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虛擬貨幣交易場所排摸
1. 國家為什麼禁止虛擬貨幣交易
國家禁止虛擬貨幣交易的原因有以下兩點:
1、價格波動劇烈,消費者保護缺失:
虛擬貨幣是網路化的產物,在網路內流動的數字化信息是所有人無法控制的。網路空間的代碼是虛擬貨幣運行的基礎,投資者只能通過前端界面操作,表面上「控制」著虛擬貨幣。而虛擬貨幣服務機構的運營者可能通過控制代碼而成為虛擬貨幣的實際操控者。
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缺乏明確的價值基礎,市場投機氣氛濃厚,價格波動劇烈,投資者盲目跟風炒作,易造成資金損失。
2、躲避監管,成違法犯罪活動的「幫凶」:
比特幣在所謂的「暗網」(DarkWeb)世界作為支付工具大行其道。「暗網」中充斥著各類嚴重違法犯罪活動。比特幣發明的初衷之一就是躲避監管,具有匿名性、跨境流動便利等特徵,已成為「地下經濟」的首選工具。
比特幣及交易所等產業鏈的存在,構築了一個法定貨幣之外進行資產轉移、融資的違規金融市場,增加了監管部門對金融安全和穩定的管理難度,滋長了監管套利、金融犯罪。它給金融市場帶來的風險和社會安全隱患,已經遠高於其創新價值。
(1)關於開展虛擬貨幣交易場所排摸擴展閱讀
虛擬貨幣交易不受法律保護: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於2013年12月3日出具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和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
從性質上看,虛擬貨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資和交易其他虛擬貨幣這種不合法物的行為雖系個人自由,但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
2. 央行發文嚴禁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是真的嗎
1月18日消息,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發布「關於開展為非法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支付服務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確本單位及各分支機構嚴禁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於虛擬貨幣交易。
通知中還顯示,對於發現的虛擬貨幣交易,應及時關閉有關交易主體的支付通道,並妥善處理待結算資金。
報道並援引潘功勝在該備忘錄里的話稱:「要始終對虛擬貨幣市場保持高壓態勢,嚴防虛擬貨幣風險再次集聚,消滅風險隱患於萌芽狀態。」他並表示,全國及地方當局應該取締提供比特幣等虛擬貨幣集中交易的場所,同時還需要禁止為虛擬貨幣集中交易提供擔保和清結算服務的所謂「錢包」服務商、以及為集中交易提供做市商服務個人或機構。
3. UPBTC是合法的嗎
今日,網上傳播一則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於召開虛擬貨幣非法活動專項整治會議的通知》文件,文件內容顯示,市公安局經偵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通信管理局、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銀保監局、福田區整治辦、南山區整 治辦、寶安區整治辦、龍華區整治辦、前海管理局: 根據《關於開展虛擬貨幣交易場所排查整治的通知》、 《市整治辦關於提示防範虛擬貨幣非法活動風險補充通知 的函》、《關於根據深圳人行篩選的風險企業名單開展虛擬 貨幣交易場所排查的函》等文件要求,各區整治辦對轄內涉嫌從事虛擬貨幣非法活動的企業進行初步摸排核查,發現 8 家企業涉嫌從事虛擬貨幣非法活動。
深扒8家企業涉嫌的那些虛擬貨幣非法活動
就此事金色財經於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致電確認,在咨詢中金色財經得知,此文件確實是官方發布,但還未更新到金管局官方網站,同時,金色財經還采訪到接近政策相關人士,對方稱:此次深圳發布的文件,是之前排查過的,只不過排查的時候未公布,這次是正式公布。關於這8家企業如何處理,相關人士表示:這八家企業發幣的關退,沒有關退的抓人。
深扒8家企業涉嫌的那些虛擬貨幣非法活動
金色財經記者對發布的8家企業進行查詢發現,其中「深圳數字奇點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劉洋,持股比例達到100%,其企業狀態顯示為「已注銷」,注銷時間為2019年7月26日。其產品為幣看BitKan APP,主要提供價格監控、新聞資訊、挖礦監控、股票監控、錢包等服務,其所發行的代幣為KAN,截至寫稿時間,交易價格約為0.012CNY。
4. 比特幣退出中國市場還能交易嗎
央行表示,央行對涉嫌非法集資的「虛擬貨幣」相關行為進行嚴厲打擊。目前,全國摸排出的ICO平台和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場所已基本實現無風險退出。央行是在處置非法集資部級聯席會議上做出上述表述的。
