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以虛擬貨幣區塊鏈
9月份,虛擬貨幣市場迎來監管風暴,力度之大超過市場想像。繼4日人民銀行等七部委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取締ICO之後,之後的兩周時間內,各地發布《虛擬貨幣交易場所清理整治工作要求》,要求交易所限期制定清退方案,並最終停止虛擬貨幣交易。
受此消息影響,比特幣、以太幣等虛擬貨幣出現大跌,火幣網數據顯示,比特幣當日最低跌至16827元人民幣,最大跌幅高達22.6%。不過,經過短暫的恐慌性下探後,在隨後的幾天內,比特幣價格開始回穩,截止10月1日18:00,價格已經回復至27000元左右,接近前期高點,再次顯示了虛擬貨幣價格的韌性。
比特幣的價值來自於穩固的生態圈以及由此激發的投資者信心,這個信心在7月底BCC誕生時曾經被打擊過一次,接下來11月的考驗則更為關鍵,決定著比特幣賴以稱霸虛擬貨幣圈的挖礦機制和算力優勢能否延續下去,而算力優勢本身又是比特幣作為一種去中心化虛擬貨幣最為核心的競爭力,若失去了算力加持,比特幣還是比特幣嗎?
站在當前這個時點,其實負面因素很多,前景堪憂。但若拉長期限,也許那句話便是對的,道路是曲折的,前景是光明的。
Ⅱ 為什麼要遏制虛擬貨幣風險
繼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公告》,ICO交易平台被央行等七部委公告全面叫停之後,9月14日,比特幣中國宣布停止平台上所有數字貨幣交易;火幣網、OKcoin等比特幣交易平台也相繼宣布下架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9月15日,火幣網、OKcoin幣行相繼發布公告稱,即日起暫停注冊、人民幣充值業務,將於9月30日前通知所有用戶即將停止虛擬貨幣交易。並將於10月31日前,依次逐步停止所有數字資產兌換人民幣的交易業務。消息一經發布,對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市場形成巨大沖擊,比特幣交易價格持續跳水,迅速跌破20000元大關,讓比特幣投資者看得驚心動魄。
目前,我國已經入場的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投資者大致可分為兩類群體,一類是長期看好比特幣,不管政策怎麼變,他們都願意繼續持有比特幣。這類群體如果是具有風險承受力的投資者,其作出繼續持有比特幣的決策也無可厚非。另一類是短期的投機者,他們遇到政策的變化和價格的波動,可能就會拋出比特幣變現退出。如果我國比特幣交易平台停止交易,這類群體應該盡快在平台公告的停止交易時間之前變現或提現。作為另類金融市場的投資者,在政策信息非常明確之後,應該意識到比特幣投資風險,放棄任何僥幸心理和非理性沖動。總之,不管是繼續持有還是拋掉,都應該對比特幣的風險有「願賭服輸」、「買者自負」的態度。
中國政府防控虛擬貨幣風險,對虛擬貨幣說「不」,禁止發行代幣進行融資,停止比特幣等虛擬貨幣集中競價交易,是為了更好地保護我國金融消費者的利益,防止比特幣風險傳染至我國金融體系,維護我國金融安全和穩定的重要舉措。當前主權國家依然是世界政治的根本,這也是世界金融制度的特點。比特幣等虛擬貨幣試圖挑戰主權國家的貨幣發行權,要求貨幣發行去國家化等是行不通的。我國對於貨幣形態的數字化有著清醒的認識,也正在積極部署相關工作,央行專門成立了課題組和數字貨幣研究所探索主權貨幣數字化。經過這一輪虛擬貨幣市場和監管的洗禮之後,我們期待,在央行主導下盡快推出我國自己的主權數字貨幣,助力我國數字金融早日走入全球化時代,繼續引領全球數字金融的發展。
虛擬貨幣存在很多不可控風險,貨幣數字化將是人類文明發展的必然趨勢。
Ⅲ 國家大力遏制虛擬貨幣炒作,是不是要抑制區塊鏈發展
很顯然不是。對國家來說,區塊鏈技術和虛擬貨幣,是分開對待的。國家大力發展區塊鏈,是利用區塊鏈的某些特性來推動科技、金融等行業的發展,比如區塊鏈在供應鏈金融方面就有不錯的效果。而遏制炒幣,本質上還是保護普通群眾上當受騙。
Ⅳ 虛擬貨幣被禁交易違法
國家禁止虛擬貨幣交易的原因有以下兩點:
1、價格波動劇烈,消費者保護缺失:
虛擬貨幣是網路化的產物,在網路內流動的數字化信息是所有人無法控制的。網路空間的代碼是虛擬貨幣運行的基礎,投資者只能通過前端界面操作,表面上「控制」著虛擬貨幣。而虛擬貨幣服務機構的運營者可能通過控制代碼而成為虛擬貨幣的實際操控者。
