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賣虛擬貨幣對方不給錢
『壹』 為什麼微信、支付寶禁止虛擬貨幣的交易
10月10日,國內兩大支付巨頭支付寶和微信同時發聲,禁止將平台使用於虛擬貨幣交易。支付寶、微信為何會同時發聲,記者了解到,這或許與近期某虛擬交易平台的一則動態有關。
支付寶、微信:一旦發現,堅決予以清退
國內多次明文禁止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提供服務
實際上,一直以來,央行及其分支機構多次要求支付機構不得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
早在2013年底央行等多部委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就明確,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在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規定,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
同樣的,央行營業管理部2018年1月發布通知,要求轄內各法人支付機構在本單位及分支機構開展自查整改工作,嚴禁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於虛擬貨幣交易。
『貳』 交易虛擬貨幣對方沒給錢算不算詐騙
交易虛擬貨幣對方沒給錢,不算詐騙。
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符合上述條件即構成詐騙,
『叄』 微信賣了,對方沒有給錢,能找回嗎我改怎麼辦
可以的,想做賊,又被賊算計,很好。能賣出去的東西肯定清理光了,乘個空號,人家完善資料難以找回。不過如果你有原始注冊時的資料和數據,還是可以申訴找回的,可以嘗試一下。一個帳號能賣多錢?自尋煩惱!
『肆』 微信里賣東西,客人欠錢不給
可以點擊對方頭像,進行投訴。
保留好證據,作為證明提交,微信方核實之後,會對其賬號進行凍結。
在操作之前,最好和對方溝通,若是不還,再這樣操作
『伍』 微信交易對方收貨不給錢700元,有他的收貨地址和手機號可以報警嗎
可以,不過那個地址還有手機號要是真實的,就怕到時候報警說那個金額太少,然後不成立
『陸』 在微信上賣自家的農產品,對方已經收到了,但是就是拖著不給錢,還找各種理由,我是不是要報警
對方收到貨後如果沒有拉黑逃避,只是拖著不給錢,一般很難以詐騙罪立案,而且詐騙罪也要達到數額較大,每個地區的數額標准也有所不同。建議您先跟對方溝通,明確具體可以支付貨款的時間,最好簽訂一份欠條,到期不還可以起訴解決。
『柒』 我的微信號賣給別人,但他沒有給我錢,我能申訴回來嗎
可以,但是《騰訊微信軟體許可及服務協議》中約定,微信賬號所有權歸騰訊公司所有,用戶完成申請注冊手續後,僅獲得微信賬號的使用權,且該使用權僅屬於初始申請注冊人。
同時,初始注冊人不得通過贈予、借用、租用、轉讓或售賣微信賬號或者以其他方式許可非初始注冊人使用微信賬號。用戶擅自將賬號出租給他人,不僅違反平台使用協議,甚至會構成犯罪。
(7)微信賣虛擬貨幣對方不給錢擴展閱讀
雖然《騰訊微信軟體許可及服務協議》強調微信號不得贈予、借用、租用、轉讓或售賣,但在實際操作中,微信也很難對這類交易行為完全禁止。記者咨詢微信客服如何防止或者禁止這一類「站街號」的騷擾,其表示目前尚未有禁止所有「好友添加」的方式,用戶可以選擇取消陌生人通過微信號、手機號等方式添加好友。
避免微信號買賣亂象出現,孫廣智建議,微信平台加強禁止轉讓微信號以及此類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及處理情況的宣傳,以此告誡微信用戶禁止實施此類行為。「對於在相關電商平台、微信群聊、QQ等平台中進行微信號買賣的行為,相關平台要加大查處力度,並鼓勵其他用戶及時舉報,針對舉報情況及時作出處理。」
『捌』 為什麼支付寶和微信都禁止虛擬貨幣交易啊
10月10日,國內兩大支付巨頭支付寶和微信同時發聲,禁止將平台使用於虛擬貨幣交易。支付寶、微信為何會同時發聲,記者了解到,這或許與近期某虛擬交易平台的一則動態有關。
支付寶、微信:一旦發現,堅決予以清退
國內多次明文禁止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提供服務
實際上,一直以來,央行及其分支機構多次要求支付機構不得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
早在2013年底央行等多部委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就明確,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在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規定,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
同樣的,央行營業管理部2018年1月發布通知,要求轄內各法人支付機構在本單位及分支機構開展自查整改工作,嚴禁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於虛擬貨幣交易。
『玖』 dnf我賣游戲幣別人用的微信轉賬,的確收到錢了,圖片上看有沒有什麼問題,會不會收不到錢他又說銀行
可能是,因為你並不知道他是誰,而且他讓你寄過去,要是不給錢了咋辦?
『拾』 微信賣特斯拉幣被結果對方沒有轉賬給我騙能找回么
微信上面賣,特斯拉貨幣,結果對方沒有轉賬給你,你有對方的微信聊天記錄,你可以報警交給警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