據悉,央行在非銀行支付機構風險專項整治工作中,嚴厲打擊了無證機構,整治違規交易場所、「微盤」交易支付結算業務,阻斷非法集資資金通道;針對涉嫌非法集資、非法證券活動的ICO和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場所,央行將會同相關部位及時發布公告,明確態度、警示風險,並部署各地開展整治。
央行表示,下一步將繼續按照《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做好六方面的工作,一是配合司法部推動《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和《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出台。二是密切監測民間借貸利率運行情況,引導民間借貸利率、用途和借款方式合理化,壓縮非法集資活動生存空間。三是繼續依託反洗錢系統做好非法集資監測工作。四是會同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繼續做好互聯網金融風險防範化解。五是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營造誠實守信的信用環境。六是繼續做好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
據聯席會議辦公室統計,2017年全國新發涉嫌非法集資案件5052起,涉案金額1795.5億元,同比下降2.8%、28.5%。但案件總量仍在高位運行,參與集資人數持續上升,跨省案件持續多發,涉及多個省份乃至全國的重特大案件仍時有發生,總體形勢依然嚴峻。
5. 支付機構嚴禁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是真的嗎
1月19日消息,據傳,央行營業管理部日前發布了《關於開展為非法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支付服務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轄內各法人支付機構嚴禁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於虛擬貨幣交易。
根據網傳《通知》內容顯示,各法人支付機構自文件發布之日起在本單位及分支機構開展自查整改工作,嚴禁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於虛擬貨幣交易。同時,《通知》要求,各單位應加強日常交易監測,對於發現的虛擬貨幣交易,應及時關閉有關交易主體的支付通道,並妥善處理待結算資金,避免出現群體性事件。
此外,《通知》在最後指出,各單位應於2018年1月20日將自查情況、已採取措施等上報營業管理部。
6. 原子幣是合法嗎
原子幣不是合法。隨著區塊鏈技術成為社會關注熱點,被監管部門嚴厲打擊的虛擬貨幣出現死灰復燃勢頭。
所有打著區塊鏈旗號關於虛擬貨幣的推廣宣傳活動都是違法違規的。監管部門對於虛擬貨幣炒作和虛擬貨幣交易場所的打擊態度沒有絲毫改變。
監管部門已經通盤部署,要求全國各地全面排查屬地藉助區塊鏈開展虛擬貨幣炒作活動的最新情況。在下一階段的工作中,監管部門將加大清理整頓虛擬貨幣及交易場所的力度,發現一起、處置一起。
交易虛擬貨幣平台的注冊、備案信息及合法性,在虛擬貨幣的合法性尚未明確的情況,其投資交易不受法律保護。
(6)關於開展虛擬貨幣交易場所排摸擴展閱讀:
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宗因投資買賣虛擬貨幣引發的糾紛。法院提醒,虛擬貨幣的投資交易不受法律保護,投資者要保持清醒理性。
根據相關規定,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代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虛擬貨幣發行融資,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投資者不要被「高收益」沖昏頭腦。
7. 央行將如何防範虛擬貨幣交易場所和ICO風險
一是組織屏蔽「出海」虛擬貨幣交易平台。截至2018年5月,110個網站包括廣泛關注的火幣網、幣安網等交易平台已被屏蔽。
四是積極進行風險提示與輿論引導。會同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通過多種渠道和形式提示民眾高度警惕虛擬貨幣相關活動的風險與危害。
五是對於各類偽虛擬貨幣以及相關的非法集資、詐騙、傳銷等活動,積極支持配合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據公安機關統計,近年來共立案偵辦虛擬貨幣類違法犯罪案件近300餘起。
8. 虛擬貨幣交易清理整頓了嗎
近期有傳聞稱,來自上海和北京的央行官員開始著手調查虛擬貨幣交易場所,很有可能將取消對虛擬貨幣交易的禁令。經記者向一位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人員核實,相關報道與事實不符。
業內人士提示,廣大消費者和投資者應增強風險防範意識,發現涉及《公告》非法金融活動的,可向有關監管機關或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舉報,對其中涉嫌違法犯罪的,可向公安機關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