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民事訴訟
❶ 請問bt110專家,我買了數字貨幣,現在幣價歸0 了可以維權嗎
首先,目前基於我國的相關政策,IC0項目以及交易所等均遷址國外,如果境外的代幣發行沒有對國內產生民事或刑事法律方面的影響,則適用其他國家的法律或監管規則,不會受到國內法律的管轄,投資者維權或追責均在海外進行。
其次,如果在我國境內進行維權,根據我國法律體系法律責任分為刑事責任、民事責任以及行政責任。我國現已明令禁止虛擬貨幣發行融資行為,沒有相關的監管機構,故投資者只能通過追究相應對方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
1、刑事責任
但假設存在上線破發破發甚至後期歸零,期貨交易被平台操控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情形,且符合我國刑法中關於管轄的規定,則應結合其犯罪行為適用相應的法律條款。
根據《刑法》第六條至第九條中關於刑事管轄原則的規定,我國刑事管轄分為以下四種:
(一)屬地原則:凡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包括船舶或者航空器)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適用我國刑法管轄。
(二)屬人原則:我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我國刑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我國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我國刑法。
(三)保護原則: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對我國國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規定的最低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適用我國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處罰的除外。
(四)普遍原則: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所規定的罪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所承擔條約義務的范圍內行使刑事管轄權的,適用本法。
例如上線即破發、操縱交易所中虛擬貨幣的價格中存在非法手段,雖然虛擬貨幣不屬於我國認定的證券范疇,但通過這種非法方式獲利,也可能觸犯了我國刑法中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等罪名,那麼投資者可以在我國境內採取向公安機關報案等手段來維權。
2、民事責任
在民商事活動中主要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等原則,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出現了許多投資者向A股公司進行維權的民事案例,但基於現在我國尚未將虛擬貨幣納入證券范疇,也並無因操縱虛擬貨幣價格進行民事追責的案例,因此投資者難以通過民事訴訟來維權。
另外基於民事法律關系的相對性,海外IC0項目即使底層資產、項目在國內,也多搭建了海外架構,投資者很難突破相對關系追索至IC0的實際項目主體責任。
❷ 幣,未約定還款日期請問是否過了訴訟時效
【案情】
文某因資金周轉需求於2013年11月13日向榮某借款300000元,並出具了借條,但未約定還款期限。2014年3月,榮某前往外省找文某還款,但未找到文某,之後也再未找到過文某。現在,榮某將文某告上法庭,文某認為,已過二年訴訟時效,不同意還款。
【分歧】
關於榮某訴請是否已過訴訟時效的問題,出現了如下兩種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原告訴訟時效已過,原、被告雖未約定還款期限,但2014年3月原告找被告還錢時,是原告開始向被告主張權利之時,是訴訟時效計算的開始,至原告起訴之時,已過兩年訴訟時效。
第二種意見認為,原告訴訟時效未過,原告在2014年3月去找被告還錢未果,但並不能因此認定本案訴訟時效從此開始計算,原告找被告未果的行為不能證明雙方對債權債務的履行期限達成一致,也不能證明被告有在原告向其主張權利之時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的行為,因此本案未過訴訟時效。
【評析】
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理由如下:
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其次,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六條規定:「未約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條、六十二條的規定,可以確定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不能確定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但債務人在債權人第一次向其主張權利之時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本案中原告曾於2014年3月找被告未果,雖然原告有向被告主張權利的行為,但該行為既不能證實雙方於2014年3月就債務的履行寬限期達成一致,也不能證實當時被告有在原告向其主張權利之時,其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之情形。由於原、被告之間未明確約定還款期限,且債務未超過二十年的最長訴訟時效期間,因此,至原告起訴時,本案未過訴訟時效。
綜上,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
❸ 2000元人民幣借款可以到法院進行起訴那個借款人嗎
1、可以起訴借款人。
2、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借貸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
3、起訴時需要准備起訴狀、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借貸合同、轉賬記錄等相關證據材料,一式三份,兩份交到法院,一份自己保存開庭時使用。
4、注意借貸糾紛只有兩年訴訟時效,債務到期後次日開始計算。
❹ 詐騙的贓款被用於購買虛擬貨幣了怎麼辦
原告在刑事訴訟時,提起民事訴訟,被告若肯積極賠償,那麼法院會減輕對被告的量刑。所以被告將詐騙了的錢作何種用途,不重要,而是肯不肯賠償及有沒有賠償能力。
❺ 比特幣案件是刑事案件還是民事案件
這個當然是民事案件了。這個和形式案件的關系不大。比特幣經濟犯罪案例比較多。比特幣傳銷騙局更是多如牛毛。之前爆出的GBL比特幣圈錢跑路案。最近,國內的比特幣存錢罐幣被盜,導致網站關閉,欠了用戶一大筆錢,但是至今未還。這都屬於經濟犯罪,民不告官不究。
