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虛擬幣可轉賬不能花的虛擬貨幣
A. 虛擬貨幣u幣能交易變現嗎
按照法律規定是不能交易變現的。
1、虛擬貨幣的本質決定它不可能擁有貨幣的信用
貨幣產生之初是固定充當一般等價物的商品,後來出現了不足值貨幣,再後來進入不兌現信用貨幣時代。各國的貨幣都是由政府信用保證發行的,所以像辛巴威為什麼貨幣體系失敗,最近在申請成為使用人民幣的國家,就是因為惡性通脹,政府公信力得不到信任,所以貨幣體系不再被人民認可。而虛擬貨幣背後連國家信用都沒有。沒有人保兌,也沒有可靠的經濟實體作為支撐。所以其核心價值是不具備的。
2、我國法律規定虛擬貨幣不能作為貨幣
人民銀行發布公告,虛擬貨幣不具有貨幣價值,居民要投資風險自負。所以如果使用虛擬貨幣交易體現,是不合法的。
3、我國目前虛擬貨幣是投資品
我國目前的虛擬貨幣其實都是投資品。投資人在抄「貨幣」,但並不在乎它的實際使用價值。
B. 交易所虛擬幣不能提現,怎麼轉到其他平台,大神們幫幫忙
這種平台不受法律保護的,而且還是違法的就算是你上當受騙了,也沒人管你的,或者處理的,所以建議你不要有這種操作,怎樣才能避免違法和財產損失
C. 怎麼選擇投資的虛擬貨幣
目前的虛擬幣普遍是指海外的,樓主要玩虛擬幣首先要有海外銀行個人賬戶才能買進買出方便,目前最被大家認可的是香港的銀行賬戶
當然香港並未說支持還是反對虛擬貨幣,所以只要你的賬戶操作不讓銀行認為是異常或違法操作就沒任何問題
當然香港銀行大陸人去是開不到的,樓主真實需要開我們可以幫你完成開戶,要的資料只用身份證和通行證
D. 國家為什麼禁止虛擬貨幣交易
國家禁止虛擬貨幣交易的原因有以下兩點:
1、價格波動劇烈,消費者保護缺失:
虛擬貨幣是網路化的產物,在網路內流動的數字化信息是所有人無法控制的。網路空間的代碼是虛擬貨幣運行的基礎,投資者只能通過前端界面操作,表面上「控制」著虛擬貨幣。而虛擬貨幣服務機構的運營者可能通過控制代碼而成為虛擬貨幣的實際操控者。
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缺乏明確的價值基礎,市場投機氣氛濃厚,價格波動劇烈,投資者盲目跟風炒作,易造成資金損失。
2、躲避監管,成違法犯罪活動的「幫凶」:
比特幣在所謂的「暗網」(DarkWeb)世界作為支付工具大行其道。「暗網」中充斥著各類嚴重違法犯罪活動。比特幣發明的初衷之一就是躲避監管,具有匿名性、跨境流動便利等特徵,已成為「地下經濟」的首選工具。
比特幣及交易所等產業鏈的存在,構築了一個法定貨幣之外進行資產轉移、融資的違規金融市場,增加了監管部門對金融安全和穩定的管理難度,滋長了監管套利、金融犯罪。它給金融市場帶來的風險和社會安全隱患,已經遠高於其創新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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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貨幣交易不受法律保護: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於2013年12月3日出具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和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
從性質上看,虛擬貨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資和交易其他虛擬貨幣這種不合法物的行為雖系個人自由,但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
E. 國家禁止的虛擬貨幣有哪些種
有的虛擬貨幣在中國都是非法的,中國法律禁止虛擬貨幣。中國唯一的合法貨幣就是人民幣。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發行人民幣以來,歷時71年,隨著經濟建設的發展以及人民生活的需要而逐步完善和提高,至今已發行五套人民幣,形成紙幣與金屬幣、普通紀念幣與貴金屬紀念幣等多品種、多系列的貨幣體系。
