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破獲虛擬貨幣
㈠ 西安女子投資數字貨幣被騙21萬,這是怎麼回事
投資有風險,入行需謹慎。很多人投資,想快速獲利,但往往這種心理被犯罪份子所掌握,從而布下了一張欺騙大網。這不,陝西省西安市新城區的陳女士就遇到了這件事。
陳女士原以為遇到了一位能讓自己「發財」的「貴人」,於是投資了21萬元,可沒想到匯款後不久後,就被對方拉黑了......這時,她才意識到自己遇到了騙子。21萬元被騙,這讓受害者陳女士非常後悔。
我們來看下事情的具體經過。
根據調查,民警發現這個賬戶8月26日那天進行了上百筆交易,凍結時賬戶金額高達118萬元,陳女士的16萬元就在其中。因賬戶中的受騙者來自全國各地,目前,公安部已介入偵查,倒追受害者。
不得不說,天上不會無故的掉餡餅,世上也沒有免費的午餐,切不可貪心吃大虧。
㈡ 虛擬貨幣西安分公司
虛擬貨幣只是一個名稱,不存在所謂的公司。虛擬貨幣也不是一家公司。所謂的虛擬貨幣西安分公司可能只是一個虛擬貨幣相關公司的分支機構或者分公司。
現在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一般都是公司化運營,例如錫谷、國內五大比特幣交易平台。
㈢ 警方對西安區塊鏈網路傳銷案的處理結果如何
區塊鏈網已經做了明確的報道。相關人員已經處理了。
㈣ 竊取虛擬貨幣如何定罪
2018年2月10日消息,2017年9月4日,國家七部委發布生效了規制代幣發行活動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公告中對於各類代幣及「虛擬貨幣」的性質做出了明確定義: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盡管如此,不能否認的是,各類「虛擬貨幣」仍然具有一定的財產價值,是持有人的財產的一部分。那麼,對此類代幣實施的偷竊行為,究竟應當如何認定其行為性質呢?
筆者擬通過一則有關新聞報道及相關案例對此類問題進行探討,以起到保護「虛擬代幣」持有人的合法權益的作用。
偷竊比特幣
近日,一則新聞報道稱,北京海淀警方破獲一起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案。嫌疑人仲某利用自己管理員的許可權,修改公司電腦內應用程序,盜取100個比特幣,還未來得及銷贓,仲某便被警方抓獲。目前,仲某因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被刑事拘留。
從報道中可以看到,對於行為人偷竊比特幣的行為警方是以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而對其予以刑事拘留的。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規定的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指的是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或者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後果嚴重的,以及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行為。
虛擬貨幣的財產屬性
筆者看來,該罪名在我國《刑法》第六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之中,即該罪名保護的法益實質上是我國社會的公共秩序,而並非數字貨幣持有人的財產利益,實際上否認了數字貨幣的財產價值,而是僅僅將其作為一種計算機系統中的數據或系統功能而進行保護的。這樣的做法筆者認為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
