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的使用價值
① 虛擬貨幣有沒有價值&使用價值。為什麼
現在我們得理清對於商品的概念
用於交換的勞動產品,地上撿的,不算,必須得經過加工,
自給自足的不算,必須用來交換,比如古代男耕女織生產的布料,自己用的嗎所以不算
虛擬貨幣
虛擬的貨幣本指非真實的貨幣,用於游戲中,
電腦游戲里的虛擬的錢也會有其真實價值。比如,一個玩家從別的玩家那裡將賬號買過來,這個玩家就可以得到那個玩家的所有虛擬的資產,然後這個玩家繼續玩下去就會容易得多。如果游戲允許玩家之間可以轉移虛擬財產,玩家之間就可以買賣游戲道具用現實貨幣支付。如果游戲道具在游戲里由虛擬貨幣標價,那麼真實貨幣和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率就被建立起來了。
所以它的價值就來啦
課本上的價值,與上面說的價值是有些不同的..,價值是凝聚在產品中的一種社會勞動成果,你應該學過..價值的多少的使用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來決定的
所謂的價格只是對價值的一種貨幣表現形式...
課本上的價值是一種實物價值, 怎麼給你講呢
就拿股市來說吧,有的人賺錢,那麼你能說股市創造價值嗎?不他不創造,他只是財富的再分配....
再拿使用價值來說吧,還記得它的定義嗎?
能滿足人們某種需要的物品的效用
是物品,虛擬貨幣是物品嗎,所謂的物品是由原子...等構成...
再說價值,所謂的價值就是,價值是伴隨著人類的出現而出現,是由人類的主觀意識來定義的,價值是一種超現實的規范或理想,是上帝的創造物。事物是否有價值在於觀念體系的邏輯規定,是一種超現實的、理想的境界,或者是上帝賦予的。
價值來源於自然界,並隨著人類的進化而化,隨著社會的發展而發展,價值的終極本原只能是運動著的
物質世界和勞動著的人類社會。 那虛擬貨幣它屬於人類社會的一部分...所以他是有價值,但從課本來講,有些牽強
② 虛擬貨幣越來越多的出現在人們的視野中,虛擬貨幣到底有什麼價值
虛擬貨幣並不是真正的錢幣,而是一種虛擬的東西,虛擬貨幣也有它自身的價值,因為對於投資人來講,這是一種訓練。
他們認為一些虛擬貨幣會很有市場,所以這個時候,作為一個投資人,獨到的眼光是非常重要的。如果進入太晚,那麼這個虛擬貨幣可能沒有任何價值,那麼如果進入太早,可能也不是自己所料想的那樣,所以這個時候,進入時間就非常重要。

所以虛擬貨幣也能夠讓我們快速成長,這種成長是對大局的判斷,以及知識的學習。所以虛擬貨幣,對於我們而言,它是一種收入,當然這種收入,前期我們並不知道是多少,其次,他能夠讓我們迅速學習,提高自己的知識素養,而且還能夠通過不斷的實踐來學習,實踐和學習相結合,這些正是我們需要做的事情,就學習角度而言,他也起到督促的作用。
③ 虛擬貨幣是什麼
虛擬貨幣,是用於電子流通的貨幣。現在虛擬貨幣的范圍很大了,有Q幣、比特幣等等。隨著數字貨幣的發展壯大,虛擬貨幣越來越豐富,可能會發展成未來的主流。比如BTC、EOS、BCBOT等等已經不止是虛擬貨幣了,已經有了演算法、有了落地項目、有了技術。
虛擬貨幣主要由網路游戲服務商發行,用來購買游戲中的道具,如裝備、服裝等。但是目前虛擬貨幣的使用已經大大超出了此范疇,虛擬貨幣可以用來購買游戲點卡、實物和一些影片、軟體的下載服務等。

(3)虛擬貨幣的使用價值擴展閱讀:
現實風險
虛擬貨幣作為電子商務的產物,開始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而且,越來越和現實世界交匯。然而,在虛擬貨幣日益長大的同時,相關法規卻相對滯後,埋下了不少隱患。
欺詐行為
網上虛擬貨幣的私下交易已經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虛擬貨幣與人民幣之間的雙向流通。這些交易者的活動表現為低價收購各種虛擬貨幣、虛擬產品,然後再高價賣出,依靠這種價格差贏取利潤。隨著這種交易的增多,甚至出現了虛擬造幣廠。虛擬貨幣除了主營公司提供之外,還有一些專門從事「虛擬造幣」的人,以專業玩游戲等方式獲取虛擬貨幣,再轉賣給其他玩家。
以溫州地區為例,大概有七八家這樣的「虛擬造幣工廠」,從業者達到四五百人。這樣不僅給虛擬貨幣本身的價格形成一種泡沫,給發行公司的正常銷售造成困擾,同時也為各種網路犯罪提供了銷贓和洗錢的平台,從而引發其他一些不良行為。
沖擊體系
現代金融體系中,貨幣的發行方一般是各國央行,央行負責對貨幣運行進行管理和監督。而作為網路上用來替代現實貨幣流通的等價交換品,網路虛擬貨幣實質上同現實貨幣已經沒有區別。不同的是,發行方不再是央行,而是各家網路公司。
如果虛擬貨幣的發展使其形成了統一市場,各個公司之間可以互通互兌,或者虛擬貨幣整合統一了,都是以相同標准和價格進行通用,那麼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虛擬貨幣就是通貨了,很有可能會對傳統金融體系或是經濟運行形成威脅性沖擊。
參考資料:網路-虛擬貨幣
④ 從虛擬貨幣的價值體現方式看什麼才是真正的虛擬貨幣
這個說法有爭議,我國央行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美國最近則把比特幣歸納為大宗商品。當然,歐洲國家對比特幣的態度相對曖昧,德國是全球首個承認比特幣貨幣屬性的國家,把比特幣視作是一種記賬單位。但在幣圈大多數人卻把虛擬貨幣看成是貨幣,下面我就以比特幣為例進行說明:
