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TF虛擬貨幣指引
❶ fatf名單國家可以支付人民幣嗎
很多的國家現在都是支持人民幣的交易的,這應該具體根據很多金融的信息去查詢,應該可以得到比較准確的
❷ fatf洗錢風險評估的流程包括哪些
根據《金融機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及客戶分類管理指引》
操作步驟
(一)收集信息。金融機構應根據反洗錢風險評估需要,確定各類信息的來源及其採集方法。信息來源渠道通常有:
1、金融機構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時,客戶向金融機構披露的信息;
2、金融機構客戶經理或櫃面人員工作記錄;
3、金融機構保存的交易記錄;
4、金融機構委託其他金融機構或中介機構對客戶進行盡職調查工作所獲信息。
5、金融機構利用商業資料庫查詢信息;
6、金融機構利用互聯網等公共信息平台搜索信息。
金融機構在風險評估過程中應遵循勤勉盡責的原則,依據所掌握的事實材料,對部分難以直接取得或取得成本過高的風險要素信息進行合理評估。
為統一風險評估尺度,金融機構應當事先確定本機構可預估信息列表及其預估原則,並定期審查和調整。
(二)篩選分析信息。評估人員應認真對照風險評估基本要素及其子項,對所收集的信息進行歸類,逐項評分。如果同一基本要素或風險子項對應有多項相互重復或交叉的關聯性信息存在時,評估人員應進行甄別和合並。
如果同一基本要素或風險子項對應有多項相互矛盾或抵觸的關聯性信息存在時,評估人員應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刪除不適用信息,並加以注釋。
金融機構工作人員整理完基礎信息後,應當整體性梳理各項風險評估要素及其子項。如發現要素項下有內容空缺或信息內容不充分的,可在兼顧風險評估需求與成本控制要求的前提下,確定是否需要進一步收集補充信息。
金融機構可將上述工作流程嵌入相應業務流程中,以減少執行成本。例如,從客戶經理或營銷人員開始尋找目標客戶或與客戶接觸起,即可在自身業務范圍採集信息,並隨著業務關系的逐步確立,由處在業務鏈條上的各類人員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相應的資料收集工作。
(三)初評。除存在前述例外情形的客戶外,金融機構工作人員應逐一分析每個風險評估基本要素項及其子項所對應的信息,確定出相應的得分。對於材料不全或可靠性存疑的要素信息,評估人員應在相應的要素項下進行標注,並合理確定相應分值。在綜合分析要素信息的基礎上,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累計計算客戶評分結果,相應確定其初步評級。
金融機構可利用計算機系統等技術手段輔助完成部分初評工作。
(四)復評。初評結果均應由初評人以外的其他人員進行復評確認。初評結果與復評結果不一致的,可由反洗錢合規管理部門決定最終評級結果。
(2)FATF虛擬貨幣指引擴展閱讀
根據《金融機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及客戶分類管理指引》
金融機構應在客戶風險等級劃分的基礎上,採取相應的客戶盡職調查及其他風險控制措施。
一、對風險較高客戶的控制措施金融機構應對高風險客戶採取強化的客戶盡職調查及其他風險控制措施,有效預防風險。可酌情採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於:
(一)進一步調查客戶及其實際控制人、實際受益人情況。
(二)進一步深入了解客戶經營活動狀況和財產來源。
(三)適度提高客戶及其實際控制人、實際受益人信息的收集或更新頻率。
(四)對交易及其背景情況做更為深入的調查,詢問客戶交易目的,核實客戶交易動機。
