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鑄幣稅
⑴ 鑄幣稅是什麼
鑄幣稅,也稱為「貨幣稅」。指發行貨幣的組織或國家,在發行貨幣並吸納等值黃金等財富後,貨幣貶值,使持幣方財富減少,發行方財富增加的經濟現象。這個財富增加方,通常是指政府。財富增加的方法,經常是增發貨幣,當然也有其他方法。
1、狹義定義
由於中央銀行代表國家發行貨幣,鑄幣稅僅僅指中央銀行所獲得並上交中央財政的利潤,亦即中央銀行基礎貨幣創造過程中運作資產負債的利息差減費用,這里的費用包含貨幣發行費和中央銀行履行其職責所必須開支的業務及管理費用。
由於經濟運行對通貨的需求,中央銀行的基礎貨幣將穩定地運行和擴張,運作資產負債的利潤也會不斷地增長,即使貨幣發行額不增長,中央銀行通過對基礎貨幣存量的運作,同樣可以取得收益。
2、廣義定義
鑄幣稅應該是泛指政府從貨幣發行中獲得的收益。這里說的貨幣發行,不是指現金發行,而是廣義的貨幣創造,屬於現代貨幣銀行學和理論經濟學中的范疇。它包括:
1、中央銀行所獲得並上交中央財政的利潤(創造基礎貨幣過程中展開的資產負債利息差減費用)。
2、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在貨幣創造過程中通過購買國債向中央財政提供的資金。購買國債也是商業銀行資產運作的一個主要方式。
3、財政直接發行通貨所獲得的收益。在一些國家如:美國,主幣由聯邦儲備銀行發行,硬幣及10美元以下紙幣等輔幣由財政部發行,輔幣約占貨幣發行總額的10%。我國則由中央銀行統一發行主幣和輔幣。
(1)虛擬貨幣鑄幣稅擴展閱讀
發展歷史
貨幣金融史上,鑄幣稅的涵義經歷了一個逐步演變的過程:
1、實物貨幣時代
在用貝殼等實物當做貨幣的實物貨幣時代,鑄幣稅並不存在。因為貝殼這類東西,不是人們可以任意製造的,它必須通過商品交換才能取得。
2、金屬貨幣時代
(一)金屬貨幣時代早期,貨幣以等值的黃金或白銀鑄造,其本身的價值與它所代表的價值是相等的,鑄幣者得不到額外的差價收入,鑄幣稅實際上就是鑄幣者向購買鑄幣的人收取的費用扣除鑄造成本後的余額(利潤),該利潤歸鑄幣者所有。
鑄幣稅是鑄造貨幣所得到的特殊收益
(二)到了金屬貨幣時代的中後期,貨幣鑄造權已歸屬各國統治者所有。統治者逐漸發現,貨幣本身的實際價值即使低於它的面值,同樣可以按照面值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於是,統治者為謀取造幣的短期利潤,開始降低貨幣的貴金屬含量和成色,超值發行,即所謂的「硬幣削邊」。這時的鑄幣稅實際上就演變成了貨幣面值大於其實際價值的差價收入。這種差價越大,鑄幣稅就越多。
當然,鑄幣稅不是無限的,因為貨幣的鑄造數量要受到貴金屬產量的限制。而且,當貨幣的面值較大地偏離其實際價值、貨幣的鑄造數量過多時,還會造成貨幣貶值,從而迫使鑄幣者提高貨幣的實際價值。
3、信用貨幣制度時代
現代信用貨幣制度下,低成本的紙幣取代了金屬幣,而且,隨著信用貨幣的出現,紙幣也僅占貨幣總量中的一部分,因此,鑄幣稅的內涵發生了更大的變化。
⑵ 如何理解高額「鑄幣稅」
鑄幣稅(Seigniorage),也稱為「貨幣稅」。指發行貨幣的組織或國家,在發行貨幣並吸納等值黃金等財富後,貨幣貶值,使持幣方財富減少,發行方財富增加的經濟現象。
簡單地講就是發行貨幣的收益。一張100美元的鈔票印刷成本也許只有一美元,但是卻能購買100美元的商品,其中的99美元差價就是鑄幣稅,是政府財政的重要來源。使用別國的貨幣,就是主動放棄了大量的財富。
