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商業模式
㈠ 如何看待虛擬貨幣的未來發展前景
這里說說比特幣吧!!
比特幣價格被腰斬
區塊鏈如何落地應用仍是目前面臨的最主要難題。除比特幣以外,區塊鏈在其他場景的大規模應用還未到商用階段,回溯2017年下半年,比特幣價格幾乎每天創出新高,最終在全球溢價最高的韓國交易所達到巔峰——每枚約14萬元人民幣。2018年6月3日,截至發稿時,Coinbase比特幣交易平台則報價49688元,比特幣價格已被腰斬。今年以來,比特幣價格已經鮮有令人瞠目的暴漲暴跌,並且整體呈現逐月下跌的趨勢。
比特幣發展現狀
根據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區塊鏈行業商業模式創新與投資機會深度分析報告》數據顯示,5月份,比特幣價格呈下行走勢,總體市值由月初的1573億美元跌至月末的1274億美元,跌幅19%;此外,日均活躍地址44.4萬個,日均轉賬19.7萬筆。從走勢上看,活躍地址數和每日轉賬數與交易價格呈較大的正相關,5月份,整體呈現震盪下行走勢已經十分明顯。
比特幣近半年的平穩下跌原因
應當如何理解比特幣近半年的「平穩下跌」?主要有兩點原因:首先,也是最主要的原因是,機構投資者以及積累了大量「獲利盤」的投機贏家兌現利潤,正在離開這個市場;其次,在區塊鏈行業沒有實質的應用和盈利模式出現之前,比特幣價格上漲只能算投機性的炒作。此外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是,中國央行果斷出手關閉比特幣交易平台,在阻止比特幣投機方面成效顯著。
目前國內的比特幣交易所已經基本遷到境外了,與國內沒有任何關系。投資者在那些平台操作,風險需要自擔。
目前行情不是很好,只有行情好的時候,才會有投資者想方設法找渠道參與比特幣投資。由於目前幣圈總市值依然較小,隨著區塊鏈應用更多,未來仍有潛力。
被過度消費的區塊鏈
由於比特幣價格「不溫不火」,區塊鏈作為其底層技術,反而達到了「婦孺皆知」的程度,甚至近期熱度一度超過比特幣。
近期,一系列相關報道頗有濫竽充數、充滿炒作的嫌疑,區塊鏈已經有明顯被過度消費的傾向。除比特幣以外,區塊鏈在其他場景的大規模應用還未到商用階段。
隨著對區塊鏈技術的認識逐漸深入,國內各大企業紛紛布局區塊鏈技術、平台和應用,包括網路、騰訊、阿里、京東、網易等互聯網企業,各大銀行、中國平安等金融企業以及華為等。在應用方面,國內積極探索和推動聯盟鏈、私有鏈等形式的區塊鏈+應用,輔助解決相關行業的痛點問題,提升效率,降低成本。
㈡ 虛擬貨幣、數字貨幣、加密貨幣、代幣、通證有什麼區別
一、定義不同:
1.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為指非真實的貨幣。
2.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為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DIGICCY)。
3.加密貨幣:
加密貨幣為一種使用密碼學原理來確保交易安全及控制交易單位創造的交易媒介。
4.代幣(通證):
一種形狀及尺寸類似貨幣,但限制使用范圍、不具通貨效力的物品,其通證則為代幣英文Token的諧音。
二、特點不同:
1.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不是一般等價物,而是價值相對性的表現形式,或者說是表現符號;也可以說,虛擬貨幣是個性化貨幣。在另一種說法中,也可稱為信息貨幣。
2.數字貨幣:
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
3.加密貨幣:
加密貨幣基於去中心化的共識機制 ,與依賴中心化監管體系的銀行金融系統相對。
4.代幣(通證):
通常需要以金錢換取,用在商店、游樂場、大眾運輸工具等地方,做為憑證以使用服務、換取物品等。
(2)虛擬貨幣商業模式擴展閱讀
現階段數字貨幣更像一種投資產品,因為缺乏強有力的擔保機構維護其價格的穩定,其作為價值尺度的作用還未顯現,無法充當支付手段。數字貨幣作為投資產品,其發展離不開交易平台、運營公司和投資。
數字貨幣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其所依託的區塊鏈技術實現了去中心化,可以用於數字貨幣以外的其他領域,這也是比特幣受到熱捧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如果數字貨幣被作為一種貨幣受到公眾的廣泛使用,則會對貨幣政策有效性、金融基礎設施、金融市場、金融穩定等方面產生巨大影響。
