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交易詐騙不予立案
『壹』 虛擬貨幣交易被騙公安機關會立案嗎
虛擬貨幣交易被騙公安機關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因為虛擬貨幣交易騙局一般涉及的人數多、范圍廣、金額小、匿名性較強。
公安機關收集取證較難、抓捕行動也難以進行,因為大多虛擬貨幣騙局的創世運營團隊的信息是不公開的,無從取證,也許主謀被抓以後也會成為受害者。
隨著虛擬貨幣的流行,與之相關的糾紛頻頻出現。近日,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宗因投資買賣虛擬貨幣引發的糾紛。法院提醒,虛擬貨幣的投資交易不受法律保護,投資者要保持清醒理性。
(1)虛擬貨幣交易詐騙不予立案擴展閱讀:
司法機關對犯罪案件或民事糾紛審查後,決定列為訴訟案件進行偵查或審理的訴訟活動,是訴訟活動的開始階段。一般包含刑事案件立案、行政訴訟案件立案及民事訴訟立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立案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1.有犯罪事實存在。
2.該犯罪事實依法需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有犯罪事實,但法律規定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不能立案;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宣告無罪。
①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③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④依刑法告訴乃論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⑤被告人已經死亡的。
⑥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貳』 通過平台投資虛擬貨幣以太坊,被平台捲走虛擬貨幣價值一萬多,能不能去立案
你好,這種情況你當然可以去立案嗎,但是說實話,被追回的可能性非常之小,做好心理准備。
『叄』 虛擬貨幣網路詐騙,需要什麼證據才能立案
購買東西的收據,通話記錄,電話號碼,網路匯款存單,銀行匯款不能單這些都是警察用的信息,警察會破案找證據的,你只要報警就可以了
『肆』 數字貨幣被騙能立案嗎
分布在全國各地的多名虛擬貨幣詐騙案的受害者稱:他們向當地警方報案時被拒絕立案,理由是虛擬貨幣無法估價,難以達到盜竊罪或詐騙罪的起點損失金額。此種情況可能是受七部委於2017年9月4日發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影響。一般來說,詐騙等侵犯財產權的犯罪都有「數額較大」的立案起點。《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00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但《公告》中明確指出,「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因此,公安機關難以認可交易平台所顯示的虛擬貨幣價格,在受害者遭遇虛擬貨幣詐騙時也難以對虛擬貨幣的價值做出估算,進而無法確定案情是否達到立案標准。
『伍』 虛擬交易達到多少可以立案
虛擬交易達到2000可以立案
網路交易只是運用網路手段進行的詐騙行為,形式不同,本質都一樣,根據刑法第266條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1996年12月16日)的規定: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虛擬交易指虛擬物品的交易。虛擬交易其實是伴隨著網路時代和網路游戲而生產的自然衍生品,網路游戲是虛擬交易最為主要的組成部分,但是片面的認為虛擬交易僅僅存在於網路游戲的認識是不正確的,租用虛擬空間,虛擬硬碟,進行付費形式的網路沖浪都可以劃入虛擬交易的范圍,所以虛擬交易的市場之廣大,或許是一開始所有人都沒有想到的。網路普及化之後的網游浪潮時代,部分甚至已經徹底地改變了許多人的生活方式。
『陸』 虛擬貨幣詐騙應立民事還是刑事案
如果詐騙數額達到詐騙罪的標准,則屬於刑事案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屬於「數額較大」的標准(即立案標准)。起刑點的具體數額,各地有更明確的規定。
『柒』 我被騙了20萬找公安機關不給立案怎麼辦
我也被騙了20萬,什麼FTA平台,搞虛擬貨幣交易的,投了5萬進去贏利了,提現的時候說賬戶有異常,要求往裡面充值百分之十才可以解凍。解凍了了又說需要交5萬的保證金才行,交了保證金後又說流水不足,需要拿六萬刷流水,交了六萬,又說還不夠,坑啊
『捌』 數字貨幣被騙公安不給立案怎麼辦
早在去年初就有人向我咨詢交費參與「數字貨幣」問題,並說對方承諾了高額回報率。我的答復是不要參與,即使以後推行數字貨幣也需要制定相應的市場規則。現在交費(好象也是二千元左右)具有詐騙風險。結果,對方沒有加入而逃避了損失。
『玖』 詐騙虛擬貨幣構成詐騙罪嗎如比特幣之類的
1、網路虛擬貨幣雖不能完全等同於貨幣等傳統意義上的財物,但在特定的場合下,行為人可以通過對虛擬貨幣的佔有實現非法獲取他人財物的犯罪目的。因此以虛擬貨幣為對象的詐騙行為,同樣可能危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具有相當的社會危害性,也應當作為犯罪予以懲處。
2、如果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檢察院不能批准逮捕,就應當辦理取保候審。取保候審還要經過法院審判。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