金幣之類的足值貨幣,包含著價值上同硬幣面值大致相當的金屬。在金本位制下,黃金可以隨意送到造幣廠鑄成金幣,只需為這一特權支付少量鑄幣稅。相比之下,輔幣和紙幣的成本則比它們的面值要小得多。通貨的幣面價值超出生產成本的部分也被稱作鑄幣稅,因為它在早先時候屬於發行的封建領主或統治者。
現代政府使用紙幣以取代足值硬幣,產生資源使用方面的巨大節約,否則將大大增加金屬的開采與熔煉。這種鑄幣稅的價值可通過把貨幣的總需求量曲線當作利息率的函數來衡量。在這個需求曲線以下的范圍代表在某些假設下因擁有通貨而獲得的總的社會利益。持有通貨的社會成本則用該通貨所含資產的機會成本來衡量。如果黃金被用為通貨,把它們移作其他用途時,其機會成本則將用所可以獲得的利率來計算。因此,在需求曲線以下介於市場利率和供給紙幣的成本之間的范圍,可表示鑄幣稅或用紙幣代替黃金所增加的社會節約。
在國際貨幣體系中,黃金仍然在國際儲備中佔有很大部分,目前約占總儲備的1/3。使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建立的特別提款權(Special Drawing Rights)或美元之間的信用資產採取代黃金,將會產生以鑄幣稅形式出現的大量社會利益,其數量等於資產的機會成本減去為提供該信用資產所花成本的部分,包括向儲備財產持有者支付的利息。
正是這些巨額鑄幣稅收益的存在,導致了金匯兌本位制的發展,在這種本位制下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是英鎊,戰後是美元和其他貨幣在國際儲備中取代了黃金。假如向美元的財產持有者支付低於市場利率的利息,鑄幣稅將被發行者和持有者瓜分。
人們經常建議在國際貨幣體系中進一步以信用儲備資產取代黃金。1978年通過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章程第二修正本就提出了這樣的目標。但是,在這方面至今少有進展,因為根本問題在於人們對發行者的財政殷實程度和持續的政治穩定性是否信任,以及他們是否始終願意長期將儲備資產兌換成可使用的通貨。在國家貨幣體系中,名義貨幣的使用給中央貨幣局帶來了鑄幣收益稅,可被中央政府挪用作為收入來源。如凱恩斯(Keynes)所說,「在別無他法時,一個政府可以通過這種方式生存下去」(凱恩斯,1924年)。
⑶ 虛擬貨幣提現需要交稅費嗎
體現提現就需要交稅費,這個稅費是全部都有的。
⑷ 如何解決鑄幣稅如何迴避鑄幣稅
鑄幣稅的概念為:在金屬貨幣制度下,鑄造貨幣的實際成本與貨幣表面價值之差歸鑄幣者所有的收入。鑄幣者取得的該項收入被稱為「鑄幣稅」。
鑄幣稅,也稱為「貨幣稅」。指發行貨幣的組織或國家,在發行貨幣並吸納等值黃金等財富後,貨幣貶值,使持幣方財富減少,發行方財富增加的經濟現象。這個財富增加方,通常是指政府。財富增加的方法,經常是增發貨幣,當然也有其他方法。
其中的貨幣貶值,使持幣方財富減少,如何貶值?但其方法總是增發貨幣。
因此,關於鑄幣稅個人理解如下:
國王通過稅收徵收了100萬個純金幣,國王通過重新鑄幣減少金幣的含金量到10%,外觀重量及流通面值完全相等,鑄得1000萬個金幣投放市場,國王的財富增加了10倍。其中900萬個金幣為鑄幣稅。而不是貨幣面值與內在價值的差價為鑄幣稅,否則電子貨幣發行的政府不會貨幣越發越多卻反而越來越窮並高額負債!
