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虛擬貨幣的演講稿
㈠ 虛擬貨幣的幣價是怎樣來定的
理論上,虛擬貨幣的價格是由市場決定的。當人們對某一種虛擬貨幣的心理預期比較好時,供應量會增加,幣價會上漲;當人們對一種虛擬貨幣不報希望時,這個幣的需求量會降低,價格也會隨之下跌。
但是,在國內虛擬貨幣的價格在一定程度上還受到政策的影響,近期央行對數字貨幣的態度收緊,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的價格應聲大跌。普銀這種數字貨幣受到的影響較小,可能是因為普銀有實體資產的支持。
㈡ 關於虛擬貨幣的知識,應該怎麼講
網路虛擬貨幣大致可以分為
第一類是大家熟悉的游戲幣。在單機游戲時代,主角靠打倒敵人、進賭館贏錢等方式積累貨幣,用這些購買草葯和裝備,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戲機里使用。那時,玩家之間沒有「市場」。自從互聯網建立起門戶和社區、實現游戲聯網以來,虛擬貨幣便有了「金融市場」,玩家之間可以交易游戲幣。例如,歐陸眾籌平台上的各種實體資產的代幣。
第二類是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訊工具服務商發行的專用貨幣,用於購買本網站內的服務。使用最廣泛的當屬騰訊公司的Q 幣,可用來購買會員資格、QQ秀等增值服務。
第三類互聯網上的虛擬貨幣,如比特幣(BTC)、萊特貨幣(LTC)等,比特幣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貨幣,也有人將比特幣意譯為「比特金」,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主要用於互聯網金融投資,也可以作為新式貨幣直接用於生活中使用。
㈢ 國家對虛擬貨幣的政策是什麼
現在也發行了虛擬的人民幣,國家對虛擬貨幣的政策是一定要加強監管。在此情況下可以同意。
㈣ 虛擬貨幣原理學習心得
參加教育部輔導員培訓班學習心得體會
王
戍
2009
年
4
月
19
日—
4
月
30
日,我有幸參加了吉林省高校輔導員第二期
崗位培訓班,
衷心感謝學校給我創造條件,
為我提供了向在此領域的資深領導和
專家學習的機會,為我和其他高校輔導員創造了相互交流的平台。
此次培訓班是我來華外以後參加的專家層次最高、學習時間最長、學習
內容最全、
參加活動最多的而且是唯一的一次培訓,
使我受益匪淺。
此次培訓班
的授課專家有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思政處處長徐艷國,
上海市政府副秘書長翁
鐵慧、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教授、
博士生導師、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青年發展研究院
院長陸士禎,
中國心理衛生協會理事、
大學生心理咨詢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
清
華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樊富珉,吉林社會科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邴正,中國
倫理學會秘書長、
中國人民大學倫理學與道德研究中心主任、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吳潛濤,吉林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校長助理高文新,北京大學黨委副書記張
彥等在思想政治教育戰線上的資深領導和教育專家。
學習的內容有我們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總指揮部的領導為我們講解當今輔
導員的角色定位、國家對輔導員的政策、當今輔導員成長、出路等問題;有高校
教育戰線的資深專家為我們傳授當代青年的特點、
心理健康教育方法等;
有現任
著名高校學生工作領導為我們講授典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有教育部重點高校相
關學生工作的介紹;
有跟我們一樣在一線工作的輔導員傑出代表——全國優秀輔
導員李勤為我們現身說法。
培訓班使我們在各個方面受到全方位的培訓。
培訓期
間,
我們還相繼參加了兩次論壇、
兩次東北師范大學參觀考察,
使我們增強了交
流,增長了見識。
通過培訓,我有以下幾個體會,現匯報如下:
一、充分認識到輔導員工作的重要性,了解了國家在高校思想政治工
作方面的相關背景、相關政策,備受鼓舞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思政處處長徐艷國在培訓中指出,輔導員隊伍是
黨和國家的親兵衛隊,輔導員的任務是培養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精師易得,
人師難求」