(五)適度提高交易監測的頻率及強度。
(六)經高級管理層批准或授權後,再為客戶辦理業務或建立新的業務關系。
(七)按照法律規定或與客戶的事先約定,對客戶的交易方式、交易規模、交易頻率等實施合理限制。
(八)合理限制客戶通過非面對面方式辦理業務的金額、次數和業務類型。
(九)對其交易對手及經辦業務的金融機構採取盡職調查措施。
二、對風險較低客戶的控制措施金融機構可對低風險客戶採取簡化的客戶盡職調查及其他風險控制措施,可酌情採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於:
(一)在建立業務關系後再核實客戶實際受益人或實際控制人的身份。
(二)適當延長客戶身份資料的更新周期。
(三)在合理的交易規模內,適當降低採用持續的客戶身份識別措施的頻率或強度。例如,逐步建立對低風險客戶異常交易的快速篩選判斷機制。對於經分析排查後決定不提交可疑交易報告的低風險客戶,金融機構僅發現該客戶重復性出現與之前已排除異常交易相同或類似的交易活動時,可運用技術性手段自動處理預警信息。
對於風險等級較低客戶異常交易的對手方僅涉及各級黨的機關、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軍事機關、人民政協機關和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等低風險客戶的,可直接利用技術手段予以篩除。
(四)在風險可控情況下,允許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合理推測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質,而無需收集相關證據材料。
❸ 為什麼電子現金洗錢變的容易
反洗錢遭遇電子貨幣新難題
洗錢作為一種犯罪行為,已經國際社會的廣泛重視,其形式多樣,方法巧妙,令人迷惑。特別是電子貨幣出現以後,其交易的匿名性、即時性、虛擬性、公共監管與隱私保護的矛盾性、體積的超濃縮性、流通的跨國性等特點,在為金融機構提供全新機遇的同時,也為洗錢犯罪洞開了方便之門。
不法分子利用電子貨幣進行洗錢更容易得逞,而在電子貨幣環境下控制洗錢,比傳統貨幣環境下難度更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電子貨幣交易中難以追蹤監控的匿名性使反洗錢步入「霧里看花」的困境。雖然傳統貨幣的匿名性也比較強,但傳統貨幣都有印鈔號,如果有關的機構知道印鈔號,就可以跟蹤追擊;同時傳統貨幣總離不開面對面的交易,這種面對面的交易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傳統貨幣的匿名性。而對於電子貨幣,加密技術的採用以及電子貨幣遠距離傳輸的便利大大增強了電子貨幣的隱秘性。電子貨幣的發展,消除了消費者與商人或金融機構之間面對面交易的限制,有些甚至允許個人之間的資產在沒有統一清算、沒有金融機構干預的情況下實現「錢包到錢包的交易」,這種交易行為依靠系統設計完成,難於追蹤,疏於監控。
2、電子貨幣交易的即時性使控制和偵查洗錢犯罪面臨「稍縱即逝」的困難。使用電子貨幣進行交易迅速靈活,能即時完成。隨著電子貨幣的不斷推廣與電子貨幣支付體系的完善,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人都可以與其他地方的人使用電子貨幣通過網路即時交易,而不受任何地域限制。客戶只要使用計算機就可以在世界任何地方進入在線金融賬戶,而且利用網路進入方式使得金融機構很難鑒別客戶身份,金融交易能在瞬間完成。在現有條件下,每天要從海量的數據、浩如煙海的交易中甄別可疑的交易決非易事。退一步講,就是有交易記錄可供查詢,電子貨幣交易信息也很難匯總,即使技術可行,不是成本太高,太不經濟,就是數量巨大,失去了商業價值或執法上的價值。
