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鏈網虛擬貨幣騙局
A. 虛擬幣交易平台是騙人的嗎會不會跑路啊
一、分類
1. 數字加密貨幣:依靠密碼技術和校驗技術來創建,分發和維持的數字貨幣。密碼貨幣的特點在其運用了點對點技術且每個人都可以發行它。例如 比特幣 萊特幣
2. 山寨幣:模仿數字加密貨幣理論,套用區塊鏈等數字加密技術,在不同行業領域內發行數字貨幣。
3. 空氣幣:憑空捏造應用背景。以區塊鏈等技術做包裝,隨意構造價值體系,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龐氏騙局為手法坑騙投資者。
二、盈利模式
1. 數字加密貨幣盈利模式主要分生產,和投資炒作兩種。生產又稱挖礦,不同的產品不同的生產模式。其原理為通過計算機進行數字運算計算最終得到符合公式的加密字元串。投資炒作跟投資普通金融衍生品一樣,買漲買跌,隨著市場供需關系的改變,貨幣價值也會周期性變動。
2. 山寨幣:前期利潤類似龐氏騙局,用直銷的手法進行客戶層次搭建。以後期投資者本金為利潤來源。與空氣幣的區別在於,其一,有一定理論應用基礎,比如應用到互聯網流量,農業應用等方向。 其二,後期通過運作,能夠產生一定貨幣價值。其三,有一定流通性。
3. 空氣幣:山寨幣加強版,赤裸裸的詐騙。高回報,快速聚集資金。
三、法律定義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允許發行,交易數字加密貨幣,其合法性受質疑。主要原因是數字貨幣監管困難,恐對流通貨幣產生制約。另由於數字加密貨幣無實體價值支撐,經濟泡沫巨大易產生金融系統風險。
2. 同上,因目前法律法規尚不健全,對於山寨幣的監管還有待加強。因此此類業務為市場現行主體。發幣方多設在馬來,新加坡等監管相對鬆懈且金融市場相對開放的地區。
3. 嚴厲打擊。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定性為金融詐騙。 發行主體一般在緬甸,柬埔寨等軍事保護勢力較為盛行地區。從中國大陸地區募集資金後,向當地軍方繳納保護費。隨後在境外指揮境內犯罪。
B. 虛擬貨幣GSTT騙局
山寨幣,風險特別大,最好遠離
C. 網頁虛擬貨幣詐騙該怎麼辦
你好,這是一個典型的傳銷騙局,這樣騙局受害人群范圍廣、涉及金額大、涉及人數多,地域范圍大,創始運營團隊的信息不是公開透明的,取證困難,破案難度大。他們和虛擬貨幣沒有關系,只是打著虛擬貨幣等幌子進行傳銷詐騙吧了。警方不受理也屬於正常,因為這種案子難破。
我是比特幣從業者,我對這件事很感興趣,可以私信我,把事情詳細的說明一下,也許我可以給你提供一定的幫助,對其進行曝光。
D. 虛擬貨幣騙局怎麼報警
虛擬貨幣騙局直接打110報警電話報警。
銀保監會、中央網信辦、公安部等多部門發布風險提示稱,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侵害公眾合法權益。
此類活動並非真正基於區塊鏈技術,而是炒作區塊鏈概念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實質是「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系。
公眾要理性看待區塊鏈,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亂墜的承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切實提高風險意識。被騙後及時到公安機關報案。
(4)幣鏈網虛擬貨幣騙局擴展閱讀:
虛擬貨幣首先是網路化、跨境化明顯。依託互聯網、聊天工具進行交易,利用網上支付工具收支資金,風險波及范圍廣、擴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租用境外伺服器搭建網站,實質面向境內居民開展活動,並遠程式控制制實施違法活動。
一些個人在聊天工具群組中聲稱獲得了境外優質區塊鏈項目投資額度,可以代為投資,極可能是詐騙活動。這些不法活動資金多流向境外,監管和追蹤難度很大。
其次是欺騙性、誘惑性、隱蔽性較強。利用熱點概念進行炒作,編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論,有的還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傳,以空投「糖果」等為誘惑,宣稱「幣值只漲不跌」「投資周期短、收益高、風險低」,具有較強蠱惑性。
實際操作中,不法分子通過幕後操縱所謂虛擬貨幣價格走勢、設置獲利和提現門檻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還以ICO、IFO、IEO等花樣翻新的名目發行代幣,或打著共享經濟的旗號以IMO方式進行虛擬貨幣炒作,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迷惑性。
