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財產貨幣保護法
1. 中華人民共和國虛擬財產保護法的第五章
游戲運行商終止游戲運行時的責任與義務
第十六條 網路游戲是玩家與運營商之間的合同,在合同未約定期限或約定不明的情況下,運營商一旦決定終止游戲的運營,則根據誠實信用原則,要對用戶盡提前的告知義務,否則運營商要對用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在上述情況下,運營商應當賠償玩家因合同終止而導致的直接債權利益的喪失,對網路虛擬財產的價值衡量以用戶利益被侵害時的虛擬財產數量為標准進行計算,以此來予以賠償。
第十八條 網路運行商必須對游戲終止的原因做出合理合法的解釋,信息產業部門也應根據具體情況介入調查。
第十九條 游戲運行商可以開發其它游戲,對其即將終止之游戲的玩家的所有資料,在自願、公平的原則下進行平移。
2. 游戲虛擬財產保護法
可以訴訟解決。
3. 中華人民共和國虛擬財產保護法的第二章
虛擬財產的范圍及特徵
第八條 網路虛擬空間里的虛擬財產范圍,主要包括:(一)游戲賬號等級;(二)虛擬金幣;(三)虛擬裝備(武器、裝甲、葯劑等);(四)虛擬動植物;(五)虛擬ID賬號及角色屬性;(六)法律規定的其他虛擬物。第九條 虛擬財產的特徵:(一)客觀非物質性。虛擬財產是看不見、摸不到的,具有虛擬性,即客觀非物質性。(二)可交易性。虛擬財產既可以通過買賣的方式在玩家和游戲服務商之間轉讓,也可以通過離線交易的方式在玩家間轉讓。(三)有價值性。網路虛擬財產是有價值的,它能夠滿足虛擬人物在虛擬空間的發展,同時獲得這些財產也需要耗費一定的勞動。網路虛擬財產的價值包括使用價值與交換價值。(四)時空的有限性。網路虛擬財產只存在於游戲運營階段,游戲一旦停止運營,虛擬財產也會隨之消失;虛擬財產的價值體現在特定的虛擬架構世界環境中,即運營商利用其伺服器構建的虛擬環境。(五)有限的數量性。網路游戲中的裝備、寵物等虛擬財產都是開發商編寫的程序,它們的數量有限。(六)唯一性。網路游戲中的每一個ID、裝備都是唯一的。
4. 中華人民共和國虛擬財產保護法的第四章
虛擬財產主體的劃分與確認
(虛擬財產的歸屬)
第十四條 虛擬財產的主體為游戲玩家。
網路虛擬財產的取得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可以通過個人的勞動,虛擬財物、經驗值等獲得。玩家在這個過程中需要付出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並且還伴隨著大量購買游戲裝備的費用;另一種就是玩家直接從游戲運營商手中購買,或者從虛擬的「貨幣」交易商場以及私下交易中獲得。
(一)虛擬財產的佔有權是玩家與運營商的合意
虛擬財產在伺服器上的數據顯示在存儲空間,是運營商的合法佔有,但運營商也只是代玩家保管這些數據,並沒有對其任意修改的權利。
運營商「保管不慎」則為違約;運營商自主處分,則為侵權。違約或侵權要處200--8000元賠償金,情節嚴重者,可酌情增加,但最多不超過10000元。
(二)虛擬財產的使用權掌握在玩家手中。
在虛擬架構的世界中,玩家有權使用虛擬財產繼續練級或交易買賣,使用權掌握在玩家手中。
(三)虛擬財產的收益權歸玩家所有。
(四)虛擬財產的處分權歸玩家所有。
在虛擬社會中,玩家處分其財產,有權以賣或贈的方式處分其在虛擬世界中的財產,虛擬財產的處分權人為玩家。
第十五條 玩家在游戲練級或行使權利時不得侵犯其他人的權利。
5. 國家虛擬財產保護法能保護游戲玩家嗎 在未來20年內是否會廢除一切封號制度
您好,我來為您介紹大概20年後的制度,首先很少游戲會永久封號的,除非你開的掛之類的太過過分才會永久封號。對於國家來說,網路之中一些大公司都是有承諾的,你像騰訊等等,根本不可能被玩家告發,它們在中國的網路市場中的股份太大,像360等都推不翻它的地位,所以,要麼不充錢,要麼就不要抱怨!並且大公司都會用錢堵住別人的嘴,所以沒人會告發!並且每位玩家投入的資金都不算太高,所以被坑就感覺沒什麼,就會再創個號,然而一些老玩家就沒辦法了!
在未來,慢慢都會信息化,所以一些網路方面就會被重視起來,就會大舉建設網路方面的一些防禦措施,但是永久封號還會有的,所以現在不要在那些方面投入太多資金!!謝謝!
6. 虛擬貨幣怎樣通過法律保護呢
目前法律上還是一片空白,沒有相關規定,只能參照刑法關於盜竊罪的相關條文處理。
7. 中國現在有《網路虛擬財產保護法》么
沒有專門的法律,網路虛擬財產也按照公私財產進行保護。網路上曾經有一個《網路虛擬財產保護法》,但那是網友杜撰的,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網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網的法律法規搜索中找不到此法。
公共財產包括全民所有制經濟的財產和集體所有制財產。
私人財產,包括公民個人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所有的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以及其存款、股票、債券等財產,是指公民所獲得的合法的勞動收入和合法的非勞動收入積累的財富。
8. 虛擬財產是不是也受法律保護
目前虛擬財產也屬於個人財產范疇,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如果別人盜竊你的虛擬財產,數額較大,則構成盜竊罪,可以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