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虛擬貨幣發行者
1. 虛擬貨幣發行需要怎麼申請
申請游戲虛擬貨幣發行服務的條件如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企業申請條件:(一)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企業」是指發行並提供虛擬貨幣使用服務的網路游戲運營企業。「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是指為用戶間交易網路游戲虛擬貨幣提供平台化服務的企業。同一企業不得同時經營以上兩項業務。(三)絡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 需符合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的有關條件,商務主管部門關於電子商務(平台)服務的有關規定。
2. 發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不得以什麼為目的
如果不算上銀行系統的電子貨幣,網路虛擬貨幣大致可以分為:
第一類是大家熟悉的游戲幣。在單機游戲時代,主角靠打倒敵人、進賭館贏錢等方式積累貨幣,用這些購買草葯和裝備,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戲機里使用。那時,玩家之間沒有「市場」。自從互聯網建立起門戶和社區、實現游戲聯網以來,虛擬貨幣便有了「金融市場」,玩家之間可以交易游戲幣。
第二類是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訊工具服務商發行的專用貨幣,用於購買本網站內的服務。使用最廣泛的當屬騰訊公司的,可用來購買會員資格、QQ秀等增值服務
3. 網路虛擬貨幣的可能的前途
網幣如果是只在一定時間和范圍內可用於交換的一般等價物,或者用戶之間一種自發的市場行為,即使具備類似貨幣的現實購買能力,也不一定對實體經濟造成多大程度的危害。這是當前立法和監管的空白地帶,但有些企業涉足這一領域後,引起了廣泛關注。
國際上有先例可資參考,如短短5年便風靡17國的哈寶互動社區發行的哈幣就得到了廣泛使用,甚至在一些國家的電子商務店鋪中,提供了用哈幣支付的選擇。國內部分虛擬貨幣得到了相當多網友的認可,在流通范圍、公司規模還是企業信譽方面都頗具實力。如某公司發行的酷幣,用戶可以通過固定電話、網上銀行、神州行卡方便快捷地購買到,可以在網路上自由消費;商戶在賣出商品、獲取酷幣後,還可與該公司兌現結算。正因為發生了酷幣和人民幣的雙向兌換,有公司丟失了酷幣後,出示的往來單據經價格部門確認,摺合為一定數額的人民幣而得到立案。某國內知名在線游戲棋牌網站推出增值消費計劃,讓用戶能用虛擬金幣購買各種數碼實物產品。換算發現,用網幣購買的價格比直接從市面購買實惠得多。
網游公司在大量發行虛擬貨幣並從中牟利時,很容易造成玩家花錢買來的虛擬財產貶值,利益受到損害的現象。虛擬世界的通貨膨脹是難以避免的。主觀上,發行者沒有動力去控制,當發行的網幣可購買實際資產時,通過過量發行就可徵收「鑄幣稅」,使自己得利;客觀上,游戲運營商也沒有能力來控制,網路中存在大量「偽鈔製造者」,通過私服製造虛擬貨幣,隨著外掛泛濫,游戲里的貨幣和道具越來越多,造成虛擬貨幣迅速貶值。另外,游戲公司也無法控制二級交易市場的影響。以主營棋牌類網游的邊鋒為例,其網幣對應的購買力曾在一年內縮水近40%。
目前,我國對虛擬貨幣的管理,原則上只准用真實貨幣購買虛擬貨幣,而不允許將虛擬貨幣反過來轉換為真實貨幣。但國內已出現主要業務是把游戲幣兌換成人民幣的網站,制定了虛擬貨幣對人民幣的「匯率表」,換算出各種游戲幣的實際價值。兌換過程和商業銀行沒有本質區別。這樣勢必造成對金融系統的沖擊。估計國家在短期內不會採取放開並進行監管的方式開放這一領域。當初發行網幣的初衷是為了應對小額支付的困難,但由此帶來的副作用遠超過解決此問題帶來的好處。因此,解決電子支付問題才是釜底抽薪的根本之法。在此之前,有關部門可能會加強監管,限制用網幣購買通常用人民幣才能購買的產品和服務,並逐步取締網幣兌換人民幣的經營活動。
4. 個人能否申請虛擬貨幣發行條件
在國內發行虛擬貨幣是沒有嚴格的限制的,但前提是不能從事非法的活動,如果從事非法的活動是不被允許的。在國內發行一種虛擬貨幣不需要去申請。虛擬貨幣在國內仍舊處於一個灰色的地帶。在國內比較知名的有比特幣、瑞泰幣、萊特幣等等。
5. 購買虛擬貨幣後,發行者突然消失怎麼辦
如果可以在交易平台上交易,直接賣掉走人即可。如果沒有可交易的平台,發行者消失,圈錢跑路,用戶只能自認倒霉。當然可以選擇去報警,碰碰運氣,因為警方一般都不會立案的。
購買虛擬貨幣建議去主流的平台去購買,例如五大比特幣交易平台、錫谷數字資產交易平台、千金卡交易平台、比特時代交易平台等等。
6. 網路虛擬貨幣是如何發行的
虛擬貨幣可分為游戲幣和網路代幣兩種。
游戲幣主要是游戲公司和職業游戲人通過網路任務和地面銷售兩種方式流通處來。
網路代幣:是各種可以在網路上流通的等值於正常貨幣的一種虛擬貨幣。如大家常用的Q幣等。這種主要是要方便用戶在網路上的各種消費活動而出現的,前期都是用免費定量的發放一些,以引導消費者一種虛擬消費習慣,後期則開設專門的出售渠道。
7. 我發現一個問題,在網路上越來越多的虛擬貨幣的發行,而虛擬貨幣是可以無限發行的,在中國人民幣的通脹和