而現在是信用貨幣時代,貨幣發行都要受到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監管,國家政府無法直接印鈔給自己以此來增加政府的財富(但政府可以發行國債來透支國家財政)。
因此,現在政府通過鑄幣來隱性獲取財富的手段並不是那麼好用了,因為,現代貨幣發行,無需鑄幣,發行紙幣或者電子貨幣就可以了。而這個貨幣發行的步驟和過程,處在監管之中!
或者換一句話說,當前貨幣的發行機構(央行)所發行出來的基礎貨幣,並不是直接給貨幣當局自己的,也不是直接給國家財政的,而是屬於社會大眾的(我國央行以外匯占款為主要方式發行的基礎貨幣的屬主是原外匯的持有人或者機構)。
⑸ 鑄幣稅,是什麼。就是用錢剝削嗎
鑄幣稅,也稱為「貨幣稅」。指發行貨幣的組織或國家,在發行貨幣並吸納等值黃金等財富後,貨幣貶值,使持幣方財富減少,發行方財富增加的經濟現象。這個財富增加方,通常是指政府。由於中央銀行代表國家發行貨幣,鑄幣稅僅僅指中央銀行所獲得並上交中央財政的利潤,亦即中央銀行基礎貨幣創造過程中運作資產負債的利息差減費用,這里的費用包含貨幣發行費和中央銀行履行其職責所必須開支的業務及管理費用。由於經濟運行對通貨的需求,中央銀行的基礎貨幣將穩定地運行和擴張,運作資產負債的利潤也會不斷地增長,即使貨幣發行額不增長,中央銀行通過對基礎貨幣存量的運作,同樣可以取得收益。
現代政府使用紙幣以取代足值硬幣,產生資源使用方面的巨大節約,否則將大大增加金屬的開采與熔煉。這種鑄幣稅的價值可通過把貨幣的總需求量曲線當作利息率的函數來衡量。在這個需求曲線以下的范圍代表在某些假設下因擁有通貨而獲得的總的社會利益。持有通貨的社會成本則用該通貨所含資產的機會成本來衡量。如果黃金被用為通貨,把它們移作其他用途時,其機會成本則將用所可以獲得的利率來計算。因此,在需求曲線以下介於市場利率和供給紙幣的成本之間的范圍,可表示鑄幣稅或用紙幣代替黃金所增加的社會節約。
⑹ 虛擬貨幣個稅
不反對國家徵收個稅,但先要保護個人的虛擬財產
國家稅務總局強調,個人銷售虛擬貨幣的財產原值,為其收購網路虛擬貨幣所支付的價款和相關稅費。對於個人不能提供有關財產原值憑證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財產原值。
據北京市地稅局相關人士透露,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稅率固定為20%,北京地稅還將出台核定個人銷售虛擬貨幣財產原值的相關辦法。
關於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是指在網路虛擬世界中所流通的代用貨幣。除了各大網路游戲公司所發行的、冠有各種品名的虛擬貨幣外,使用較普遍的虛擬貨幣還包括騰訊Q幣等。
目前虛擬世界的網路交易已經大大超出了人們的設想,已經形成了產、供、銷一條龍的龐大網上交易市場。而且,產生了專門從事「打幣」的職業打工一族;也出現了專門兌換各種游戲幣的兌換店。
⑺ 中央銀行發行貨幣構成鑄幣稅嗎為什麼
所謂鑄幣稅,是指政府由於其印製貨幣的壟斷權而獲得的收人。印製貨幣所需花費的成本極低,而所印出的鈔票本身具有購買力,政府可以用它來換取商品與服務。鑄幣稅的徵收可以通過一國貨幣需求的增加來實現。當一國實際貨幣需求增加時,通過增發貨幣進入流通,給政府提供某些免費的資源,這種購買力的收益,就是鑄幣稅的含義。在匯率保持穩定的條件下,一國政府可以通過以下四條途徑獲得鑄幣稅。