,
這句話把輔導員在育人工作中的作用擺在了一個崇高
的位置上,
作為一名輔導員不但要教學生生存,
更要教學生做人,
做學生的人生
導師和良師益友是無比高尚的。
輔導員作為直接接觸學生學習生活的老師,
輔導
員的言談舉止不僅影響著學生人生觀、
世界觀、
價值觀的形成,
更影響到學生的
成長成才。
所以,
高校輔導員必須充分認清自身職責所在,
進一步增強工作的榮
譽感、
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
切實擔負起為黨和國家培養優秀人才,
促進祖國繁
榮發展的神聖使命。
同時,徐處長指出,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
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精神,切實加強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
教育部於
2006
年
5
月
20
日制定
《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規定》
,
《規定》
提出了輔導員的定位問題,
高校輔導員既是教師又是管理幹部,
是學生日常思想
政治教育的組織者、
實施者和指導者,
是大學生健康成長的知心朋友和人生導師。
《規定》指出,輔導員在高校教師的評聘中要佔一定比例,評審標准獨
立,評審標准要符合輔導員工作實際,成果認定要靈活。
徐處長指出,今後教育部將要結合輔導員的綜合素養的提高定期舉辦相
關培訓,組織全國優秀輔導員評選,為輔導員的成長創造良好的平台和環境。
徐處長結合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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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令」為我們展示了輔導員的工作重要性、工作
背景、
前途發展,
教育部高校輔導員培訓和研修基地組織的全省高校輔導員崗位
培訓,
充分說明了國家和上級教育部門對輔導員和學生工作的重視,
感覺備受鼓
舞,更有干勁。
二、充分認識到應切實提高自身的能力和素質,以適應新時期學生工作
新時期、新階段的學生工作存在很多新的問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對輔
導員工作提出了新期待、新要求。如何著力滿足這些新期待、新要求,解決目前
學生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是做好新時期高校輔導員工作必須正視和急需解決的問
題。
通過有關領導和專家在培訓過程中進行的講解授課,
我深刻體會到,
新時期
的輔導員不是以前的保姆型輔導員、
救火隊型輔導員和管理型輔導員。
當代輔導
員要了解自己工作的重要性,
要深入了解掌握心理健康知識,
要通曉工作對象群
體的特點,
要把黨的大政方針貫徹到學生工作中,
要做專家型的輔導員,
這樣才
能對學生產生春風化雨般的教育作用。聆聽各位專家的報告後,我深刻體會到,
自身在學生工作中存在很多的不足。
這些不足包括,
對學生的認知不足,
自身知
識層次和結構不足,
解決學生心理疾病問題的能力不足,
與時俱進做好學生工作
的能力不足,自身的理論素養嚴重不足。在以後的工作中,必須正視這些不足,
有決心、有計劃、有步驟的加以補充和完善,彌補不足,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質,
努力做一名合格的高校輔導員,
適應崗位需要,
滿足新時期、
新階段廣大學生提
出的新要求、新期待。
三、充分認識到輔導員模範典型的先進性,認識到自身與優秀輔導員尚
存在很大差距,需見賢而思齊焉
第二期培訓班邀請了全國優秀輔導員、全國優秀大學生黃來女的輔導員
李勤老師為大家作報告,
在培訓中各位專家也多次提到的上一屆全國優秀輔導員
復旦大學「包涵」,兩位優秀輔導員的感人事跡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1
、要做一個有心的人
《包涵心語》是一個普通高校輔導員工作的縮影,她的所作所為很平凡,
很普通,
可以說只要是完整帶學生四年的輔導員都會經歷過包涵的這些瑣碎的工
作,
只要是有一點同情心、
責任心的老師都會為學生真心地付出,
我們每一個高
校輔導員同時都具有一定的文筆表達能力,
但是為什麼只出了一本
《包涵心語》
?
只有一個包涵?說明我們還不夠用心生活,
用心工作。
誠然,
我們可以說有太多
瑣碎的工作使我們沒有時間,
尤其是有大型活動或者重要時期,
我們甚至連睡覺
的時間都沒有,但是我們不可能天天如此,周周如此,月月如此,包涵寫的也不
是日記,
相信她也沒有這么多時間寫日記,
她寫的是周記!
這就說明包涵是一個
有心的人,
有心生活的人就一定會有心工作,
才能在工作中為學生服好務,
引好
路。
2
、做一個無悔的人,無私奉獻的人
李勤在報告中提出來一個他的傘兵理論:一個人問一個傘兵,你一下飛
機就有可能被敵人包圍逮捕,
你不害怕嗎?傘兵回答:
我們傘兵生來就是被包圍
的!