除1、2、5分三種硬幣外,第一套、第二套和第三套人民幣已經退出流通,第四套人民幣於2018年5月1日起停止流通(1角、5角紙幣和5角、1元硬幣除外)。目前流通的人民幣,主要是1999年發行的第五套人民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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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定於2019年8月30日起發行2019年版第五套人民幣50元、20元、10元、1元紙幣和1元、5角、1角硬幣。第五套人民幣繼承了中國印製技術的傳統經驗,借鑒了國外鈔票設計的先進技術,在防偽性能和適應貨幣處理現代化方面有了較大提高。
各面額貨幣正面均採用毛澤東主席建國初期的頭像,底襯採用了中國著名花卉圖案,背面主景圖案通過選用有代表性的寓有民族特色的圖案,充分表現了中國悠久的歷史和壯麗的山河,弘揚了中國偉大的民族文化。
F. 虛擬幣放平台上,和放錢包里有什麼區別
1、性質不同
虛擬幣放平台就是屬於平台操控,虛擬幣放錢包還是自己在操控。
2、安全性不同
虛擬幣放平台假如這個平台倒閉了,那錢就沒了,而虛擬幣放錢包里,不管這個平台有沒有倒閉,這個虛擬幣都不會有任何損失。
3、交易不同
虛擬幣放平台可以公開銷售或買賣,而虛擬幣放錢包只能私下進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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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幣的風險:
1、模型風險
虛擬貨幣並非真實貨幣,沒有中央銀行在背後進行總量控制和宏觀調控,其是否值錢完全看其供應量。
2、流動性風險
虛擬貨幣經常因為市場深度不足,在非理性繁榮思維或突發性恐慌後,市場價格暴漲暴跌,很難以合理價格買入或賣出,尤其在大資金或大批量虛擬貨幣進入市場時,此現象尤為明顯。
3、平台風險
當前諸多的虛擬貨幣平台,基本都需要將資金存入該平台進行買入或賣出。有些平台為了吸引投資者的加入,往往會提供手續費免費的優惠條件,但有些免費的平台風險較大。
G. 銀行員工可以參與虛擬貨幣嗎
虛擬貨幣是任何人都可以參與其中的,這個和你的職業不存在任何的關系的。央行明確把比特幣定義為成了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但否定了其貨幣屬性,現階段比特幣不能且不應該作為貨幣使用,各金融機構也不得提供比特幣相關的產品或服務。
瑞泰幣、萊特幣、微盟幣、狗狗幣、以太坊等數字貨幣作為比特幣的小弟也同樣適用。因此,銀行員工是可以參與其中的。
H. 支付機構不能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嗎
近日央行營業管理部下發《關於開展為非法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支付服務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轄內各法人支付機構自文件發布之日起在本單位及分支機構開展自查整改工作,嚴禁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於虛擬貨幣交易。各單位應於1月20日將自查情況、已採取措施等上報營業管理部。
這並非監管部門首次對虛擬貨幣交易進行限制。去年監管部門發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曾明確指出,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代幣發行融資交易相關的業務。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不得承保與代幣和「虛擬貨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代幣和「虛擬貨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
I. 買虛擬貨幣必須用網上銀行卡還是一般銀行卡
買賣虛擬貨幣一般的銀行可和網銀都是可以的。只要可以進行轉賬就行。
2014年年央行約談國內各主要第三方支付機構,要求其不得為比特幣交易平台提供清算支付服務。隨後,國內的比特幣交易平台的網銀在線充值、支付寶、財付通等充值方式均被中斷。而交易平台有的採取銀行轉賬的方式進行充值,有的開發了自己的充值碼,購買充值碼進行充值。
目前,國內的一些平台也支持支付寶充值和網銀在線充值,在備注中不能提到比特幣的相關信息。
2013年以來知名的虛擬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福源幣、狗狗幣、瑞波幣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