3、電子貨幣交易環境的虛擬性難以找到洗錢犯罪「蛛絲馬跡」的證據。國際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以及許多國家制定的反洗錢措施中要求金融機構保留交易的記錄,記錄客戶的身份,以便獲得洗錢犯罪的證據。在傳統的金融服務中要取得犯罪證據尚且困難,更何況在一個電子的虛擬環境中、在沒有筆跡、簽名等任何實質的痕跡的情況下、在面對服務商計算機可能定期自動更新數據的現實面前,要獲得犯罪證據更是難上加難。即使找到了電子證據,也難以確定不法分子的真實身份。因為即使電子交易留下了密碼、身份證號碼等,也不一定表示擁有密碼、身份證號碼的人就是洗錢的人。冷酷的現實無情地告訴我們:當網上監測與金融監管在技術上無法領先時,不法分子利用電子貨幣洗錢留給我們的除了遺憾就是無奈了。
4、電子貨幣交易過程的監管與隱私權保護之間的矛盾性使反洗錢處於「兩難選擇」的境地。匿名、快速和安全是使用電子貨幣支付的三大優勢,但也正是吸引洗錢犯罪注意力的關鍵所在,如果要加強對電子貨幣交易過程的監管與控制,勢必會侵犯個人隱私權,如何實現個人隱私、公共安全、法律的制定與執行等方面的均衡是現行體制下面臨的又一難題。
5、忽略不計的電子貨幣體積的超濃縮性為洗錢犯罪提供了「輕裝上陣」的便利。一個智能卡或一台計算機可以存儲無限數額的電子貨幣。即使是每個智能卡的面值有限額,比如1萬美元,那麼這些卡加在一起佔有的空間也遠遠比不上傳統貨幣所佔的體積。這使得利用電子貨幣進行洗錢變得更加容易。過去集裝箱、貨船和手提箱等笨重的裝載傳統貨幣的設備已經濃縮為隨身攜帶的微型智能卡或儲存於磁介質的「比特位元組」,這種超濃縮性不但為洗錢犯罪提供了輕裝上陣的便利,更為重要的是,將有形的傳統貨幣的顯性洗錢變為無形的電子貨幣的隱性洗錢。電子貨幣可以在瞬間將資金轉移到世界上任何一個角落,幾乎沒有什麼信息可以被發現,很難找到可以進行追蹤的切入點。
6、電子貨幣流通的跨國界性增加了反洗錢的「國際協調」成本。藉助於網路和信息技術而實現信息支付的電子貨幣,從理論上講可以以任何一種貨幣符號或新創的貨幣符號完成跨國界的交易活動,只要這種貨幣符號被商戶、消費者和網路所認可。換句話說,電子貨幣可以憑借其流通的全球化、形態的虛擬化和傳輸的瞬時化,超越傳統貨幣特定的國界限制和主權屬性,為建立一種超越本國經濟主權之上的世界貨幣提供了可能。而傳統的貨幣與貨幣制度是一個以國家強力為後盾的契約安排,是國家政權的象徵和管理本國經濟事務意志的體現。當電子貨幣的支付跨越國界時,在特定法律范圍內將很難制定電子貨幣方案。為此,如何有效、充分地利用計算機網路,使國際間支付簡單易行,以及發生有關電子貨幣的糾紛時應該運用哪一國家法律等問題也是困擾業界人士的重大難題。
❹ 十年磨一劍 中國反洗錢戰役中金融情報功不可沒
自2006年10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通過,中國反洗錢工作全面步入法治化至今已有十年。
十年來,中國按照國際標准,逐步形成了制度完善、機制健全、運行良好的反洗錢監督管理體系。但在新形勢下,新技術領域、跨境金融業務中的洗錢風險日益加大。同時全球范圍內的反恐壓力不減,中國的反洗錢與反恐怖融資形勢正面臨深刻而復雜的變化。
上海證券報記者近日走訪了四川廣元、攀枝花和廣東汕尾等地,實地探尋基層金融部門在反洗錢和協助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方面所發揮的作用。
⊙記者 高翔 ○編輯 陳羽
制毒案件中的金融情報
義務機構是反洗錢的第一道防線,需要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以及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等三大義務。許多有價值的線索,就是金融機構一線業務人員發現的