——我們要成為無怨無悔的人,
要成為無私奉獻的人。
我覺得對於輔導員來
講非常生動貼切,
我們應該認同。
李勤在報告中講述的他和廣大同學無私幫助黃
來女及其父親的事跡感染了每一個人,
這種幫助已經超越了師生的程度,
甚至超
越了親人的程度,這表明他已經把這個傘兵理論充分理解並應用到工作實踐之
中。
㈤ 虛擬貨幣產品說明會演講稿
這個需要去看是哪一種虛擬貨幣了。
瑞泰幣依照與西蓮湖安北大醫院項目合作的設備固定資產及輔助資產為基礎,將該項資產按照原值作為瑞泰幣的抵押資產,外加沙錢通公司27.54%股權及依據股權投資設定的800萬枚沙錢幣,抵押資產中的固定資產部分在抵押期間,繼續作為項目資產運行,所有資產不得轉移交易或再行抵押,葆琛公司作為資產受託方負責資產及項目的運行。抵押資產價值直接作為瑞泰幣的基礎價值支持,並享受資產盈利分紅。
千風團隊主營業務千風商城,千風商城專注於海外精品和二手奢侈品銷售。在開發運作商城時,團隊在研究未來電子商務發展過程中,我們精準發現打通全球商品流通的並不是物流而是支付,比特幣的誕生振奮人心,數字貨幣將會取代當前很多貨幣。本著商城將來全球化的戰略目標,用戶支付必須提前解決,經過半年學習與研究,千金卡通過多輪的設計和開發,終於面世。千金卡是一種數字貨幣,總量300萬,通過雲礦機在一定的演算法中獲取。千金卡可以用於千風商城購物,我們也為此獨立開發了交易平台。每個用戶可以長期持有千金卡伴隨千風商城發展,亦可以在交易平台短線交易。
㈥ 關於虛擬貨幣的通貨膨脹
1.有規定的,運營商不能把游戲幣轉換成人民幣
2.具體是裝備合適還是材料合適,你應該很清楚,你就是玩這個游戲的,你應該知道什麼更值錢
㈦ 我需要一個關於虛擬貨幣的影響和監管的議論文
人肉搜索是利用人工參與來提供純粹搜索引擎信息的一種網路查詢機制。簡單地說,所謂「人肉搜索」就是搜索他人隱私信息的一種網路途徑。顯然,人肉搜索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個人隱私,有關人肉搜索的糾紛首先也是法律問題。人肉搜索觸及到哪些法律問題呢?法律科學又如何來診斷人肉搜索現象呢?從人肉搜索的涵義框定及運行實踐來看,該項引擎技術主要以挖掘他人隱私信息為主要動機,這同時也是人肉搜索的主要功能。於是,人肉搜索先會觸及個人隱私權。隱私權是自然人(公民)享有的具體人格權之一,以個人自然信息與行為信息為權利客體。隱私權受法律保護,他人不得侵犯。侵害隱私權的主要表現形式為窺探、泄露、傳播、濫用等。隱私權一旦被侵害,即構成侵權行為,應承擔相應的侵權法律責任。人肉搜索的活動機制為:一旦發現人肉對象,即廣泛發動網民力所能及地搜索其隱私信息,然後為用戶提供搜索便利。可見,誰被「人肉」,誰的隱私即有可能被侵犯。
可惡的是,人肉搜索不僅披露他人隱私,而且還有可能捏造事實,對人肉對象侮辱、誹謗,誇張聲討,如此行為又極易觸及他人名譽權。名譽權也是自然人(公民)享有的具體人格權之一,其以社會評價降低作為侵權評判標准,而導致社會評價降低的手段主要是侮辱、誹謗,人肉搜索過程中,不少網民出於激憤,對人肉搜索的對象低劣描繪,出言不遜,海量的謾罵和侮辱言辭彌漫於網路。這都會給當事人造成名譽受損的不利後果。不論是隱私權受到侵犯,還是名譽權遭遇傷害,都不可避免地給「人肉門」的主角造成人格上的損失。
人肉搜索的危害還不僅限於上述直接侵權。更為嚴重的是,藉助人肉搜索的信息,在現實中實施侵擾行為,如撥打騷擾電話、上門張貼含有不雅詞句的大小字報等。顯然,人肉搜索的危害已經由網路空間蔓延至現實世界。如此連環侵權接踵而至,最終上演了中國「人肉搜索第一案」,受害者終究將造事者及相關網站告上了法庭,並最終勝訴。[1]
