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禁止虛擬貨幣
㈠ 為何央行叫停代幣發行
9月4日央行聯合六部委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有分析認為,央行叫停代幣發行融資,實質上是在打擊非法代幣融資,加強金融監管。那麼,央行叫停代幣發行對股市有何影響呢?
「這對於炒作概念來說無疑會是一盆冷水,但是,實質上對於相關企業的經營影響也許不會太大。部分投資者可能會對區塊鏈研究公司存在一些誤解,區塊鏈技術涉及范圍較廣,其實並不是只涉及比特幣,它們更多體現的是網路服務和信用體系的建設。
㈡ 央行為什麼禁止虛擬貨幣
對人民幣產生威脅
㈢ 央行整頓虛擬貨幣 究竟是怎麼回事
2018年要推進貨幣金銀工作深度轉型,進一步加大改革創新力度,扎實推進央行數字貨幣研發,還表示要從嚴加強內部管理和外部監管,開展對各類虛擬貨幣的整頓清理。
㈣ 為什麼虛擬貨幣在中國不合法
2013年央行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後又傳出央行約談10餘家第三方支付公司相關負責人,明確要求其不得給比特幣、萊特幣等交易網站提供支付與清算業務。國內比特幣價格從7000元左右一路跌至3300元。更有分析稱比特幣將退出中國,真的會這樣嗎?
加大了對比特幣的監管力度
2013年12月5日央行等五部委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稱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此舉導致比特幣交易價格暴跌。
此後網路和果殼電子等機構宣布停止比特幣支付,而近日又傳出央行約談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消息,支付寶和財付通關閉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窗口,導致比特幣價格再跌。
更有消息稱,銀行與比特幣交易平台的合作也不被監管層支持,這基本上關閉了比特幣平台上充值和提現的可能,也就是阻斷了國內比特幣和人民幣的相互兌換。
比特幣交易平台如「比特幣中國」和okcoin也恢復收取0.3%的交易手續費,並提高提現手續費至1%。有分析認為這是為了防止大量投資者套現退出。
種種跡象顯示,比特幣在中國處境越來越惡劣。不過比特幣退出中國的結論,可能言過其實。
一、比特幣作為商品可以自由買賣
央行雖然不承認比特幣的法定貨幣地位,但是沒有否認比特幣作為一種商品的合法性,不禁止投資、買賣比特幣。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二、比特幣交易尚未崩盤
一位比特幣玩家表示,目前比特幣的交易價格並沒有低到導致交易崩盤的地步。比特幣的價格仍然高於比特幣的成本價,即挖礦的價格。
三、交易渠道並未堵死
雖然部分第三方支付已經停止支持比特幣交易,並且銀行也不樂觀,但是比特幣交易平台還可以用其他第三方支付介面,或者用國外的支付介面支付。有比特幣交易平台正在考慮將伺服器轉到國外。
上述比特幣玩家表示,他有一次提現,是個人賬戶給他匯款。也就是說,比特幣交易存在繞過第三方支付的可能。
同時,現金交易也是一種可能的交易方式。
四、比特幣交易最大風險不是監管
比特幣交易最大的風險不是政府監管,而是安全隱患。
比特幣存在被黑客盜取的風險。如果出現大規模的比特幣丟失,會直接影響市場交易的公平性,這是真正的「釜底抽薪」。
不過目前來看,比特幣的安全隱患尚未完全暴露出來。
總體風險加大
必須承認,政府加大監管力度導致比特幣交易的風險進一步上升。
而且,交易門檻較之前顯然也是大幅提高。
本質上說,作為一種投資手段,比特幣的風險是不言而喻的。如果沒有最終的人來接盤,即使比特幣十分緊缺,也缺乏真正的價值,而只有有限的基於網上的使用價值。找不到最後的接盤者,比特幣很可能就像泡沫一樣,最終消失。
㈤ 國家會禁止虛擬貨幣的發行嗎
有可能,但就目前來說政府還沒有禁止。
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在我國是合法存在的,央行等五部委在2013年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明確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各金融機構不得提供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否定了其貨幣屬性。央行行長周小川則把比特幣比作是像郵票一樣的可交易資產。
全球各主要的國家大都對虛擬貨幣採取冷處理的態度,國家禁止虛擬貨幣主要有以下幾種可能:
1、虛擬貨幣嚴重的沖擊了現有的貨幣體系,大有取而代之的意圖;
2、虛擬貨幣爆出知名的弱點和缺陷,在一定時間內是無法克服的;
3、虛擬貨幣被用於洗錢等非法活動,政府無法忍受。
2013年以來流行的虛擬貨幣有比特幣、福源幣、萊特幣、狗狗幣、瑞波幣、元寶幣等等。
㈥ 為什麼支付寶和微信都禁止虛擬貨幣交易啊
10月10日,國內兩大支付巨頭支付寶和微信同時發聲,禁止將平台使用於虛擬貨幣交易。支付寶、微信為何會同時發聲,記者了解到,這或許與近期某虛擬交易平台的一則動態有關。
支付寶、微信:一旦發現,堅決予以清退
國內多次明文禁止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提供服務
實際上,一直以來,央行及其分支機構多次要求支付機構不得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
早在2013年底央行等多部委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就明確,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在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規定,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
同樣的,央行營業管理部2018年1月發布通知,要求轄內各法人支付機構在本單位及分支機構開展自查整改工作,嚴禁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於虛擬貨幣交易。
㈦ 央行發文嚴禁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是真的嗎
1月18日消息,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發布「關於開展為非法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支付服務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確本單位及各分支機構嚴禁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於虛擬貨幣交易。
通知中還顯示,對於發現的虛擬貨幣交易,應及時關閉有關交易主體的支付通道,並妥善處理待結算資金。
報道並援引潘功勝在該備忘錄里的話稱:「要始終對虛擬貨幣市場保持高壓態勢,嚴防虛擬貨幣風險再次集聚,消滅風險隱患於萌芽狀態。」他並表示,全國及地方當局應該取締提供比特幣等虛擬貨幣集中交易的場所,同時還需要禁止為虛擬貨幣集中交易提供擔保和清結算服務的所謂「錢包」服務商、以及為集中交易提供做市商服務個人或機構。
㈧ 央行整頓虛擬貨幣 為什麼禁止比特幣
因為它是一種虛擬貨幣,是存在於互聯網上的,具有很大的風險性,不穩定性和不確定性。比特幣不是央行發行的,它是互聯網的產物。
㈨ 央行將如何防範虛擬貨幣交易場所和ICO風險
一是組織屏蔽「出海」虛擬貨幣交易平台。截至2018年5月,110個網站包括廣泛關注的火幣網、幣安網等交易平台已被屏蔽。
四是積極進行風險提示與輿論引導。會同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通過多種渠道和形式提示民眾高度警惕虛擬貨幣相關活動的風險與危害。
五是對於各類偽虛擬貨幣以及相關的非法集資、詐騙、傳銷等活動,積極支持配合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據公安機關統計,近年來共立案偵辦虛擬貨幣類違法犯罪案件近300餘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