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虛擬貨幣
1. 央行將如何防範虛擬貨幣交易場所和ICO風險
一是組織屏蔽「出海」虛擬貨幣交易平台。截至2018年5月,110個網站包括廣泛關注的火幣網、幣安網等交易平台已被屏蔽。
四是積極進行風險提示與輿論引導。會同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通過多種渠道和形式提示民眾高度警惕虛擬貨幣相關活動的風險與危害。
五是對於各類偽虛擬貨幣以及相關的非法集資、詐騙、傳銷等活動,積極支持配合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據公安機關統計,近年來共立案偵辦虛擬貨幣類違法犯罪案件近300餘起。
2. 為什麼微信、支付寶禁止虛擬貨幣的交易
10月10日,國內兩大支付巨頭支付寶和微信同時發聲,禁止將平台使用於虛擬貨幣交易。支付寶、微信為何會同時發聲,記者了解到,這或許與近期某虛擬交易平台的一則動態有關。
支付寶、微信:一旦發現,堅決予以清退
國內多次明文禁止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提供服務
實際上,一直以來,央行及其分支機構多次要求支付機構不得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
早在2013年底央行等多部委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就明確,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在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規定,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
同樣的,央行營業管理部2018年1月發布通知,要求轄內各法人支付機構在本單位及分支機構開展自查整改工作,嚴禁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於虛擬貨幣交易。
3. 有什麼可以投資的虛擬貨幣
新一代比特幣-比特盛世誕生
大背景:區塊鏈技術的金融應用帶來極高投資價值
2018中國國際大數據產業博覽會26日在貴州省貴陽市開幕,會上指出我國未來會大力發展數字經濟,深入實施大數據和雲計算發展行動計劃,深入研究區塊鏈技術及應用。尤其在金融領域的落地應用,更是成為科技界和金融界共同關注的焦點。
1、區塊鏈的價值來源在於其能完美解決當下金融行業痛點:
當今資產證券化、保險、供應鏈金融、大宗商品交易、資產託管等多個金融場景中,由於參與主體眾多、信用評估代價高昂、中介機構結算效率低下等原因,傳統的金融服務手段難以有效解決行業長期存在的諸如信息不對稱、流程繁復冗餘、信息驗真成本高等核心痛點。
2、區塊鏈為什麼能解決上述痛點:
區塊鏈技術集成了分布式記賬、不可篡改、內置合約等多項基礎技術,構建了一種以更低成本建立信任的機制。基於區塊鏈技術的金融應用,可以實現所有市場參與人無差別獲取市場中所有交易信息和資產歸屬記錄的能力,有效解決了信息不對稱問題;智能合約嵌入減少了支付結算環節的出錯率,簡化了流程並提高效率;同時各參與方之間基於透明的信息和全新的信任機制無需再耗費人力、物力、財力去進行信息確認,這將大大降低各機構之間的信任成本進而降低金融服務價格和交易成本。
3、區塊鏈技術在金融領域的應用主要有以下方面:
① 數字貨幣
其中以比特幣最為出名。而在比特幣基礎上,又衍生出了大量其他種類的去中心化數字貨幣。如:比特盛世。
② 支付清算
與傳統支付體系相比,區塊鏈支付可以為交易雙方直接進行端到端支付,無需藉助銀行體系,在提高速度和降低成本方面能得到大幅的改善。
③ 數字票據
④ 銀行徵信管理:區塊鏈的優勢在於可依靠程序演算法自動記錄信用相關信息,並存儲在區塊鏈網路的每一台計算機上,信息透明、不可篡改、使用成本低。
⑤ 權益證明和交易所證券交易
歐美各大金融機構和交易所紛紛探索以區塊鏈技術為藍本打造下一代金融資產交易平台的應用研究。
4、區塊鏈發展前景
區塊鏈技術與金融領域結合的深度和廣度還遠未飽和,應用前景廣闊。未來發展區塊鏈技術以聯盟鏈為切入點將最具生命力,並對傳統金融行業痛點的改造產生重大效果和深遠影響。
響應區塊鏈的良好投資前景,國內企業阿里巴巴、京東、網路均已入局。以區塊鏈技術為依託的金融場景應用帶給我們安全與便利的同時,更會提供給我們更廣闊的投資空間。以比特幣為代表的數字貨幣的興起和價格暴漲(比特幣2009年剛上市時約人民幣2角錢,現今價格7300美元左右!)就是最好的證明,嗅覺敏銳的人已從中獲利頗豐。
新一代比特盛世幣的理念及技術實現
摘要:這是一款以中本聰所開發的比特幣為基礎,改進並添加了諸如雙層獎勵制網路—也稱為主節點網路,等多項新功能的加密數字貨幣。其中還包含為提高可互換性的匿名支付(比特盛世),和在不依賴中心權威下實現即時交易確認的即時支付功能對接(p2p商城)。