不難看出,人肉搜索幾乎可以與侵權行為劃上了等號,不少人甚至呼籲嚴懲人肉搜索者,甚至主張禁止人肉搜索。誠然,法律科學可以診斷人肉搜索的具體案例,並且能夠給出法技術分析與價值評判,但人肉搜索的產生與發展的沿革及其實踐,又似乎在向人們證明人肉搜索不僅僅是一個法律問題。當處於社會轉型時期,尤其是網路時代的信息爆炸之時,人們對新生事物的好奇心以及快節奏生活所累積的心理壓抑,很容易瞬時爆發,人肉搜索者寧願頭頂法律風險和輿論譴責的壓力,也要上演傷害當事人的網路狂歡,親身體驗人肉搜索游戲帶來的刺激。
盡管這幾年人肉搜索在中國發展地如火如荼,但國外人肉搜索卻「潤物細無聲」地健康成長,不僅商業利潤非常可觀,而且自覺遵守法律規則,使人肉搜索沿著法治化、商業化道路理性發展,其用戶自然也就將人肉搜索看作一種正常的必要的人工互動幫助服務。反觀中國,人們一聽到人肉搜索,似乎就壓根沒把它看作好東西,在多數人眼裡,人肉搜索可能就是一場糟糕的網路游戲或無聊的網路鬧劇。人肉搜索之所以如此讓人懷有偏見,主要是因為這種搜索引擎幾乎游離於法律的邊緣。
事實上,人肉搜索作為一種新生事物,不應將其一桿子打倒,要辯證分析人肉搜索的利弊,全面認識其對人、對社會產生的影響。人肉搜索作為一種資訊提供途徑,無疑在諸多環節為網路用戶提供了知情便利。隨著社會發展趨向信息化、多元化,獲取並佔有一定量的信息是人們所應當享有的一項正當權利,也是人作為社會系統一分子的一種內在需求。在事關人權和公共利益的領域,人們不僅享有知情權,而且還有發揮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的權利與義務。當侵權乃至犯罪行為或者殃及國家利益、社會利益的事件發生時,對當事者的查證和譴責即成為必要。此時,藉助人肉搜索,通過吸收知情者參與信息提供的快捷方式,當事者往往容易被准確「人肉」出來。人肉搜索的積極功能不僅體現於對作惡者的監督性搜尋,在諸如尋親尋好人等查找利害關系者的行動中,人肉搜索同樣也可以表現不凡,藉助大眾力量,將信息資源有效篩選,亮出人們所需要的搜索結果。此外,從人肉搜索的發展實踐來看,其功能已不僅局限於對人的搜索,而且已經滲透到對其他信息的搜索領域,聚集網民熱情,施展其搜索絕活。
如果說,單純作為一項網路搜索方式或技術,人肉搜索因其自身所蘊涵的積極功能而彰顯了其問世價值,那麼,人們對人肉搜索的運用行為則可能會使其自有功能偏離軌道,滑向容易招致譴責和怨恨的消極領域。從現實中已經發生的人肉搜索案例來看,人肉搜索之所以遭遇不少非議,並非因為人肉搜索本身帶有與生俱來的侵權毒素,而是因為這項游戲的操作者無視人肉搜索對象的合法權益,在事件本身之應受譴責度與搜索對象權益正當性的價值考量上,網民們似乎不約而同地將利益的天平偏向了事件本身的應受譴責度,不假思索地認為對人肉搜索對象的譴責和揭批價值遠遠重於對其正當權益的保護。此時,道德審判逾越了法律底線。當以道德審判官自居的人越來越多之時,法律賦予人的權利和義務則被完全拋在腦後而置之度外。於是,一旦遇到人肉搜索事件,往往會瞬間聚集大量人氣,如火如荼地暴露人肉搜索的可憎面目。
此刻,被集體偵察和審判的搜索對象,無疑正在經受著隱私被披露、權益被蠶食的痛苦。造成這一結局的罪魁禍首,並非人肉搜索,而是本文開頭所提及的種種侵權行為。換句話說,不是人肉搜索本身釀成了侵權行為,而是人肉搜索者的行為惹怒了受害人。平心而論,人肉搜索者並非天生就有侵權動機,許多情況下未必是人肉搜索者有意為之,而是因為對其行為的指導規范缺失,而縱容了人肉搜索者的瘋狂。現實恰恰正是如此,直接有關人肉搜索行為的法律法規處於空白狀態,遇到人肉搜索引發的侵權案件,只好適用侵權責任的一般規范。完全可以說,人肉搜索正游離於法律的邊緣。
游離於法律邊緣的「人肉搜索」,究竟是一紙禁令將其宰割於搖籃,還是通過填補立法空白讓其走上正道?[2]根據前文對人肉搜索積極功能的闡釋,結合國外人肉搜索的健康運行實踐,從人肉搜索在我國的發展空間及實際需要出發,與其通過取締人肉搜索來扼殺這一新生事物,倒不如通過科學立法來合理規范人肉搜索的行為。這幾乎已經成為共識。[3]而且從現行法律規范來看,對於侵權行為構成的認定,也並非缺少法律依據,從法的一般調整功能來看,我國現行法律在規范人肉搜索侵權行為上並非無能為力,已經作出判決並得到部分執行的人肉搜索第一案也正是援引了現行侵權法律規范。然而,人肉搜索作為一種網路侵權類型,因其自身具有的特殊性而不能不促使立法者在其責任分配方面格外關注。