㈢ 為什麼現在虛擬貨幣這么火,國家怎麼監管。我身邊的人現在都在挖礦,
原因:在信息技術高速發展的今天,實體貨幣遠遠不能滿足人們的資金流動需求。如果有足夠多的人認可某種虛擬貨幣的價值,則它完全可能成為物質交換的替代單位,虛擬幣的存在必然還會再引起金融界的一股熱潮。
針對虛擬貨幣可能存在的風險,目前已有許多國際組織和中央銀行對虛擬貨幣體系的監管問題進行了公開回應。這些回應大體可以分為四類:警告與風險提示,監管與登記許可,立法規范,明令禁止。
(1)警告與風險提示。
一些中央銀行與監管機構對比特幣及虛擬貨幣體系發出了風險警告。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法蘭西銀行、荷蘭和比利時中央銀行就針對使用比特幣可能引發的洗錢與恐怖主義融資發出了公開警告。歐洲銀行業管理局(EBA)在2013年底發布的報告中警告消費者虛擬貨幣存在的諸多風險,如兌換損失、電子錢包被盜、支付不受保護、價格波動等。西班牙雖然沒有類似的風險警告,但及時發布了與虛擬貨幣有關的信息公告。
(2)監管與登記許可。
總體而言,國際組織均認為對虛擬貨幣的監管應在防範風險和促進創新之間找到平衡。瑞典從2012年開始要求與虛擬貨幣有關的交易必須在金融監管機構進行登記。另外一些國家則注重資質監管,進而使其間接滿足審慎監管要求。還有些國家的監管主要針對虛擬貨幣交易的商業模式。法國金融審慎監管局將提供比特幣流通買賣服務,並在此過程中賺取資金的行為視作是一種支付服務而要求得到政府授權。另外一些國家將監管的重點著眼於與虛擬貨幣有關的中介機構。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和丹麥的監管機構認為,為虛擬貨幣提供中介服務需要獲得授權。
(3)立法規范。
目前,已有部分國家擬立法監管虛擬貨幣交易。加拿大擬立法允許政府對比特幣交易進行監管,並將數額大於一萬美元的交易納入可疑監管范圍。美國希望調整相關法律結構應對比特幣的發展。美國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網路(FinCEN)為使銀行保密法(BSA)在網路背景下適用,於2013年發布了針對私人生成、持有、分配、交易、接受和傳輸虛擬貨幣的行為及主體界定的解釋性指引。歐洲央行強調應加強現有法律框架下的國際合作,從歐洲與全球層面在現有法律制度框架下對虛擬貨幣加以規范。更多的國家則認為比特幣不是一種流通貨幣,不具有法律地位,也不符合金融工具的定義,如芬蘭、瑞典、馬來西亞和印尼等。
(4)明令禁止。
在某些國家,與比特幣有關的交易被禁止。2013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禁止金融機構進行比特幣交易,上述禁令隨後擴展至支付服務的供應商。持同樣態度的還有泰國和印尼央行。匿名網路貨幣(包括比特幣)的流通被俄羅斯司法檢查部門視作對貨幣的替代而被禁止。俄羅斯中央銀行早先已經將提供比特幣服務納入可疑交易的監察范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禁止發行未注冊股票換取比特幣,禁止未經注冊從事以虛擬貨幣計價的網上證券交易活動。
㈣ bjs幣家的商業模式(盈利模式)是什麼
當下區塊鏈行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Token經濟模型不清晰,沒有好的應有,應用沒有盈利能力,盈利後利潤沒有回饋給持幣用戶,而bjs幣家生態將進行多種權益分配,讓持幣用戶、投資者、運營人等每一個參與角色都享有整個板塊發展的好處,真正地將創新型數字資產貨幣共享式應用平台的職責和功能落地。
在BJS幣家的生態系統中,所有的權益和產品分配都按照勞動成果和貢獻程度分配,即使用權益、分配權益、管理權益均由社區進行投票,社區自治管理,將用戶、投資者、運營人員連接到一起,每個角色都能夠享有整體板塊發展的好處,形成社區資源和積極性上的調動。
㈤ 貨幣化商業模式是什麼意思
互相交流下,應該是價值變現。微博通過廣告將粉絲的商業價值挖掘出來了,陌陌則沒有一個好的途徑,將陌陌用戶的價值變現,所以……
㈥ 現在出來的那些虛擬幣好點
在2015年出現的虛擬貨幣中福源幣算是一個佼佼者。曾獲得了國內多家主流媒體的報道。
福源幣,原名Fortune Coin,簡稱FTC,是一種新型去中心化數字加密虛擬貨幣。福源幣未來將應用在全球珠寶協會所有企業當中,主要是通過這種數字貨幣轉化為積分,打造一個去中心化的商圈,來促進商業合作,擴大業務范圍的模式。目前國內外部分大型金融、貿易、能源等傳統企業都在嘗試著開發這種新的商業模式。
㈦ 虛擬幣應用定製開發,虛擬貨幣有哪些運作模式