其一,在通貨膨脹率為零的條件下,國際和國內利率的下降使貨幣的周轉速度不斷下降,社會對實際貨幣余額的需求增加,使民間部門向中央銀行出售外國資產以換取本國貨幣,中央銀行就可以通過印製鈔票換取外匯儲備。在這種情況下,政府通過增加外匯儲備來獲取鑄幣稅。
其二,執行固定匯率制的國家,當世界其他國家出現通貨膨脹時,隨著國外價格的上升,由購買力平價理論導出國內價格也將會上升,名義貨幣余額的實際購買力將下降,對貨幣的超額需求就會產生,中央銀行通過適量增加貨幣供給以抵消價格上升,使實際貨幣余額保持不變。在這種情況下,政府隨著國內價格水平的上升收取了鑄幣稅,並不減少任何儲備。
其三,當一個國家的國內生產總值的潛在增長引起實際貨幣余額需求的同步增長時,如果中央銀行增加的貨幣供給恰好能滿足社會對實際貨幣的增長需求而不出現超額供給時,政府可以通過發行貨幣取得鑄幣稅,而不會引起通貨膨脹。
其四,當一個國家的國內商品供給過剩且存在失業時,政府實行擴張性財政政策,會引起實際貨幣的超額需求。如果央行所增加的貨幣供給恰好能滿足政府通過公共工程建設所引起的實際貨幣的超額需求時,就不會出現貨幣的超額供給,政府也可以由此而獲得鑄幣稅。
⑻ 什麼是鑄幣稅
鑄幣稅這個詞是從古代的對金屬貨幣鑄造中收的稅而來的。在古代,如果官方壟斷金屬貨幣鑄造,例如銅幣,民眾可以用前朝的銅幣、自己撿的銅這些銅金屬去官方重鑄可流通的官方銅幣,官方要一定比例的稅,就是鑄幣稅;如果官方沒有壟斷金屬貨幣鑄造,就是說你只要有金屬就可以自行鑄造,需要向官方繳納一定的類似於授權費、許可費之類的費用,這也是鑄幣稅;還有就是官方鑄造不足額的貨幣,例如面值十兩的銀錠實際只有八兩,這被稱作鑄幣稅,但其實是超發貨幣引起的「通貨膨脹稅」,通貨膨脹稅與鑄幣稅並不完全是一個東西。
而到了中央銀行與存款貨幣銀行制度的現代,依然沿用鑄幣稅這個詞來比喻政府通過壟斷貨幣發行所獲得的經濟收益。私以為用鑄幣稅來形容這個收入不太恰當,但姑且這么叫。壟斷貨幣發行是為了保證貨幣的規范性和貨幣經濟的有效性,初衷當然不是為了獲得鑄幣稅,但既然有收益,就不妨留著。但這個收益怎麼界定,就難說了。
首先鑄幣稅中最無爭議的部分,就是中央銀行獲得的經濟利潤。這個利潤來自中央銀行資產的收益減去負債的成本。以我國人民銀行的資產負債表為例:
資產端最大頭的部分是外匯(美元)、對存款性公司債權(借給銀行的錢,例如給國開行的一萬億再貸款)、對政府債權(借給政府的錢,就是買的國債)等。這些部分是有收益的,外匯可以進行投資、買美國國債,借給銀行的錢要收利息,買的國債也要收利息。
負債端最大頭是存款性公司存款(存款准備金和超額存款准備金)、貨幣發行(我們手中的現金)、政府存款(國庫存款)、發行債券(人民銀行籌資發行的央票)等。除了現金無需付息是無息負債以外,其他部分負債是要付息的。
一般資產的收益都要大於負債的成本。例如資產端最大頭的外匯如果全部用來購買美國國債並且全部持有到期,可以獲得2%左右的收益,而負債端最大頭的存款准備金只需要支付1.62%的利息,中間可獲得40bp息差。而其他資產收益大都高於美國國債,其他負債的成本一般低於存款准備金,所以實際人民銀行的息差一定是高於40bp的。
有人測算,每年收益可能是2000-4000億人民幣。
⑼ 什麼是鑄幣稅
鑄幣稅(英文:Seigniorage),也稱為「貨幣稅」。指發行貨幣的組織或國家,在發行貨幣並吸納等值黃金等財富後,貨幣貶值,使持幣方財富減少,發行方財富增加的經濟現象。
通俗的理解:古代鑄金幣,按道理說金幣必須要10克重,沒有人會真正做到10克重,而是重量7克,上面標10克,政府強制推行沒有問題,還有3克就進入政府國庫,這叫鑄幣稅。
