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對金融監管的影響
㈠ 虛擬貨幣對金融秩序有哪些影響
虛擬貨幣對金融秩序的影響問題,其實換個提法會更加好,那就是虛擬貨幣具備什麼樣的信用。貨幣的信用,是貨幣對金融秩序造成影響的主要因素。
信用貨幣(credit money)是由國家法律規定的,強制流通不以任何貴金屬為基礎的獨立發揮貨幣職能的貨幣。目前世界各國發行的貨幣,基本都屬於信用貨幣。信用貨幣是由銀行提供的信用流通工具。其本身價值遠遠低於其貨幣價值,而且與代用貨幣不同,它與貴金屬完全脫鉤,不再直接代表任何貴金屬。
信用貨幣作為一般的交換媒介須有兩個條件:
⒈貨幣發行的立法保障;
⒉人們對此貨幣抱有信心。
以上,是討論貨幣是否會對金融秩序造成影響的基本考慮因素。
同時,貨幣信用其實就是政府信用的集中體現。一國財政、經濟穩健,貨幣自然能夠在同等條件下具備更多的信用特徵,那麼對金融秩序的影響也就越大。這里最鮮明的例子就是美元。
那麼說回來,虛擬貨幣。首先,虛擬貨幣並不具備貨幣發行的立法保障。同時,人們對於此貨幣抱有的信心是有限的。原因很簡單,他不能代表國家信用,代表的是發行者的信用,比如企業信用。
那麼虛擬貨幣的影響可以將此和企業債券做一個比較,其信用不會高於債券,因為債券是一種債務所由形式,有償還保障,所以能夠明確定價,而虛擬貨幣缺乏這樣的定價基礎。
同時,若沒有這個基礎,虛擬貨幣的價值是什麼?說不清楚。
了解了以上內容,我們再討論一下現在的虛擬貨幣。的確前期有過流行一段時間,流行過程中,也體現出了虛擬貨幣的兩大作用:第一、投機;第二、洗錢。
投機方面,政府有很多方法抑制過度投機;洗錢方面,看標准了,做得過了,不會沒有人管。
所以最後回答你的問題,虛擬貨幣對金融貨幣的影響有哪些?沒有影響,或者不會產生太大影響,影響到一定程度之後其必將被整治。只有在整治不力的情況下,會造成短暫的金融混亂。同時,虛擬貨幣的存在會增大過度投機者的投機風險,以及國際社會對於洗錢的監管難度。
㈡ 虛擬貨幣會影響金融嗎
中國經濟或在明年中期遇最大困難 金融海嘯已經在全球許多國家登陸,面對可能到來的經濟衰退,全球正在採取救市措施。在我國三季度GDP增速僅為9%的情況下,未來一段時間內,我國經濟走向如何?我想談幾點看法。 經濟下行難以逆轉 國家統計局20日發布數據顯示,前三季度GDP同比增長9.9%,比上年同期回落2.3個百分點。以此來推算,三季度GDP增速僅為9%。因此許多人對中國經濟四季度以及2009年走勢表示擔憂。 實際上,經濟下滑已經相當嚴重,根據早前公布的9月份用電量增速已經滑落至3%,1~9月用電量增速滑落至9.9%,按照經驗值,這個用電量水平對應的經濟增速應該至少在9%以下。 主要問題在於出口和投資貢獻下降,其中出口貢獻下降了0.9個點。 現在看來,經濟下行加劇正在進行中,很難判斷何時見底,因為未來中國經濟有硬著陸的風險。一旦發生,底可能是一個很長時期。 從金融動盪到全球總需求大幅下降,會存在一個滯後期,所以明年中期是一個很困難的時期。 四大因素影響通脹壓力 國內9月份CPI上漲4.6%,比上月回落0.3個百分點;PPI上漲9.1%,漲幅比上月回落1.0個百分點。PPI與CPI雙降之後,四季度及2009年的 通脹形勢如何? 其實,CPI回落主要是翹尾因素大幅消失,PPI回落主要是國際商品市場近期大幅下跌。當前國內通脹壓力減輕,四季度通脹有望繼續回落,但2009年通脹存在較大不確定性。 {本回答屬◇蓶чī℡ 版權,謝絕粘貼} 西方國家兜底式規模空前的救援計劃,始終是未來中長期內引發通貨膨脹的潛在源頭。就國內來看,幾個方面因素值得注意: 1、能源、糧食等初級產品的價格會否震盪後返身向上。因為市場流動性疏緩後,資金是要找出路的,如果美國經濟沒有出現新的產業亮點的話,只可能有三個去向,消費信貸、新興市場和能源等資源市場。