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ICO融資
⑴ 若「ICO」虛擬貨幣涉嫌集資詐騙,怎麼辦
你好,你的問題我答復如下:1、公安機關是否立案偵查,是否構成刑事案件。2、若已經立案偵查,則要看立案調查後的結論,是否涉嫌集資詐騙罪。3、若定性為集資詐騙罪,則要看你的朋友是否知情,主觀上是否有欺詐的故意,是否與他人共同策劃、實施犯罪的行為。4、最後,若你的朋友與他人共同實施了犯罪行為,則要看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
⑵ 虛擬貨幣ICO項目怎樣海外合規落地
ico項目、虛擬貨幣業務選擇注冊非營利性質公眾擔保型公司也就是新加坡基金會(ACRA)來作為海外主體合規運營。目前已有萊特幣、比原鏈、量子鏈、比特大陸等多家與區塊鏈業務相關的基金會。因其完善的法律、良好的金融環境以及開明的國家政策,新加坡已成為國內區塊鏈項目最熱門海外投資地。
新加坡基金會的優勢:
1.新加坡作為亞洲區塊鏈中心,政策開明,法律健全;
2.大多數項目方落地新加坡,容易宣傳以及被認可,樹立企業公眾擔保形象;
如何成立新加坡基金會?
1.提供名稱查名:名稱以FOUNDATION LTD結尾,查詢無重名即可;
2.提供一位董事身份證或護照,卓志提供新加坡掛名董事、新加坡秘書、注冊地址。
3.新加坡基金會經營范圍無限制,一般默認。
4.辦理時間:新加坡注冊局批准非盈利公眾基金會時間為5-15工作日。
⑶ ICO虛擬幣怎麼樣
所謂ICO,也稱首次公開募幣,其以比特幣為募集對象,項目負責人通過向不特定的投資者發行加密代幣,以為項目融資。隨著美容、社交、白酒、競技等「奇葩」ICO項目的蠻荒生長,作為虛擬貨幣代表的比特幣也迎來飆漲。今年4月,比特幣自6000元開始一路高走,僅8月份,已9次刷新高價,漲到30299.99元。
區塊鏈早在十年前就有了
根本而言,ICO的火熱離不開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支撐。在「90%ICO項目都不靠譜」下,暫且不論ICO市場如何,即便是作為募集對象的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也被詬病已久
⑷ 央行叫停代幣融資是真的嗎
在中國第一個投資ICO(首次代幣發行)項目的人士的辦公室里見證了歷史——央行發文稱「ICO是非法公開融資行為」,並勒令各平台立即停止。
9月4日下午3時,中國人民銀行(央行)等七部門聯合發布了《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下稱《公告》)。《公告》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公告》對ICO監管的措辭極其嚴厲。
「攔不住的,民間投資熱情還在,」在看到《公告》全文前,初夏虎表示。但在澎湃新聞給他發送了《公告》全文之後不一會兒,他決定下樓安撫一下自己的團隊,「我去穩定一下軍心。」
半個小時後,他回到辦公室,不過也並沒有滿臉愁容。「等監管要求吧,真的需要清退,我們就清退。」初夏虎說道,「不行的話我們就出海,我們在日本已經拿到了數字貨幣交易所牌照。」
⑸ 各類代幣發行融資其本質是什麼行為
各類代幣發行融資其本質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⑹ 虛擬貨幣ICO是什麼意
在形式和最終的結果上,ICO與IPO非常類似。
IPO就是某家公司首次公開募股,該公司IPO後可以去證券交易市場進行掛牌交易,當然,在完成IPO前後有著各種監管的執行,整個過程是在現實中完成。
而ICO的區別在於公開募股方可以是個人、公司、社區、機構,募股後在網路虛擬幣交易平台上掛牌交易,如某智多星威客,某某八,某某一品等,整個過程是在互聯網中完成。
虛擬貨幣,如比特幣和以太坊已經成為互聯網固定流通貨幣,如現實世界中的美元。大多ICO過程中並不是項目方在出售自己的股權,應該說是使用權,也就是產品的未來價值預期資格。
參考資料ico網路貼吧
⑺ 幣圈ICO是什麼
