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在我國發展存在的問題
⑴ 虛擬貨幣對金融秩序有哪些影響
虛擬貨幣對金融秩序的影響問題,其實換個提法會更加好,那就是虛擬貨幣具備什麼樣的信用。貨幣的信用,是貨幣對金融秩序造成影響的主要因素。
信用貨幣(credit money)是由國家法律規定的,強制流通不以任何貴金屬為基礎的獨立發揮貨幣職能的貨幣。目前世界各國發行的貨幣,基本都屬於信用貨幣。信用貨幣是由銀行提供的信用流通工具。其本身價值遠遠低於其貨幣價值,而且與代用貨幣不同,它與貴金屬完全脫鉤,不再直接代表任何貴金屬。
信用貨幣作為一般的交換媒介須有兩個條件:
⒈貨幣發行的立法保障;
⒉人們對此貨幣抱有信心。
以上,是討論貨幣是否會對金融秩序造成影響的基本考慮因素。
同時,貨幣信用其實就是政府信用的集中體現。一國財政、經濟穩健,貨幣自然能夠在同等條件下具備更多的信用特徵,那麼對金融秩序的影響也就越大。這里最鮮明的例子就是美元。
那麼說回來,虛擬貨幣。首先,虛擬貨幣並不具備貨幣發行的立法保障。同時,人們對於此貨幣抱有的信心是有限的。原因很簡單,他不能代表國家信用,代表的是發行者的信用,比如企業信用。
那麼虛擬貨幣的影響可以將此和企業債券做一個比較,其信用不會高於債券,因為債券是一種債務所由形式,有償還保障,所以能夠明確定價,而虛擬貨幣缺乏這樣的定價基礎。
同時,若沒有這個基礎,虛擬貨幣的價值是什麼?說不清楚。
了解了以上內容,我們再討論一下現在的虛擬貨幣。的確前期有過流行一段時間,流行過程中,也體現出了虛擬貨幣的兩大作用:第一、投機;第二、洗錢。
投機方面,政府有很多方法抑制過度投機;洗錢方面,看標准了,做得過了,不會沒有人管。
所以最後回答你的問題,虛擬貨幣對金融貨幣的影響有哪些?沒有影響,或者不會產生太大影響,影響到一定程度之後其必將被整治。只有在整治不力的情況下,會造成短暫的金融混亂。同時,虛擬貨幣的存在會增大過度投機者的投機風險,以及國際社會對於洗錢的監管難度。
⑵ 當前我國貨幣市場發展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其實我國貨幣市場發展過程確實走了很多彎路。尤其是在初期由於央行貨幣發行量過時閑置的資金找到出路。隨著金融市場的發 多,通貨膨脹壓力加劇,金融機構管理者面對展,貨幣市場包含國庫券、商業票據、銀行承 金融風險,防範意識淡漠,反而鍺誤地認為是兌匯票、可轉讓定期存單、回購協議等短期信 難得的獲利機會,大膽的將大量拆借資金投用工具買賣市場,所以也稱短期資金市場。
特別是樓主多作一些調查會發現
你注意看下我國的房地產業,造成到期無法清償和收回,他甚至於對國貨幣市場經過近20年的改革發展出現了很大的影響,資金拆借市場秩序嚴重混亂的情況。面對建立起了全國統一的同業拆借市場和債券市 現實,經我國批准由央行牽頭對我國貨幣場,使我國貨幣市場的功能得到較好發揮。
不過你要是寫論文的話,好像要寫的東西就太多了。多總結吧,希望對你有幫助
⑶ 虛擬貨幣是什麼情況怎麼一夜之間就這樣子了
金融業三大協會聯合發聲抵制虛擬貨幣炒作
近期,虛擬貨幣價格暴漲暴跌,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有所反彈,嚴重侵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擾亂經濟金融正常秩序。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等要求,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聯合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正確認識虛擬貨幣及相關業務活動的本質屬性
虛擬貨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是真正的貨幣,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四、加強對會員單位的自律管理