四川省廣元市,是武則天故里,位於川陝甘三省的結合部,被稱為「川北門戶」。有5條高速公路、4條鐵路穿境而過,與機場和1個內河港口構成了立體交通網路。
發達的交通,促進經濟往來,但也便利了制毒販毒者藏身於大山深處。隨著目前毒品犯罪活動由東部沿海地區向西部內陸地區轉移,尤其是成都地區的制毒販毒打擊力度加大後,廣元山高林密、無制高點的地貌,極易使制毒窩點在該地落腳。
今年5月26日,廣元市劍閣縣某金融機構的一位客戶要求提前還貸。他經營著一家養雞場,此前向該金融機構貸款了10萬元,還有14個月才到期。
據信貸經理了解,養雞場的經營一直不景氣,且這個還款時點與當地土雞養殖的出欄周期並不吻合——養殖的雞還比較小。進一步了解發現,該客戶的還貸資金來源於出租其部分養雞場設施所收取的租金,且租金高於周邊行情4倍以上,也超出了該養雞場正常經營一年的收入所得。
就在兩個月前,銀行工作人員尚可直接進入養雞場,但出租後的養雞場卻新修了大門和圍欄,門口養著狼狗,里邊的人員不允許外人進入查看。這一反常現象引起了該金融機構的高度警覺,並據此於6月3日向人民銀行廣元市中心支行反洗錢科反映了該情報。
為了及時、高效報送涉毒反洗錢可疑交易報告,為禁毒部門發現毒情、偵破涉毒案件提供金融情報支持,人行成都分行於2015年2月3日下發文件,要求建立四川禁毒反洗錢金融情報監測分析和報送體系。而人民銀行廣元市中心支行又據此制定了《廣元市涉毒資金監測模型》,下發轄內的金融機構。
接到情報後,人民銀行廣元市中心支行認定該情報符合《廣元市涉毒資金監測模型》中制毒犯罪資金監測識別特徵,認為養雞場的租用人涉嫌「制毒」的可能性較大,因此迅速指導金融機構將情況報告了當地的公安機關。
人民銀行廣元市中心支行負責人對記者表示:「在制毒販毒案件的偵破中,金融情報至關重要,我個人認為人行和金融機構起的是『站崗放哨』的作用。在這起案件中,金融機構就是根據我們制定的模型,發現了該案的可疑線索。」
接到上述線索的同時,廣元市禁毒支隊也接到情報,福建省長汀縣公安局在偵辦「5·17」毒品案件中發現大量的溴代苯丙酮(製作冰毒的原料)可能流入劍閣縣轄區。當地村委會也反映,有人員形跡可疑,且養雞場內散發出異味。
綜合研判各方情況,公安機關於6月8日在廣元市劍閣縣鹽店鎮成功端掉制毒窩點,同時成都警方的另一抓捕組還在成都抓獲了制毒技師2名,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3人,繳獲了制毒半成品麻黃素疑似物300餘公斤,扣押溴代苯丙酮3噸,查獲易制毒化學品二甲苯、胺水、鹽酸等輔料50噸。劍閣縣公安局負責人介紹:「如果這些原材料完成製作工序,可製造出1噸冰毒。」由於該制毒窩點6月5日才開始製作,因此並無毒品成品流出。而冰毒的主要原料,正是麻黃素。
金融機構和按照規定應履行反洗錢義務的特定非金融機構,被稱為義務機構,後者目前在我國指非銀行支付機構,未來將擴展至其他主體。央行反洗錢局負責人指出:「義務機構是反洗錢的第一道防線,需要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以及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等三大義務。許多有價值的線索,就是金融機構一線業務人員發現的。」
切斷毒販的「生命線」
以義務機構報送的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為基礎,經過監測分析,人民銀行依法向執法部門移送了大量線索,為國家預防和打擊洗錢及上游犯罪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情報支持
上文所述的「劍閣6·7制毒案」,源於客戶的一次異常還款行為,還未直接涉及涉毒資金往來。事實上,通過獲取涉毒資金線索進而查明涉毒資金網路,而後打擊對應涉毒違法犯罪活動,摧毀涉毒團伙網路的經濟基礎,在案件偵破中的重要性日益凸顯。