幣圈就是關於數字貨幣(虛擬貨幣)發行、交易、炒作以及相關的一切活動,還有參與的個人用戶或者機構。數字貨幣常見的有比特幣、萊特幣等,這里比特幣是人們聽說最多的,而且在平時很多人參與比特幣的買賣。比特幣在2008年由中本聰提出,總數量只有2100萬個,它的發行不依靠任何機構。隨著比特幣不斷被挖掘,越往後產生比特幣的難度會增加,可能獲得比特幣的成本要比比特幣本身的價格高。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⑻ 什麼是區塊鏈,區塊鏈ICO的本質是什麼
比特幣虛擬貨幣2009年由中本聰(化名)發明
區塊鏈比特幣的底層技術,實際就是它支持了比特幣8年來的穩定性,你可以理解為一種顛覆性的記賬方法或者資料庫,核心是去中心化
ICO這個就是本質上就是區塊鏈眾籌,一個企業去做ICO,你可以理解為IPO,但融資的不是錢,而是虛擬貨幣,例如融了3000個比特幣,當然,你可以選擇在任意一個國家賣掉它,換取某國的法定貨幣
⑼ 央行認定ICO屬於變相非法集資是真的嗎
9月2日據報道,8月21日,央行總部收到了相關緊急報告,該報告條分縷析,明確指出,用實質重於形式的穿透式監管來看,ICO屬於變相非法集資。
引述之情人士稱,央行相關人士研究了大量的ICO白皮書,得出的結論是:「90%的ICO項目涉嫌非法集資和主觀故意詐騙,真正募集資金用作項目投資的ICO,其實連1%都不到。」
ICO是全稱為Initial Coin Offering,首次數字代幣公開發行的簡稱,模仿股票市場的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而來。即項目發起方可以通過區塊鏈技術發行初始代幣的方式去獲得融資,不過初始代幣不能用法定貨幣(人民幣、美元等)購買,因為這違反了各國關於融資的法律法規,而需要用比特幣、以太坊等流動性較好的數字資產購買。
人民銀行科技司副司長、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日前撰文指出,目前ICO處於法律監管的邊緣,從制度建設出發,應該盡快在法律上給予ICO一個說法。他建議,對ICO實施沙盒監管(在一個「安全空間」內,金融科技企業可以測試其創新的金融產品、服務、商業模式和營銷方式,而不用在相關活動碰到問題時立即受到監管規則的約束)的方式。
8月16日,北京市金融局局長霍學文也曾在一次內部閉門懇談會中表示,互聯網金融、區塊鏈和ICO,只有依法合規規范發展才有生命力,任何違規和濫用都將獲得懲治。
「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明確所有金融活動都要納入監管。凡是「管別人錢的活動」都要納入監管。區塊鏈創新,互聯網金融的創新,ICO的創新,但是如果不控制好風險,那麼所有的創新一定會走向它的反面。如果說傳統金融風險是1.0,互聯網金融風險是2.0那麼現在的區塊鏈和ICO風險就是3.0。」霍學文在此次會議中表示。
⑽ 互金協會發文提醒警惕「虛擬貨幣」投資風險嗎
繼8月31日發文警示ICO風險之後,近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以下稱互金協會)再次發文提示需警惕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風險。
互金協會發布風險提示稱,近年來,比特幣、萊特幣以及各類代幣等所謂「虛擬貨幣」在一些互聯網平台進行集中交易,涉眾人數逐漸擴大,所形成的金融和社會風險隱患不容忽視。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呼籲:各會員單位應履行行業自律公約的承諾,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監管規定,不參與任何與所謂「虛擬貨幣」相關的集中交易或為此類交易提供服務,主動抵制任何違法違規的金融活動。
投資有風險,購買虛擬貨幣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