如此一來,商品市場反彈,從而對PPI產生新的推力。 2、財政能力的減弱將迫使政府放鬆價格管制,從而使積壓已久的通脹壓力釋放出來。 3、製造業大量企業倒閉後,製造品的供給層面將產生新的通脹壓力。 4、不得不採取的擴張性貨幣政策與擴張性財政政策將從貨幣供應層面推動物價上漲。 企業最大壓力是外需驟降 前三季度,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同比增長15.2%,比上年同期回落3.3個百分點,其中,9月份增長11.4%。這一數據反映出了企業經營狀況的惡化加劇,增速回到個位數是大概率事件。 企業面臨四大壓力:匯率升值、原材料成本上升、勞動力成本上升、外需驟降。如果歐美經濟陷入深度衰退,對於一個出口已經佔到GDP40%的國家,是致命的。 現在看來,三季度出口依然平穩,主要是上半年訂單延續,而1~9月美國金融危機還沒有從市場明顯擴散至實體經濟層面,美國經濟還維持2%的增長。但是9月份後期,雷曼事件後,感覺明顯不一樣了,市場與實體經濟的防火牆被沖垮,未來幾個季度美國經濟將進入顯著衰退,溢出效應波及全球,中國出口很不樂觀。明年上半年有可能回落至個位數增長。 明年人民幣貶值可能性增加 截至2008年9月末,國家外匯儲備余額為1.9萬億美元,同比增長32.92%。9月份外匯儲備增加214億美元,遠低於當月293億美元的貿易順差。 總的看來,7、8、9這三個月資本流入下降很厲害。金融海嘯過後,國際資本從新興市場撤離應該是一個趨勢,而且正在發生。 美國經濟去杠桿,消費信貸會大幅萎縮,與之對應的新興市場出口模式的經濟前景悲觀。同時,變賣資產大量資本撤離去回補母國金融機構的損失,滿足去杠桿的財務調整的要求也是重要因素。若趨勢延續下去,不排除中國外儲2009年中期後出現下降的月份。 事實上,2007年,中國經濟已經走到了一個既有經濟模式的盡頭,勞動生產率的進步已經出現明顯拐點。在中國新的模式出現以前,人民幣實際匯率的升值空間已經耗盡。 這一點,海外最清楚,新加坡1年期不可交割的人民幣匯率已經出現了明顯貼水。2009年人民幣匯率出現貶值得可能性在增加 中國製造業很脆弱 全球經濟放緩對中國製造業影響有多大呢? 在我看來,這是災難性的。因為中國製造業都是大進大出的結構,資源和市場都捏在美歐的手裡。 一方面中國製造業得承受原材料價格上升這種輸入型通脹的壓力;而另一方面,中國製造業又無法將成本壓力外移,因為全球製成品的定價權不在中國,盡管中國被冠以「世界工廠」或者「世界車間」。但現代製造業價值鏈的兩端都不在中國掌控,研發、原材料采購、品牌設計、銷售渠道管理、售後服務、零售壟斷巨頭等等高附加值領域都在美歐手裡。中國製造業只是拿訂單幹活,並不直接面對最終消費者。 這樣的結構非常脆弱,資源和市場雙向一擠,必然是企業大量倒閉。 要做產業價值鏈的延伸 中國是否存在新的增長點支撐經濟呢?對於這個問題,要傷筋動骨的改革才能看到,也才能創造出新的經濟增長點。 宏觀上看,主要是調節投資和消費的結構,通過加快資源性產品和要素價格形成機制的改革力度,通過加快居民、政府、企業以及居民與居民之間的財富分配上的調整,堅定地轉向內需消費主導的經濟體。 微觀層面上,企業所謂轉型也好,升級也好,都不準確,並不是把我們勞動密集型趕走,內遷,這些都不能解決問題。中國製造業的問題是處於價值分配鏈的低端,在國際分工中任人宰割。 所以問題關鍵是做產業價值鏈的延伸,只有向兩頭延伸,如原材料采購、研發、物流、倉儲、銷售網路、品牌等,才能創造出現代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從而也就達成了與宏觀目標的一致。
㈢ 監管層再談虛擬貨幣監管,為何虛擬貨幣要實施監管
