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虛擬貨幣ico
① 虛擬貨幣ICO項目怎樣海外合規落地
ico項目、虛擬貨幣業務選擇注冊非營利性質公眾擔保型公司也就是新加坡基金會(ACRA)來作為海外主體合規運營。目前已有萊特幣、比原鏈、量子鏈、比特大陸等多家與區塊鏈業務相關的基金會。因其完善的法律、良好的金融環境以及開明的國家政策,新加坡已成為國內區塊鏈項目最熱門海外投資地。
新加坡基金會的優勢:
1.新加坡作為亞洲區塊鏈中心,政策開明,法律健全;
2.大多數項目方落地新加坡,容易宣傳以及被認可,樹立企業公眾擔保形象;
如何成立新加坡基金會?
1.提供名稱查名:名稱以FOUNDATION LTD結尾,查詢無重名即可;
2.提供一位董事身份證或護照,卓志提供新加坡掛名董事、新加坡秘書、注冊地址。
3.新加坡基金會經營范圍無限制,一般默認。
4.辦理時間:新加坡注冊局批准非盈利公眾基金會時間為5-15工作日。
② ICO虛擬幣怎麼樣
所謂ICO,也稱首次公開募幣,其以比特幣為募集對象,項目負責人通過向不特定的投資者發行加密代幣,以為項目融資。隨著美容、社交、白酒、競技等「奇葩」ICO項目的蠻荒生長,作為虛擬貨幣代表的比特幣也迎來飆漲。今年4月,比特幣自6000元開始一路高走,僅8月份,已9次刷新高價,漲到30299.99元。
區塊鏈早在十年前就有了
根本而言,ICO的火熱離不開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支撐。在「90%ICO項目都不靠譜」下,暫且不論ICO市場如何,即便是作為募集對象的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也被詬病已久
③ 海外引進的區塊鏈比特幣ICO有什麼嚴重危害
最近被大炒的概念是三個:區塊鏈、比特幣、ICO。
一個是區塊鏈,就是徐小平流出的內部信里那個「順之者昌,逆之則亡」的區塊鏈;
另一個是已經炒作了幾年,價格不斷大起大落,但一直有人鼓吹「每一枚會漲到一萬美元」的比特幣;
再有一個就是幾個月前,薛蠻子大力歡呼與鼓吹、後來又被監管部門予以強烈關注的ICO。就在前天1月12日晚,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發表了題目為《關於防範變相ICO活動的風險提示》的公告,當中點名了迅雷所發布的數字貨幣「鏈克」(原「玩客幣」),稱其「代替了對參與者所貢獻服務的法幣付款義務,本質上是一種融資行為,是變相ICO」。此消息一出,迅雷股價在美國時間周五早盤出現大跌。
「比特幣」沒有解決任何問題?
再說比特幣,小韜一直是比特幣的看衰者,因為在小韜看來,比特幣沒有解決任何新的問題。換言之,如果今天沒有比特幣,世界會失去什麼?哪些人哪些交易會受到影響?答案是除了極其特別的人,沒有人會受到影響。與現有貨幣相比,比特幣的優勢是什麼?幣值穩定?防偽?成本低?……
比特幣所宣揚的去中心化無外乎是逃避監管罷了。就好比是兩國之間貨物往來本來要走海關,海關有八個通道,你現在搞了一個地下通道,固然可能路程更近,可能免了不少關稅,但這是不合法不合規的。是一種典型的逃避監管的套利行為。在損害社會利益和秩序前提下解決自己的問題本身就是不可取的,也是不可持久的。
更何況為了獲取比特幣所投入的巨大的「挖礦」工作量,消耗了大量的電力、計算機算力,不創造任何價值,是一種社會資源的巨大浪費,據說現在挖到一枚比特幣的成本已經到了3000到4000美元……
「ICO」就是典型的龐氏騙局!
至於ICO,號稱以數字貨幣為媒的項目IPO,貼著自己炒熱的概念拿著根本不準備兌現的想法,或者可行性幾乎看不到的想法,依託一種逃避了監管的數字貨幣來讓大家購買並擊鼓傳花地炒作價格……這是典型的龐氏騙局,或者說是變相開賭場。
這種案例歷史上很多,前幾年有人把隨便一幅畫,分割成幾千上萬份額,標上一個價格讓大家購買和炒作;幾百年前荷蘭人瘋狂炒作鬱金香,一株鬱金香的價格可以購買一棟城堡……每個人都知道這是泡沫,都知道泡沫會破滅,只是大家都希望以鄰為壑,希望在泡沫破滅之前自己能夠撈一筆.
④ 若「ICO」虛擬貨幣涉嫌集資詐騙,怎麼辦
你好,你的問題我答復如下:1、公安機關是否立案偵查,是否構成刑事案件。2、若已經立案偵查,則要看立案調查後的結論,是否涉嫌集資詐騙罪。3、若定性為集資詐騙罪,則要看你的朋友是否知情,主觀上是否有欺詐的故意,是否與他人共同策劃、實施犯罪的行為。4、最後,若你的朋友與他人共同實施了犯罪行為,則要看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
⑤ 虛擬幣ico什麼意思
簡單說眾籌
⑥ 投訴:若「ICO」虛擬貨幣涉嫌集資詐騙,怎麼辦
如果你能確認其是騙子或者騙子公司,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或者報案。
舉報或者報案電話號碼110。
公安機關受理後,就會展開初查,進行辨別,如果確實涉嫌詐騙,會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追究其刑事責任。
⑦ ICO虛擬貨幣被停,是為什麼
國家現在對虛擬貨幣這塊管控都比較嚴格,很多虛擬貨幣都被叫停了,不光是ICO。
⑧ 虛擬貨幣ICO是什麼意
在形式和最終的結果上,ICO與IPO非常類似。
IPO就是某家公司首次公開募股,該公司IPO後可以去證券交易市場進行掛牌交易,當然,在完成IPO前後有著各種監管的執行,整個過程是在現實中完成。
而ICO的區別在於公開募股方可以是個人、公司、社區、機構,募股後在網路虛擬幣交易平台上掛牌交易,如某智多星威客,某某八,某某一品等,整個過程是在互聯網中完成。
虛擬貨幣,如比特幣和以太坊已經成為互聯網固定流通貨幣,如現實世界中的美元。大多ICO過程中並不是項目方在出售自己的股權,應該說是使用權,也就是產品的未來價值預期資格。
參考資料ico網路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