對此,行之有效的做法應該是合理界定人肉搜索侵權的責任空間。單純就人肉搜索侵權行為所涉及的責任來看,網站和人肉搜索的具體行為人均有可能成為責任承擔者。但確定責任主體的要害在於責任構成之要件,因此,設計何種審查制度和歸責原則將對責任主體的最終鎖定至關重要。人肉搜索具體操作者的責任追究依據已有侵權法律規范即可實現調整的任務,對符合侵權責任構成的組織者和隱私信息提供者及其他形式侵權行為者,課以侵權法律責任,自無疑問。對於網站的責任確定應採取何種態度呢?鑒於對互聯網路整體發展以及人肉搜索自身積極功能的考慮,對人肉搜索行為發生的當事網站課以事後審查義務更為妥當。所謂「事後審查」,主要是在原告認為其權益受到該網站人肉搜索行為的侵害而向其發出救濟請求之後,或者有充分的證據表明網站能夠採取制止措施而未予制止。[4]可見,事後審查規則所蘊涵的是「過錯歸責原則」,即只有在網站有過錯的情況下才有可能成為責任主體,承擔連帶侵權責任。[5]
當然,從對人肉搜索的法律規范來看,立法顯然不應只局限於侵權責任,還應對人肉搜索的適用范圍、搜索內容、相關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對人肉搜索的監督管理等事項作出相應的合理規范。順便提及,有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和人大代表曾建議用刑法來規范人肉搜索,追究人肉搜索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對此,筆者不敢苟同。人肉搜索最近幾年才在我國起步,尚算新生事物,對待這項網路搜索手段,既不能通過嚴厲禁止的手段讓人肉搜索徹底消滅,又不應放任人肉搜索無限膨脹。但作為一項立法行為,對人肉搜索行為的規范和調整,應走循序漸進之路,根據人肉搜索行為的具體運行實踐適時出台相應立法,而不是自始就重磅出擊,先入為主地將人肉搜索視為犯罪工具,將人肉搜索行為人貶為「罪犯」。我國刑事立法宣告了罪刑法定原則,是否構成犯罪、構成什麼罪,完全依據具體案件事實和刑事法制謹慎定奪,而不應以工具論罪,動輒啟用刑法規制人肉搜索行為。[6]
縱觀現代法治國家立法史,對有著積極導向可能的新生事物的立法思路向來是也應該是,規范引導先於嚴厲制裁。因此,盡管說人肉搜索尚游離於法律邊緣,社會生活中也發生了幾起影響較大的人肉搜索事件,有的甚至也搬上了法庭,但這並不意味著非要採取重拳遏制不可。至少就目前來說,人肉搜索還沒有走到如此不可救葯的地步。
㈧ 虛擬貨幣怎麼大行其道
1998年,當奧斯卡最佳女配角伍皮·戈德堡成為Flooz.com的主要贊助人時,她希望Flooz.com能成為全新的網路貨幣供應商。不過,那時可沒有多少人相信網路貨幣能成為一種「流行」的應用,並成為真正能與金錢兌換的、有價值的東西。然而現在,這種超前的眼光正在得到證實。
如果不算電子貨幣,網路虛擬貨幣的發展大致可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大家熟悉的游戲幣。在單機游戲時代,主角靠打倒敵人、進賭館贏錢等方式積累貨幣,用這些購買草葯和裝備,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戲機里使用。第二類是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訊工具服務商發行的專用貨幣,用於購買本網站內的服務。使用最廣泛的當屬騰訊公司的Q幣,可用來購買會員資格、QQ秀等增值服務。第三類網路虛擬貨幣,像美國貝寶(paypal)公司發行一種網路貨幣,可用於網上購物。消費者向公司提出申請,就可以將銀行賬戶里的錢轉成貝寶貨幣——這相當於銀行卡付款,但服務費要低得多,而且在國際交易中不必考慮匯率。目前類似貝寶這樣的公司還有E?gold、Cyber?Cash、E?cash等,國內尚未出現此類公司,其貨幣也未普及。