不是吧,游戲軟體的「貨幣」都用在游戲里了,不會流入現實。它的屬性應該是「物品」而不是貨幣。「沖錢去玩游戲」,就像"買了兩個蘋果去吃"一樣。是用人民幣買了虛擬物品或服務,而不是拿人民幣換了美元之類的貨幣。所以你用「匯率」一個詞也不準確。不是一個概念,所以游戲或軟體開發商不改「匯率」的話,在官方充值的情況下,永遠都不會貶值。玩家私下交易就不同了,比如你在qq花十塊可以充10個Q幣,賣給別人就可以賣7塊5塊都隨你。但是,這個Q幣最終你都還是用在騰訊提供的虛擬物品或者服務上了,你收藏Q幣也不會有任何價值。所以等同起來就是你直接花錢用在了購買騰訊的虛擬物品或者服務上。所以虛擬貨品應該等同於「貨物」,而不是通常講的「貨幣」,所以不管騰訊發行多少Q幣(事實上,只要有人買,它可以無限發行),都只是在提供「貨物」,而不是「發行貨幣」。當然了,有一種虛擬貨幣不一樣,它不是某個游戲或者軟體開發商直接提供的,那個叫做「比特幣(BitCoin)」。這個虛擬貨幣是有實際價值的,有興趣你可以看看,也就能看出其中的區別了。
8. 現有虛擬貨幣幾種發行
網路虛擬貨幣大致可以分為
第一類是大家熟悉的游戲幣。在單機游戲時代,主角靠打倒敵人、進賭館贏錢等方式積累貨幣,用這些購買草葯和裝備,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戲機里使用。那時,玩家之間沒有「市場」。自從互聯網建立起門戶和社區、實現游戲聯網以來,虛擬貨幣便有了「金融市場」,玩家之間可以交易游戲幣。
第二類是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訊工具服務商發行的專用貨幣,用於購買本網站內的服務。使用最廣泛的當屬騰訊公司的Q 幣,可用來購買會員資格、QQ秀等增值服務。
第三類互聯網上的虛擬貨幣,如比特幣(BTC)、福源幣(FTC)萊特貨幣(LTC)等,比特幣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貨幣,也有人將比特幣意譯為「比特金」,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主要用於互聯網金融投資,也可以作為新式貨幣直接用於生活中使用。
9. 網路公司可以發行虛擬貨幣嗎
你好朋友
可以啊 現在很多山寨幣企業幣都是網路公司發行的 真正的虛擬貨幣是用區塊鏈技術 是衡量發行的 你比特幣 大漢幣睿德都是用這樣的技術 望採納感謝
10. 四大虛擬貨幣違法嗎
私發虛擬貨幣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印製、發售代幣票券,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
另外《《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國家經貿委、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嚴禁發放使用各種代幣券(卡)的緊急通知》對類似問題也嚴令禁止。
(10)網路虛擬貨幣發行者擴展閱讀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用於微游戲、新浪讀書等),俠義元寶(用於俠義道游戲),紋銀(用於碧雪情天游戲),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幣、澤塔幣、燒烤幣、便士幣(外網)、隱形金條、紅幣、質數幣。目前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圈內流行"比特金、萊特銀、無限銅、便士鋁「的傳說。
市場形成
互聯網引致了一個新的市場的出現,這個市場就是基於網路空間的虛擬市場。互聯網為消費者提供了大量的交流和溝通場所,同時也給企業提供了經營市場,企業從以產品為核心,到以服務為核心,必須轉變為以客戶為核心。隨著計算機人工智慧技術、資料庫技術的發展,企業可以便利地搜集顧客的信息,做到及時了解客戶需求,改變企業經營策略,實時掌握經濟動脈。
電子金融
隨著計算機和網路通信技術的迅猛的發展,互聯網技術的應用逐漸向人類的各種活動領域滲透,其中所蘊藏的無限商機使得商家紛紛把目光投向電子商務。電子商務正在以人們難以想像的速度向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滲透。
傳統的金融也密切地注視到這股勢不可擋的全球經濟一體化、網路化的潮流。於是,增值服務是以美術為賣點,可以看作商品;而游戲里的寶劍則不一種全新的金融服務經營理念——電子金融便應運而生。
從歷史發展的進程來看,要理解電子金融必須從金融電子化和電子商務談起。所謂電子金融化,是指金融企業採用除互聯網技術以外的現代通信、計算機和網路等信息技術手段,提高傳統金融服務業務的工作效率,降低經營成本,實現金融業務處理自動化、金融企業管理信息化和決策科學化,為客戶提供更快捷、更方便的服務,進而提升金融企業是市場競爭優勢的行為。
電子金融是對金融電子化的一個超越。與金融電子化有所不同,電子金融運行的主要技術基礎是日益完善的互聯網技術。由於互聯網技術的全球連通性、開放性、快捷性和邊際成本低廉的特徵,電子金融更加強調整個金融服務業務基於互聯網技術的重組和創新,使客戶不受營業時間和營業地點的限制,隨時隨地享受金融企業提供的各種高質量、低成本的服務。
隨著Internet的發展,貨幣存在的形式更加虛擬化,出現了擺脫任何事物形態,只以電子信號形式存在的電子貨幣。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虛擬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