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的騙局案例
1. 韓國曝221億元虛擬貨幣龐氏騙局,有多少人被騙了
據韓國媒體報道,目前已經有6.9萬人受騙,這些人員裡面多數是老人,受騙金額達到了221億元。韓國警方告訴記者,目前統計的只是大概數,預計還有更多受害者。因為有些老人總認為自己沒有受騙,所以一直不報警。
有一名50多歲的婦女是被熟人拉進去的,騙了30多萬元,沒有任何回報,當時婦女想要報警。但朋友卻覺得婦女信不過自己,婦女為了不駁朋友面子,也沒有低於時間選擇報警。
怎麼預防這種騙局發生在自己身上?
任何騙局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需要本人去投錢,然後會獲得天價收益。這種事情聽上去就像是天上掉餡餅,凡是遇到涉及錢財的事一定要和家人商量,一個人被迷惑不太可能一家人都被迷惑。有一句話叫做旁觀者清,當朋友和親人提醒自己時,這其中或許真的存在詐騙問題。
2. 成都警方打掉特大虛擬貨幣「殺豬盤」詐騙團伙,究竟是如何詐騙的
成都警方打掉特大虛擬貨幣“殺豬盤”詐騙團伙,究竟是如何詐騙的?近期成都警方打掉虛擬貨幣詐騙團伙,給人們敲響了警鍾,也讓人們意識到了當下電信詐騙的威力,下面讓我們一起來探究一下電信詐騙是如何實施的。
作案手段技術含量不斷提高,作案手法不斷翻新,電信詐騙手段跟進科技發展,技術含量越來越高。從以前的郵寄信件、利用短消息群發器發送詐騙簡訊,發展到現在使用多重代理或無線上網技術維護詐騙網頁,利用國外伺服器使用VOIP網路電話,利用“透傳”技術任意設置來電顯示號碼,欺騙性更強,反偵查的能力也更高。另一方面,犯罪集團各種騙局緊跟社會熱點,翻新極快,令人防不勝防。
3. 虛擬貨幣成陷阱!不到兩個月2000多人中招,究竟是怎麼回事
虛擬貨幣,彷彿能讓人一夜暴富,如比特幣,當初一枚幾塊錢,現在一枚5萬美元.不是所有虛擬貨幣都是比特幣,幣圈水深, 還是要謹慎一點好,現在不少朋友都想去投資這個區塊鏈的數字貨幣,想加入一夜暴富的大軍.
該公司讓客戶在購物商城購買鐵皮楓斗、紅酒等商品,公司送“深藍積分”,同時積分還有消費增值,消費增值以積分形式返還,積分還可以轉換成交易平台的虛擬幣即“貝藍幣”,虛擬幣可以在交易平台買賣或提現,可以有漲有跌。
公司運營不久後,又請來外號“風神”的網路操盤手,共同經營“深藍積分”“貝藍幣”網路平台集資項目,美麗的噱頭的背後,是一場非法集資的騙局。
為了吸引受害人進入圈套,裝門面,購豪車,擴大虛假宣傳,吸引投資人。
後因股東之間產生矛盾,操盤手被舉報並被公安機關抓走,公司項目終於崩盤,這一非法集資案件也逐漸浮出水面。
4. 虛擬貨幣騙局怎麼報警
虛擬貨幣騙局直接打110報警電話報警。
銀保監會、中央網信辦、公安部等多部門發布風險提示稱,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侵害公眾合法權益。
此類活動並非真正基於區塊鏈技術,而是炒作區塊鏈概念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實質是「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系。
公眾要理性看待區塊鏈,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亂墜的承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切實提高風險意識。被騙後及時到公安機關報案。
(4)虛擬貨幣的騙局案例擴展閱讀:
虛擬貨幣首先是網路化、跨境化明顯。依託互聯網、聊天工具進行交易,利用網上支付工具收支資金,風險波及范圍廣、擴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租用境外伺服器搭建網站,實質面向境內居民開展活動,並遠程式控制制實施違法活動。
一些個人在聊天工具群組中聲稱獲得了境外優質區塊鏈項目投資額度,可以代為投資,極可能是詐騙活動。這些不法活動資金多流向境外,監管和追蹤難度很大。
其次是欺騙性、誘惑性、隱蔽性較強。利用熱點概念進行炒作,編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論,有的還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傳,以空投「糖果」等為誘惑,宣稱「幣值只漲不跌」「投資周期短、收益高、風險低」,具有較強蠱惑性。
實際操作中,不法分子通過幕後操縱所謂虛擬貨幣價格走勢、設置獲利和提現門檻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還以ICO、IFO、IEO等花樣翻新的名目發行代幣,或打著共享經濟的旗號以IMO方式進行虛擬貨幣炒作,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迷惑性。
最後這類行為存在多種違法風險。不法分子通過公開宣傳,以炒幣升值獲利和發展下線獲利為誘餌,吸引公眾投入資金,並利誘投資人發展人員加入,不斷擴充資金池,具有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特徵。
5. 虛擬貨幣投資騙局是真的嗎
像這類型的虛擬貨幣投資風險極大,沒有實物交割,沒有實用價值,不建議做這類泡沫投資,泡沫終究是會破的
6. 什麼是虛擬貨幣,利用虛擬貨幣犯罪的案例有哪些
舉個例子,比如說網路游戲中使用的游戲幣,事實意義上都是用真實貨幣充值的,或者說是你在游戲中花費了很多的時間和精力而得到的游戲獎勵(游戲裝備或等級),從某種意義上說它凝結了你的勞動,形成勞動所得,所以當別人侵犯了你在游戲中的虛擬貨幣,即構成犯罪
其形式一般有:游戲詐騙,游戲帳號盜竊等
7. 虛擬貨幣是騙局嗎
這就是關於比特幣是不是龐氏騙局的問題。
龐氏騙局是一種詐騙性的投資運作,它是利用投資者自己的錢作為回報支付給投資者,或者利用新投資人的錢支付給老投資者,而非通過公司本身經營所賺的錢作為回報。當沒有足夠的新投資人加入便導致龐氏騙局瓦解,最後的投資人便會蒙受損失。
比特幣是一個無中央管理機構的自由軟體項目,因此,沒有人能夠對投資回報做虛假的陳述。就像其他主要貨幣,如黃金、美元、歐元、日元等,比特幣不能保證購買力並且匯率是自由浮動的。由此導致的波動性使得比特幣持有者無法預測獲利或損失。事實是,由於其有用的和有競爭力的特性,比特幣正在為成千上萬的用戶和企業所使用。
8. 虛擬貨幣GSTT騙局
山寨幣,風險特別大,最好遠離
9. 詐騙虛擬貨幣構成詐騙罪嗎如比特幣之類的
1、網路虛擬貨幣雖不能完全等同於貨幣等傳統意義上的財物,但在特定的場合下,行為人可以通過對虛擬貨幣的佔有實現非法獲取他人財物的犯罪目的。因此以虛擬貨幣為對象的詐騙行為,同樣可能危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具有相當的社會危害性,也應當作為犯罪予以懲處。
2、如果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檢察院不能批准逮捕,就應當辦理取保候審。取保候審還要經過法院審判。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