最後這類行為存在多種違法風險。不法分子通過公開宣傳,以炒幣升值獲利和發展下線獲利為誘餌,吸引公眾投入資金,並利誘投資人發展人員加入,不斷擴充資金池,具有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特徵。
E. 虛擬貨幣是騙人的嗎總感覺是騙人的
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9年提出,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比特幣可以用來兌現,可以兌換成大多數國家的貨幣。使用者可以用比特幣購買一些虛擬物品,比如網路游戲當中的衣服、帽子、裝備等,只要有人接受,也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1-2]
西維吉尼亞州民主黨參議員喬·曼欽(Joe Manchin)2014年2月26日向美國聯邦政府多個監管部門發出公開信,希望有關機構能夠就比特幣鼓勵非法活動和擾亂金融秩序的現狀予以重視,並要求能盡快採取行動,以全面封殺該電子貨幣
前幾年中國大媽就瘋狂炒作比特幣。
F. 虛擬貨幣交易被騙公安機關會立案嗎
虛擬貨幣交易被騙公安機關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因為虛擬貨幣交易騙局一般涉及的人數多、范圍廣、金額小、匿名性較強。
公安機關收集取證較難、抓捕行動也難以進行,因為大多虛擬貨幣騙局的創世運營團隊的信息是不公開的,無從取證,也許主謀被抓以後也會成為受害者。
隨著虛擬貨幣的流行,與之相關的糾紛頻頻出現。近日,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宗因投資買賣虛擬貨幣引發的糾紛。法院提醒,虛擬貨幣的投資交易不受法律保護,投資者要保持清醒理性。
(6)幣鏈網虛擬貨幣騙局擴展閱讀:
司法機關對犯罪案件或民事糾紛審查後,決定列為訴訟案件進行偵查或審理的訴訟活動,是訴訟活動的開始階段。一般包含刑事案件立案、行政訴訟案件立案及民事訴訟立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立案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1.有犯罪事實存在。
2.該犯罪事實依法需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有犯罪事實,但法律規定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不能立案;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宣告無罪。
①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③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④依刑法告訴乃論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⑤被告人已經死亡的。
⑥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G. 區塊鏈,傳銷幣,龐氏騙局,一圈就是幾個億
現在最火爆的可以說是區塊鏈,現在不斷有人加入到區塊鏈行業中,就連一些巨頭企業也在研究區塊鏈,有人說區塊鏈是騙局,也有人說區塊鏈是未來希望,下面小編來為大家講解。
1、區塊鏈是龐氏騙局嗎?
不,區塊鏈是一種技術。技術在沒有產生自我意識之前,本身是不能犯罪的。
區塊鏈本質是一種去中心化的記賬系統。
去中心化是什麼?舉個栗子:
拐子村,翠花跟隔壁老王偷情,被李四看見了。之後,李四把這個事告訴了村裡所有人。於是,翠花和老王道關於偷情這件事,路人皆知。更多詳情請點擊
H. 虛擬貨幣是騙局嗎
這就是關於比特幣是不是龐氏騙局的問題。
龐氏騙局是一種詐騙性的投資運作,它是利用投資者自己的錢作為回報支付給投資者,或者利用新投資人的錢支付給老投資者,而非通過公司本身經營所賺的錢作為回報。當沒有足夠的新投資人加入便導致龐氏騙局瓦解,最後的投資人便會蒙受損失。
比特幣是一個無中央管理機構的自由軟體項目,因此,沒有人能夠對投資回報做虛假的陳述。就像其他主要貨幣,如黃金、美元、歐元、日元等,比特幣不能保證購買力並且匯率是自由浮動的。由此導致的波動性使得比特幣持有者無法預測獲利或損失。事實是,由於其有用的和有競爭力的特性,比特幣正在為成千上萬的用戶和企業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