監管層再談虛擬貨幣監管,為何虛擬貨幣要實施監管?近日監管層重申對於虛擬貨幣的看法,再提要加強對於虛擬貨幣的監管。這個說法在網上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一直以來虛擬貨幣在網上屢禁不改,導致很多國家政府都為之頭痛不已,像之前在網上風頭無量的比特幣就被很多人追崇,很多人將時間都花費在了“挖礦”上,對於比特幣的迷戀已經快到了狂熱的程度,而在最近相信很多人也聽說過狗狗幣,作為區塊鏈的同類產品,狗狗幣同比特幣一樣是一種虛擬貨幣,給人們的社會生活掀起了巨大的波浪。
並且虛擬貨幣導致了很多人都沉迷於此,降低了人對生活的積極性,很多人都因此荒廢時間,將時間浪費到這種虛擬的數據之中實則是非常不明智的舉動。因此我們應該自發對虛擬貨幣進行抵制,為維護世界貨幣體系出一份力。
㈣ 金融業三大協會發聲整治虛擬貨幣,將會對虛擬幣帶來哪些影響
金融業三大協會對於虛擬貨幣的影響是非常巨大的,而且對於目前的整個數字貨幣市場來說,已經出現了比較大的跌幅。
而國家的一些政策就是給這些機構投資者的一個信號,所以說當國家頒布了一定的法律法規和相應的政策限制的時候,那麼對於整個市場的影響是巨大的。
㈤ 虛擬貨幣監管再升級,為何要嚴格監控
很多人都在關注虛擬貨幣,現在我們對虛擬貨幣的監管再升級了,為什麼我們要嚴格的監控這些東西呢?因為一方面這些東西容易給大家造成巨大的損失,另外一方面這些東西容易對我們的消費市場造成沖擊,除此之外,還不利於我們的數字貨幣的發展,接下來跟大傢具體說明。3.不利於我們數字貨幣的發展。
虛擬貨幣是一種不受法定保護的貨幣,也就是說如果被騙了之後會非常的麻煩,其次我們也要有自己的數字貨幣了,而我們的貨幣才是官方保護的,如果損失了之後能夠按照正常的途徑來處理,但是虛擬貨幣容易混淆視聽,讓人們以為跟我們的數字人民幣差不多,事實上他們兩個的差別實在是太大了,因此通過抵制虛擬貨幣也能夠有利於我們數字貨幣的發展。
總而言之,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們的生活越來越好,很多人都在關注虛擬貨幣,有的時候虛擬貨幣漲價非常的厲害,但是跌的時候也跌得非常厲害,這導致有些人賺錢了,有些人賠錢了,現在我們嚴格監管虛擬貨幣,也是為了預防人們產生大的損失,所以是在保護消費者,其次也是有利於我們的消費,有利於我們的經濟發展,還有利於我們數字貨幣的發展。
㈥ 數字貨幣給傳統金融監管帶來巨大挑戰嗎
目前,國內關於虛擬貨幣的規定主要有兩個。2013年,多部委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通知》,對比特幣風險作出重要提示。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再次聯合發布公告,稱首次代幣發行是未經批准非法融資行為。
趙佔領認為,利用數字貨幣洗錢,其手段多樣。比如,可能採用技術手段,將資金轉入加密貨幣系統,然後再部署各種轉賬地址,導致難以查詢其交易路徑。也就是說,技術進步推動的洗錢從行為上越來越難以被偵測與阻止,加之具有跨地域性,全球應對機制的缺失更加劇了這種局面。
㈦ 虛擬貨幣監管加碼,加強對虛擬貨幣監管的意義是啥
近日,一則“虛擬貨幣監管加碼”的消息,引發了廣大網友們的熱議,在網上鬧的沸沸揚揚。那麼,加強監管對虛擬貨幣的意義是什麼呢?首先,我們先來看看馬斯克最近做的事情。馬斯克在前段時間,是不斷的在社交平台上面,反復無償的看多看空虛擬貨幣。導致虛擬貨幣一會暴跌一會暴漲。然後,這樣的情況就是屬於惡劣的操縱市場的情況。加強監管,就是為了要監管馬斯克這樣的惡意操縱市場,影響市場健康發展的人。其次,加強監管的本身的目的,就是為了公平交易,穩定市場,促進健康發展。那麼具體的情況是什麼呢?我來給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看法。