1. 介紹
2009年,中本聰提出比特幣的概念,自那以後,比特幣已迅速在主流應用和商業用途中傳播開來,成為首個吸引大量用戶的數字貨幣,是數字貨幣史上的里程碑。不過從完成交易的角度來看比特幣接收的情形,我們可以發現一個重要問題,就是比特幣區塊確認交易的時間過長,而傳統的支付公司已找出使買賣雙方實現比特幣交易零確認的解決方案,但這一解決方案通常是要在協議之外採用可信賴的第三方完成交易。
比特幣提供假名交易,實現發送者和接受者之間一對一交易的關系,並能永遠記錄全網發生過的交易。比特幣只提供低層次的隱私保護,這點在學術界眾所周知,盡管有此不足,許多人仍然相信區塊鏈記錄的轉賬歷史。
基於中本聰成果,比特盛世以保護隱私為要旨的加密數字貨幣。我們在比特幣概念的基礎上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進,由此誕生出一個去中心化的和具備良好匿名性的加密數字貨幣,它支持防篡改的即時交易,又有能為比特盛世網路提供服務獎勵制的點對點次級網路。
2. 主節點網路
全節點是運行在 p2p 網路上的伺服器,讓小節點使用它們來接受來自全網的動態變化。這些全節點需要顯著的流量和要消耗大量成本的其它資源,由此在一段時間內會觀察到比特幣網路上的這些節點數量呈現穩步下降的趨勢,使區塊廣播的時間需要額外增加40秒。為解決這問題,提出了許多方案,例如引入微軟研究的新獎勵計劃和 Bitnodes激勵計劃。
圖6:挖礦獎勵模型
4. 銀行通過什麼途徑進行虛擬貨幣排查
中國銀行沒有和虛擬貨幣有什麼交接,央行對比特幣的態度是謹慎冷淡的。
在2013年年底央行等五部委聯合下發比特幣風險通知,在通知中把比特幣明確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先可以自由的買賣,否定了其貨幣屬性,任何金融不得參與開展比特幣相關業務。比特幣之家網有全文。
央行行長周小川則表示,比特幣像郵票一樣的可交易資產,不是由央行發行,央行無權取締比特幣。
5. 央行約談6家機構再圍堵虛擬幣交易,你如何看待此事
2021年6月21日,央行終於再次重拳出擊,就銀行與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比如比特幣,以太幣等)交易炒作提供的服務問題進行約談,本次約談主要涉及到工行、建行、農行、郵政、興業銀行以及支付寶等業務相關的部分銀行和支付機構,一時之間,比特幣瞬間暴跌接近4000美金,同時,各地也進行了相關的清掃工作,此次國內各部門配合行動,將再次表達了我國對於虛擬貨幣的進一步監控。
第一個,容易成為滋生金融犯罪的溫床。因為是虛擬貨幣的存在形勢,犯罪分子就有可能利用網路的黑客技術進行各類犯罪行為,加上虛擬貨幣既沒有相關的部門進行監管,也沒有相對應的法律法規進行懲戒,這就導致了虛擬貨幣裡面充斥著大量技術高超的網路罪犯。
第二個,因為虛擬貨幣的交易方式,容易成為犯罪分子轉移國內資產的手段,導致大量現金流向海外。
第三個,過度的進行挖坑以及用電行為,很容易造成國家資源的浪費,從而導致國內資源的匱乏。
第四個,因為沒有相關的監管,一旦發生礦難,就會很容易引發社會不穩定。
因此,央行此次行為既是職責所在,也是為了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而為,此舉行為,我們身為廣大群眾裡面的一員,不因損害了自身利益而反對,而要站在大義面前,堅定支持國家的行為,這才能讓生活更穩定美好。
6. 為什麼支付寶和微信都禁止虛擬貨幣交易啊
10月10日,國內兩大支付巨頭支付寶和微信同時發聲,禁止將平台使用於虛擬貨幣交易。支付寶、微信為何會同時發聲,記者了解到,這或許與近期某虛擬交易平台的一則動態有關。
支付寶、微信:一旦發現,堅決予以清退
國內多次明文禁止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提供服務
實際上,一直以來,央行及其分支機構多次要求支付機構不得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
早在2013年底央行等多部委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就明確,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在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規定,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
同樣的,央行營業管理部2018年1月發布通知,要求轄內各法人支付機構在本單位及分支機構開展自查整改工作,嚴禁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於虛擬貨幣交易。