各會員單位要嚴格落實國家有關監管要求,恪守行業自律承諾,堅決不開展、不參與任何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活動。三家協會將加強對會員單位的自律監督,發現違反有關監管規定和行業自律管理要求的,將依照相關自律規范對其採取業內通報、暫停會員權利、取消會員資格等處分措施,並向金融管理部門報告,涉嫌違法犯罪的,將有關線索移送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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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當前虛擬貨幣使用過程中存在哪些問題
當前虛擬貨幣使用過程中,需要首先對虛擬貨幣有一定的認識,安全性以及可操作性,在操作的過程中,建議求穩戰略,比如國內現在新新發展的波克幣以及其他安全虛擬貨幣,可以關注。
⑸ 我國網路虛擬貨幣的發展中存在哪些問題
虛擬貨幣在我國的發展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虛擬貨幣在我國主要是炒作的工具,實際的應用場景較少,但也出現了一些應用型數字貨幣,例如珠寶行業的商業積分系統福源幣,但影響小。
2、一些不法分子打著比特幣或虛擬貨幣的幌子進行傳銷詐騙,這些傳銷活動日益猖獗,嚴重影響了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發展,政府打擊不力。
3、我國對虛擬貨幣採取冷處理的態度,限制比特幣的發展,否定了其貨幣屬性,不得用於支付,禁止金融機構開展比特幣相關業務。
4、虛擬貨幣具有洗錢的風險,匿名交易性容易被不法分子所利用。
5、數字貨幣的安全性有待考究,之前國內爆出了多個平台被盜的案例,例如比特幣存錢罐,比特兒等。
⑹ 虛擬貨幣可能存在的問題
虛擬貨幣可能存在的問題:
1、傳銷幣、空氣幣的存在
2、忘記錢包秘鑰永久找不回來BCBOT
3、韭菜太多
4、圈錢洗錢
5、韭庄
⑺ 如何正確認識目前我國電子商務發展中出現的問題,應該採取什麼對策
一、探討電子商務發展中的誠信問題
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誠信建設戰略思路: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建立科學、合理、權威、公正的信用服務機構;嚴格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機制,逐步形成既符合我國國情又與國際接軌的信用服務體系的方針和目標。大家都稱誠信是電子商務的基石。應當看到,電子商務不是空中樓閣,它在很大程度上是基於傳統經濟方式和交易環境的。因此我認為,誠信,不僅是電子商務的基石,首先也是國家市場經濟發展的基石。我國的信用評價和監管機制不健全,還處在多頭管理的階段,一些信用評價機構本身服務的誠信可能就有問題,甚至出現3A評級也可以隨意買賣的現象,全社會的誠信意識還沒有建立,一些個人和企業沒有為經常性的違約、失信而付出代價。這種「守信卻得不到更大利益」、「失信也不會得到更大懲罰」的現象,給商業交易帶來了很高的交易成本,也制約了傳統商業走向電子商務的步伐。
與傳統商業相比,電子商務通常是買賣雙方不見面的,更加需要參與者誠實守信:
(一)
買賣雙方信用狀況信息不對稱甚至缺失,往往憑經驗直覺、網上交流、網下調查等進行綜合判斷,而網下調查的成本很高,有些業務很難調查到,這就很容易出現在交易信息、供貨、付款等方面出現誠信問題,影響用戶對網上交易的信心;
(二)
為了促進電子商務行業的健康發展,一方面,我們希望傳統商業模式下的信用模式盡快完善,信用數據盡快共享;同時我們認為需要為電子商務的參與者建立必要、實用的、符合電子商務特徵的信用模式和信用數據管理機制;
(三)
健全我國的信用管理體系,涉及的因素較多,但與信用有關的立法、執法是重中之重。我們已經有了一部《電子簽名法》,未來可能還需要有電子商務企業信用的管理辦法、網上拍賣交易管理辦法、電子商務稅收及發票等一系列的政策法規。
(四)
金融領域的信用管理體系也很重要,他直接影響到電子支付和正常服務的履約,影響電子商務的效率和質量。底層的信用體系,會影響到客戶端對電子商務的信任、信心與效率。
具體在B-C、C-C、B-B電子商務中,誠信狀況還是有差別的。
(一)
B-C電子商務:B2C交易趨於成熟,雖然存在個別商家欺詐消費者的情況,但比例不大。消費者通常會選擇自己熟悉的,知名度較高的網站購物。從98、99年至今,我們欣喜地看到,越來越多如卓越、當當這樣在細分領域的品牌不斷涌現,一定程度上對交易誠信起到了積極作用。這些誠信的商務平台交易額連年放大,保持了健康穩定的發展。第三方支付平台通過給商戶平台及其用戶提供在線支付服務,也為電子商務的發展起到了很大作用。
