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虛擬貨幣圈錢會不會被警察抓
㈠ 現在網路上很多區塊鏈模式的項目個個在發幣,不違法嗎平均每個月都有十幾個項目圈錢跑路,不違法嗎
當然是違法,但抓不過來,就跟小偷也是違法的,可小偷就有那麼多我。抓到算他倒霉,沒抓到的也多呢,自己提高警惕
㈡ 內蒙古設舉報平台,堅決清退虛擬貨幣挖礦,虛擬幣為何會遭到嚴打
之所以比特幣會受到內蒙古政府的嚴厲禁止,是因為目前的整個比特幣市場上是存在著非常多的問題的,而且它的整個價格波動也是非常大的,對於大部分的普通投資者來說,如果過度參與相應的交易的話,肯定會損失慘重,而且對於這些挖礦企業來說,他們本身會對整個電力資源造成極大的浪費。
而且虛擬貨幣存在著非常大的投機性,目前的整個比特幣市場也是有著非常大的價格波動,如果有可能投資者貿然進入到這個市場上出現一定的虧損的話,那麼可能會引發一系列的問題。
㈢ 投資虛擬幣的網站被警察查封了,錢還得拿回來嗎
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當然是可能會跑路的。例如,之前的比特幣交易平台GBL,Mycoin圈錢跑路就是最好的例子,這兩家交易平台都曾紅極一時,但是最終都選擇了圈錢跑路。在中國不存在絕對安全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即使是五大比特幣交易平台、三大山寨幣交易平台,錫谷交易平台、千金卡交易平台也都是可能跑路的。但是相對來說還是比較安全的。
㈣ 被人利用做外匯圈錢跑路了如何舉報立案有知道的嗎
西安有個自稱叫唐婷婷的女人,專人拉人做外匯,然後讓你爆倉,血本無歸!她的微信「迪尼斯的夢夢「現在改為」海上有你」,不知騙了多少人,她會有惡報應的!
㈤ 我參與了網賭銀行卡被異地警方凍結自己輸進去10多萬怎麼辦警方他會不會找上門或者找我戶籍所在地
將會直接凍結6個月以上;將報請上級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網路賭博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為保證及時結案,避免超期羈押,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提請審查逮捕、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人民法院對於已進入審判程序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提出管轄異議或者辦案單位發現沒有管轄權的,受案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依法報請上級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不再自行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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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賭博的相關要求規定:
1、對於電子數據存儲在境外的計算機上的,或者偵查機關從賭博網站提取電子數據時犯罪嫌疑人未到案的,或者電子數據的持有人無法簽字或者拒絕簽字的,應當由能夠證明提取、復制、固定過程的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記明有關情況。
2、賭資數額可以按照在網路上投注或者贏取的點數乘以每一點實際代表的金額認定。對於將資金直接或間接兌換為虛擬貨幣、游戲道具等虛擬物品,並用其作為籌碼投注的,賭資數額按照購買該虛擬物品所需資金數額或者實際支付資金數額認定。
㈥ 近期網路圈錢平台國家是否嚴打,例如秘樂、慈善幣(挖礦)、抖加等等
是的。法律不允許。虛擬貨幣是國家要查的
㈦ 游戲里的虛擬貨幣被騙了警察會管嗎
游戲里的虛擬貨幣也是一種個人資產。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但如果被騙金額較小,即使去報警,警方一般也不會去立案。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是涉及金額太小,達不到立案的標准;而是偵破難度較大,浪費人力和物力。
不只是游戲里的虛擬貨幣應受到保護,就是比特幣、瑞泰幣、千金卡等數字加密貨幣也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央行行長周小川把比特幣比作是像郵票一樣的可交易資產,央行等五部委等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
㈧ 做比特幣被公安抓有事嗎
如果是合法購買比特幣交易 當然沒什麼事,如果是違法交易那麼就不好說了
㈨ 做網路刷單接觸了那種虛擬貨幣交易的單 現在有一千多塊錢被騙了 這種要報警嗎
可以報警,您遭受了金錢損失,可以報警的,能不能追回來就要看警方能不能抓住破案,但是每個公民都有權利在受騙後報警呢,而且應該報警不要讓不法分子在外面囂張。
㈩ 虛擬貨幣交易被騙公安機關會立案嗎
虛擬貨幣交易被騙公安機關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因為虛擬貨幣交易騙局一般涉及的人數多、范圍廣、金額小、匿名性較強。
公安機關收集取證較難、抓捕行動也難以進行,因為大多虛擬貨幣騙局的創世運營團隊的信息是不公開的,無從取證,也許主謀被抓以後也會成為受害者。
隨著虛擬貨幣的流行,與之相關的糾紛頻頻出現。近日,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宗因投資買賣虛擬貨幣引發的糾紛。法院提醒,虛擬貨幣的投資交易不受法律保護,投資者要保持清醒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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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關對犯罪案件或民事糾紛審查後,決定列為訴訟案件進行偵查或審理的訴訟活動,是訴訟活動的開始階段。一般包含刑事案件立案、行政訴訟案件立案及民事訴訟立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立案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1.有犯罪事實存在。
2.該犯罪事實依法需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有犯罪事實,但法律規定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不能立案;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宣告無罪。
①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③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④依刑法告訴乃論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⑤被告人已經死亡的。
⑥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