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虛擬貨幣盜
❶ 盜取網路虛擬錢幣算不算犯罪、算的話要報案的話找什麼部門
我國刑法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盜竊罪。盜取網路虛擬錢幣或虛擬財產雖然在形式上不同於竊取傳統意義上的公私財產,虛擬錢幣或財產雖然是無形的,但存在於特殊的網路游戲環境中,其真實地存在並具備傳統財產的價值性、流通性特徵,具有財產的基本屬性,也具有「使用價值」和「價值」,可以視為是現實貨幣的特殊轉換形式,其內在本質完全符合刑法所保護的「公私財物」,也應當認定為是刑法意義上的「財物」,理應得到法律的保護,因此秘密竊取他人虛擬財產完全可以適用我國刑法關於盜竊罪的規定定罪處罰。當然,也有專家曾經主張對此定性為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但司法界特別是掌握定罪量刑司法權的機關法院則認為,此類行為的本質是秘密竊取網路虛擬財產然後佔有或通過轉賣獲取非法利益,行為都是基於非法佔有的故意而對他人財產進行的一種秘密竊取,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近兩年河南、北京、廣東、遼寧、四川等地法院均在審理此類案件中,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有罪宣判。2009年4月,張晉之等人利用網路黑客技術盜取網路游戲幣,並在網上銷售獲利案,經重慶市九龍坡區法院審理,以盜竊罪判處張晉之有期徒刑10年零6個月。
❷ 盜公司比特幣的員工被抓了嗎
北京市海淀區某互聯網科技公司員工仲某利用職務便利,通過使用管理員許可權插入代碼以修改公司伺服器內應用程序的方式,盜取該公司100個比特幣。3月24日從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獲悉,檢察機關以涉嫌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對犯罪嫌疑人仲某依法批准逮捕。
檢察官表示,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作為一個新興互聯網金融概念,受到人們熱炒,央行曾就「虛擬貨幣」發布風險提示強調:我國尚未發行虛擬貨幣,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公司發行,更無推廣團隊,目前市場上的「虛擬貨幣」均為非法定的虛擬貨幣。
本案系北京市首例比特幣被盜案件,雖然難以從法律角度對比特幣價值進行定性,但如果超越許可權,非法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修改,造成維修等經濟損失,也同樣會觸犯法律。
❸ 網路虛擬貨幣被盜的話多少錢夠立案多少夠判刑
這要看當地的立案標准,一般在800-2000為起點,當然這得要虛擬貨幣可以折算成人民幣
❹ 男子巨額虛擬貨幣被盜刷,這是被黑客團伙盯上了嗎
他很有可能是被黑客團伙給盯上了,因為根據警方偵查中發現這是利用了黑客的技術去獲取被害人計算機中信息的一個犯罪,而犯罪嫌疑人使用了黑客的方法和技術盜取了被害人虛擬貨幣的交易賬號,並且還用假的證件補辦了他的手機,最後破解了他的交易密碼,所以說該男子是被黑客團伙給盯上了。
平時我們也要注意自己的賬號問題和手機上的安全,因為有些不法分子總是利用一些手段來破解別人的賬號信息,因為一旦被別人破解,那麼就會造成經濟上的重大損失,所以這點我們一定要特別注意,而像這種被黑客團伙盯上的很有可能是該男子到處去炫耀自己的巨額資產,因為如果他沒有去炫耀的話,那麼黑客團伙也不知道他有這么多錢也不會把它盯上,所以作業還是要低調點不要到處炫富否則被盯上了也不知道。
❺ 虛擬貨幣在錢包被人盜走,怎麼能追回來
多少呢
❻ 竊取虛擬貨幣如何定罪
2018年2月10日消息,2017年9月4日,國家七部委發布生效了規制代幣發行活動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公告中對於各類代幣及「虛擬貨幣」的性質做出了明確定義: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盡管如此,不能否認的是,各類「虛擬貨幣」仍然具有一定的財產價值,是持有人的財產的一部分。那麼,對此類代幣實施的偷竊行為,究竟應當如何認定其行為性質呢?