創建於1998年的「首都電子商城」(現在的首信易支付,典型的中立第三方支付平台),開創性地打造了基於銀行的「信任機制」—— 整合銀行服務資源,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基本賬戶開設在銀行,資金支付通過銀行執行,保證及時准確結算,使銀行的客戶(企業和個人消費者)在信任銀行的前提下,逐漸接受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服務;第三方支付平台要求接入的企業必須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年審證明,防止誠信不足的商戶欺詐消費者;第三方支付平台保持客觀中立,成功地解決商家、消費者、銀行之間的糾紛,保護了各方的利益。這種模式已被同行業廣泛採納。
(二)
C-C電子商務:C-C電子商務的難點是,在買賣雙方缺乏信任的前提下,要完成交易,很難找到一個信任的「支點」。在信用評級模式和擔保模式之間,擔保模式似乎更受個人用戶歡迎。第三方中介的這種以擔保為核心的付款的模式,一定程度上促進了C2C業務的發展,但這種模式設計的起點就是互相不信任,由於導致了資金流與物流之間的不同步、甚至較長時間的割裂,因而減緩了電子商務的交易效率,比如說賣家遲遲收不到貨款導致經營成本過高,無法滿足數字化虛擬商品和服務交易的需要。從電子商務的發展趨勢看,這種擔保模式是誠信體系不完備、認證注冊機制不健全情況下的一種臨時過渡模式。C-C電子商務是全社會誠信水平的晴雨表,這種誠信與支付模式,必將隨著社會信用體系的發展而不斷創新。
(三)
B-B電子商務:我們都知道,國內的B-B電子商務基本上還停留在供求信息交互的階段,只有為數不多的大型企業成功建立了自身的B-B采購或銷售平台,90%左右的企業甚至還沒有體驗過B-B電子商務給自身業務帶來的優勢。由於企業之間交易的額度較大,誠信問題更為突出,反過來企業不講誠信的代價往往也很高。以大企業為核心的B-B電子商務平台以及垂直性行業平台,由於各方面的資質背景與行業領導優勢,誠信度相對較高;而其他類的中小企業為中心的平台與綜合性B2B平台上,仍然比較多的是在網上獲取信息、談判、下單、網下再商議、再談判等傳統的方式來實現。
針對上述情況,首信易支付在2006年7月份發布了基於多銀行的第三方B-B支付服務,有幾方面的特點:
1)
是基於國內各銀行的信用體系,而不是其他的信用評價體系,對買方交易支付情況實時反饋,;
2)
二是將資金流與信息流有機結合,款項瞬間到帳,滿足了B-B電子商務平台中部分業務對實時交易的要求,對交易談判起到很大促進作用;
3)
三是能夠為企業在商業談判、下單、支付等方面的管理需求提供定製服務,例如:分期、保證金等付款形式。
4)
第三方B-B支付服務要立足於國情,因地制宜。我們的經驗是,在解決支付問題的同時與賣方企業、銀行共同打造了 「信任機制」,能很好地解決B2B交易中的支付、誠信、資金安全問題。
我國電子商務在各方面與國際電子商務還存在一定的差距,這種差距主要不是技術上和商業模式上,而是誠信體系、安全認證與支付方面。作為從業者,我們既需要自身誠信,更需要積極配合行業誠信體系建設,進行不斷的創新與突破。
二、探討支付市場與第三方支付發展的問題
國內電子支付市場,主要包括三種業務形態:銀行或銀聯的電子支付平台,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電子支付平台,企業內部自行建設的電子支付平台。在行業發展過程中,逐漸暴露出如下一些問題,已經引起行業主管部門的關註:
1.
虛擬貨幣作為新的貨幣形式,形成了虛擬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納入央行的監管體系之前,及早防範風險;
2.
電子支付服務的風險管理、自律與監管體系需要建立和加強;
3.
電子支付營運資格的認定、保護與發展的問題;
4.
支付服務客觀上提供著金融外延和金融增值服務,應明確其業務范圍,促進其業務大膽清晰的創新;
5.
要警惕支付行業內無序甚至惡性的競爭,損害支付服務,甚至對電子商務業務的發展起到負面沖擊作用。
6.
在保護電子交易的同時,國家要考慮從支付認證、支付標准、交易透明度等角度,為工商管理、稅收征管、政府的行業管理業務統一籌劃建立一些標准上的、技術上的和政策上的准備。
7.
