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體流通的虛擬貨幣
⑴ 實體貨幣會不會被虛擬貨幣完全代替
虛擬幣是指高科技中代替實體貨幣流通的信息流或數據流。不能通過銀行轉賬,目前只能流通於網路世界,虛擬貨幣是由各網路機構自行放行,沒有形成統一的發行和管理規范。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市面流通的網路虛擬貨幣(簡稱網幣)不下10種,如Q幣、U幣、網路幣、泡幣、酷幣、魔獸金幣、天堂幣、盛大點券等。以Q幣為例,使用者超過兩億人。業內人士估計,國內互聯網已具備每年幾十億元的虛擬貨幣市場規模,並以15%~20%的速度成長。
⑵ 虛擬貨幣是靠什麼開來流通的
那要看虛擬貨幣有什麼優勢讓人們願意去接受,下面就以比特幣為例進行說明:
比特幣的優勢是什麼?
支付自由 - 無論何時何地都可以即時支付和接收任何數額的資金。無銀行假日,無國界,無強加限制。比特幣允許其用戶完全控制他們的資金。
極低的費用 - 目前對比特幣支付的處理不收取手續費或者僅收取極少的手續費。用戶可以把手續費包含在交易中來獲得處理優先權,更快收到由網路發來的交易確認。另外,也有商家處理器協助商家處理交易,每天將比特幣兌換成法定貨幣並直接將資金存入商家的銀行賬戶。因為這些服務都基於比特幣,所以它們可以提供遠低於PayPal或信用卡網路的手續費。
降低商家的風險 - 比特幣交易是安全,不可撤銷的,並且不包含顧客的敏感或個人信息。這避免了由於欺詐或欺詐性退單給商家造成的損失,而且也沒有必要遵守PCI標准。在信用卡無法使用或欺詐率高得令人無法接受的地方,商家也可以很容易地擴展新的市場。最終結果是更低的費用,更大的市場,和更少的行政成本。
安全和控制 - 比特幣的用戶完全控制自己的交易;商家不可能強制收取那些在其它支付方式中可能發生的不該有或不易發現的費用。用比特幣付款可以無須在交易中綁定個人信息,這提供了對身份盜用的極大的防範。比特幣的用戶還可以通過備份和加密保護自己的資金。
透明和中立 - 關於比特幣資金供給本身的所有信息都存儲在塊鏈中,任何人都可以實時檢驗和使用。沒有個人或組織能控制或操縱比特幣協議,因為它是密碼保護的。這使得比特幣核心被相信是完全中立,透明以及可預測的。
除了比特幣以外比較流行虛擬貨幣有萊特幣、福源幣、瑞波幣、狗狗幣等等。
⑶ 虛擬貨幣能代替美元流通嗎
理論上是可以的。比特幣網路已經能夠每秒鍾處理比目前的處理量大很多的交易數量。但是它還沒有完全成熟到可以將規模擴展至主要信用卡網路的程度。提高目前這一上限的工作正在進行中,未來的需求也非常清楚。從一開始,比特幣網路的每一個方面都在不斷成熟,優化和專門化,這一過程在今後幾年內仍將持續。隨著流量的增加,更多比特幣用戶可能會使用輕量級的客戶端,而完全網路節點則可能成為更為專門化的服務。
據我們所知,比特幣在大部分行政轄區並沒有被立法機構界定為非法貨幣。但是,一些行政轄區(如阿根廷和俄羅斯)嚴格限制或禁止國外貨幣。其他行政轄區(如泰國)可能限制頒發許可給某些實體,如比特幣交易平台。我國則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互聯網商品,因此,比特幣等加密數字貨幣想替代美元在全球流通是非常渺遠的一件事情。
但是,加密數字貨幣也有其一定的生存空間,把加密數字貨幣和傳統的商業模式相結合,創造出一種新的商業模式也未嘗不可。最近,浮出水面的福源幣和全球珠寶連鎖商合作,打造一種全新的加密數字貨幣應用場景,類似於傳統的商業積分系統。
⑷ 目前可以在市面流通的虛擬貨幣是那些
目前,在市面上流通的虛擬貨幣有成千上萬種。比較知名的有比特幣、瑞泰幣、萊特幣、活力幣、狗狗幣、瑞波幣、以太坊。
⑸ 中國第一批合法虛擬貨幣包括哪些
中國不存在第一批合法的虛擬貨幣這一說。2013年年底央行等五部委發布比特幣風險通知,明確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現可以自由的買賣。
其它數字機密貨幣也同樣適合,例如山寨幣始祖萊特幣、珠寶行業的商業積分福源幣以及主打小額打賞的狗狗幣等等。但雖然虛擬貨幣在我國是合法存在的,如果打著虛擬貨幣的幌子進行傳銷詐騙,那就是違法的活動。
(5)實體流通的虛擬貨幣擴展閱讀