簡稱FTC,是一種新型去中心化數字加密虛擬貨幣。福源幣未來將應用在全球珠寶協會所有企業當中,主要是通過這種數字貨幣轉化為積分,打造一個去中心化的商圈,來促進商業合作,擴大業務范圍的模式。目前國內外部分大型金融、貿易、能源等傳統企業都在嘗試著開發這種新的商業模式。
㈧ 數字貨幣盈利模式是什麼
不得不說這是個離錢很近的行業,所以經常被人問到,你是如何在行業內賺到錢的,有什麼方式賺錢。今天就來分享下幾種我知曉的盈利模式。
一線:挖礦、礦機、礦場(礦池)
三者都是與挖礦相關,但也各有不同。
挖礦:這里不討論技術細節,單從盈利的角度談,挖礦是門檻最低的。哪怕是現在需要專業的礦機,這里依然是買一台礦機就可以參與賺錢,做大了就可以開礦場,風險不談的話,挖礦是最簡單的一種盈利渠道。投入成本低,回報率較高,時間成本高。
礦機:製作礦機生意非常火爆,也有很高的門檻,非專業人士基本很難成為製造商。螞蟻礦機在牛市根本不愁賣。尤其是在94之後,據我所知老外來國內進礦機是一車車拖走的。不過製造商這個門檻目前已經非常高,普通人很難接觸深,所以對應的也產生二道販子。礦機生意接觸不多,二手市場似乎非常混亂。
礦場(礦池)礦場和礦池當然是分不開的。為什麼呢?礦池是為了規避礦場的風險而存在的,礦池會根據算力按時間來支付礦工的費用,當然也是要抽成,礦工就會旱澇保收。不過唯一要做的就是把人引到礦池來。線下的礦場也是自己的機器託管進去,也可以代為幫別人託管機器。有一定門檻,風險收益並存。
二線:資訊平台、交易所、錢包、炒幣。
咨詢平台:互聯網時代必定存在的東西,提供信息,咨詢聚合。新人進入這個行業首先接觸到的就是資訊類媒體。在數字貨幣爆發的17年,比特幣的網路搜索指數爆表。很多人想了解數字貨幣,所以這樣的資訊平台肯定能生存下去。引流,做內容,價值變現,價值延生,一般是這幾種盈利方式。
交易所:這個最好理解,一切的流量和生產幣種,都是為了做交易。交易才能有一個價格來估量價值。交易中也會發現很多問題,如著名的「比特幣擴容」。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行業才可以更好發展。交易所賺錢的模式大家都心知肚明,賺錢的就是這些做莊家的,就好比賭場,券商,大家炒幣虧得多,賺的少,但是交易所是穩賺不賠。除了手續費以外,似乎上幣費也是一種盈利模式。交易所門檻也是較高,除交易風險,平台風險,更關注的是政策動態。大的交易所現在有「幣匯」「火幣」等。
錢包:冷熱錢包都是產品,幣圈對於這種產品來說都是剛需。在線錢包一般是免費,然後通過其他途徑賺錢,比如通常會做交易所,或者有代投活動。
炒幣:簡單的投機,風險比較不可控,影響價格因素太多。買幣賣幣的賺錢手段即使賺到了錢也有很大的運氣成分,我們可以羨慕別人的好運氣,但不要寄希望自己也有如此的好運。所以炒幣一般有三種模式,能較為「聰明」的規避風險:1.定投 2.量化交易 3.套利:現貨搬磚、期貨套利。現在的情況下似乎也多了第四種,otc渠道的賺取差價。
㈨ 法定虛擬幣中國國家承認的貨幣
中國官方沒有認可任何一種虛擬貨幣。也沒有法定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是網路化的產物,在網路內流動的數字化信息是所有人無法控制的。網路空間的代碼是虛擬貨幣運行的基礎,投資者只能通過前端界面操作,表面上「控制」著虛擬貨幣。而虛擬貨幣服務機構的運營者可能通過控制代碼而成為虛擬貨幣的實際操控者。
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缺乏明確的價值基礎,市場投機氣氛濃厚,價格波動劇烈,投資者盲目跟風炒作,易造成資金損失。各類所謂「幣」的交易平台在我國並無合法設立的依據。
各類比特幣交易場所的設立既未經批准,也未有監管,為做大交易規模,不惜提供融資融幣等杠桿交易,加劇了價格的震盪和泡沫化,公眾在未受任何法律保護的情況下參與此類交易,潛藏巨大的金融風險。
(9)虛擬貨幣商業模式擴展閱讀:
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代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虛擬貨幣發行融資,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投資者不要被「高收益」沖昏頭腦。
虛擬貨幣隱藏風險多,嚴重影響著金融秩序。虛擬貨幣傳銷突破了傳統地域空間的限制,加上如果有正規公司門面做掩護,可以大規模對公司進行宣傳,傳播速度驚人。如果不能及時發現查處,會造成極強的破壞力。監管機構未來可在風險可控范圍內,對虛擬貨幣交易相關商業模式進行研究探索,完善監管方案,推動長效監管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