本節所說的虛擬貨幣主要是指第二類網路虛擬貨幣。這類虛擬貨幣並非真實的貨幣,主要用於游戲中。網路虛擬貨幣是由網游運營企業發行,游戲用戶使用發行貨幣按一定比例直接或間接購買,存在於游戲程序之外,以電磁方式存儲與游戲企業提供的伺服器內,並以特定數字單位表現的一種虛擬兌換工具。網游虛擬貨幣用於兌換發行企業所提供的指定范圍、指定時間內的網游服務,表現為網游的預付充值卡、預付金額或點卡等形式。
常見的形式
作為一種全新的貨幣形式,網路虛擬貨幣在網路無形商品經濟活動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當前我們常見的網路虛擬貨幣有五種表現形式:
Q幣。Q幣是在QQ程序以及騰訊公司網站中流通的一種「網路虛擬貨幣」。藉助它,客戶可以獲得騰訊公司提供的各種收費服務。這是目前普及率最高、應用最廣泛的網路虛擬貨幣。同時,Q幣所能購買的增值服務也最多,有發展成為網路硬通貨的趨勢。
POPO金幣。是在POPO裡面消費時使用的網路虛擬貨幣,其最大的特點就是獲取途徑同其他網路虛擬貨幣不一樣,網民只能憑借POPO經驗值獲得POPO金幣,使用POPO金幣可以下載多彩的POPO表情,還可以參加POPO不定期舉行的各項活動等。
聯眾幣。在聯眾世界的網站,主要是使用聯眾幣消費。使用聯眾幣可以獲取聯眾世界的會員資格,還可以獲得一種類似於游戲幣的財富,這種財富可以在聯眾游戲里使用。此外,聯眾幣還可以用於購買聯眾秀等。
U幣。U幣是新浪公司提供的在其網站平台上流通的網路虛擬貨幣,是在享受新浪公司提供的各種付費服務時進行支付的一種手段。使用U幣可以下載新浪開發的各種小游戲,還可以在線製作精美的賀卡送給遠方的朋友等等。
G幣。是在17173網路平台上使用的網路虛擬貨幣,使用G幣可以購買17173的游戲服務、閱讀電子書刊、享受高速下載或在線殺毒等等。
瘋狂的Q幣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市面流通的網路虛擬貨幣不下十種,盛大、騰訊以及門戶網站網易、新浪、搜狐等互聯網巨頭都推出了名稱各異的虛擬貨幣,且絕大多數可用現實貨幣購買。虛擬貨幣不僅可以支付網上收費服務項目,有的還可支付手機簡訊費用,甚至在網上購買實物商品。以Q幣為例,使用者超過2億人。業內人士估計,中國國內互聯網已具備每年幾十億元的虛擬貨幣市場規模,並以每年15%~20%的速度增長。
鑒於QQ的普及,Q幣的使用甚至早已超出了騰訊公司當初的預期。在網上,Q幣可以用來購買其他游戲的點卡、虛擬物品,甚至一些影片、軟體的下載服務等。隨著騰訊業務的擴大,「Q幣」效應也越來越大。每當一位用戶進行充值後,就產生了新的「Q幣」,而這些虛擬貨幣又通過購買騰訊的服務而「消耗」。當規模擴大後,各種服務橫向整合,Q幣則成為「騰訊虛擬世界」的流通貨幣。
Q幣之所以單列出來,是因為隨著其用戶越來越多,Q幣已經擁有了等價物的特性和泛化的流通性,不僅可用於購買騰訊公司自身的各項服務,甚至能在某些與騰訊無關的網路交易中,能夠被賣方作為支付貨幣所接受。虛擬貨幣的運營已成為騰訊重要的收入來源,根據其2009年第一季度財報顯示,互聯網增值服務收入為9.987億元,其主要收入交易媒介就是Q幣。