虛擬貨幣作為電子商務的產物,開始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而且,越來越和現實世界交匯。然而,在虛擬貨幣日益長大的同時,相關法規卻相對滯後,埋下了不少隱患。
欺詐行為
網上虛擬貨幣的私下交易已經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虛擬貨幣與人民幣之間的雙向流通。這些交易者的活動表現為低價收購各種虛擬貨幣、虛擬產品,然後再高價賣出,依靠這種價格差贏取利潤。隨著這種交易的增多,甚至出現了虛擬造幣廠。
虛擬貨幣除了主營公司提供之外,還有一些專門從事「虛擬造幣」的人,以專業玩游戲等方式獲取虛擬貨幣,再轉賣給其他玩家。以溫州地區為例,大概有七八家這樣的「虛擬造幣工廠」,從業者達到四五百人。這樣不僅給虛擬貨幣本身的價格形成一種泡沫,給發行公司的正常銷售造成困擾,同時也為各種網路犯罪提供了銷贓和洗錢的平台,從而引發其他一些不良行為。
沖擊體系
現代金融體系中,貨幣的發行方一般是各國央行,央行負責對貨幣運行進行管理和監督。而作為網路上用來替代現實貨幣流通的等價交換品,網路虛擬貨幣實質上同現實貨幣已經沒有區別。不同的是,發行方不再是央行,而是各家網路公司。
如果虛擬貨幣的發展使其形成了統一市場,各個公司之間可以互通互兌,或者虛擬貨幣整合統一了,都是以相同標准和價格進行通用,那麼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虛擬貨幣就是通貨了,很有可能會對傳統金融體系或是經濟運行形成威脅性沖擊。
網路問題
虛擬貨幣的購買方式除了直接用現金以外,還提供手機簡訊、網路轉賬和固定電話充值等多種方式。這些購買方式在為用戶提供方便的同時,也有不小的風險。
比如盜用電話充值和未成年人購買等問題。另外,虛擬貨幣並沒有現實貨幣的防偽技術,電腦黑客可能會利用其安全漏洞生產偽幣。國家工商部門有關人員表示,虛擬貨幣交易是網路時代派生的經營行為,至今還沒有明確的法律條文規范,工商注冊范圍也沒有關於虛擬物品交易的項目。
但當虛擬財產交易逐漸人員僱傭化、場所固定化、交易盈利明確化,具有經營性質後,就可能涉及市場秩序、稅收問題。甚至,游戲運營商也沒有能力來控制,網路中存在大量「偽鈔製造者」一以主營棋牌類網游的邊鋒為例,其網幣對應的購買力曾在一年內縮水近40%。不少人士指出:這樣的通貨膨脹只會讓網民受損,也會讓網民喪失對互聯網的信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虛擬貨幣
⑹ 虛擬貨幣能不能執行價值尺度,流通手段的職能
網路虛擬貨幣不是由國家發行的,而是企業生產的一種用於交換的勞動產品,是商品,不是貨幣。所以不具備貨幣的職能。
貨幣 CCY本質上是一種所有者與市場關於交換權的契約,根本上是所有者相互之間的約定。吾以吾之所有予市場,換吾之所需,貨幣就是這一過程的約定,它反映的是個體與社會的經濟協作關系。貨幣的契約本質決定貨幣可以有不同的表現形式,如一般等價物,貴金屬貨幣,紙幣,電子貨幣等。它可以用作交易媒介、儲藏價值和記帳單位。實物貨幣是專門在物資與服務交換中充當等價物的特殊商品,是人們的商品價值觀的物質附屬物和符號附屬物。既包括流通貨幣,尤其是合法的通貨,也包括各種儲蓄存款,在現代經濟領域,貨幣的領域只有很小的部分以實體通貨方式顯示,即實際應用的紙幣或硬幣,大部分交易都使用支票或電子貨幣。貨幣區是指流通並使用某一種單一的貨幣的國家或地區。不同的貨幣區之間在互相兌換貨幣時,需要引入匯率的概念。在現代經濟中,貨幣起著根本性和基礎性的作用。在宏觀經濟學中,貨幣不僅是指現金,而且是現金加上一部分有形和無形的資產。
⑺ 現在社會上流通的虛擬貨幣有多少種
2014年有1600多種,99%都是騙人圈錢的幣。具體可以到巴比特競爭幣看一下。
⑻ 國內現在出現了各種虛擬貨幣,這究竟是什麼東西呢
虛擬貨幣概念的理解
(一)基於實體的虛擬貨幣
自古以來,凡是用紙製作的「貨幣」都叫做紙質貨幣,當代世界各國實際上都是紙幣。在馬克思時代,紙幣只是金屬貨幣的符號,紙幣的實際含金量等於名義含金量,當名義含金量大於實際含金量時,金屬貨幣物價指數就會因紙幣過多而提高,當超過一定限度,就發生了通貨膨脹。馬克思將這些沒有黃金作為保證的超發銀行券稱作虛擬貨幣。凱恩斯時代,紙幣是GDP的符號,他定義因彌補財政赤字而導致的紙質貨幣增發為赤字貨幣,並認為紙質赤字貨幣的發行在一定程度上能促進生產的發展,而只會造成半通貨膨脹。張春嘉在《虛擬貨幣概論》中的研究也證明,既無貴金屬又無GDP保證的紙質貨幣的投放會引起物價上漲,而這種貨幣稱為虛擬貨幣。
