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追繳虛擬貨幣
『壹』 網路虛擬貨幣被盜的話多少錢夠立案多少夠判刑
這要看當地的立案標准,一般在800-2000為起點,當然這得要虛擬貨幣可以折算成人民幣
『貳』 做網路刷單接觸了那種虛擬貨幣交易的單 現在有一千多塊錢被騙了 這種要報警嗎
可以報警,您遭受了金錢損失,可以報警的,能不能追回來就要看警方能不能抓住破案,但是每個公民都有權利在受騙後報警呢,而且應該報警不要讓不法分子在外面囂張。
『叄』 虛擬貨幣網路詐騙,需要什麼證據才能立案
購買東西的收據,通話記錄,電話號碼,網路匯款存單,銀行匯款不能單這些都是警察用的信息,警察會破案找證據的,你只要報警就可以了
『肆』 網路詐騙又升級,騙子盯上區塊鏈,虛擬貨幣,我們該注意什麼
區K鏈,虛擬貨幣,我們該注意什麼?不得不說區K鏈詐騙如今是許多騙子常用的手段,稍不小心就被割J菜。
一,作為一個受害人,真的告誡大家不要被一時的利益所誘惑,不然真的是得不償失,更不要以身試險心存僥幸。首先那些騙子的區K鏈手段這里就來細說,這些騙子通過白皮書申請一個子虛烏有的假公司或空殼公司,但實際上根本沒有這樣的企業存在,繼而找人研發一款APP,之後再將賬務信息等跟錢財相關的重要信息綁定在國外伺服器,這里就是為了收盤時能夠去無蹤。而當APP上線以後,便會通過各種:傭金任務,沖多少返多少,拉新用戶得多少返值等等一些列這種嘗點甜頭讓後給你畫大餅的做法,當你覺得似乎可靠可信繼而動用更大資金去投入的時候,你就回不了頭了!一定要當心!一定要抵制這種來路不明的錢財!
綜上所述!希望大家在面對未知的誘惑之時能有一顆辨明真假的雙眼!
『伍』 地稅局追繳網紅主播稅款六千萬是怎麼回事
近日,北京市朝陽區地稅局披露,某直播平台2016年支付給直播人員收入3.9億元,因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今年最終補繳了稅款6000多萬元。該事件引發社會各界關注。去年以來,資本快速介入等諸多利好將直播市場推向風口,也讓國內各大直播平台的主播迎來身價三級跳,動輒年收入幾十萬上百萬已不鮮見。
『陸』 賣虛擬幣的時候,如果收到了黑錢的話,需要返還嗎
本想買幣賺一筆,但不想發幣方竟成了傳銷組織,涉嫌違法、犯罪;參與資金都將面臨收繳。這時,買幣款能否追回,就成了買幣人最關心的問題。成立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傳銷活動的上下層之間通常成立共犯關系;所募幣款通常全部認定為違法所得。被騙加入後又推薦他人加入並因此獲得代幣、返現的,所獲利得通常也將作為違法所得被追繳。那麼被騙加入組織,是否還能追回自己曾經繳納的「入門費」?
文章脈絡:
一、追繳不一定沒收,可獲退賠;
二、 追繳的范圍:成罪范圍內的違法所得;
三、 買幣款誰退誰:「違法所得」的計算。
買幣款誰退誰:「違法所得」的計算
根據《刑法》第64條規定,只有「違法所得」才應當被追繳、退賠。違法所得,字面上看,是指通過違法(包括但不限於犯罪)所獲取的財物。而最高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涉案財物管理規定》第二條規定,涉案財物包括犯罪嫌疑人的違法所得及其孳息、供犯罪所用的財物、非法持有的違禁品以及其他與案件有關的財物及其孳息。
根據前述規定,違法所得依據產生違法所得的犯罪分為兩類:
(1)取得利益型的犯罪中的違法所得;如盜竊罪、貪污罪、受賄罪中的盜贓物品、貪賄財產等;
(2)經營利益型的犯罪, 如高利轉貸罪。
可見,違法所得不僅包括通過違法犯罪行為獲得的財物(即,原生的違法所得,取得利益型),也包括這些財物可能發生的天然孳息、法定孳息以及利用該財物而經營所獲得的財產性利益(即,派生的違法所得,經營利益型)。對於前者而言,產生收益的活動本身即是違法的;收益就是違法行為的對象或結果。對於後者而言,產生收益的活動是合法的;只是用以產生收益的本金涉嫌違法。
前述兩類違法所得產生的方式不同, 其追繳的計算方式也不同。對於取得利益型犯罪的違法所得而言,所取得的非法財產本身即是違法所得的數額;而對於經營利益型犯罪的違法所得而言,,則應當扣除正常經營所獲利益。例如,在高利轉貸罪中,違法所得通常是指利差所得,而並非全部轉貸款的金額。
規范上,法律規定的態度也非常明確:1995 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生產、銷售偽劣產品刑事案件如何認定「 違法所得數額」的批復》中指出: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的決定》規定的「 違法所得數額」, 是指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獲利的數額。從字面意義看, 這里的「 違法所得」應扣除相應的成本。
司法實踐中,一般也認為:實際購買產品的金額是合法經營的金額,應當予以扣除;而提供服務等沒有實際產品的情況下(例如,非法行醫等場合下的人力投入),相應成本不予扣除。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中,存在「人頭計酬」等向「上線」返現的情形。依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案件違法所得認定辦法》(國家工商總局第37號令)第八條規定:「在傳銷活動中,拉人頭、騙取入門費式傳銷的違法所得按當事人的全部收入計算。」
可見,向上線繳納的「抽頭」不是傳銷組織中本層級當事人的收入;而是上線的收入,應予以扣除,並計算入上線的違法所得數額中。在作為上線的違法所得收繳後,依據前文所講,及時向下線進行返還。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感恩讀者!
『柒』 詐騙虛擬貨幣構成詐騙罪嗎如比特幣之類的
1、網路虛擬貨幣雖不能完全等同於貨幣等傳統意義上的財物,但在特定的場合下,行為人可以通過對虛擬貨幣的佔有實現非法獲取他人財物的犯罪目的。因此以虛擬貨幣為對象的詐騙行為,同樣可能危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具有相當的社會危害性,也應當作為犯罪予以懲處。
2、如果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檢察院不能批准逮捕,就應當辦理取保候審。取保候審還要經過法院審判。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捌』 網路虛擬貨幣的國家對虛擬貨幣的態度
稅務總局批復出售虛擬貨幣創收開征個人所得稅
新浪科技訊 10月30日上午消息,國家稅務總局28日公布了「關於個人通過網路買賣虛擬貨幣取得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這意味著國內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針對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個人通過網路銷售虛擬貨幣取得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請示》,國家稅務總局做出上述批復,明確規定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與此同時,國家稅務總局強調,個人銷售虛擬貨幣的財產原值,為其收購網路虛擬貨幣所支付的價款和相關稅費。對於個人不能提供有關財產原值憑證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財產原值。
據北京市地稅局相關人士透露,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稅率固定為20%,北京地稅還將出台核定個人銷售虛擬貨幣財產原值的相關辦法。
『玖』 被別人用8塊錢騙走價值1600元的網路虛擬貨幣可以立案嗎
只能報警,讓別人知道少上當。但是不會立案,資金數目太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