2、躲避監管,成違法犯罪活動的「幫凶」
虛擬貨幣交易不受法律保護:
虛擬貨幣交易是不違法的,投資虛擬貨幣也是不違法的。但是如何拉人頭參與虛擬貨幣交易,那就是違法的,是不合法的,可能涉嫌非法集資。
Ⅳ 為什麼微信、支付寶禁止虛擬貨幣的交易
10月10日,國內兩大支付巨頭支付寶和微信同時發聲,禁止將平台使用於虛擬貨幣交易。支付寶、微信為何會同時發聲,記者了解到,這或許與近期某虛擬交易平台的一則動態有關。
支付寶、微信:一旦發現,堅決予以清退
國內多次明文禁止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提供服務
實際上,一直以來,央行及其分支機構多次要求支付機構不得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
早在2013年底央行等多部委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就明確,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在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規定,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
同樣的,央行營業管理部2018年1月發布通知,要求轄內各法人支付機構在本單位及分支機構開展自查整改工作,嚴禁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於虛擬貨幣交易。
Ⅵ 區塊鏈技術,和虛擬貨幣有什麼區別.擦邊球么
虛擬貨幣是區塊鏈技術的一種,有些國家是合法的,如日本、俄國、韓國等,66OTC是目前最流暢、最靠譜、最好用的場外交易平台
Ⅶ 政府對區塊鏈技術和虛擬貨幣採取的都是什麼政策
區塊鏈技術積極擁抱,大力發展;數字貨幣是不鼓勵,最好無幣。
政府鼓勵你乾的,你要想想;
政府禁止的違法,一定不能幹;
政府沒說的,大膽去干!
Ⅷ 區塊鏈與虛擬貨幣之間,那些不可斷絕的關系
區塊鏈1.0時代即是數字貨幣的時代,技術基礎為:
1. 以區塊為單位的連庄數據塊結構
2. 全網共享賬本
3. 非對稱加密
4. 源代碼開源
隨著數字貨幣的火熱,很多人也產生了濃厚的興趣,並開始炒幣,同時出現了一系列騙局,所以虛擬貨幣目前在國內嚴格監管,但是伴隨著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和不斷深入,區塊鏈3.0時代已經來臨,從各行各業的運轉背後都可以看到區塊鏈協作運轉的模式,因此區塊鏈必將廣泛而深刻的改變人類的生活方式,因此整個生活服務將進入區塊鏈時代。在這個互聯網發展過程當中,區塊鏈+實體行業、區塊鏈電商、區塊鏈社群運營都可以運用到區塊鏈技術。
Ⅸ 為什麼支付寶和微信都禁止虛擬貨幣交易啊
10月10日,國內兩大支付巨頭支付寶和微信同時發聲,禁止將平台使用於虛擬貨幣交易。支付寶、微信為何會同時發聲,記者了解到,這或許與近期某虛擬交易平台的一則動態有關。
支付寶、微信:一旦發現,堅決予以清退
國內多次明文禁止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提供服務
實際上,一直以來,央行及其分支機構多次要求支付機構不得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
早在2013年底央行等多部委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就明確,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在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規定,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
同樣的,央行營業管理部2018年1月發布通知,要求轄內各法人支付機構在本單位及分支機構開展自查整改工作,嚴禁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於虛擬貨幣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