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虛擬貨幣騙局
A. 韓國曝虛擬貨幣騙局,受騙人群大都是哪些人
在韓國調查虛擬貨幣的這一個事件當中,有很多數都是老人和一些年輕的投資人,這些人是主要一些受騙人群,但由於自己投入很多金錢卻無法得到有效追回,因此這一些人的財產損失嚴重。從目前虛擬貨幣的整體發展局勢來看,我認為虛擬貨幣的泡沫化是非常嚴重的,如果這個時候再進行投資已經非常不合適了,這不僅僅意味著自己的本金可能要面臨打水漂的風險,更嚴重的是還會讓自己意志消沉,喪失了對生活的興趣。
總結:虛擬貨幣市場這不僅是對個人的一種挑戰,我認為更是很多人缺乏理性的一種做法,雖然虛擬貨幣有人能夠賺到錢,但更多的人依然是賠錢的,所以我認為在投資方面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自己千萬不可以追風投資,這樣不僅會讓自己金錢損失慘重,更重要的是還會讓自己在投資的過程當中迷失方向。
B. 央視揭虛擬貨幣理財騙局,這其中都有哪些套路呢
起初,先是有親戚給他推薦了一位代理,“投了十萬塊錢、一個月回本、每三天提現一萬”的高額回報讓他心動了,於是李先生在代理的指導下,在虛擬貨幣交易網站上買三萬多元的虛擬貨幣來進行投資,再將這些虛擬幣充值到項目指定的“電子錢包”里。
C. 虛擬貨幣成陷阱!不到兩個月2000多人中招,究竟是怎麼回事
虛擬貨幣,彷彿能讓人一夜暴富,如比特幣,當初一枚幾塊錢,現在一枚5萬美元.不是所有虛擬貨幣都是比特幣,幣圈水深, 還是要謹慎一點好,現在不少朋友都想去投資這個區塊鏈的數字貨幣,想加入一夜暴富的大軍.
該公司讓客戶在購物商城購買鐵皮楓斗、紅酒等商品,公司送“深藍積分”,同時積分還有消費增值,消費增值以積分形式返還,積分還可以轉換成交易平台的虛擬幣即“貝藍幣”,虛擬幣可以在交易平台買賣或提現,可以有漲有跌。
公司運營不久後,又請來外號“風神”的網路操盤手,共同經營“深藍積分”“貝藍幣”網路平台集資項目,美麗的噱頭的背後,是一場非法集資的騙局。
為了吸引受害人進入圈套,裝門面,購豪車,擴大虛假宣傳,吸引投資人。
後因股東之間產生矛盾,操盤手被舉報並被公安機關抓走,公司項目終於崩盤,這一非法集資案件也逐漸浮出水面。
D. 買了虛擬幣卻賣不出去,「百倍幣」到底是不是一場騙局
百倍幣他到底是個什麼東西,這是年初出現那種東西,因為年初的時候虛擬貨幣價格快速上漲,去年年底比特幣的價格不到2萬,現在比特幣的價格是35,000左右,這價格還是經過了多次調整的。
現在的百倍幣已經不能交易了,因為官方已經出台了這個交易的限制政策,而且這個東西它是年初才出現的,像人家比較火爆的比特幣狗狗幣以太幣這些都是虛擬貨幣,還沒有火之前人家就已經有了,現在好多出現的新興的虛擬貨幣的騙局,都是看著有熱度了,那我也照著那個原理做一個吧,實際上是沒有太大的意義的,這些算是騙局。
E. 近年來,許多虛擬貨幣殺豬盤跑路,明知道是騙局,為什麼有人還要參與呢
因為貪心,每個人都有貪小便宜的心理。
區塊鏈技術前景廣闊,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成為眾多投資者的熱門對象。在這一波“貨幣投機”中,一些虛擬貨幣交易的黑平台應運而生,“割韭菜”的新套路頻頻出現。日前,一個詐騙團伙打著比特幣平台交易的幌子,在短短三個月內詐騙近800名投資者數千萬元人民幣,被查。以依法佔有為目的,捏造事實或者隱瞞事實,騙取大量公私財物的行為。
虛擬貨幣的銷售可以賺取凈存款的7%-12%。低門檻高回報的工作吸引了一部分剛畢業甚至學歷高的年輕人加入。在防範“殺豬”騙錢的同時,也要防範年輕人誤入歧途。同時,年輕人要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在入職前詳細了解公司的背景、資質、業務、收入來源,從而擺脫低門檻、高收入誘惑下的僥幸心理,謹防觸及法律底線,不要讓自己的專業知識成為違法活動的幫凶。
F. 數字貨幣,這個是騙局嗎