筆者擬通過一則有關新聞報道及相關案例對此類問題進行探討,以起到保護「虛擬代幣」持有人的合法權益的作用。
偷竊比特幣
近日,一則新聞報道稱,北京海淀警方破獲一起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案。嫌疑人仲某利用自己管理員的許可權,修改公司電腦內應用程序,盜取100個比特幣,還未來得及銷贓,仲某便被警方抓獲。目前,仲某因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被刑事拘留。
從報道中可以看到,對於行為人偷竊比特幣的行為警方是以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而對其予以刑事拘留的。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規定的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指的是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或者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後果嚴重的,以及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行為。
虛擬貨幣的財產屬性
筆者看來,該罪名在我國《刑法》第六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之中,即該罪名保護的法益實質上是我國社會的公共秩序,而並非數字貨幣持有人的財產利益,實際上否認了數字貨幣的財產價值,而是僅僅將其作為一種計算機系統中的數據或系統功能而進行保護的。這樣的做法筆者認為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
首先,我國2013年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提到,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因為其在性質上來看應當屬於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通知》中也明確提到,比特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作為一種虛擬商品,其背後所具備的財產價值不可忽視。
其次,我國去年10月1日生效的《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法律對數據、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盡管只是對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做出了原則性的規定,但是不能否認的是這表明了我國對於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態度。雖然我國尚未有針對數據與網路虛擬財產保護的專門法律,但是從民法總則的規定來看,預測未來必然會有相關內容的立法。
最後,從相關案例中我們也能夠看到,我國司法實踐中對於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財產屬性的認可。2013年4、5月,劉某預謀成立比特幣交易平台,遂招募金某、黃某金(均已判刑)共同組建 「比特幣」交易平台。期間,劉某、黃某金、金某和被告人賀某除了其他直接盜取客戶資金的行為外,還頻繁通過變賣客戶的比特幣來兌現人民幣,轉走了網站上的120個比特幣。最終法院以詐騙罪對被告人予以定罪處刑,被告人所轉走的比特幣也是被納入了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中的。因此,從司法案例中也可得出國家對於比特幣等虛擬貨幣財產屬性的認可。
基於以上原因,筆者認為,對於偷竊虛擬貨幣的行為僅以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予以規制,可能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我們應該正視其背後所隱藏的財產價值,考慮我國《刑法》中侵犯財產犯罪罪名的適用。只有這樣才能切實有效保護我國數字貨幣持有人的合法權益與財產。
❼ 黑客團伙盯上虛擬貨幣,男子巨額虛擬貨幣被盜刷,虛擬貨幣如何製造出來的
其實虛擬貨幣的產生,也是需要專業的開發團隊來開發,不能自己發展和產生的。虛擬貨幣的開發技術已經成熟,技術上沒有困難,但虛擬貨幣的定位是最大的問題,而且虛擬幣的產生需要大量硬體設備進行挖掘才可以獲取。
它不是一般等價物,而是價值相關性的表現,或者說是表現符號,也可以說它是一種個性化貨幣。另一方面它也可以被稱作信息貨幣。其共同之處在於都是表示不確定價值、相對價值的符號。在這種情況下,貨幣的傳統意義已經被打破。最初意義上的貨幣,只是一種新的更廣義的貨幣的特殊情況。金錢既可作為一般等價物,又可作為一組相對價值的符號。
❽ 虛擬幣受法律保護嗎虛擬幣盜騙算不算犯罪
第一,虛擬幣,比如比特幣等,或者一些游戲、網路貨幣,如QB,某游戲金幣等都屬於個人合法財產,只要個人合法取得,就受到保護
第二,國家所禁止的交易,特指在國內禁止炒作、交易該虛擬幣。但是禁止交易不代表該虛擬幣本身違法或者沒有價值
舉個例子:例如比特幣,我國拒絕承認任何區域鏈塊幣,也禁止交易和服務,但是這不代表比特幣本身沒有任何價值,在國際交易體系中,比特幣在部分地區是獲得認可的,而且也有對應的價值尺度
當他人盜竊比特幣或者騙取比特幣時,國家依然會按照盜竊罪或者詐騙罪論處,金額需要核定。
目前我國禁止的是虛擬幣的交易、定價等,但不是禁止虛擬幣本身的價值和持有,只要該幣不被定義為非法,那麼就是合法的
同理,游戲貨幣同樣被認定為合法財產,只是國家禁止其交易而已,而不影響因對虛擬貨幣侵害而導致的相應法律責任
❾ 我的虛擬貨幣被人家盜轉了,我該怎麼辦
在自己錢包被盜了??
❿ 盜幣非法獲取虛擬幣會被怎麼處理
這屬於違法行為,已經涉及到行政犯罪,這不是小事,公安機關會依據刑法定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