(二)基於虛擬的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是網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出現的一種新型貨幣,以滿足用戶的安全性與便利性需求而存在,它代表了未來貨幣存在形式的發展方向。它產生於互聯網,並在網路社會中完全或部分的充當一般等價物,虛擬貨幣是一種實實在在的貨幣,具有貨幣的基本屬性,但它是虛擬的,依賴於網路虛擬環境。虛擬貨幣與生俱來的無國界性,使其在全球范圍內比傳統貨幣更具流動性。虛擬世界與現實世界相對應,通過虛擬貨幣與傳統貨幣的兌換關系發生聯系,在一定條件下,特定的虛擬貨幣可以購買實物商品,傳統貨幣也能購買特定的虛擬商品。
二、虛擬貨幣的特性
1.價值性,用戶消費運營商提供的產品與服務而獲得效用價值,虛擬貨幣通過提供交換來滿足消費者的這種效用而具有價值,虛擬貨幣的數量衡量一般商品的價值量。虛擬貨幣的發行本質也是信用發行,是持有者對發行者的債權。在一定范圍內,這種債權具有的價值就是索取權。
2.虛擬環境依賴性,虛擬貨幣的存在以發行商提供的虛擬經濟環境及發行商自身持續經營為前提,否則虛擬貨幣沒有任何意義,
3.近視貨幣性,貨幣價值形式作為商品交換過程中的最高價值形式可以被認為是真正意義的上的貨幣。虛擬貨幣由於其流通范圍的有限性,尚不能充當所有商品的一般等價物;但是其在一定范圍內,具備貨幣的價值尺度、流通手段等職能。所以,可以認為虛擬貨幣近似貨幣價值形式,是貨幣的一種初級形態,具有近似貨幣性。
4.需調控性,虛擬貨幣的發行與流通雖僅限於有限范圍,但會通過貨幣乘數效應,放大貨幣供應量,影響宏觀經濟調控的難度和准確度。虛擬貨幣發行者需將其發行量與流通量等指標告報中央銀行,並隨時服從央行的統一管理
5.需規制性,貨幣由央行發行,並由央行通過貨幣政策進行宏觀調控。而虛擬貨幣,由金融體系之外的非金融主體發行,其發行目的是獲取商機與競爭優勢,是一種市場行為,必然會導致發行者之間的競爭。這種競爭完全會產生不正當競爭行為或通過尋租獲取競爭優勢,這就決定了需要規制主體根據法律法規對市場主體的市場行為進行管理規范。
6.虛擬性,虛擬貨幣作為一種近似貨幣,若只存在於虛擬世界中並可購買其中的虛擬財產,則表現為虛擬存在;若與主權貨幣掛鉤,可在現實世界存在並購買實體資產,則表現為主權貨幣的虛擬物。虛擬貨幣實際上是一串存在於計算機系統中的一段數據文件,僅有發行者對其系統解釋後才具有虛擬貨幣的意義,由此可見,虛擬貨幣的存在形式具有虛擬性。
7.應用有限性,一般而言,虛擬貨幣可以購買發行者提供的產品與服務,也可與發行范圍以外的發行者聯盟,按一定比率兌換從而可以購買聯盟者的產品。對聯盟以外的產品,虛擬貨幣就不具有任何價值意義;同理,當虛擬貨幣僅被授權在不同銷售周期購買不同產品時,虛擬貨幣的使用就具有時間與范圍的有限應用,而不像主權貨幣可以完全自由交換。
8.可分性,虛擬貨幣不具有實物形態,是數字化的存儲信息,異於傳統紙質貨幣需要考慮主幣與輔幣的發行量及各種幣值比例的平衡關系,它可以無限拆分。比如暗黑幣,盡管總量僅有2300個,但是每個Bitcoin可以拆分到十的八次方位。
9.與實體經濟的關聯性,盡管虛擬貨幣存在於虛擬世界之中,但新技術革命的進程,已將虛擬世界與現實緊密相連,虛擬世界已經成為人們精神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對現實經濟發展有促進作用,比如大量娛樂活動應用項目為人們提供了豐富的精神財富與現實財富,投資虛擬幣的人也越來越多,這代表著一種趨勢,而做的比較成功的就有比特幣,萊特幣以及國內新推出的帝景幣;相反,在虛擬世界中發生的洗錢、賭博、網路盜竊等會對現實經濟帶來反作用。
⑼ 虛擬貨幣發行量與流通量。如何證明虛擬貨幣未來價格。
未來虛擬貨幣的價值,只看擁有貨幣的人數,旗下是否有實體,對社會金融是否起到推動行作用,這些決定他的成敗漲跌;任何貨幣都是總行發行,這是一種流程制度,發行量是總部決策層根據市場調研所發出的數量,這些是根據市場精準調研作為依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