探討數字貨幣的內涵,必須釐清一-些模 湖的概念。比如,是央行主導的法定數字貨幣,還是民間非法定數字貨幣;是加密數字貨幣,還是貨幣電子化;是否屬於」掛羊頭賣狗肉"的「劣幣」。數字貨幣不能說是騙局,而是有一定的風險,因為數字黃金貨幣是一種實物貨幣形式,它的存款以黃金而不是法定貨幣為單位計量。因此數字黃金貨幣的購買力波動和黃金價格相關。如果黃金價格上漲,那麼就變得更有價值,如果黃金價格下跌,那麼會價值損失。
由於還沒有具體的金融條例監管數字黃金貨幣供應商,因此他們以自我管制的方式運作。數字黃金貨幣供應商不是銀行,因此銀行條例是不適用的。
G. 虛擬貨幣是騙局嗎
這就是關於比特幣是不是龐氏騙局的問題。
龐氏騙局是一種詐騙性的投資運作,它是利用投資者自己的錢作為回報支付給投資者,或者利用新投資人的錢支付給老投資者,而非通過公司本身經營所賺的錢作為回報。當沒有足夠的新投資人加入便導致龐氏騙局瓦解,最後的投資人便會蒙受損失。
比特幣是一個無中央管理機構的自由軟體項目,因此,沒有人能夠對投資回報做虛假的陳述。就像其他主要貨幣,如黃金、美元、歐元、日元等,比特幣不能保證購買力並且匯率是自由浮動的。由此導致的波動性使得比特幣持有者無法預測獲利或損失。事實是,由於其有用的和有競爭力的特性,比特幣正在為成千上萬的用戶和企業所使用。
H. 韓國曝出虛擬貨幣騙局,騙子是利用什麼手段行騙的
最近韓國爆出了一樁打著虛擬貨幣幌子的騙局,根據初步的計算,此次的騙局大概有6.9萬人被騙,一共被騙了約合人民幣221億元,而此次的受騙人群基本上全都是老年人。
這次的騙局主要是以承諾高額回報,騙取投資者基金,並且把新加入的投資者基金用於支付老客戶的投資回報,但是此次的投資卻沒有任何的實際投資,這種騙局基本上是金字塔式的累積資金,而身處在這種騙局的人們,大多意識不到自己被騙,反而在期望著自己能夠在短時間內取得高收益。
總的來說,市面上的各種各樣騙局,基本上都是會給投資者一個短時間高收益的回報,這種心理暗示投資者看到這樣大的利潤,所以自然會投入自己的金錢,大家平時在網路上看到各種各樣的投資信息,或者說高薪工作的時候一定要注意辨別信息的真假,否則很有可能會落入詐騙傳銷等等騙局之中。
I. 虛擬貨幣交易被騙公安機關會立案嗎
虛擬貨幣交易被騙公安機關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因為虛擬貨幣交易騙局一般涉及的人數多、范圍廣、金額小、匿名性較強。
公安機關收集取證較難、抓捕行動也難以進行,因為大多虛擬貨幣騙局的創世運營團隊的信息是不公開的,無從取證,也許主謀被抓以後也會成為受害者。
隨著虛擬貨幣的流行,與之相關的糾紛頻頻出現。近日,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宗因投資買賣虛擬貨幣引發的糾紛。法院提醒,虛擬貨幣的投資交易不受法律保護,投資者要保持清醒理性。
(9)最近的虛擬貨幣騙局擴展閱讀:
司法機關對犯罪案件或民事糾紛審查後,決定列為訴訟案件進行偵查或審理的訴訟活動,是訴訟活動的開始階段。一般包含刑事案件立案、行政訴訟案件立案及民事訴訟立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立案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1.有犯罪事實存在。
2.該犯罪事實依法需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有犯罪事實,但法律規定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不能立案;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宣告無罪。
①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③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④依刑法告訴乃論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⑤被告人已經死亡的。
⑥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