(筆者心聲:通俗的就是前面部分,後面的都是啰嗦部分)
鑄幣稅從廣義上講:鑄幣稅應該是泛指政府從貨幣發行中獲得的收益。這里說的貨幣發行,不是指現金發行,而是廣義的貨幣創造,屬於現代貨幣銀行學和理論經濟學中的范疇。它包括:
1、中央銀行所獲得並上交中央財政的利潤(創造基礎貨幣過程中展開的資產負債利息差減費用)。
2、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在貨幣創造過程中通過購買國債向中央財政提供的資金。購買國債也是商業銀行資產運作的一個主要方式。
3、財政直接發行通貨所獲得的收益。在一些國家如:美國,主幣由聯邦儲備銀行發行,硬幣及10美元以下紙幣等輔幣由財政部發行,輔幣約占貨幣發行總額的10%。我國則由中央銀行統一發行主幣和輔幣。
鑄幣稅從狹義上講:由於中央銀行代表國家發行貨幣,鑄幣稅僅僅指中央銀行所獲得並上交中央財政的利潤,亦即中央銀行基礎貨幣創造過程中運作資產負債的利息差減費用,這里的費用包含貨幣發行費和中央銀行履行其職責所必須開支的業務及管理費用。由於經濟運行對通貨的需求,中央銀行的基礎貨幣將穩定地運行和擴張,運作資產負債的利潤也會不斷地增長,即使貨幣發行額不增長,中央銀行通過對基礎貨幣存量的運作,同樣可以取得收益。
向全世界徵收鑄幣稅的條件
第一,這個國家是一個大國,絕對不能是小國;
第二,該國的貨幣必須是自由兌換的。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美元,美國的貨幣成為世界貨幣,全世界都在用美國的貨幣,美國向全世界徵收鑄幣稅。比如說本來要發行40萬億美元,美國可以發行80萬億美元,其中40萬億美元就是美國的鑄幣稅。
鑄幣稅的獲取
在匯率保持穩定的條件下,一國政府可以通過以下四條途徑獲得鑄幣稅。
其一,在通貨膨脹率為零的條件下,國際和國內利率的下降使貨幣的周轉速度不斷下降,社會對實際貨幣余額的需求增加,使民間部門向中央銀行出售外國資產以換取本國貨幣,中央銀行就可以通過印製鈔票換取外匯儲備。在這種情況下,政府通過增加外匯儲備來獲取鑄幣稅。
其二,執行固定匯率制的國家,當世界其他國家出現通貨膨脹時,隨著國外價格的上升,由購買力平價理論導出國內價格也將會上升,名義貨幣余額的實際購買力將下降,對貨幣的超額需求就會產生,中央銀行通過適量增加貨幣供給以抵消價格上升,使實際貨幣余額保持不變。在這種情況下,政府隨著國內價格水平的上升收取了鑄幣稅,並不減少任何儲備。
其三,當一個國家的國內生產總值的潛在增長引起實際貨幣余額需求的同步增長時,如果中央銀行增加的貨幣供給恰好能滿足社會對實際貨幣的增長需求而不出現超額供給時,政府可以通過發行貨幣取得鑄幣稅,而不會引起通貨膨脹。
其四,當一個國家的國內商品供給過剩且存在失業時,政府實行擴張性財政政策,會引起實際貨幣的超額需求。如果央行所增加的貨幣供給恰好能滿足政府通過公共工程建設所引起的實際貨幣的超額需求時,就不會出現貨幣的超額供給,政府也可以由此而獲得鑄幣稅。
值得一提的是,當今世界各國政府已經把徵收鑄幣稅作為一項財政收入,但不同的國家徵收鑄幣稅的數量各不相同。在1975-1985年的十年間,美國每年所徵收的鑄幣稅佔GDP的比重為1.17%,英國為1.91%,法國為2.73%左右。當政府部門入不敷出時,通常可以通過三種方式來償付赤字:一是向公眾借債;二是消耗外匯儲備;三是印製鈔票。
