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具備哪些屬性
① 虛擬貨幣的特殊性
第一, 個性化虛擬貨幣將在流動性和增值性以外,具有信息功能。
個性化虛擬貨幣和股市最大的不同在於不僅有參照點的集成定價功能,還會有參照點分布定價功能。這一過程不是在虛擬貨幣市場里完成的,而是在個性化現代服務發展里完成的。比如,在個人拍賣環節里,結合本地框架(FRAME)的討價還價過程不僅要包含一個通向價值一元化效用交換過程,而且還必須包含一個通向價值多元化價值實現過程。這就意味著,虛擬貨幣最終必須和個性化信息服務業的發展緊密結合成一體。股票雖然也具有一定信息功能,但這種信息是從屬性,它是以實業為中心。
未來的虛擬貨幣可以同時身兼貨幣和股票與信息卡三重功能:一方面可以作為基礎貨幣(或和基礎貨幣兌換)而獲得流動性;一方面能具有增值功能;最主要的是還能附加信息。而這種信息,只是一種待完成介面信息,需要在服務業里繼續實現其價值。
第二,個性化虛擬貨幣將具有自身的文化價值定位。
在未來的個性化虛擬貨幣交易市場上,也會形成類似如今股票指數這樣的價格水平信息。但與股指不同,個性化虛擬貨幣價格指數,反映的將不是投資增值信息,而是類似酷值那樣的娛樂值、文化值、精神值、自由值和個性值。比如游戲指數,可能反映的不是它的投資價值,而是個性自由的價值程度。
又比如,在超女的投票中,反映的是人氣指數,而非專業指數。如果不是簡訊投票,而是一種集成了貨幣和衍生金融工具功能的個性化IC卡,如玉米卡、FANS卡,卡上的價值,會隨著時尚流行信息而波動,體現個人選擇的自由。它一旦與個性化服務產業開發結合起來,就會形成一種良性互動機制。
第三,個性化虛擬貨幣市場將起到提升傳統產業的作用。
隨著游戲產業化、產業游戲化的趨勢日益發展,個人自由也因此得到全面地發展,即個性化的自我實現,這將成為產業升級的最終目標。傳統產業包括產品製造業和服務業,都將把精神、文化價值的滿足,作為產品和服務的附加值追求。在這一產業的發展背景下,個性化信息服務業帶動傳統產業的作用,就有可能通過個性化虛擬貨幣市場的引導實現。也就是說,傳統產業在產品和服務都達到同質化的最優之後,最終會在信息市場的引導下發現—誰的東西夠「酷」就賣得火,不夠「酷」就賣不出去。
未來的產業發展,將不僅需要GNP型的股指引導,更需要GNH型的酷值指數的引導。提出GNC(國民酷值)的日本,正在走向這樣一種產業發展模式,從而繼明治維新後,走向再現代化的產業發展之路。美國和韓國,也在這方面走到了前面。中國面臨第二次現代化的選擇,許多像虛擬貨幣這樣的「小東西」,其實蘊含著具有很大意義的信息。
② 比特幣是否具備貨幣屬性
就貨幣屬性來看,比特幣因為是一種虛擬貨幣,它沒有發行商,所以在現實里被認作是沒有價值的貨幣,如今也還是有很多國家在限制它的流通,所以還是有很多並不了解它。但是它確實有貨幣的屬性。
首先貨幣的本質是在長期交換的過程中形成的固定地充當一般等價物的商品,也就是說,去掉所有修飾詞,貨幣本身就是商品,用於交換。那比特幣也是可以用來做交換的,它同樣可以充當交換的媒介,作為交換的商品。它同樣可以使得在線支付能夠直接由乙方發起並支付給另外一方,中間不需要通過任何的金融機構。
其次,比特幣誕生於金融危機時期,它是去中心化的,由計算機生成的一串串復雜代碼組成的數字貨幣,它不依賴於任何組織或國家,也沒有發行方,完全由P2P網路、密碼學、共識演算法等已有技術的區塊鏈系統融合構成,而且強調了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購買、出售或收取比特幣。這就是比特幣作為商品進行交換的特徵。
而之所以很多國家並不承認比特幣能夠作為一種流通貨幣,是因為它的想像空間太大了,作為國家層面不好管控,盡管他很便利,但是它很抽象,所以被很多國家拒之門外。
③ 虛擬貨幣有哪些特性
虛擬貨幣具有貨幣的數學特性(持久性,可攜帶性,可互換性,稀缺性,可分割性和易識別性)而非依賴於物理特性(比如黃金和白銀)或中央權力機構的信任(比如法定貨幣)。簡而言之,虛擬貨幣是由數學支持的。有了這些特性,一種貨幣形式要具有價值所需要的就是信任和使用。對虛擬貨幣而言,這可以從它日益增長的用戶,商家和初創企業基數上得到體現。同所有貨幣一樣,虛擬貨幣的價值直接來自於願意接受它作為支付方式的人們,這也是唯一的來源。
目前,比較知名的虛擬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福源幣、狗狗幣。
