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虛擬貨幣非法集資
㈠ 虛擬貨幣都是搞非法集資的嗎除了比特幣之外,還有沒有其他正規的幣種
非法集資的都不是真正的虛擬貨幣,騙人的「虛擬貨幣」有一個很顯著的特點就是投資收益的單邊上漲,真正的虛擬貨幣總量有限,價格波動,有漲有跌,但非法集資騙局下的虛擬貨幣價格往往單邊上漲,投資者賬面的資產一直在增值,可一旦騙局無法繼續下去,這些假的虛擬貨幣就一文不值,投資者血本無歸。目前除了比特幣之外,還有ETH以太坊、USDT泰達幣、INMI英邁幣等正規幣種。
㈡ 若「ICO」虛擬貨幣涉嫌集資詐騙,怎麼辦
你好,你的問題我答復如下:1、公安機關是否立案偵查,是否構成刑事案件。2、若已經立案偵查,則要看立案調查後的結論,是否涉嫌集資詐騙罪。3、若定性為集資詐騙罪,則要看你的朋友是否知情,主觀上是否有欺詐的故意,是否與他人共同策劃、實施犯罪的行為。4、最後,若你的朋友與他人共同實施了犯罪行為,則要看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
㈢ 虛擬貨幣交易被騙公安機關會立案嗎
虛擬貨幣交易被騙公安機關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因為虛擬貨幣交易騙局一般涉及的人數多、范圍廣、金額小、匿名性較強。
公安機關收集取證較難、抓捕行動也難以進行,因為大多虛擬貨幣騙局的創世運營團隊的信息是不公開的,無從取證,也許主謀被抓以後也會成為受害者。
隨著虛擬貨幣的流行,與之相關的糾紛頻頻出現。近日,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宗因投資買賣虛擬貨幣引發的糾紛。法院提醒,虛擬貨幣的投資交易不受法律保護,投資者要保持清醒理性。
(3)通州虛擬貨幣非法集資擴展閱讀:
司法機關對犯罪案件或民事糾紛審查後,決定列為訴訟案件進行偵查或審理的訴訟活動,是訴訟活動的開始階段。一般包含刑事案件立案、行政訴訟案件立案及民事訴訟立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立案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1.有犯罪事實存在。
2.該犯罪事實依法需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有犯罪事實,但法律規定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不能立案;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宣告無罪。
①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③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④依刑法告訴乃論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⑤被告人已經死亡的。
⑥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㈣ 虛擬貨幣騙局怎麼報警
虛擬貨幣騙局直接打110報警電話報警。
銀保監會、中央網信辦、公安部等多部門發布風險提示稱,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侵害公眾合法權益。
此類活動並非真正基於區塊鏈技術,而是炒作區塊鏈概念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實質是「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系。
公眾要理性看待區塊鏈,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亂墜的承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切實提高風險意識。被騙後及時到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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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貨幣首先是網路化、跨境化明顯。依託互聯網、聊天工具進行交易,利用網上支付工具收支資金,風險波及范圍廣、擴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租用境外伺服器搭建網站,實質面向境內居民開展活動,並遠程式控制制實施違法活動。
一些個人在聊天工具群組中聲稱獲得了境外優質區塊鏈項目投資額度,可以代為投資,極可能是詐騙活動。這些不法活動資金多流向境外,監管和追蹤難度很大。
其次是欺騙性、誘惑性、隱蔽性較強。利用熱點概念進行炒作,編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論,有的還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傳,以空投「糖果」等為誘惑,宣稱「幣值只漲不跌」「投資周期短、收益高、風險低」,具有較強蠱惑性。
實際操作中,不法分子通過幕後操縱所謂虛擬貨幣價格走勢、設置獲利和提現門檻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還以ICO、IFO、IEO等花樣翻新的名目發行代幣,或打著共享經濟的旗號以IMO方式進行虛擬貨幣炒作,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迷惑性。
最後這類行為存在多種違法風險。不法分子通過公開宣傳,以炒幣升值獲利和發展下線獲利為誘餌,吸引公眾投入資金,並利誘投資人發展人員加入,不斷擴充資金池,具有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特徵。
㈤ 現階段虛擬貨幣有法律約束嗎Q幣非法集資了嗎
金融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私財物或者金融機構信用,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的行為。
不是非法集資。
㈥ 是傳銷還是非法集資,坑人無數的虛擬貨幣是怎麼得逞的
參差荇菜,左右流之
㈦ EOS生態幣是非法集資嗎
EOS生態合理合法,因為平台沒有人民幣資金交易,投票的是EOS,產出的也是EOS,所以也沒有觸犯法律,但是在現行法律中也沒有批准虛擬貨幣,所以不存在違法之說
EOS,可以理解為Enterprise Operation System,即為商用分布式應用設計的一款區塊鏈操作系統。EOS是引入的一種新的區塊鏈架構,旨在實現分布式應用的性能擴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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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OS的主要特點如下:
1.EOS有點類似於微軟的windows平台,通過創建一個對開發者友好的區塊鏈底層平台,支持多個應用同時運行,為開發dAPP提供底層的模板。
2.EOS通過並行鏈和DPOS的方式解決了延遲和數據吞吐量的難題,EOS是每秒可以上千級別的處理量,而比特幣每秒7筆左右,以太坊是每秒30-40筆;
㈧ 成都大佬用虛擬貨幣洗錢屬於非法集資嗎
成都大佬用虛擬貨幣洗錢,屬於非法集資。我們先來了解一下網路上對於非法集資的定義,非法集資是一種犯罪活動,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並且在我國明確規定投資虛擬貨幣屬於違法活動,而且我國是明確禁止虛擬貨幣流通和交易的。
㈨ 虛擬貨幣成陷阱!不到兩個月2000多人中招,究竟是怎麼回事
虛擬貨幣,彷彿能讓人一夜暴富,如比特幣,當初一枚幾塊錢,現在一枚5萬美元.不是所有虛擬貨幣都是比特幣,幣圈水深, 還是要謹慎一點好,現在不少朋友都想去投資這個區塊鏈的數字貨幣,想加入一夜暴富的大軍.
該公司讓客戶在購物商城購買鐵皮楓斗、紅酒等商品,公司送“深藍積分”,同時積分還有消費增值,消費增值以積分形式返還,積分還可以轉換成交易平台的虛擬幣即“貝藍幣”,虛擬幣可以在交易平台買賣或提現,可以有漲有跌。
公司運營不久後,又請來外號“風神”的網路操盤手,共同經營“深藍積分”“貝藍幣”網路平台集資項目,美麗的噱頭的背後,是一場非法集資的騙局。
為了吸引受害人進入圈套,裝門面,購豪車,擴大虛假宣傳,吸引投資人。
後因股東之間產生矛盾,操盤手被舉報並被公安機關抓走,公司項目終於崩盤,這一非法集資案件也逐漸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