首先,我國2013年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提到,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因為其在性質上來看應當屬於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通知》中也明確提到,比特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作為一種虛擬商品,其背後所具備的財產價值不可忽視。
其次,我國去年10月1日生效的《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法律對數據、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盡管只是對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做出了原則性的規定,但是不能否認的是這表明了我國對於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態度。雖然我國尚未有針對數據與網路虛擬財產保護的專門法律,但是從民法總則的規定來看,預測未來必然會有相關內容的立法。
最後,從相關案例中我們也能夠看到,我國司法實踐中對於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財產屬性的認可。2013年4、5月,劉某預謀成立比特幣交易平台,遂招募金某、黃某金(均已判刑)共同組建 「比特幣」交易平台。期間,劉某、黃某金、金某和被告人賀某除了其他直接盜取客戶資金的行為外,還頻繁通過變賣客戶的比特幣來兌現人民幣,轉走了網站上的120個比特幣。最終法院以詐騙罪對被告人予以定罪處刑,被告人所轉走的比特幣也是被納入了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中的。因此,從司法案例中也可得出國家對於比特幣等虛擬貨幣財產屬性的認可。
基於以上原因,筆者認為,對於偷竊虛擬貨幣的行為僅以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予以規制,可能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我們應該正視其背後所隱藏的財產價值,考慮我國《刑法》中侵犯財產犯罪罪名的適用。只有這樣才能切實有效保護我國數字貨幣持有人的合法權益與財產。
㈤ 虛擬貨幣傳銷帶頭人名單有那些
為了保護隱私權,不會公布具體名字,如徐州市破獲的「未來城萬福幣」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其領導者官方披露姓名為劉某本。
記者在一些「萬福幣」的推廣網站、公眾號看到,劉某頭銜眾多,包括全球未來城集團總裁、美國加州原副州務卿等,還有多張劉某與外國政要、名人的合影。為發展更多會員,劉某還分別在印尼巴厘島、香港等地舉辦了聲勢浩大的招商大會,吸引了國內數千人參加。
劉某還宣稱「萬福幣」是由美國證監會和銀監會批准,即將在國內申請直銷牌照。據警方查證,「萬福幣」作為虛擬數字貨幣在國內申請直銷牌照並無法律依據,純屬虛構。
徐州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萬福幣」都反映了當前傳銷的新特點。
1、假借虛擬貨幣名義
假借虛擬貨幣這一新生事物進行傳銷,同時打著電子商務、個人理財、遠程教育的旗號吸引人,一般群眾不了解,容易上當受騙。
2、網路上發展會員
發展會員都是在網路上進行,會員必須通過網站才能加入傳銷,並且使用的用戶名都是假名或者代號,都有各自的登錄密碼,彼此之間主要通過微信等即時聊天。這改變了傳統網路傳銷設工作室、報單中心進行傳銷組織活動的模式,增加了傳銷的隱蔽性。
3、在互聯網上傳播
互聯網使傳銷突破了地域和國界的限制,傳銷骨幹人員經常把總部設在境外,躲在境外發號施令,資金轉移境外,抓捕難,追贓難,除根難。
警方提示,當前網上宣傳的「虛擬貨幣」有一兩百種,真假難辨。利用虛擬貨幣進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多發,投資者應仔細甄別。
(5)西安破獲虛擬貨幣擴展閱讀:
虛擬貨幣網路平台特點
1、炒作「新概念」