攀枝花市地處四川和雲南的結合部,據該市公安局副局長李國宏介紹,由於距離金三角毒品生產地的直線距離僅800公里,因此攀枝花是毒品由金三角經雲南進入四川,北上到內地的重要通道之一。犯罪分子的手段也越來越智能化,利用快速便捷的支付體系,遠程毒品交易、遠程操控的跨區域案件越來越多。
小莎(化名)今年20歲,沒有上過學,不識字,原先在家裡干農活。一次,她遇見了吉恩某某,後者請她來攀枝花負責一些轉賬的事情,一個月工資2000元。小莎答應了。後來她對上證報記者回憶說,一開始並不知道自己經手的是毒資。
來到攀枝花後,小莎手中最多時有10張銀行卡。有時吉恩某某會讓她去轉賬,有時會讓她去取錢,後來也讓她去大橋底下「接貨」。她在圈子裡也有了自己的外號——「小女孩」。
最多的一次,她用幾張銀行卡給多個賬戶轉過去五十餘萬元。而她所不知道的是,這批賬戶已被監測。2015年初,攀枝花某金融機構就通過監測系統上報了「關於盧某某等人銀行賬戶涉毒洗錢的重點可疑交易報告」。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經過初步分析後,形成線索,移交公安部禁毒局。
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直屬於人民銀行,成立於2004年,履行的是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的接收、分析職能,目前已與2600餘家義務機構總部建立了電子化數據報送渠道,涵蓋銀行、證券期貨、保險、非銀行支付等領域。
2015年5月13日,公安部向四川省公安廳禁毒總隊交辦該案線索,四川成立專案指揮部,對該案立案偵查。分析表明,盧某某等人的賬戶從2012年至今涉案資金達5.3億元,涉及交易對手賬戶2300多個。隨著線索的挖掘,又重點對該案涉及的160多個交易對手的身份信息和資金交易進行調查,拓展出一批新的線索。
據攀枝花市公安局禁毒支隊辦案民警介紹:「遠程跨區域的犯罪隱蔽性強,犯罪分子不用見面,可能交易就完成了。如果我們採取傳統的方式,一些犯罪行為可能就會被漏掉。通過對金融機構提供的線索的深度分析,對以吉恩某某為首的涉毒團伙的結構和資金流向進行了梳理,我們基本摸清了涉毒團伙成員分工、人員招募、邊境購買毒品、運毒回攀線路、交接毒品方式、藏毒窩點等涉毒情況,為抓捕打下了基礎。」
2016年4月17日晚間,小莎在接應毒品時,與其同夥一同被警方抓獲。當晚,警方又將聞訊准備乘車逃離的吉恩某某及同夥抓獲。
截至6月末,僅攀枝花警方已偵破涉毒案6起,抓獲嫌犯33人,繳獲海洛因38公斤。攀枝花市公安局禁毒支隊負責人認為:「經過監測、研判和甄別,人民銀行反洗錢部門移送的可疑涉毒交易線索,與攀枝花本地、乃至周邊地區毒品犯罪的特徵是吻合的,精準度較高,基本上都涉及毒品犯罪的問題。與禁毒部門傳統的情報來源渠道不同,盧某某案件的情報來源主要是反洗錢部門,以金融數據為主。」
以義務機構報送的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為基礎,經過監測分析,人民銀行依法向執法部門移送了大量線索,為國家預防和打擊洗錢及上游犯罪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情報支持。十年來,人民銀行系統累計向偵查機關報案或移送線索近萬件。
在看守所,小莎告訴記者,如重獲自由,她想外出打工掙錢。當記者問她是否吸過毒,她回答沒有。
堵住轉移贓款的通道
2015年4月,人民銀行聯合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外匯管理局下發通知,在全國范圍開展打擊利用離岸公司和地下錢庄轉移贓款的專項行動
洗錢的方式有很多種,其中地下錢庄是人們心目中較為神秘的通道之一。地下錢庄較多地分布在沿海地區,且有對應的向境外轉移贓款的國家或地區,如廣東對應我國港澳地區,溫州對應歐美,山東則對應日韓。