一.馬斯克最近做的事情馬斯克前段時間是,不斷的在社交平台發布一些對虛擬貨幣的看法。這就導致了虛擬貨幣不斷的暴漲暴跌,而他肯定也是在這里獲利了不少的,割韭菜。
以上就是我對於這個問題所發表的看法,純屬個人觀點,僅供參考。大家有什麼不同的看法都可以在評論區留言,大家一起討論一下。
㈧ 金融業三大協會發聲整治虛擬貨幣,對比特幣會帶來哪些影響
近日,一則“金融業三大協會發聲整治虛擬貨幣”的消息,引發了廣大網友們的熱議,在網上鬧的沸沸揚揚。那麼,這對比特幣會帶來什麼樣的影響呢?第一,會導致比特幣的暴跌。從這次發布了這個整治虛擬貨幣的政策之後呢,比特幣是直接進行了暴跌,跌去了50%的市值。第二,會導致人們無法去拿虛擬貨幣來兌換人民幣,會導致人們的錢會可能取不出來,無法兌換。第三,這會導致人們不這么看好比特幣,開始認識到虛擬貨幣市場的風險巨大。那麼具體的情況是什麼呢?我來給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看法。
一.導致比特幣的暴跌首先,最直接的就是導致了比特幣的暴跌。在這次的政策發出來之後,比特幣是在短時間之內直接跌去了50%的市值。而且還動動了其他的貨幣全部都進行了一輪的暴跌。
以上就是我對於這個問題所發表的看法,純屬個人觀點,僅供參考。大家有什麼不同的看法都可以在評論區留言,大家一起討論一下。
㈨ 央行對虛擬貨幣進行監管的目的是什麼
主要有以下幾個目的:
1、加強對虛擬貨幣互聯網站的管理;
2、防範虛擬貨幣可能產生的洗錢風險;
3、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及投資風險提示;
4、護社會公眾的財產權益,保障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防範洗錢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5、避免因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之名過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和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
㈩ 我需要一個關於虛擬貨幣的影響和監管的議論文
人肉搜索是利用人工參與來提供純粹搜索引擎信息的一種網路查詢機制。簡單地說,所謂「人肉搜索」就是搜索他人隱私信息的一種網路途徑。顯然,人肉搜索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個人隱私,有關人肉搜索的糾紛首先也是法律問題。人肉搜索觸及到哪些法律問題呢?法律科學又如何來診斷人肉搜索現象呢?從人肉搜索的涵義框定及運行實踐來看,該項引擎技術主要以挖掘他人隱私信息為主要動機,這同時也是人肉搜索的主要功能。於是,人肉搜索先會觸及個人隱私權。隱私權是自然人(公民)享有的具體人格權之一,以個人自然信息與行為信息為權利客體。隱私權受法律保護,他人不得侵犯。侵害隱私權的主要表現形式為窺探、泄露、傳播、濫用等。隱私權一旦被侵害,即構成侵權行為,應承擔相應的侵權法律責任。人肉搜索的活動機制為:一旦發現人肉對象,即廣泛發動網民力所能及地搜索其隱私信息,然後為用戶提供搜索便利。可見,誰被「人肉」,誰的隱私即有可能被侵犯。
可惡的是,人肉搜索不僅披露他人隱私,而且還有可能捏造事實,對人肉對象侮辱、誹謗,誇張聲討,如此行為又極易觸及他人名譽權。名譽權也是自然人(公民)享有的具體人格權之一,其以社會評價降低作為侵權評判標准,而導致社會評價降低的手段主要是侮辱、誹謗,人肉搜索過程中,不少網民出於激憤,對人肉搜索的對象低劣描繪,出言不遜,海量的謾罵和侮辱言辭彌漫於網路。這都會給當事人造成名譽受損的不利後果。不論是隱私權受到侵犯,還是名譽權遭遇傷害,都不可避免地給「人肉門」的主角造成人格上的損失。
