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虛擬貨幣政策新聞直播間
❶ 國家對虛擬貨幣的政策法規
沒有專門的法規
❷ 中國政策允許虛擬幣發行的公司有哪些
中國監管部門已經叫停了虛擬貨幣的發行和交易,中國政策不允許任何虛擬幣發行。
❸ 8月9號的中央13套新聞直播間有關於bbt虛擬貨幣的內容嗎
如果有的話也是負面的報道,不可能是正面的報道。央視新聞一般只會提到比特幣,其它虛擬貨幣基本上不會提到。我一直認為BBT造幣系統是一個傳銷騙局,幣圈的比特幣之家等多家主流比特幣媒體均曝光其為傳銷騙局。大家在玩BBT造幣機時請認真的考慮一下以下幾個問題:
1】BBT造幣系統的創始人和運營團隊有人知道嗎?
2】BBT造幣系統有任何實物或者組織支持或背書嗎?
3】BBT造幣系統是一種開源的數字貨幣嗎?源代碼是公開的嗎?
4】BBT是否和比特幣一樣是自發形成的市場,是否是去中心化的?
5】BBT造幣機為何不上國內外主流的山寨幣交易平台?
❹ 國家對虛擬貨幣的政策是什麼
現在也發行了虛擬的人民幣,國家對虛擬貨幣的政策是一定要加強監管。在此情況下可以同意。
❺ 國家大力遏制虛擬貨幣炒作,是不是要抑制區塊鏈發展
很顯然不是。對國家來說,區塊鏈技術和虛擬貨幣,是分開對待的。國家大力發展區塊鏈,是利用區塊鏈的某些特性來推動科技、金融等行業的發展,比如區塊鏈在供應鏈金融方面就有不錯的效果。而遏制炒幣,本質上還是保護普通群眾上當受騙。
❻ 中國中央銀行對比特幣的政策法規
為保護社會公眾的財產權益,保障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防範洗錢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聯合印發了《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發〔2013〕289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通知》規定,作為比特幣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幣互聯網站,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同時,針對比特幣具有較高的洗錢風險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風險,《通知》要求相關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的要求,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等法定反洗錢義務,切實防範與比特幣相關的洗錢風險。
為了避免因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之名過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和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今後,人民銀行將基於自身職責,繼續密切關注比特幣的動向和相關風險。(完)
比特幣之家網有解讀。
❼ 網路虛擬貨幣的國家對虛擬貨幣的態度
稅務總局批復出售虛擬貨幣創收開征個人所得稅
新浪科技訊 10月30日上午消息,國家稅務總局28日公布了「關於個人通過網路買賣虛擬貨幣取得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這意味著國內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針對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個人通過網路銷售虛擬貨幣取得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請示》,國家稅務總局做出上述批復,明確規定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與此同時,國家稅務總局強調,個人銷售虛擬貨幣的財產原值,為其收購網路虛擬貨幣所支付的價款和相關稅費。對於個人不能提供有關財產原值憑證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財產原值。
據北京市地稅局相關人士透露,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稅率固定為20%,北京地稅還將出台核定個人銷售虛擬貨幣財產原值的相關辦法。
❽ 人民日報刊登虛擬貨幣獲國家批准交易是真的嗎
中國監管部門已經叫停了虛擬貨幣的發行和交易,中國政策不允許任何虛擬幣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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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
准確認識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的本質屬性;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
加強代幣融資交易平台的管理;
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代幣發行融資交易相關的業務;
社會公眾應當高度警惕代幣發行融資與交易的風險隱患;
充分發揮行業組織的自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