據人行廣州分行反洗錢處負責人介紹,上世紀90年代以來,跨境的對敲是地下錢庄的主流操作模式,人民幣不用出境,外幣也不必迴流,由於廣東毗鄰港澳地區,「軋差」也很便利。除此之外,還有非法支付結算型地下錢庄和非法套現型地下錢庄,不涉及外匯買賣,前者希望掩飾資金來源,後者是企業急於套現的一種操作模式。
所謂「對敲」,即地下錢庄的客戶需將資金轉到境外時,將人民幣匯至地下錢庄的指定賬戶,在境外收取地下錢庄按約定匯率兌付的等值外幣。如需將資金匯入,反向操作即可。在這過程中,資金並未發生實質上的跨境轉移,而是用記賬的手法,後續通過「水客」攜帶現金出入境、虛假投資、虛假貿易收付款等方式平賬,即軋差。
2015年4月,人民銀行聯合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外匯管理局下發通知,在全國范圍開展打擊利用離岸公司和地下錢庄轉移贓款的專項行動。
這是中紀委牽頭的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天網」行動的子行動,重點是對地下錢庄違法犯罪活動,利用離岸公司賬戶、非居民賬戶等協助貪污賄賂等上游犯罪向境外轉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犯罪活動等進行集中打擊。
廣東汕尾,毗鄰港澳地區,許多當地的漁民和海鮮干貨店主都有旅居港澳地區的親戚,過去常收到親戚寄回的港幣作為生活資助,後來就出現了專做港幣生意的掮客,當地人稱「港紙佬」。嚴某等人最初從事單純的外幣買賣,通過向汕尾地區的港幣「頭家」收購由港澳同胞支付給內地眷屬的生活費,再出售給有需求的漁民、海鮮干貨店以及走私分子等客戶,從中賺取每千元0.5-1元的點數。
到了後來,其經營范圍擴大到了採取對敲結算的方式幫助本地的外資企業在我國香港地區和內地之間轉移資金。在日常監測中,汕尾某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發現嚴某的賬戶交易頻繁且金額巨大(每天十多筆,每筆幾十萬不等),僅短短三個月內累計交易額已高達1億元。經分析,懷疑該客戶涉嫌地下錢庄非法外匯買賣,於是按照規定提交了重大可疑交易報告。
汕尾市某金融機構負責人對上證報記者表示:「我們發現了諸多疑點。據櫃台工作人員回憶,客戶年紀不大,是1983年出生的,但交易額巨大,交易頻繁,且基本不沉澱,交易結構異常復雜,呈樹狀,且枝繁葉茂。我們馬上向人民銀行報告,並認真摸排了整個交易脈絡。」
人民銀行汕尾市中心支行收到報告後,立即上報人行廣州分行啟動反洗錢調查程序,組織轄內的六家銀行機構擴大范圍排查該客戶及其交易對手的資金運作情況,隨後就該線索與汕尾市公安局進行情報會商。2015年11月24日,汕尾市公安局正式立案,案件專號「11·24」。
隨後,公安部門、人行和金融機構多次對碰信息,梳理出嚴某等10名涉案核心人員及相關親屬的基本情況。人民銀行汕尾市中心支行累計調取80名個人近1200多個賬戶交易流水,總結分析出涉案資金流向路線24條。
2016年5月19日下午3時,汕尾公安出動警力150餘人,在深圳、汕尾等地統一開展收網行動。為了防止涉案資金轉移,收網前一個小時,人民銀行汕尾市中心支行與公安聯合部署資金凍結工作。在下午3點收網的同時,汕尾當地的銀行就迅速地完成了賬戶的凍結。
「11·24」特大地下錢庄案涉案金額超過500億元人民幣,凍結涉案賬戶1200多個,凍結資金約7190萬元人民幣,抓獲嚴某等犯罪嫌疑人15名。
央行反洗錢局反洗錢調查處負責人對上證報記者表示:「截至去年底,專項行動破獲重大案件380起,涉案累計交易金額達上萬億元(累計交易金額統計每筆資金的每次交易),最大限度地切斷了貪污賄賂等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的轉移通道。今年5月,新一輪的專項行動已布置到位。」
中國絕不是國際洗錢中心