人肉搜索的危害還不僅限於上述直接侵權。更為嚴重的是,藉助人肉搜索的信息,在現實中實施侵擾行為,如撥打騷擾電話、上門張貼含有不雅詞句的大小字報等。顯然,人肉搜索的危害已經由網路空間蔓延至現實世界。如此連環侵權接踵而至,最終上演了中國「人肉搜索第一案」,受害者終究將造事者及相關網站告上了法庭,並最終勝訴。[1]
不難看出,人肉搜索幾乎可以與侵權行為劃上了等號,不少人甚至呼籲嚴懲人肉搜索者,甚至主張禁止人肉搜索。誠然,法律科學可以診斷人肉搜索的具體案例,並且能夠給出法技術分析與價值評判,但人肉搜索的產生與發展的沿革及其實踐,又似乎在向人們證明人肉搜索不僅僅是一個法律問題。當處於社會轉型時期,尤其是網路時代的信息爆炸之時,人們對新生事物的好奇心以及快節奏生活所累積的心理壓抑,很容易瞬時爆發,人肉搜索者寧願頭頂法律風險和輿論譴責的壓力,也要上演傷害當事人的網路狂歡,親身體驗人肉搜索游戲帶來的刺激。
盡管這幾年人肉搜索在中國發展地如火如荼,但國外人肉搜索卻「潤物細無聲」地健康成長,不僅商業利潤非常可觀,而且自覺遵守法律規則,使人肉搜索沿著法治化、商業化道路理性發展,其用戶自然也就將人肉搜索看作一種正常的必要的人工互動幫助服務。反觀中國,人們一聽到人肉搜索,似乎就壓根沒把它看作好東西,在多數人眼裡,人肉搜索可能就是一場糟糕的網路游戲或無聊的網路鬧劇。人肉搜索之所以如此讓人懷有偏見,主要是因為這種搜索引擎幾乎游離於法律的邊緣。
事實上,人肉搜索作為一種新生事物,不應將其一桿子打倒,要辯證分析人肉搜索的利弊,全面認識其對人、對社會產生的影響。人肉搜索作為一種資訊提供途徑,無疑在諸多環節為網路用戶提供了知情便利。隨著社會發展趨向信息化、多元化,獲取並佔有一定量的信息是人們所應當享有的一項正當權利,也是人作為社會系統一分子的一種內在需求。在事關人權和公共利益的領域,人們不僅享有知情權,而且還有發揮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的權利與義務。當侵權乃至犯罪行為或者殃及國家利益、社會利益的事件發生時,對當事者的查證和譴責即成為必要。此時,藉助人肉搜索,通過吸收知情者參與信息提供的快捷方式,當事者往往容易被准確「人肉」出來。人肉搜索的積極功能不僅體現於對作惡者的監督性搜尋,在諸如尋親尋好人等查找利害關系者的行動中,人肉搜索同樣也可以表現不凡,藉助大眾力量,將信息資源有效篩選,亮出人們所需要的搜索結果。此外,從人肉搜索的發展實踐來看,其功能已不僅局限於對人的搜索,而且已經滲透到對其他信息的搜索領域,聚集網民熱情,施展其搜索絕活。
如果說,單純作為一項網路搜索方式或技術,人肉搜索因其自身所蘊涵的積極功能而彰顯了其問世價值,那麼,人們對人肉搜索的運用行為則可能會使其自有功能偏離軌道,滑向容易招致譴責和怨恨的消極領域。從現實中已經發生的人肉搜索案例來看,人肉搜索之所以遭遇不少非議,並非因為人肉搜索本身帶有與生俱來的侵權毒素,而是因為這項游戲的操作者無視人肉搜索對象的合法權益,在事件本身之應受譴責度與搜索對象權益正當性的價值考量上,網民們似乎不約而同地將利益的天平偏向了事件本身的應受譴責度,不假思索地認為對人肉搜索對象的譴責和揭批價值遠遠重於對其正當權益的保護。此時,道德審判逾越了法律底線。當以道德審判官自居的人越來越多之時,法律賦予人的權利和義務則被完全拋在腦後而置之度外。於是,一旦遇到人肉搜索事件,往往會瞬間聚集大量人氣,如火如荼地暴露人肉搜索的可憎面目。