虛擬貨幣網路平台的形式非常靈活,經常改頭換面,很多隻是造了一些概念,所有的「游戲規則」都是由平台說了算,存在非常大的暗箱操作空間。
2、鼓吹「零風險」
「真正的0風險,只賺不賠的理財項目」「中國首枚FC虛擬貨幣橫空出世,將再次打造無數千萬富翁」……記者看到,在FC虛擬貨幣的一份宣傳單頁上,寫著這樣的口號。一位「玩家」告訴記者,其他「玩家」還曾宣稱,今後一枚幣就可以買一棟房。
3、瞄準「老年人」
益陽網路平台案件中,不少參與者已60多歲,年齡最大的接近80歲,而他們平時大部分時間在家裡帶孫輩,對網路的東西搞不懂,有關知識都是聽別人講的。老年人群體有一定財富積累,又對新生事物不甚了解,難以識別虛假宣傳,很容易成為這些網路平台的目標。
㈥ 區塊鏈是不是傳銷
近期,一張中國大媽在區塊鏈大會現場擺pose的照片在朋友圈裡走紅,網友們紛紛評論:大媽們已經被區塊鏈盯上。而今年以來,有一些不法分子打著區塊鏈金融的旗號進行傳銷活動,成為傳銷的最新變種之一。近期,西安市就破獲了一起區塊鏈傳銷案件。
張陽秋說,虛擬貨幣作為一種新興事物,目前常被用於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其通常集中控制少數個人或公司賬戶吸納、轉移資金,又通過互聯網媒介建立傳銷網路擴大集資規模,而普通的投資者很難看清其背後的運作規律。她提醒,各種虛擬貨幣平台普遍宣傳「區塊鏈」、「去中心化」等技術,有的還以國際組織、跨國金融集團命名,極具迷惑性,中老年朋友一定要慎重投資,最好不要涉足不熟悉的投資領域。
內容來源新華網
㈦ BT110曝光過的傳銷幣有哪些
傳銷幣TOP1:維卡幣(Onecoin)
維卡幣最早是在2015年出現的。在2015年到2017年兩年的時間里,維卡幣傳銷組織的人員,通過虛假宣傳、販賣維卡幣、舉辦各種宣講會、設立階級制度等方式,導致超過 200 個國家、超過 300 萬人被騙。雖然在2017年維卡幣就已經被破獲,共計119名骨幹被抓。但由於維卡幣涉及人數太多,即使骨幹被抓獲,一些下線仍在利用維卡幣繼續實施詐騙,2018年上半年不少人又發現了維卡幣復甦的跡象。
傳銷幣TOP2:Mchain(M鏈或MCC)
Mchain原名M鏈或MCC礦工經典幣,是2017年下半年出現的。MCC傳銷組織人員通過以太坊區塊鏈免費生成了代幣MCC,通過精心的包裝(例如將代幣MCC上線到一些不知名的山寨交易所,虛構出銀河線上娛樂平台以及雲礦機等),引誘投資者投資,並給投資者承諾了高額的回報。在投資者上鉤後,MCC傳銷組織又會通過其他手段誘導投資者發展下線。
目前MCC尚未被警方破獲,仍在活躍當中。不過餘杭公安和浙江經偵已經做出警示,希望大家不要輕易上了傾家盪產的賊船。
傳銷幣TOP3:雷達幣(ADAR)
雷達幣是2014年出現的,被央視和多地公安都曝光為傳銷騙局,曾被譽為中國線上最大傳銷項目,不過截至到今天,雷達幣依然在活躍。
雷達幣主要依靠互聯網和社群進行推廣。由於早些年懂挖礦概念的人比較少,雷達幣就推出錢包存儲或推廣雷達幣就是挖礦的概念,並且一直延續至今。早在2016年雷達幣就被扒出前身是Vpal(也是傳銷),因為雷達幣和Vpal的源碼一致,且雷達幣沿用了Vpal的域名。
傳銷幣TOP4:光錐(LCC)
光錐LCC是2017年11月左右出現的傳銷幣騙局,傳銷組織人員通過操控價格和畫大餅吹噓的方式煽動投資者主動投資和發展下線,在短短幾個月的時間里,就將詐騙范圍擴展至全國十餘個省市區,導致5-8萬人受騙,涉案金額高達49億元人民幣。目前光錐LCC傳銷組織的高層已被警方逮捕。
傳銷幣TOP5:星瀚鏈(SGC)
星瀚鏈於2017年9月上線,和所有傳銷幣一樣,星瀚鏈也時常在國內外舉辦各種大會,大肆吸納會員和宣傳星瀚鏈。雖然星瀚鏈傳銷組織的人故意設計了復雜的演算法,企圖掩蓋誘導投資人發展下線的事實,但和世界最大龐氏騙局MMM如出一轍靜態收益出賣了他們。
星瀚鏈在去年12月就被人扒出是傳銷,5天後又被長沙打非辦預警涉嫌傳銷,今年4月份被多家媒體平台報道為傳銷。
傳銷幣TOP6:電能鏈(EEC)
沒有官網,沒有白皮書,更沒有上山寨交易所,唯一一個稍微有點技術含量的白皮書也完全是抄的,交易純粹靠人工轉賬,轉1000塊錢就給你充500個,轉2000塊錢就給你充1000個。乍一聽,還以為是在充QQ點卡。買1000個幣一年也才只有12個幣的收益,要想盈利完全得靠發展下線。已於今年5月被曝光是傳銷。
