區塊鏈技術積極擁抱,大力發展;數字貨幣是不鼓勵,最好無幣。
政府鼓勵你乾的,你要想想;
政府禁止的違法,一定不能幹;
政府沒說的,大膽去干!
㈥ 如何理性對待「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在中國大行其道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中國缺乏多層次、多品類的投資品市場,從而使眾多投資者選擇了「虛擬貨幣」這樣的投機性產品。
因此,中國還應抓緊構建符合時代背景的電子貨幣體系和虛擬貨幣,同時完善投資品市場以及對於新型金融科技體系的監管,在防範金融風險的前提下利用好金融科技,使之可以更好地服務於實體經濟。
面對互聯網金融與金融科技的飛速發展,有關部門需要在鼓勵創新的同時扎實做好風險防控工作。應該在現有基礎上建設專門針對「虛擬貨幣」這類創新的監管措施甚至機構,以便更好地規范這一虛擬商品的發展,使其在市場上的交易真正基於使用價值。
㈦ 虛擬貨幣是騙人的嗎總感覺是騙人的
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9年提出,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比特幣可以用來兌現,可以兌換成大多數國家的貨幣。使用者可以用比特幣購買一些虛擬物品,比如網路游戲當中的衣服、帽子、裝備等,只要有人接受,也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1-2]
西維吉尼亞州民主黨參議員喬·曼欽(Joe Manchin)2014年2月26日向美國聯邦政府多個監管部門發出公開信,希望有關機構能夠就比特幣鼓勵非法活動和擾亂金融秩序的現狀予以重視,並要求能盡快採取行動,以全面封殺該電子貨幣
前幾年中國大媽就瘋狂炒作比特幣。
㈧ 中國法律封殺比特幣嗎文規定嗎
中國目前沒有法律封殺比特幣明文規定,所以挖礦,賺比特幣不違法。
在中國買礦機挖比特幣是不違法的,在2013年五部委聯合出台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有相關規
定,其中寫明,比特幣雖然並不屬於法定貨幣,不具有法律強制性,但是民眾在自願承擔風險的情
況下,可以自由參與比特幣交易活動。
(8)鼓勵還是反對虛擬貨幣擴展閱讀
《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為了避免因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之名過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和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比特幣網路虛擬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