要高度警惕電子支付行業中的洗錢、國際支付轉移、國際信用卡盜竊、國際交易稅收流失等問題;
可見,放任電子支付行業不加以監管的風險很大,但對第三方支付平台和其他的支付平台監管時,我們認為應該給第三方支付更大的發展空間。
第三方支付優勢在於:利益中立,商業模式比較開放,能夠滿足不同企業的商業模式變革,幫助商戶創造更多的價值。第三方支付是以銀行的服務為基礎,與銀行合作,向大大小小的企業提供個性化的電子支付服務,為銀行發展面向用戶的增值服務。很顯然,銀行的個性化服務成本仍然較高,一些銀行操作起來成本高的業務,對第三方支付服務商可能是盈利的業務。
第三方支付在近兩年飛速發展,創新應用不斷涌現,我們來分析一下第三方支付存在的價值和意義:
1、降低社會交易成本
1)銀行加快了處理速度和效率,企業減少了人力和時間成本;
2)通過第三方支付平台實現企業與多家銀行連接,減少了開發和維護成本;
3)降低了交易取消或延遲、付款失敗、信用欺詐的風險,提高企業的交易成功率。
2、提升企業競爭力
1)企業交易效率和效益提高,促進了許多新型創新服務的出現;
2)企業的業務覆蓋區域擴大,顧客在支付手段上有更多的選擇;
3)第三方支付服務商促進了消費者消除對中小商家交易的疑慮。
3、促進產業發展
1)幫助銀行推廣了電子銀行業務,推動了B-C、C-C業務的發展;
2)銀行、企業能夠根據專注於產品服務設計與市場推廣;
3)第三方支付商客觀中立地處理交易,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可見,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專業與專注,確實推動了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但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發展環境也逐漸復雜化。
首先,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收益模式經受考驗。因為第三方支付服務的直接支付收入逐漸透明,下降幅度較大,加之從交易手續費中付給銀行的成本居高不下,支付服務的直接毛利率相當低。如果再以低於銀行成本、甚至免費進行服務,那麼這些服務商的短期盈利可能性就很小。其他業務對支付業務的補貼是普遍現象,但這種用戶互聯網的免費思路來進行對虛擬經濟運行極為關鍵的支付服務,站在行業發展的高度,是十分危險的。所以,希望政府盡快出台相關政策,從長計議,認定、保護、發展第三方支付服務。
第二,創新不足,同質化競爭嚴重。第三方支付服務商、銀行與銀聯、企業內部的支付平台之間的支付業務重疊比例越高,惡性競爭就越大,很容易導致支付服務商在穩健經營、高質量服務、誠信方面不出現問題,最終的結果是企業用戶、個人用戶利益受到損害,實力弱、缺乏創新和利潤增長點的支付平台商被淘汰。
第三,商業銀行的發展促使支付服務商加快創新。銀行是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重要戰略合作夥伴,也拿走了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很大比例支付收入中;同時個別銀行使用低於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費率,與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直接展開低端的競爭。銀行在自身信息化制約以及市場不成熟制約下,前幾年與第三方支付的合作是良好的,現在銀行認識到網銀業務的重要性,逐漸基於網銀發展針對用戶的在線服務。這就要求,第三方支付服務商跳出過去的業務局限,這樣才能在新的起點上與銀行達成更深入的合作,實現新的業務創新,做到雙贏。
第四,行業主管部門在監管支付服務的同時,也需要有相應的扶持政策。我們都知道,央行針對電子支付行業的管理規則即將陸續出台,在加強監管的同時,該如何幫助和扶持第三方支付呢。比較理想的環境是,主管部門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預,幫助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爭取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統一銀行支付網關的技術規范,統一各銀行的數字證書,給市場一個相對寬松、有利發展的環境。
建立和實現安全、簡單、大眾化的電子支付功能,是國內電子商務發展的要求,這應該是政府、銀行和支付服務商共同的責任。