7. 虛擬貨幣一般交易都找哪裡呀,dcpro行么,知道的說下啊
虛擬貨幣你可以網路一下看看
那幾個靠前的就可以
dcpro也是一種虛擬貨幣的
也可以的,你可以試試,先小玩一下
8. 央行進駐三大比特幣交易平台進行檢查會帶來什麼影響
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比特幣或許有所耳聞,但是到底是何方神聖卻知之甚少。筆者作為一名經驗豐富的投資顧問,也只能寬泛粗略的為大家介紹並解讀一下比特幣,因為它在中國實在是沒有研究的必要。
比特幣伴隨著08年金融危機應運而生,是一個自稱「中本聰」的日本人提出,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的電子虛擬貨幣,由計算機生成的一串串復雜代碼組成,新比特幣通過預設的程序而製造。隨著比特幣總量的增加,新幣製造的速度減慢,直到2140年達到2100萬個的總量上限,截至目前被挖出的比特幣總量已經超過1200萬個。
比特幣的最大優點在於去中心化,擺脫了第三方機構的制約,不會受到人為的操控,而且總量固定,可以全球流通,完全擺脫了政府對貨幣的干預。而且美國電商eBay,租車服務公司Uber等巨頭企業旗下某些業務已經開始支持比特幣支付,國內極少數商家也出現過支持比特幣交易的案例。
可能大家看到這里仍然是滿頭霧水,其實簡單點理解,比特幣就是一種貨幣,虛擬貨幣。如同網路游戲中的貨幣一樣,只能在被允許了的特定環境下進行支付。再比如說Q幣,用Q幣無法買菜、買衣服,買化妝品,但是可以用於購買騰訊的某些產品,性質類似。但是不同的是比特幣不能被任何機構創造,不會受到人為的定價與操控。
因此,現在最大的注意力應該集中在誰可以認可這種貨幣,或者說哪個商戶允許你用比特幣去購買他的商品。再簡單的說,商家賣給你商品,然後收取你的人民幣,再用收取的人民幣去別的地方消費,但是如果收取你的是比特幣,而他拿著比特幣又無法在其他地方進行消費,那麼商戶就肯定不會賣給你東西,就造成了比特幣缺乏流動性。
雖然很多國家政府並沒有明確取締比特幣,但是也沒有一個國家明確表態將其視為合法貨幣。我國的特殊國情下即便在將來也完全不可能承認這種貨幣,因此比特幣沒有實際價值,只有人們賦予它的虛擬的價值,決定了比特幣的未來沒有市場。
而且目前在國內投資比特幣的人數量非常少,基本上這種投資方式就是單純的投機行為,在有限的投資者手裡倒來倒去,倒到最後一個人手裡,就變成了垃圾。類似於傳銷,前面的人有肉吃,後面的人連粥都沒得喝!
如今央行進駐三大比特幣交易平台進行檢查,意圖非常明確:我不明令禁止這種貨幣,因為我需要走國際化開放的路線,發達國家都沒有禁止,我也不禁,但是我是堅決不同意他的存在,所以我要有行動來打擊!因此最後筆者建議大家,盡量,是一定不要去投資這種沒有價值的東西。
9. 支付寶嚴禁虛擬貨幣轉賬交易,發現會怎麼處理
6月21日@支付寶 微博發布聲明稱,為進一步貫徹國務院金融委會議精神,嚴格落實《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的規定,根據人民銀行有關部門監管指導要求,支付寶將持續開展對虛擬貨幣交易的全面排查和打擊治理,從四個方面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
1、繼續嚴密監控排查涉及虛擬貨幣的交易行為,對重點網站和賬戶建立巡查制度,一經發現立即封堵;
2、加強支付交易環節風險監測,嚴禁虛擬貨幣轉賬交易,部署風險演算法模型,加強異常交易監測,對嫌疑付款方風險提醒、收款方進行限權;
3、加強商戶管理,嚴禁虛擬貨幣商戶准入,並持續對簽約商戶進行風險監測,一旦發現商戶從事虛擬貨幣交易,將其納入黑名單,禁止後續合作;
4、加強虛擬貨幣風險提示,通過風險彈窗、消息推送等方式強化用戶宣傳和警示教育。
支付寶被約談:
中國人民銀行6月21日發布消息稱,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擾亂經濟金融正常秩序,滋生非法跨境轉移資產、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風險,嚴重侵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
為打擊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炒作行為、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近日,人民銀行有關部門就銀行和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提供服務問題,約談了支付寶、工商銀行等部分銀行和支付機構。
10. 央行重磅出手!約談銀行和支付機構 虛擬貨幣遭致命重擊
一夜之間,比特幣等加密貨幣遭遇連環暴擊!