④ 虛擬貨幣是什麼 虛擬貨幣有哪些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用於微游戲、新浪讀書等),俠義元寶(用於俠義道游戲),紋銀(用於碧雪情天游戲),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幣、澤塔幣、燒烤幣、便士幣(外網)、隱形金條、紅幣、質數幣。目前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圈內流行"比特金、萊特銀、無限銅、便士鋁「的傳說。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發布的通知、公告,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資和交易虛擬貨幣不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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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虛擬貨幣是什麼
虛擬貨幣,是用於電子流通的貨幣。現在虛擬貨幣的范圍很大了,有Q幣、比特幣等等。隨著數字貨幣的發展壯大,虛擬貨幣越來越豐富,可能會發展成未來的主流。比如BTC、EOS、BCBOT等等已經不止是虛擬貨幣了,已經有了演算法、有了落地項目、有了技術。
虛擬貨幣主要由網路游戲服務商發行,用來購買游戲中的道具,如裝備、服裝等。但是目前虛擬貨幣的使用已經大大超出了此范疇,虛擬貨幣可以用來購買游戲點卡、實物和一些影片、軟體的下載服務等。
(5)虛擬貨幣具備哪些屬性擴展閱讀:
現實風險
虛擬貨幣作為電子商務的產物,開始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而且,越來越和現實世界交匯。然而,在虛擬貨幣日益長大的同時,相關法規卻相對滯後,埋下了不少隱患。
欺詐行為
網上虛擬貨幣的私下交易已經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虛擬貨幣與人民幣之間的雙向流通。這些交易者的活動表現為低價收購各種虛擬貨幣、虛擬產品,然後再高價賣出,依靠這種價格差贏取利潤。隨著這種交易的增多,甚至出現了虛擬造幣廠。虛擬貨幣除了主營公司提供之外,還有一些專門從事「虛擬造幣」的人,以專業玩游戲等方式獲取虛擬貨幣,再轉賣給其他玩家。
以溫州地區為例,大概有七八家這樣的「虛擬造幣工廠」,從業者達到四五百人。這樣不僅給虛擬貨幣本身的價格形成一種泡沫,給發行公司的正常銷售造成困擾,同時也為各種網路犯罪提供了銷贓和洗錢的平台,從而引發其他一些不良行為。
沖擊體系
現代金融體系中,貨幣的發行方一般是各國央行,央行負責對貨幣運行進行管理和監督。而作為網路上用來替代現實貨幣流通的等價交換品,網路虛擬貨幣實質上同現實貨幣已經沒有區別。不同的是,發行方不再是央行,而是各家網路公司。
如果虛擬貨幣的發展使其形成了統一市場,各個公司之間可以互通互兌,或者虛擬貨幣整合統一了,都是以相同標准和價格進行通用,那麼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虛擬貨幣就是通貨了,很有可能會對傳統金融體系或是經濟運行形成威脅性沖擊。
參考資料:網路-虛擬貨幣
⑥ 什麼是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在我國不是貨幣,央行等五部委在2013年12月5日下發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明確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否定了其貨幣屬性,不得用於支付,但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但幣圈的人卻不以為然,下面是幣圈的觀點(以比特幣為例):