傳銷幣TOP7:大眾幣(TPC)
大眾幣是在2017年5月份左右出現的,於今年2月4日被香港東周刊曝光為傳銷。TPC擁有白皮書、官網、錢包、交易所、積分網站、游戲應用、正規營業執照,且分工明確、紀律嚴肅,如果不是需要繳納4萬塊1個人的門檻費,以及拉人頭入伍獲得返利的形式,誰也不會想到這竟會是一個傳銷幣。
傳銷幣TOP8:大唐幣(DTB)
大唐幣在今年3月下旬的時候,打著區塊鏈的名義在全國各地進行非法傳銷,並在短短18天內將注冊會員發展到1.3萬餘人,涉及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西安警方在接到報案後成立專案小組將其摧毀。事發後統計,該案涉案金額超過了8000萬元,而此案也因此成為了全國首例「區塊鏈」特大網路傳銷案。
傳銷幣TOP9:英雄鏈(HEC)
英雄鏈於今年1月13日上市,在站台人被扒造假,幣價直線下跌,市值蒸發90%的情況下,投資者們猶豫再三決定報案。2018年3月14日,英雄鏈被立案調查,立案後相關負責人立馬銷聲匿跡不知所終。
傳銷幣TOP10:PMD(PYRAMID)
PMD於2018年6月上線,完全模仿了MCC的傳銷套路,經過精心包裝後虛擬出雲礦機進行詐騙和分級傳銷。由於PMD模仿MCC太多,被MCC傳銷組織的人發現後曝光出來。
傳銷幣TOP11:溫商鏈(WSC)
溫商鏈是今年2月份左右出現的,沒有白皮書,所謂的官網也是由一些零零散散的文字和圖片組成。溫商鏈傳銷組織人員虛構出雲礦機,並推出注冊就送礦機的「福利」大肆招攬會員,等投資者上鉤後,溫商鏈傳銷組織人員就會將投資者拉到「商學院」集中洗腦培訓,發展下線。
傳銷幣TOP12:蒂克幣(DK幣)
蒂克幣是2015年年末的時候出現的,完全模仿MMM的操作模式,並吸取MMM崩盤的經驗改變了變現時間,承諾1%的收益,騙取投資人的錢財。如果投資人嫌靜態收益回本慢,蒂克幣傳銷組織的人就會鼓舞投資人發展下線,並設置了20層金字塔分層制度,讓已經被套牢的韭菜去忽悠新韭菜入坑。由於蒂克幣的運營模式不斷在變化,且行事比較低調,所以蒂克幣一直沒能引起相關部門的注意,至今仍在活躍。
搬磚很累,很累,滿意請採納!
㈧ 西安區塊鏈網路傳銷案已破獲了嗎
已經破了,你千萬要小心,只要是網上說什麼幣的,基本是騙人的。可以找一些資訊類型的站看看,找區塊鏈資訊類型的網站特別容易,你可以網路一下「區塊鏈網」便可,「區塊鏈XX網」之類的資訊站,國內至少上千家。不介紹了,你自己網路一下吧。
㈨ 西安破獲的盜竊虛擬貨幣案涉案金額達多少
日前從西安市公安局經開分局了解到,歷時近半年的「3·30」特大網路黑客盜竊虛擬貨幣案告破,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網,初步查明該團伙所涉案件案值達6億元。
2018年3月30日,西安市公安局經開分局接到受害人張某報警,稱其個人電腦疑似被非法入侵,大量比特幣、以太坊等虛擬貨幣被洗劫一空,市值達上億元。市公安局迅速成立專案組開展偵破工作。
經審查,3名犯罪嫌疑人均為高級黑客,曾通過多次非法入侵、控制公司企業和個人網路系統,獲取大量非法收益,初步查明的涉案金額就達6億元。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㈩ 西安警方偵破一起特大地下錢庄案,犯罪現場如何驚人
以前經常在影視劇中看到“地下錢庄”的案件,而且涉案金額很大,但讓我沒想到的是,這件事竟然發生在西安。根據西安雁塔分局經偵工作人員介紹,他們從2019年開始就接到了線索稱,在其管轄區域內有近千萬資金被轉移到了境外,隨後經偵大隊就開始調查此事,發現兩人有重大作案嫌疑,於是經過一年多的准備與周密計劃,於今年4月份開始收網,而且將警力分布在多個地方,搗毀了三個地下錢庄窩點,並抓獲了犯罪嫌疑人10名。
其實,所謂的地下錢庄,就是通過非法手段將境內的錢轉移到境外,從而逃過金融機構的監管,讓一些人從中牟利,但要知道這種行為是嚴重擾亂金融市場,危害國家利益的事情,所以我們千萬不要碰,也不要做。如果需要外匯,還是需要通過銀行等正規渠道,做一個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