Q幣在網路游戲中,已經變成了與人民幣保持穩定比率的「代理貨幣」。用戶和服務都在增多,對Q幣的需求長期存在,自然而然使得Q幣這種代理貨幣在用戶之間很容易就能兌換成人民幣,形成了可互兌的市場。而接下來,因為代幣的「匯率」恆定,兌換渠道也相當通暢,則泛化到可以直接購買現實物品的程度。除了騰訊,也有很多其他的互聯網公司,在自己的網站、游戲、郵箱等各項產品和服務中,提供類似的可用於全付費的虛擬貨幣,比如盛大幣、網路幣等等。雖然從影響力上,這些虛擬貨幣暫時沒有Q幣這么泛化,但其本質是相同的。
對經濟的影響
隨著服務越來越豐富、需求量的越來越大,不僅是人民幣「購買」或者「兌換」成虛擬貨幣,在用戶之間也出現了用互聯網服務賺取虛擬貨幣,並逆向「兌換」成人民幣的趨勢。
用Q幣能兌換人民幣早已不是新聞,一般Q幣與人民幣為1∶1的比率,購買1個Q幣,需要付人民幣1元錢。這種趨勢的加大使得人民幣和虛擬貨幣開始不受發行方的控制進行互相兌換,與用虛擬貨幣直接購買現實物品一道,開始影響現實經濟。當一種預付點卡或賬戶預存點數(如Q幣、盛大幣等)在擁有了大量用戶、作為某些領域的等價物被用戶認同之後,如果這種點卡的發行和價格被一家公司完全進行控制,則虛擬貨幣將會在無序之中,對法定貨幣產生沖擊,並進一步沖擊現實經濟。
現代金融體系中,貨幣的發行方一般是各國央行,央行負責對貨幣運行進行管理和監督。而作為網路上用來替代現實貨幣流通的等價交換品,網路虛擬貨幣實質上同現實貨幣已經沒有區別。不同的是,發行方不再是央行,而是各家網路公司。如果虛擬貨幣的發展使其形成了統一市場,各個公司之間可以互通互兌,或者虛擬貨幣整合統一了,具有相同的標准和價格,那麼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虛擬貨幣就可以「通用」了,這很有可能會對傳統金融體系或是經濟運行形成威脅性沖擊。
2007年3月,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信產部等14部委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網吧及網路游戲管理工作的通知》,對虛擬貨幣的發行、使用和流通作出相應規定,明確表示網路游戲經營單位發行的虛擬貨幣不能用於購買實物產品,只能用於購買自身提供的虛擬產品和服務。2009年6月,文化部、商務部下發《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這項規定主要是規范騰訊、盛大等大型的社區游戲企業的貨幣,防止這些虛擬貨幣流通,沖擊國家現實金融體系。
與現實的融合
除以純粹交易為目的的網路交易平台外,網路游戲也正在體現其貨幣交易的強大能力,從QQ游戲、《傳奇》到《魔獸世界》、《天堂Ⅱ》,人們正在頻繁地採用貨幣交易的形式完成各項「工作」,隨著這些交易體系的日益完善,虛擬的網路世界與現實社會的關系也越來越密切。
在虛擬貨幣的流通使用中,占據主體地位的是網路游戲點券,而根據艾瑞咨詢的數據,2007年我國網路游戲市場規模為128億元。相對我國24.6萬億元人民幣的經濟總量,虛擬經濟所佔據的份額小到幾乎可以忽略不計。但在互聯網越來越普及的前提下,虛擬和現實正在不斷融合。
在虛擬跟現實有連接的情況下,虛擬的貨幣有其現實價值。虛擬貨幣通常用於購買貨幣發行者(也即服務提供商)提供的產品及服務,這些產品和服務都是真實的。例如:用騰訊公司的Q幣去買騰訊公司的QQ會員服務。
虛擬貨幣作為電子商務的產物開始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可以預見,在未來的生活中,它必將會在潛移默化地影響和改變著人們的觀念和消費習慣。未來的第三產業不同於現在的服務業,它的發展方向是後現代服務業,也就是體驗業,即更多地滿足精神、文化、娛樂發展需求的個性化產業。個性化虛擬貨幣市場將引導人們體驗「感性消費」。在這一背景下,虛擬貨幣的產業基礎和產業作用,將體現出其特殊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