此刻,被集體偵察和審判的搜索對象,無疑正在經受著隱私被披露、權益被蠶食的痛苦。造成這一結局的罪魁禍首,並非人肉搜索,而是本文開頭所提及的種種侵權行為。換句話說,不是人肉搜索本身釀成了侵權行為,而是人肉搜索者的行為惹怒了受害人。平心而論,人肉搜索者並非天生就有侵權動機,許多情況下未必是人肉搜索者有意為之,而是因為對其行為的指導規范缺失,而縱容了人肉搜索者的瘋狂。現實恰恰正是如此,直接有關人肉搜索行為的法律法規處於空白狀態,遇到人肉搜索引發的侵權案件,只好適用侵權責任的一般規范。完全可以說,人肉搜索正游離於法律的邊緣。
游離於法律邊緣的「人肉搜索」,究竟是一紙禁令將其宰割於搖籃,還是通過填補立法空白讓其走上正道?[2]根據前文對人肉搜索積極功能的闡釋,結合國外人肉搜索的健康運行實踐,從人肉搜索在我國的發展空間及實際需要出發,與其通過取締人肉搜索來扼殺這一新生事物,倒不如通過科學立法來合理規范人肉搜索的行為。這幾乎已經成為共識。[3]而且從現行法律規范來看,對於侵權行為構成的認定,也並非缺少法律依據,從法的一般調整功能來看,我國現行法律在規范人肉搜索侵權行為上並非無能為力,已經作出判決並得到部分執行的人肉搜索第一案也正是援引了現行侵權法律規范。然而,人肉搜索作為一種網路侵權類型,因其自身具有的特殊性而不能不促使立法者在其責任分配方面格外關注。
對此,行之有效的做法應該是合理界定人肉搜索侵權的責任空間。單純就人肉搜索侵權行為所涉及的責任來看,網站和人肉搜索的具體行為人均有可能成為責任承擔者。但確定責任主體的要害在於責任構成之要件,因此,設計何種審查制度和歸責原則將對責任主體的最終鎖定至關重要。人肉搜索具體操作者的責任追究依據已有侵權法律規范即可實現調整的任務,對符合侵權責任構成的組織者和隱私信息提供者及其他形式侵權行為者,課以侵權法律責任,自無疑問。對於網站的責任確定應採取何種態度呢?鑒於對互聯網路整體發展以及人肉搜索自身積極功能的考慮,對人肉搜索行為發生的當事網站課以事後審查義務更為妥當。所謂「事後審查」,主要是在原告認為其權益受到該網站人肉搜索行為的侵害而向其發出救濟請求之後,或者有充分的證據表明網站能夠採取制止措施而未予制止。[4]可見,事後審查規則所蘊涵的是「過錯歸責原則」,即只有在網站有過錯的情況下才有可能成為責任主體,承擔連帶侵權責任。[5]
當然,從對人肉搜索的法律規范來看,立法顯然不應只局限於侵權責任,還應對人肉搜索的適用范圍、搜索內容、相關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對人肉搜索的監督管理等事項作出相應的合理規范。順便提及,有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和人大代表曾建議用刑法來規范人肉搜索,追究人肉搜索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對此,筆者不敢苟同。人肉搜索最近幾年才在我國起步,尚算新生事物,對待這項網路搜索手段,既不能通過嚴厲禁止的手段讓人肉搜索徹底消滅,又不應放任人肉搜索無限膨脹。但作為一項立法行為,對人肉搜索行為的規范和調整,應走循序漸進之路,根據人肉搜索行為的具體運行實踐適時出台相應立法,而不是自始就重磅出擊,先入為主地將人肉搜索視為犯罪工具,將人肉搜索行為人貶為「罪犯」。我國刑事立法宣告了罪刑法定原則,是否構成犯罪、構成什麼罪,完全依據具體案件事實和刑事法制謹慎定奪,而不應以工具論罪,動輒啟用刑法規制人肉搜索行為。[6]
縱觀現代法治國家立法史,對有著積極導向可能的新生事物的立法思路向來是也應該是,規范引導先於嚴厲制裁。因此,盡管說人肉搜索尚游離於法律邊緣,社會生活中也發生了幾起影響較大的人肉搜索事件,有的甚至也搬上了法庭,但這並不意味著非要採取重拳遏制不可。至少就目前來說,人肉搜索還沒有走到如此不可救葯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