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公司股東拿錢跑了
1. 股東拿錢跑路,屬於民事,還是屬於刑事
你說的這個問題,應當屬於經濟法律的實務問題。
股東攜款潛逃,無論是民事案件,還是刑事案件,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報警!
如果攜款潛逃被坐實,那麼,我個人傾向於「刑事案件」,涉嫌的罪名可能是:詐騙罪、職務侵佔罪、貪污罪。
上述看法,供你參考。
2. 為什麼互聯網金融公司經常拿錢跑路
目前已經明確互聯網金融風險主要有三類:
第一是信用違約風險,即互聯網理財產品能否實現其承諾的投資收益率。第二是期限錯配風險,即互聯網理財產品投資資產是期限較長的,而負債是期限很短的,一旦負債到期不能按時滾動,就可能發生流動性風險。第三是最後貸款人風險。
綜上所述,充分考慮各種潛在風險,筆者認為像共投網這樣的藝術品眾籌理財產品值得我們學習,給了我們一種新思路。
3. 有限公司股東私自拿走公司資金怎麼辦
法律規定,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情節嚴重的,屬於犯罪。
你這個情況,可以去法院起訴。
如果你想繼續經營,建議把他踢出去,這種人不可靠。
抽逃資本的,公司有債務算他的,有收益,沒他份。有司法解釋的規定。
具體你可以咨詢律師,不過要收費的哦,親。
4. 公司法人拿錢跑了怎麼辦
找公司股東和實際投資人。
5. 公司注冊後未經營,股東拿錢跑了,現公司進入異常名錄,即是法人股東的我想退出,但股東找不到,怎麼辦
直接申請注銷
原有企業已列入經營異常名單的法人,不能重新注冊新公司。
有哪些人不得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2.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4.因犯有貪污賄賂罪、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
5.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經理,並對該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6.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7.個人負債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
8.有法律和國務院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6. 2019年5月朋友介紹參與泰斯林虛擬貨幣市場,投資15萬,不到一個月,公司跑路了。報案一人行嗎
說實話,這種情況你自己報警也沒用,這些已經騙貸跑的,你這個我萬一應該是回不來了
7. 合夥做生意法人拿錢跑了起訴是啥案子
即使他是法人代表,但是他拿的錢是屬於整個公司的錢,不是他個人的錢,所以他拿這個錢就是侵佔,個人侵佔公司的財產,這是職務侵佔罪,刑事犯罪。
民事上來講,他這個人對公司造成了侵權,也侵害了其他股東的權益。
8. 公司法人代表拿錢跑了股東承擔什麼責任
股東要承擔公司的責任。以後再向法人代表追償。
9. 虛擬貨幣公司要回收他們被公司的幣,幣給他們瞭然後不給錢能報案嗎
虛擬貨幣公司一定是有問題的,如果你往裡打錢了又提不了現和幣兌不了現,立即向公安局報案
10. 虛擬貨幣公司倒閉後的案例
27歲的裘輝利用在網路公司任職的便利,私自將存有虛擬貨幣的賬戶解凍並低價銷售,從中獲取巨額利潤。記者今天獲悉,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裘輝上訴,維持一審法院以職務侵佔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的判決。
2005年11月1日,裘輝在工作時發現公司的網路帳戶中有三個存有虛擬貨幣的帳戶處於凍結狀態,於是私自將三個帳戶解凍,將帳戶內的虛擬貨幣16.24519萬卡拉全部購買了公司的各種游戲點卡,共價值16.2萬余元。裘輝將游戲點卡低價銷售給他人,從中獲利15萬余元。2006年6月28日,單位找裘輝調查時,其承認了大部分犯罪事實,並退還公司12萬元,餘款被其揮霍。
一審法院經審理判決後,裘輝不服,上訴到二中院。
二中院經審理認為,裘輝身為公司的管理人員,利用職務之便侵佔其所在公司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佔罪,依法應予懲處。一審判決正確,應予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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