個別媒體關於中國是國際洗錢中心的說法,有違事實,有悖於國際社會普遍共識,是不負責任的言論。中國過去不曾是、現在不是、將來也絕不會是所謂的國際洗錢中心
2004年10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代表中國政府致函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主席,正式承諾中國將遵守FATF發布的反洗錢建議。
FATF是反洗錢領域最權威的政府間國際組織,發揮著制定和推廣國際反洗錢標准、評判各國反洗錢工作合規性和有效性的重要作用。承諾遵守FATF發布的建議,意味著中國的反洗錢工作需要達到國際標准要求,也要接受國際社會的監督。
央行反洗錢局負責人對記者表示:「與多數發達國家和新興市場國家相比,中國的反洗錢工作起步晚,但起點高,一開始就參照FATF發布的國際標准。」
2007年6月舉行的FATF全會上,各成員一致同意接受中國成為正式成員國。2012年2月,中國正式通過了FATF第三輪互評估及後續評估程序,這意味著中國在反洗錢工作的主要方面已經達到國際標准要求。
2012年,FATF通過了新的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標准,即FATF新40條,而中國也將面臨FATF的第四輪互評估。
在央行反洗錢局應對FATF互評估工作的相關人士看來,新標準的要求相比過去提升了「一大截」。互評估結論是衡量各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體系的權威結論,如若不通過,會影響中資金融機構海外展業,繼而影響中國金融業的雙向開放。應對FATF第四輪反洗錢互評估,能認真查找我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機制的不足,是完善我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體系的契機。
除了趨嚴的國際標准,其他多重因素也使得當下的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形勢發生深刻變化。反洗錢局負責人介紹說:「反恐怖融資的重要性被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必須進一步發揮反洗錢在遏制恐怖融資方面的作用,切斷恐怖分子的經濟補給線。此外,藉助互聯網,非法集資等破壞金融秩序犯罪和金融詐騙犯罪等涉眾型經濟犯罪呈多發式增長。再次,走私、逃稅、貪腐、毒品等上游犯罪依然十分活躍,反洗錢部門應該在協助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方面發揮更為積極重要的作用。」
此外,互聯網金融和虛擬貨幣,也為犯罪分子洗錢和恐怖融資提供了新的通道。FATF今年發布的一篇報告顯示,虛擬貨幣以其匿名、轉賬快速、低波動性(貨幣兌換時風險低)以及可靠的特性,成功吸引了恐怖分子和犯罪分子的注意。已有執法機構注意到,一些恐怖主義網站開始接受比特幣捐款,有部門發現恐怖分子間的談話涉及使用比特幣購買武器等內容。
洗錢風險也已上升為跨境金融業務的主要風險之一,發展中國家往往成為洗錢資金的流出地和中轉站。
央行反洗錢局負責人對記者表示:「人民銀行會將互聯網金融機構逐步納入反洗錢監督體系,也會研究建立特定非金融機構反洗錢監管制度,遏制洗錢活動從金融領域向部分非金融行業的轉移擴散。我認為,無論是從體制機制,還是從反洗錢實踐情況來看,我國具備管控各類洗錢風險的條件和能力。個別媒體關於中國是國際洗錢中心的說法,有違事實,有悖於國際社會普遍共識,是不負責任的言論。中國過去不曾是、現在不是、將來也絕不會是所謂的國際洗錢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