作為行業的管理者,政府和央行並不是行業創新的主體,應該更多發揮政策支撐的作用;
商業銀行承擔著創新的職責,同時也受到自身條件的制約,對企業和個人服務能力有限,發展業務的靈活程度也有不足,應該利用自身的優勢,與支付服務商合作創新;
第三方支付服務商,各自有著網上、網下、全國、地方、行業等不同的性質,採用不同的支付形式,服務於不同的對象,對使用者的需求有更透徹的理解,是電子支付行業創新的主力,是商業銀行的合作者,同時也是商業銀行的客戶,在相當程度上依託商業銀行的業務體系。國內電子支付市場正處在蓬勃發展的時期,卡基支付、網上支付、移動支付同時並存,有著巨大的市場容量,全國性的網上支付服務商和移動支付服務商、地方性的線下支付服務商、綜合多種支付形式的支付服務商都有廣闊的發展空間。
支付服務商中還有不可忽視的一類,即自建支付平台的企業,可能是電信運營商、公共服務運營商、互聯網業務運營商、電子商務企業等,他們具備深厚的行業基礎或者巨大的客戶數量,也是電子支付行業創新隊伍中不可忽視的力量。
三、安全認證問題
我們知道,電子商務是指採用數字化電子方式進行商務數據交換和開展商務業務活動。各種商務平台、交易平台、支付平台應當認真負責地執行買賣雙方委託的任務,並積極協助雙方當事人成交。其中認證中心扮演著一個買賣雙方簽約、履約的監督管理的角色,買賣雙方有義務接受認證中心的監督管理。在整個電子商務交易過程中,包括電子支付過程中,認證機構都有著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但據不完全統計,目前雖然還沒有一個對於電子認證的統一規范和標准,但我國各行業、各地區、各部門建立的電子認證機構已多達百餘家,部分銀行也開始做自己的認證系統。盡管,CA認證對電子商務買賣雙方的交易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從電子商務產業的未來發展角度看,一方面,需要國家從交易、支付、虛擬貨幣的監管角度,都迫切需要統一各種分散的CA認證體系;第二,需要考慮買賣雙方認證、訂單認證、虛擬貨幣認證的統一注冊問題;第三,CA認證的發展,需要和應用相結合,例如在推行G2B的業務過程中(企業網上納稅等等),推廣CA的應用。第四,電子商務也要重視中小企業市場。
談到電子商務,很多人概念中只有大型企業才有可能從電子商務發展中獲益。事實上,根據我們的服務經驗,廣大的中小企業在產業鏈的不同環節,提供著各種各樣的產品銷售、服務提供,以及數據內容的銷售等。據數據統計,在我國:
中小企業占企業總數的99.5%;
中小企業創造的最終產品和服務價值佔GDP的比重超過50%;
中小企業提供了全國60%以上的出口額和46.2%的稅收收入;
中小企業吸納了全社會75%的就業人員;
中小企業創造了65%的專利、75%以上的技術創新成果;
80%以上的新產品來自中小企業;
中小企業數量巨大,勇於創新,是中國經濟增長的重要基礎,也應該是電子商務和電子支付服務行業的重要力量。
站在電子商務行業發展、誠信與支付健全的角度,希望無論誠信體系設計還是支付服務的定位上,要放遠未來,不要忽視中小企業、傳統行業的市場,無論是國內貿易、國外貿易、資金結算、以及其他增值服務,都能支撐支付服務企業的發展。
希望我們共同努力,共同推廣電子商務發展的成功經驗,攜手改善電子商務發展環境,促進電子商務和諧、健康、持續、快速發展,共同建設中國電子商務和電子支付的美好明天。
⑻ 虛擬貨幣使用過程中存在哪些問題
虛擬貨幣作為電子商務的產物,開始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而且,越來越和現實世界交匯。然而,在虛擬貨幣日益長大的同時,相關法規卻相對滯後,埋下了不少隱患。
欺詐行為
沖擊金融體系
網路安全問題
解決方法
隨著技術的不斷進步,電子支付(包括電子貨幣)在改變人們支付習慣的同時,也在潛移默化地改變人們的消費習慣,促進消費信貸的擴大。對這種新興事物,密切關注其形式的創新,性質的演變,運作方式的差異以及對信用風險、道德風險等可能造成的沖擊,適當加以監管,自然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給市場主體相應的發展空間,避免在市場發展初期扼殺相應商業組織的發展活力。因此,對待電子貨幣最好的方法是靜觀其變,加強研究。在面對類似「Q幣沖擊人民幣金融市場」的言論時,需要在認清科技進步的大背景下進行討論,懂得問題的關鍵是如何設計相關政策,鼓勵電子貨幣等電子支付工具的發展,而非暴炒虛擬貨幣、電子貨幣的危害,呼籲加強監管。
⑼ 我國貨幣市場發展中的主要問題及其完善措施
