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銷售虛擬貨幣
㈠ 我們公司購買個人持有的網路虛擬貨幣,支付的價款需要代扣個稅嗎
參考《關於個人通過網路買賣虛擬貨幣取得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8〕818號)規定,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依據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應該由支付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㈡ 經營虛擬貨幣公司是否要承擔連帶責任
如果有以下情況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根據《公司法》
第二十一條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
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十三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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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獨資企業法》
第十八條 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在申請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其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應當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㈢ 中國現在有幾家合法虛擬貨幣公司
到目前為止,國家還沒有正式公布有合法的法虛擬貨幣公司。
1、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用於微游戲、新浪讀書等),俠義元寶(用於俠義道游戲),紋銀(用於碧雪情天游戲),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幣、澤塔幣、燒烤幣、便士幣(外網)、隱形金條、紅幣、質數幣。目前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圈內流行"比特金、萊特銀、無限銅、便士鋁「的傳說。
2、第一類是大家熟悉的游戲幣。在單機游戲時代,主角靠打倒敵人、進賭館贏錢等方式積累貨幣,用這些購買草葯和裝備,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戲機里使用。那時,玩家之間沒有「市場」。自從互聯網建立起門戶和社區、實現游戲聯網以來,虛擬貨幣便有了「金融市場」,玩家之間可以交易游戲幣。
3、第二類是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訊工具服務商發行的專用貨幣,用於購買本網站內的服務。使用最廣泛的當屬騰訊公司的Q 幣,可用來購買會員資格、QQ秀等增值服務。[1]
4、第三類互聯網上的虛擬貨幣,如比特幣(BTC)、萊特貨幣(LTC)等,比特幣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貨幣,也有人將比特幣意譯為「比特金」,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主要用於互聯網金融投資,也可以作為新式貨幣直接用於生活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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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6月28日,文化部、商務部聯合下發《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虛擬貨幣表現為網路游戲的預付充值卡、預付金額或點數等形式,但不包括游戲活動中獲得的游戲道具;虛擬貨幣不得用以支付、購買實物產品或兌換其他企業的任何產品和服務。
(資料來源:網路:虛擬貨幣相關法規)
㈣ 電子商務公司做虛擬貨幣交易是違法的嗎我們公司最近拉了一個電子商務公司進來,陸陸續續來了好多東北人
電子商務公司做虛擬貨幣交易所是不違法的,投資虛擬貨幣也是不違法的。但是如何拉人頭參與虛擬貨幣交易,那就是違法的,是不合法的,可能涉嫌非法集資。
而且,這些所謂的虛擬貨幣基本上都是一些空手套白狼的項目,其宣傳的應用場景也是不存在的,不靠譜的。這些幣和瑞泰幣、比特幣、萊特幣等主流的數字貨幣是不同的。
㈤ 虛擬貨幣公司倒閉後的案例
27歲的裘輝利用在網路公司任職的便利,私自將存有虛擬貨幣的賬戶解凍並低價銷售,從中獲取巨額利潤。記者今天獲悉,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裘輝上訴,維持一審法院以職務侵佔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的判決。
2005年11月1日,裘輝在工作時發現公司的網路帳戶中有三個存有虛擬貨幣的帳戶處於凍結狀態,於是私自將三個帳戶解凍,將帳戶內的虛擬貨幣16.24519萬卡拉全部購買了公司的各種游戲點卡,共價值16.2萬余元。裘輝將游戲點卡低價銷售給他人,從中獲利15萬余元。2006年6月28日,單位找裘輝調查時,其承認了大部分犯罪事實,並退還公司12萬元,餘款被其揮霍。
一審法院經審理判決後,裘輝不服,上訴到二中院。
二中院經審理認為,裘輝身為公司的管理人員,利用職務之便侵佔其所在公司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佔罪,依法應予懲處。一審判決正確,應予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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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企業幣和虛擬貨幣的區別是什麼
最簡單最重要的區別,也是判斷標准就是虛擬貨幣有開源代碼,而企業幣是公司發行的
㈦ EGD和虛擬貨幣(企業幣)的區別
企業幣(統稱山寨幣)基本特徵:
企業幣可以無限量發行,無任何外界監管機制!幣量供應無限制,嫁接投資項目供大於需容易出現兌現泡沫!
企業幣只可以內部流通,無法對接全球公認第三方數字資產交易所,企業在,幣就存在,企業消失,幣就消失!
加密數字貨幣基本特徵:
它不屬於任何個人或企業,總量限定,不可篡改,去中心化,接受公眾監督,無國界限制!
加密數字資產明顯特徵之一,是通過公匙地址(錢包地址)收發資產:
開源加密數字貨幣全球流通,可以對接全球第三方數字資產交易所自由買賣,只要互聯網存在,價值永不消失。
網路黃金積分是基於網路數據區塊鏈技術的數字加密資產,總量限定、去中心化、使用便捷、全球通兌十餘種法幣。
1、EGD不是錢,只是各國承認合法,可自由買賣的資產,它只能先換成法定貨幣再去消費,因此不影響法定貨幣的流通。
2、貨幣擁有三大功能:交易媒介、計價單位、價值儲藏。很多互聯網虛擬貨幣都瞄準了替代法定貨幣和美元,想成為全球通用貨幣。但EGD不擁有交易媒介和計價單位的功能,只有價值儲藏功能。因此網路黃金積分不是虛擬貨幣和數字貨幣,而是加密數字資產。
㈧ 中國那家公司運營虛擬貨幣有營業執照嗎誰給我推薦介紹一下唄。謝謝
在國內運營虛擬貨幣不需要牌照,我國對虛擬貨幣的態度是不肯定也不否定。在2013年底央行等五部委聯合下發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明確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要求比特幣交易平台必須要進行網站的備案,用戶進行交易必須進行實名認證。
在美國紐約州開展比特幣相關的業務需要在紐約州金融服務部申請牌照,目前已經有一家企業成功申請了該牌照。
目前,國內大多數比特幣相關的公司採取公司化運營。網站也基本上都進行的備案。在國內沒有進行備案的虛擬貨幣相關的網站風險都是極大的。福源幣交易平台也已經進行了網站的備案,信息是公開的。
㈨ 經營虛擬貨幣屬於什麼企業類型
虛擬貨幣分兩種,一種是企業內部幣,就是不管什麼企業都可以發行,如Q幣,米幣,360幣等,一般為互聯網企業。還有一種是上了國際交易平台的虛擬貨幣,這種一般是一些集團公司操盤,通過政府行為許可的。有的公司內部做一個網站賣一種也叫虛擬貨幣,其實就是一個資金盤,大多存活3.6.9個月。
㈩ 公司開發和出售虛擬貨幣怎麼做會計賬
允許退不,我感覺應該做個預收賬款專設個二級科目為好,具體消費時再做收入。我把虛擬貨幣理解成一個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