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
1. 網路游戲虛擬貨幣收購的問題。。。。。。。。。
不知道的問題我不回答
不過你這問題有人回答了你也得到不了什麼東西丫
因該不是一個人操作的 他難道有N台電腦嗎- -#
2. 如何通過收購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再轉賣從而掙取差價
通過收購網路游戲虛擬幣再轉中兒正娶穿插叫你可以找去其他的資源,或者找許其他的人收取網路貨幣,這樣就可以再賣給別人,這樣就可以爭取拆家了
3. 網游運營商變相出售自己游戲里的虛擬貨幣算不算違法
不算違法,屬於正常的買賣,理論上需要收稅,但是實際上很難行的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通過網路買賣虛擬貨幣取得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
國稅函〔2008〕818號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你局《關於個人通過網路銷售虛擬貨幣取得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請示》(京地稅個〔2008〕114號)收悉。
現批復如下:
一、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銷售虛擬貨幣的財產原值為其收購網路虛擬貨幣所支付的價款和相關稅費。
三、對於個人不能提供有關財產原值憑證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財產原值。
國家稅務總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4. 個人通過網路買賣虛擬貨幣,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通過網路買賣虛擬貨幣取得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8〕818號)規定,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銷售虛擬貨幣的財產原值為其收購網路虛擬貨幣所支付的價款和相關稅費。對於個人不能提供有關財產原值憑證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財產原值。
5. 2008年10月28日,國家稅務總局對北京市地稅局《關於個人通過網路買賣虛擬貨幣取得的收入將徵收個
D
6. 個人收購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之後再賣,合法不
合法的 正常買賣 這個情況等同於
7. 通過網路買賣虛擬貨幣取得收入如何徵收個人所得稅
國稅函〔2008〕818號文件規定:
一、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銷售虛擬貨幣的財產原值為其收購網路虛擬貨幣所支付的價款和相關稅費。
三、對於個人不能提供有關財產原值憑證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財產原值。
8. 我們公司購買個人持有的網路虛擬貨幣,支付的價款需要代扣個稅嗎
參考《關於個人通過網路買賣虛擬貨幣取得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8〕818號)規定,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依據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應該由支付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9. 網路虛擬貨幣交易收入應繳稅
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銷售虛擬貨幣的財產原值為其收購網路虛擬貨幣所支付的價款和相關稅費。對於個人不能提供有關財產原值憑證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財產原值。所有取得收入的網路交易行為都應繳稅 通過網路進行的實體商品交易行為(如C2C\B2B模式),只要是因交易獲得收入,原則上講都是應該繳稅的,所有取得收入的網路交易行為都應該繳稅。除上述原則外,還應根據賣家是經營行為還是偶爾轉讓行為,按不同項目征稅。如果是純粹經營行為,應該按照「生產經營所得」項目征稅,如果是偶爾轉讓物品,則按照「財產轉讓」稅目征稅。網上廣告代理業務也應繳稅 納稅人從事互聯網廣告代理業務時,應按廣告代理業務實際取得的收入計算繳納營業稅。委託廣告發布單位製作並發布其承接的廣告,無論該廣告是通過何種媒體或載體(包括互聯網)發布,無論委託廣告發布單位是否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廣告經營許可證,納稅人都應該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以其從事廣告代理業務實際取得的收入為計稅營業額計算繳納營業稅,其向廣告發布單位支付的全部廣告發布費可以從其從事廣告代理業務取得的全部收入中減除。
10. 網路虛擬貨幣的國家對虛擬貨幣的態度
稅務總局批復出售虛擬貨幣創收開征個人所得稅
新浪科技訊 10月30日上午消息,國家稅務總局28日公布了「關於個人通過網路買賣虛擬貨幣取得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這意味著國內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針對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個人通過網路銷售虛擬貨幣取得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請示》,國家稅務總局做出上述批復,明確規定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與此同時,國家稅務總局強調,個人銷售虛擬貨幣的財產原值,為其收購網路虛擬貨幣所支付的價款和相關稅費。對於個人不能提供有關財產原值憑證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財產原值。
據北京市地稅局相關人士透露,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稅率固定為20%,北京地稅還將出台核定個人銷售虛擬貨幣財產原值的相關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