比特幣具有價值是因為它作為貨幣形式的一種是有用的。比特幣具有貨幣的數學特性(持久性,可攜帶性,可互換性,稀缺性,可分割性和易識別性)而非依賴於物理特性(比如黃金和白銀)或中央權力機構的信任(比如法定貨幣)。簡而言之,比特幣是由數學支持的。有了這些特性,一種貨幣形式要具有價值所需要的就是信任和使用。對比特幣而言,這可以從它日益增長的用戶,商家和初創企業基數上得到體現。同所有貨幣一樣,比特幣的價值直接來自於願意接受它作為支付方式的人們,這也是唯一的來源。
國內一些數字貨幣有識之士也在開始探索數字貨幣支付以外的應用場景,數字貨幣學者沙錢老師提到了幣商圈的概念,規劃出了許多比特幣的應用場景。也許是受到了幣商圈的啟發,珠寶行業出現了一個類似於傳統商業積分的應用型數字貨幣福源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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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虛擬貨幣的常見種類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福源幣、狗狗幣等等。
網路虛擬貨幣大致可以分為
第一類是大家熟悉的游戲幣。在單機游戲時代,主角靠打倒敵人、進賭館贏錢等方式積累貨幣,用這些購買草葯和裝備,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戲機里使用。那時,玩家之間沒有「市場」。自從互聯網建立起門戶和社區、實現游戲聯網以來,虛擬貨幣便有了「金融市場」,玩家之間可以交易游戲幣。
第二類是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訊工具服務商發行的專用貨幣,用於購買本網站內的服務。使用最廣泛的當屬騰訊公司的Q 幣,可用來購買會員資格、QQ秀等增值服務。
第三類互聯網上的虛擬貨幣,如比特幣(BTC)、福源幣(FTC)、萊特貨幣(LTC)等,比特幣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貨幣,也有人將比特幣意譯為「比特金」,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主要用於互聯網金融投資,也可以作為新式貨幣直接用於生活中使用。
⑧ "虛擬貨幣"不具有貨幣屬性嗎
是的,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⑨ 虛擬貨幣是什麼
根據2012年歐洲央行的定義為:「一種無法律約束,由開發者發行與管控,在特定虛擬社群成員中接受和使用的數位貨幣。」
在2013年的美國國會聽證會上,時美聯儲主席本·伯南克稱「在過去的二十年來,虛擬貨幣被視為一種電子貨幣,或者一個一直在發展中的支付系統技術領域。」
美國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網路(FinCEN)在2013年定義其為:「虛擬貨幣為在某些環境下像實體貨幣一樣運作的交換媒介,惟不具備實體貨幣的所有屬性。」也不具有法定貨幣的地位。 2014年,歐洲銀行業管理局定義其為「並非由央行或政府部門發行的,也不必要與法定貨幣相關聯的一種數碼形式的價值,但是它作為一種支付途徑被自然人和法人所接受,並可以電子地轉帳,儲存和交易。
在中國大陸是指運行在網路上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騰訊公司的Q幣、盛大公司的點卷,另外網路游戲亦有虛擬貨幣。虛擬貨幣通常用於用戶購買網路上的虛擬服務,例如騰訊公司Q幣的QQ會員功能、網路游戲的裝備等。虛擬貨幣通常是用戶繳費手段。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等於2009年定義為:由網路游戲營企業發行,游戲用戶使用法定貨幣按一定比例直接或間接購買,存在於游戲程式之外,以電磁記錄方式存儲於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所提供的伺服器內,並以特定數位單位表現的一種虛擬兌換工具。
資料來源:Virtual currency From Wikiped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