繼礦機被地方政府直接斷電後,中國央行又祭出大殺器,直接約談工行、建行、農行、支付寶等部分銀行和支付機構,要求不得為相關活動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
在央行公告發布後,比特幣迅速跳水,盤中跌幅一度逼近10%,並跌破32000美元/枚;以太坊一度跌超10%,跌破1900美元/枚;幣安幣、艾達幣跌超5%,狗狗幣跌近16%,瑞波幣跌超8%。相較於年內高點,比特幣、以太坊等虛擬貨幣跌幅均超過了50%。
在被約談後,各大銀行紛紛發布聲明,與虛擬貨幣「劃清界限」。聲明稱,禁止使用公司服務開展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一經發現將立即採取暫停相關賬戶交易、終止金融服務等措施。
支付寶也回應稱,堅決不開展、不參與任何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活動。一旦發現商戶從事虛擬貨幣交易,將其納入黑名單,禁止後續合作。
央行重磅出擊
6月21日下午,人民銀行發布消息稱,近日人民銀行有關部門就銀行和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提供服務問題,約談了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郵儲銀行、興業銀行和支付寶(中國)網路技術有限公司等部分銀行和支付機構。
據中國人民銀行官網消息,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落實國務院金融委第五十一次全體會議精神,打擊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炒作行為,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維護金融安全和穩定,近日人民銀行有關部門就銀行和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提供服務問題,約談了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郵儲銀行、興業銀行和支付寶(中國)網路技術有限公司等部分銀行和支付機構。
參會機構表示,將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按照人民銀行有關要求,不開展、不參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活動,進一步加大排查和處置力度,採取嚴格措施,堅決切斷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的資金支付鏈路。
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紛紛暴跌
在央行公告發布後,虛擬貨幣價格迅速跳水,比特幣盤中跌幅一度逼近10%,並跌破了32000美元/枚;以太坊一度跌超10%,跌破1900美元/枚;幣安幣、艾達幣跌超5%,狗狗幣跌近16%,瑞波幣跌超8%。
對虛擬貨幣監管持續加碼
近年來,我國監管部門持續加強對虛擬貨幣領域的監管和整治。
2013年,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門就聯合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通知指出,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通知要求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
2017年央行等七部門叫停各類代幣發行融資,並開展專項整治。隨後,我國的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和ICO交易平台基本實現無風險退出,人民幣交易的比特幣全球佔比一度降至不足1%。
今年以來,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有所反彈,從5月18日開始,我國又密集釋放對於加密貨幣的監管政策:
5月18日,內蒙古發改委設立虛擬貨幣「挖礦」企業舉報平台;同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發布「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公告指出,虛擬貨幣無真實價值支撐,價格極易被操縱,相關投機交易活動存在虛假資產風險、經營失敗風險、投資炒作風險等多重風險。廣大消費者要增強風險意識,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不參與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謹防個人財產及權益受損。
5月21日,國務院金融委要求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堅決防範個體風險向社會領域傳遞。值得注意的是,這是金融委首次提出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
5月26日,內蒙古發改委發布關於堅決打擊懲戒虛擬貨幣「挖礦」行為八項措施徵求意見。對工業園區、數據中心、自備電廠等主體為虛擬貨幣「挖礦」企業提供場地、電力支持的,核減能耗預算指標;對存在故意隱瞞不報、清退關停不及時、審批監管不力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嚴肅追責問責。
6月5日,不少幣圈大V的微博賬號被封,包括交易員小俠、肥宅比特幣、八哥談幣、超級比特幣、區塊鏈威廉等,這些賬號的粉絲多在十萬以上。相關頁面顯示,賬號因被投訴違反法律法規和《微博社區公約》的相關規定,無法查看。
6月9日,青海省工信廳下發《關於全面關停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的通知》提出,對有關虛擬貨幣挖礦行為開展清理整頓。
6月9日,新疆昌吉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於立即對虛擬貨幣挖礦行為企業進行停產整頓的通知》。通知中表示,從事虛擬「挖礦」的企業須於6月9日14時前全部停產整頓,並將企業停產整頓情況報至昌吉州發改委。
同樣是在6月9日,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發布「關於加強行業信息共享 有效防範支付風險的提示」,再次提示虛擬貨幣的風險。上述風險提示指出,利用虛擬貨幣等形式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逐漸上升,因其交易具有匿名性,便捷性和全球性,逐漸成為跨境洗錢的重要通道。同時,已出現使用虛擬幣作為賭博跑分媒介的模式。當天,在微博和網路上,輸入「火幣」「幣安」「歐易」等關鍵詞時,彈出的是「搜索結果未予顯示」等提示。
6月12日,雲南省能源局辦公室人士確認,根據《雲南省能源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比特幣挖礦企業用電管理的通知》要求,及時組織各用電部門開展聯合檢查,在今年6月底完成比特幣挖礦企業用電清理整頓,嚴肅查處比特幣挖礦企業依託發電企業、未經許可私搭私接用電、逃廢國家輸配電費、基金以及附加牟利的違法行為,一經發現,立即中止供電。
6月18日,四川省發改委、能源局聯合發布《關於清理關停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的通知》。通知要求,完成重點對象甄別關停,對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目前已排查上報的26個虛擬貨幣「挖礦」項目,於6月20日前完成甄別清理關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