中國貨幣市場自改革開放以來,有了一定的發育。目前貨幣市場家族中,已經有了同業拆借市場、短期借貸市場(實質上是短期信用放款)、票據市場和存單市場四種。但是從總體上說,與資本市場的發展速度相比,特別是比起中央銀行開展公開市場業務和再貼現政策操作所要求的貨幣市場工具、貨幣市場運行機制和紀律來,中國貨幣市場的發展仍嫌緩慢,人們對發展貨幣市場的認識和熱情遠不及發展資本市場。因此,正確認識貨幣市場在中國經濟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分析中國貨幣市場運行的現狀和問題,探討如何通過政策促進其快速、健康發展,無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我國貨幣市場的現狀和問題
中國貨幣市場孕育的最初動因是為了調劑由於臨時性、區域性因素引起的貨幣資金的餘缺,以抵消條塊形式分配信貸規模的不合理性。經過這些年的發展,盡管已初步形成以中心城市為依託對短期貨幣資金進行集散的格局,但是從總體上看,目前的貨幣市場仍表現出明顯的缺陷:
1.市場形態單調,「頭寸」市場有名無實。目前,國內貨幣市場的活躍部分實質上只是銀行同業拆借,其他貨幣市場如票據市場、大額可轉讓存單市場等才剛剛起步,市場作用十分微弱。票據市場作為商業信用活動的高級形式,在發達國家貨幣市場中是一種非常活躍的市場形態,但國內票據市場的發展水平極低。據有關資料披露,到1991年底,國內商業信用總規模為2800多億元,其中以商業匯票形式出現的商業信用僅佔30%,另外70%的商業信用則是以「掛帳」形式出現的,沒有法律約束,因而一旦銀根趨緊,經濟活動中的「三角債」便應運而生且日趨嚴重。這與大陸至今尚沒有一家專門辦理票據貼現、轉讓的機構,合理票據缺乏必要的安全性和流動性有很大關系。不僅《票據法》沒有出台,票據權力無法保障,而且合格票據評定製度仍未確立,票據不能交換流通。
從大額可轉讓存單市場看,1992年工、農、中、建、交5大銀行共發行大額可轉讓存單427億元,在銀行籌集短期資金、 改善銀行負債結構中的作用非常微小。而一些貨幣市場發達的國家如美國,1984年末大額銀行可轉讓存單未清償額即達4100億美元,約占其商業銀行負債總額的15%。並且,大陸的大額可轉讓存單目前絕大部分是記名式的,不通兌,名為「轉讓存單」事實上流通困難,不利於持單人調整投資結構;存單利率與同期存款利率,基本持平,缺乏彈性,從而通過存單市場反映貨幣供求狀況的利率機制未能形成。
從短期國債市場看,國債市場在西方發達貨幣市場上是一個最為活躍的市場,是中央銀行據以進行公開市場業務操作的主要場所。但在我國,一方面國債總體規模不大,1981—1994年,累計發行國庫券2615億元,1993年底國庫券金額僅920億元,約占個人金融資產的3.5%,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操作缺乏物質基礎;另一方面由於國債期限單一,一般為3~5年,1年期以內的短期國債至今尚未推出, 加之中期國債的交易活動主要是在各證券商之間進行,中央銀行未能參與進去,帶有明顯的自循環性質,因而國庫券市場作為貨幣市場的一種重要形態,無論在政府的短期融資管理方面,還是在作為中央銀行參與貨幣市場運作的手段方面,均未發揮應有的效應。
從同業拆借市場看,雖然同業拆借在我國發展迅速並成為貨幣市場的主體,但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應清醒地注意到這一市場並沒有象預想的那樣正常發育。本來人民銀行規定,同業拆借應堅持短期融通原則,期限最長不得超過4個月,對期限長的拆借要有商業票據作抵押。 然而實際執行的結果表明,大多數金融機構拆出資金期限過長,最長期限高達3年。從拆出資金的投向看,流向信託公司、 證券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的部分,大多數被用於入股、投資、彌補固定資產和債券占款缺口;流向銀行的部分,拆入行也不是為了彌補存款准備金的不足,因為有些銀行是在存有超額儲備的情況下拆入資金的。拆入資金的目的是再批發給企業作為貸款使用。作為企業貸款,並不需要短期的,而是需要長期的,且越長越好。由此可見,國內銀行間的同業拆借,從誕生起,就具有濃重的「批發貸款」色彩,各金融機構拆東牆補西牆,解決的多是企業流動資金不足或固定資產投資的缺口。
2.市場處於分割、封閉狀態,沒有形成全國性統一市場。表現之一是同業拆借市場的鬆散性和區域性。一方面,中國大陸同業拆借交易絕大部分是在無形市場上進行的,即通過金融機構之間的相互聯系,直接進行對手交易,從而制約了統一市場功能的發揮,所謂「全國金融市場報價信息交易系統」形同虛設,客觀上使得「全國性同業拆借行情中心」的作用難以發揮。