世界各國的經濟發展史表明:鑄幣稅對一國經濟來說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對鑄幣稅進行合理的徵收,可以增加政府的財政收人,提高經濟中的有效需求,刺激經濟增長,並能有效地克服困生產過剩而導致的通貨緊縮,在這方面較為成功的有美國、二戰後的德國和日本等國家;
另一方面,對鑄幣稅這一工具如果運用不當,超量徵收,則會因貨幣的超量發行而造成經濟中需求過旺,引發嚴重的甚至是惡性的通貨膨脹,進而危及國家的經濟安全,在這方面較為典型的國家有20世紀80年代的玻利維亞和秘魯等拉美國家。在社會需求不足的緊縮時期,鑄幣稅可以有效地彌補財政赤字,增加內需,也可以用作中央銀行擴張貨幣的一種工具。與已有的財政與貨幣政策不同的是,鑄幣稅既不僅僅是一種財政政策工具,也不完全是一種貨幣政策工具,在緊縮時期徵收鑄幣稅,其本身就是一種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的有效組合過程
⑽ 什麼是鑄幣稅
什麼是鑄幣稅?
金幣之類的足值貨幣,包含著價值上同硬幣面值大致相當的金屬。在金本位制下,黃金可以隨意送到造幣廠鑄成金幣,只需為這一特權支付少量鑄幣稅。相比之下,輔幣和紙幣的成本則比它們的面值要小得多。通貨的幣面價值超出生產成本的部分也被稱作鑄幣稅,因為它在早先時候屬於發行的封建領主或統治者。
現代政府使用紙幣以取代足值硬幣,產生資源使用方面的巨大節約,否則將大大增加金屬的開采與熔煉。這種鑄幣稅的價值可通過把貨幣的總需求量曲線當作利息率的函數來衡量。在這個需求曲線以下的范圍代表在某些假設一下因擁有通貨而獲得的總的社會利益。持有通貨的社會成本則用該通貨所含資產的機會成本來衡量。如果黃金被用為通貨,把它們移作其他用途時,其機會成本則將用所可以獲得的利率來計算。因此,在需求曲線以下介於市場利率和供給紙幣的成本之間的范圍,可表示鑄幣稅或用紙幣代替黃金所增加的社會節約。
在國際貨幣體系中,黃金仍然在國際儲備中佔有很大部分,目前約占總儲備的1/3。使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建立的特別提款權(SpCCial)rawingRights)或美元之間的信用資產採取代黃金,將會產生以鑄幣稅形式出現的大量社會利益,其數量等於資產的機會成本減去為提供該信用資產所花成本的部分,包括向儲備財產持有者支付的利息。
正是這些巨額鑄幣稅收益的存在,導致了金匯兌本位制的發展,在這種本位制下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是英鎊,戰後是美元和其他貨幣在國際儲備中取代了黃金。假如向美元的財產持有者支付低於市場利率的利息,鑄幣稅將被發行者和持有者瓜分。
人們經常建議在國際貨幣體系中進一步以信用儲備資產取代黃金。1978年通過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章程第二修正本就提出了這樣的目標。但是,在這方面至今少有進展,因為根本問題在於人們對發行者的財政殷實程度和持續的政治穩定性是否信任,以及他們是否始終願意長期將儲備資產兌換成可使用的通貨。在國家貨幣體系中,名義貨幣的使用給中央貨幣局帶來了鑄幣收益稅,可被中央政府挪用作為收入來源。如凱恩斯(KcyneS)所說,「在別無他法時,一個政府可以通過這種方式生存下去」(凱恩斯,19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