比特幣具有價值是因為它作為貨幣形式的一種是有用的。比特幣具有貨幣的數學特性(持久性,可攜帶性,可互換性,稀缺性,可分割性和易識別性)而非依賴於物理特性(比如黃金和白銀)或中央權力的信任(比如法定貨幣)。簡而言之,比特幣是由數學支持的。有了這些特性,一種貨幣形式要具有價值所需要的就是信任和使用。對比特幣而言,這可以從它日益增長的用戶,商家和初創基數上得到體現。同所有貨幣一樣,比特幣的價值直接來自於願意接受它作為支付方式的人們,這也是唯一的來源。
當然,國內的一些數字貨幣學者也開始不在把比特幣作為一種貨幣,而是另闢捷徑,沙錢老師提出了幣商圈的概念。可能是受到啟發,在珠寶行業最近出現了一個叫做福源幣的幣種,利用福源幣去取代傳統的商業積分系統,很具有創新意義。
⑤ 比特幣有什麼使用價值嗎
中本聰在2009年提出了比特幣的數字貨幣概念,規定這個貨幣總量為2100萬個,投放市場後,大家可以通過這個數字貨幣進行點對點支付,絕對不會發生通貨膨脹。
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
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
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⑥ 虛擬貨幣u幣能交易變現嗎
按照法律規定是不能交易變現的。
1、虛擬貨幣的本質決定它不可能擁有貨幣的信用
貨幣產生之初是固定充當一般等價物的商品,後來出現了不足值貨幣,再後來進入不兌現信用貨幣時代。各國的貨幣都是由政府信用保證發行的,所以像辛巴威為什麼貨幣體系失敗,最近在申請成為使用人民幣的國家,就是因為惡性通脹,政府公信力得不到信任,所以貨幣體系不再被人民認可。而虛擬貨幣背後連國家信用都沒有。沒有人保兌,也沒有可靠的經濟實體作為支撐。所以其核心價值是不具備的。
2、我國法律規定虛擬貨幣不能作為貨幣
人民銀行發布公告,虛擬貨幣不具有貨幣價值,居民要投資風險自負。所以如果使用虛擬貨幣交易體現,是不合法的。
3、我國目前虛擬貨幣是投資品
我國目前的虛擬貨幣其實都是投資品。投資人在抄「貨幣」,但並不在乎它的實際使用價值。
⑦ 貨幣有使用價值嗎有價值嗎
貨幣是指任何一種可以執行交換媒介、價值尺度、延期支付標准和完全流動的財富儲藏手段等功能的商品,都可被看作是貨幣;從商品中分離出來固定地充當一般等價物的商品,就是貨幣;貨幣是商品交換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貨幣的本質就是一般等價物。
貨幣具有商品的屬性
在馬克思對貨幣起源的分析中,貨幣的前身就是普普通通的商品,它是在交換過程中逐漸演變成一般等價物的。馬克思創立貨幣理論的時代,正是各國普遍實行金鑄幣流通的時代,因此,馬克思將黃金視為貨幣的最高階段,而黃金本身就是價值十足的商品。進一步的推論就是,任何在商品交換中充當貨幣的東西,首先就在於它們是商品,與普通商品一樣,都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沒有這種與普通商品的共性,貨幣就不具備與商品進行交換的基礎。
馬克思第一個科學地從多角度定義貨幣。貨幣是充當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是商品交換發展和價值形態發展的必然產物。在發達的商品經濟中貨幣執行著五種職能:價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貯藏手段和世界貨幣。歷史上不同地區曾有過不同的商品交換充當過貨幣,後來貨幣商品就逐漸過渡為金銀等貴金屬。隨著商品生產的發展和交換的擴大,商品貨幣(金銀)的供應越來越不能滿足對貨幣日益增長的需求,又逐漸出現了代用貨幣、信用貨幣,以彌補流通手段的不足。進入20世紀,金銀慢慢地退出貨幣舞台,不兌現紙幣和銀行支票成為各國主要的流通手段和支付手續,但是支配貨幣運動的始終是馬克思所揭示的貨幣流通規律。其中,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是貨幣的基本職能。另外三種職能則是在兩者的基礎上形成的派生職能。
價值尺度是貨幣作為社會勞動的直接體現。貨幣本身作為一種商品,可以以自己為標准,與其他商品進行量的比較,而此時商品的價值形式就轉化為價格形式,商品通過貨幣進行表達的價值形式即為價格。所以,貨幣的價值是價格體現的,屬於抽象勞動創造的價值。
貨幣的存在形態包括以下幾種(貨幣的使用價值和價值是這樣體現的):
(1)實物貨幣:中國最早的貨幣是貝,古代歐洲以牛為貨幣,其他地區以鹽、煙草等為貨幣。
(2)金屬貨幣:價值比較高,易於分割,便於攜帶,如金、銀等。
(3)可兌現的紙幣—銀行券:由銀行發行的,以金、銀為發行保證,可以隨時兌換為金銀。
(4)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國家發行並強制流通的紙制貨幣,不可兌現金屬貨幣。
(5)存款貨幣(可簽發支票的存款)和電子貨幣:現代銀行簽發,可用於轉帳結算,與銀行券同時發揮著貨幣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