另一方面,各地本位主義嚴重,只准拆入,不準拆出,很大程度上靠長官意志辦事,不考慮資金使用效益,結果使同業拆借這種橫向資金融通的方式扭曲成了本地區、本系統資金調劑的工具。表現之二是拆借利率存在明顯的差異性。除去高達25%以上的拆借資金「地下合同利率」不論,僅以部分省市拆借市場公布的利率加以分析,1993年5月11日至20日的7天期平均利率為7.393‰,平均離差0.581,其中最高利率與最低利率相差4.89個千分點;2個月期平均利率為11. 334‰,平均離差2.223,其中最高利率與最低利率相差7.61個千分點, 高低縣殊1.2倍以上;3月—4月期平均利率13.105‰,平均離差1.596,其中最高利率與最低利率相差達到5.606個千分點, 這充分體現了中國拆借市場活動的分割性。
表現之三是同業拆借和其他貨幣市場未形成相互聯系和有機運行的整體。在發達貨幣市場上貨幣市場工具具有明顯的替代性,市場參與者通過買賣各種短期金融商品將各個子市場緊密聯系在一起,尤其是中央銀行作為貨幣市場資金供求的最終調節者。對協調各子市場之間的聯系起著巨大作用,強化了貨幣市場的一體化運作機能。顯然,各貨幣子市場未能發育到這種水平,仍還處於一種分割和鬆散狀態。
3.市場活動主體的非完全性與參與者行為不規范。考察西方國家的貨幣市場,其參與者主要有:(1)商業銀行, 它們是貨幣市場最主要的參與者;(2)中央銀行,貨幣資金供求的最終調節者;(3)財政部,經常在貨幣市場上通過發行國庫券來彌補財政收支時差及支大於收造成的缺口;(4)證券交易商, 其最大的經濟功能是充當各種短期金融商品的交易中介,並通過在大多數已發行的償還期已定的票券上掌握活動頭寸為各種票券「製造市場」;(5)企業, 商業票據的最大供給者以及各種證券的需求者。多元的貨幣市場參與者及其不同的經濟機能作用,為貨幣市場的形成和有機運行奠定了基礎。
一方面貨幣市場活動主體表現出非完全性特徵:一是在拆借市場上,活動主體為幾大專業銀行,其中以工商銀行為主,因而拆借活動表現為系統內的自循環性,而其他活動主體如信託公司、證券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基本上被排斥在這一市場之外,其短期融資行為只能靠變相的方式進行,不規范;二是財政部未能成為短期金融工具的供給者,短期國庫券定期發行制度未確立;三是貨幣市場交易商短缺,目前有形拆借市場交易商主要為人民銀行組織的融資中介,作為單純的資金拆借中介人,沒有自己的基金,不能起到創造和活躍貨幣市場的作用;四是中央銀行作為貨幣市場資金供求的最終調節者身份還未確立;五是由於企業對流動性管理的漠視而使其作為短期金融商品的供求動力不足。另一方面,市場參與者的融資行為具有明顯的不規范性特點。通常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的一個主要區別是,資本市場是為融通中長期資金進行投資活動的機制,而貨幣市場的基本功能之一是為銀行、企業、政府和家庭經濟單位提供流動性管理便利。長期以來,由於我國資金供不應求,這一矛盾導致了貨幣市場基本經濟功能的變形,貨幣市場融資出現了許多不規范行為;一是向非銀行金融機構拆出大量資金,據調查,非銀行金融機構的主要拆出對象是一些非法金融性公司(當然這類公司是為地方政府承認的),這些資金大部分是為了逃避信貸規模監控或為了滿足地方某些建設項目的資金需求;二是在市場活動中除收取利息和服務費外,還加收手續費,收取比例從1‰到8‰不等;三是在一些地區甚至使大量農副產品收購調銷資金進入拆借市場,專業銀行轉而向人民銀行申請短貸;四是有些基層人民銀行將再貸款或拆入資金,通過專業銀行和城市信用社,向其他非銀行金融構構甚至向工商企業變相貸款,造成和助長了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超負荷經營,也逃避了規模控制。
4.市場工具的非票券性與市場利率缺乏彈性。發達貨幣市場上的工具主要有國庫券(TB)、可轉讓存單(CD)、商業票據(CP)、銀行承兌匯票(BA)、拆借交易期票、回購協議證券(RP)等。各種票據化和證券化的市場工具的有效運作,既將各個貨幣子市場連為一個有機整體,又為銀行、企業、政府和家庭經濟單位提供了流動性管理便利,更為重要的內容是為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業務操作(也為再貸款和再貼現操作)調節貨幣和信貸量提供了可供選擇的手段。
一是中國貨幣市場工具表現出非票券特徵,如同業拆借市場上的頭寸買賣,不論是有形市場的中介交易還是無形市場的對手交易,一律套用銀行貸款的借款立據程序來進行款項交割,只不過在頭寸交易時,必須在拆入方出具的借據上由作為經紀人的融資中心簽字公證,其餘與銀行發放貸款別、獨立承擔經營風險的真正的金融企業;