比特幣是一個共識網路,促成了一個全新的支付系統和一種完全數字化的貨幣。它是第一個去中心化的對等支付網路,由其用戶自己掌控而無須中央管理機構或中間人。從用戶的角度來看,比特幣很像互聯網的現金。比特幣也可以看作是目前最傑出的三式簿記系統。
❻ 我委託朋友幫忙轉下比特幣,現在他說丟了,找不回來了,他說和他沒有關系,我要報警或者起訴成立嗎
你與朋友構成委託合同關系,即便是無償的,在他有重大過失的情況下仍然要承擔賠償責任。
現在無法弄清丟失原因,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建議先報警處理。
如果警方不予立案,再考慮民事追償。
❼ 民事訴訟中,可以把索賠的物質兌換為人民幣嗎
先看合同約定
沒約定的可以按法律規定,沒辦法恢復可以折價補償
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九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合同無效時,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雙方各自按照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分擔現值損失。
第十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或者合同解除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第十一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合同解除時,雙方對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因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應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應在利用價值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三)因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剩餘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事由導致合同解除的,剩餘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按照公平原則分擔。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十二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時,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補償附合裝飾裝修費用的,不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或者擴建發生的費用,由承租人負擔。出租人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❽ 2000元人民幣以下的算民事糾紛嗎
1、民間借貸糾紛,無論多少錢都是民事案件,公安機關不會也不能介入
2、《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不得非法越權干預經濟糾紛案件處理的通知》和《公安部關於嚴禁公安機關插手經濟糾紛違法抓人的通知》(1992年4月25日)中對公安不能插手合同、債務等經濟糾紛案件有詳細規定,建議查閱
❾ 發生在國外借貸問題,有寫借條,幣種新幣,有寫摺合人民幣多少。可以在當地縣級法院起訴嗎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當地法院如果符合上述條件的,可以向其提起訴訟。
一、〈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
1、第21條第一款,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2、第23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3、第28條 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1、第四條 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
2、第六條 被告被注銷戶籍的,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確定管轄;原告、被告均被注銷戶籍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3、第七條 當事人的戶籍遷出後尚未落戶,有經常居住地的,由該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❿ 虛擬貨幣交易被騙公安機關會立案嗎
虛擬貨幣交易被騙公安機關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因為虛擬貨幣交易騙局一般涉及的人數多、范圍廣、金額小、匿名性較強。
公安機關收集取證較難、抓捕行動也難以進行,因為大多虛擬貨幣騙局的創世運營團隊的信息是不公開的,無從取證,也許主謀被抓以後也會成為受害者。
隨著虛擬貨幣的流行,與之相關的糾紛頻頻出現。近日,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宗因投資買賣虛擬貨幣引發的糾紛。法院提醒,虛擬貨幣的投資交易不受法律保護,投資者要保持清醒理性。
(10)虛擬貨幣民事訴訟擴展閱讀:
司法機關對犯罪案件或民事糾紛審查後,決定列為訴訟案件進行偵查或審理的訴訟活動,是訴訟活動的開始階段。一般包含刑事案件立案、行政訴訟案件立案及民事訴訟立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立案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1.有犯罪事實存在。
2.該犯罪事實依法需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有犯罪事實,但法律規定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不能立案;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宣告無罪。
①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③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④依刑法告訴乃論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⑤被告人已經死亡的。
⑥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