二是建立金融業的風險補償和避險機制,為此應推行銀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辦法,使銀行的資產和負債在數量上、期限上以及利率的敏感性上保持合理的結構,以保證在可承受的風險條件下獲得利潤目標的最大化,從而增加銀行進入貨幣市場的動力;
三是改變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的資金供給制,增強商業銀行創新金融工具進行融資的動力,使商業銀行頭寸的調度和二級儲備結構的變更主要通過貨幣市場活動來進行,而中央銀行則以最終調節者身份來對貨幣市場活動加以調節,進而影響商業銀行的超額儲備及其成本水平;
四是建立金融專業的競爭機制,貫徹金融業的「准入」和「准出」原則,允許多種形式和多種功能的中介機構的增設,尤其應注意發展地方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在多種金融機構相互競爭的格局下,打破信貸資金條塊壟斷經營的局面;
五是建立可變的和結構式利率體制,應逐步放開利率,使利率水平能反映市場上的資金供求關系。(3)進行財政金融制度改革。要借鑒發達國家財政融資的經驗,推行我國財政赤字融資債券化,建立短期國債的定期發行制度,發行為期3個月、6個月、9個月和1年的短期國庫券,以彌補財政收支的月度和季節性不平衡,改善現有國債的期限結構,從而將政府財政部門推上貨幣市場活動主體的地位。
2.構造貨幣市場的有效運行機制。要構造以短期資金公司為主要交易中介的貨幣市場運行機制,培植中央銀行進行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包括再貼現或再貸款)的直接作用對象。這一思路包含兩項基本內容,一是在人民銀行總行設立短期資金融通中心,使之建成一個大容量、高效率的全國性短期資金融通公司,成為中央銀行貨幣政策操作的直接「感測器」。二是將沈陽、天津、上海、武漢、西安、成都、重慶、廣州等地的有形資金市場改造為區域性短期資金融通公司,這些短期資金融通公司與中央資金融通中心一起構成統一的貨幣市場中心交易活動網路和貨幣市場資金供求狀況的信息源,以及中央銀行貨幣政策操作的傳導中介。
上述短期資金融通公司作為貨幣市場的經紀商,其業務應從現有的資金拆借中介業務擴大到經營短期國庫券的發行和交易業務,各種票據的貼現和交易業務,有價證券的抵押貸款業務等,並且,中央銀行應劃定一筆專用資金給予這些公司,以及這些經紀商通過吸收會員資金,組建貨幣市場的平準基金,用之進行短期金融商品的自營買賣,為各種短期金融工具的交易「創造」市場。這些短期資金公司通過中介交易各種短期金融商品,將銀行、企業、政府部門的活動聯系在一起,而中央銀行則通過短資公司買賣各種債券和票據,吞吐基礎貨幣,來影響商業銀行的超額儲備和貨幣市場其他參與者的行為,達到調節市場貨幣供求的目的。
3.培植貨幣市場有效運行的保障機制。即通過制定一系列法律和制度來保證貨幣市場行為的規范化。其要點有:
(1 )完善證券信譽評級制度,由權威性企業信譽評級機構對現有企業進行評級,只有獲得A 級的企業才有資格發行商業票據;
(2 )制定符合國際慣例的《票據法》,依法保護票據當事人的正當權益,這是使票據行為走向規范化的重要保證;
(3)除已制定的《中央銀行法》外, 還應加快制定《商業銀行法》、《金融公司法》等一系列嚴格的法規,來確定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的關系,確立各金融活動主體的行為准則;
(4 )制定《結演算法》來規范結算行為,嚴格結算紀律;
(5 )可考慮建立金融業務特別法庭制度,配備專門的法律人才,對金融管理、控制和金融交易行為中的糾紛和非法行為作出合理公正的裁決,這一制度在許多國家有成功的經驗可資借鑒。
總之,中國貨幣市場的發展和暢通運行只有在與之相關的各項法規和制度的保護之下才能得以實現,其功能和作用才能得以正常發揮。
⑽ 虛擬貨幣在當代中國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虛擬貨幣實際上對當代中國經濟的發展起不到太大的作用,甚至起到了阻礙的作用。
比特幣、萊特幣、狗狗幣等加密數字貨幣傳入中國以後,迅速在國內走紅,但隨之而來的是傳銷幣的日益猖獗,而且是層出不窮,嚴重阻礙國內經濟的發展。但是也有其積極的一面,例如歐陸眾籌平台上眾籌項目的代幣作為一種資產憑證而存在,就是一種不錯的應用場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