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能帶出國嗎
A. 中國公民可以帶多少現金出境
中國公民出入境,每人每次攜帶的人民幣限額為20000元。
旅客攜帶外幣現鈔入境沒有數額限制,但如果需復帶出境的,攜帶入境時應向海關書面申報,出境時海關憑最近一次入境時的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驗放。
對於旅客攜帶外幣現鈔出境,目前,長期旅客可攜帶外幣現鈔等值5000美元出境(港幣則為4萬元);15天內第二次及以上出境的旅客可攜帶不超過等值1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當天內第二次及以上出境的旅客可攜帶不超過等值5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旅客攜帶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外幣現鈔出境的,應當向海關提交銀行開具的「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旅客攜帶金額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外幣現鈔出境的,應當向海關提交國家外匯管理局簽發的「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海關憑此證驗放。
B. 出國能帶多少外幣
自2005年1月1日起,中國公民出入境、外國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攜帶的人民幣限額由原來的6000元調整為20000元。這是1993年以來,央行首次提高人民幣出入境限額。
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隨著我國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個人對外交流日趨頻繁,現行規定每人每次6000元出入境攜鈔限額已不能滿足我國居民出國旅遊、商務、留學等方面的需要。加之人民幣匯率穩定、幣值堅挺,周邊國家和地區需求增加,人民幣流通規模也不斷擴大,對攜帶人民幣出入境限額進行調整是必要的。
目前,內地居民攜帶人民幣出入境主要用於在香港和澳門地區的消費。另外,隨著邊境貿易的發展,人民幣在俄羅斯、蒙古、越南、緬甸、尼泊爾等周邊國家也成為邊貿結算的主要幣種。
其實,香港早在去年就實現了內地銀聯卡自由行,澳門也在不久前開通了此項服務。內地居民持本地銀行發行的銀聯卡可以在港、澳地區有銀聯標識的商戶自由刷卡消費,卡內有多少錢就可刷多少錢。這實際上已經繞道突破了6000元的出入境攜鈔上限。
但使用銀行卡跨境消費還受到一些限制,比如在港、澳地區只能在有銀聯標識的商戶刷卡。而使用銀行匯款或旅行支票也存在服務費高、兌換網點少等不利之處。由於居民出境旅行時,不了解境外金融機構提供的服務,以及受語言等方面的限制,更習慣在境外使用人民幣現金消費。
央行表示,今後在客觀對待出入境人員對現金消費的偏好,調整出入境限額標準的同時,還將積極開發和推廣非現金結算方式,盡量減少現金的攜帶和使用
C. 電子貨幣帶出境怎麼限制
這個需要你查看具體相關的出入境貨幣管理政策。直接的方法就是可以去問海關。
D. 中國出境可以帶多少現金
攜帶外幣單次入境:
1、等值5000美元(含)以下的,可攜帶入境,無需向海關申報;
2、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應當向海關書面申報。
3、攜帶外幣現鈔出境原則上不得超過等值1萬美元,如因特殊情況需超過此金額的,應向外匯局申領《攜帶證》。
4、出入境人員攜帶匯票、旅行支票、國際信用卡、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外幣支付憑證以及政府債券、公司債券、股票等外幣有價證券出入境,海關暫不予以管理。
5、短期內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入境須向海關書面申報,出境時海關憑最近一次入境時的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驗放。沒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的,15天內首次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海關不予放行;15天內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1000美元(含1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出金額超過等值1000美元的,海關不予放行。
(4)虛擬貨幣能帶出國嗎擴展閱讀:
攜帶等值5000美元(含)的外幣現鈔可以直接出境;攜帶5000美元至10000美元(含)的外幣現鈔出境,需在銀行開具《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攜帶10000美元以上的外幣現鈔出境,需在外匯局開具《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詳見《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匯發[2003]102號))
E. 為什麼不能帶大量現金出境
防止外匯流失
攜帶的大量人民幣和外幣的理由之一是防止走私、洗錢等犯罪行為;美元的話還有一個理由就是防止外匯流失,因為我國施行嚴格的外匯管制。如果要出國用錢可以先匯款或開立全球賬戶,現在大商業銀行一般都有全球通兌業務。
F. 攜帶貨幣 出境
為了方便出入境人員的對外交往,規范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行為,打擊洗錢、貨幣走私和逃匯等違法犯罪行為,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聯合制定了《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並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以下簡稱《攜帶證》)仍沿用1999年8月1日開始使用的《攜帶證》,由國家外匯管理局統一印製,各外匯指定銀行應到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領取。�
二、出境人員可以攜帶外幣現鈔出境,也可以按國家金融管理規定通過從銀行匯出或攜帶匯票、旅行支票、國際信用卡等方式將外幣攜出境外。�
出境人員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的,無須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指定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出境人員原則上不得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對屬於下列特殊情況之一的,出境人員可以向外匯局申領《攜帶證》:�
1、人數較多的出境團組;�
2、出境時間較長或旅途較長的科學考察團組;�
3、政府領導人出訪;�
4、出境人員赴戰亂、外匯管制嚴格、金融條件差或金融動亂的國家;�
5、其他特殊情況。�
三、考慮到外幣支付憑證和外幣有價證券將納入銀行管理系統,具體管理辦法另行制定,對出入境人員攜帶上述憑證和證券出入境,海關不再予以管理。�
四、國家外匯管理局和海關的各級機構應當組織對《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進行學習和培訓,並利用各種新聞媒介廣泛進行宣傳,以便貫徹執行。收到本通知後,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局盡快轉發所轄支局、外匯指定銀行和相關單位;外匯指定銀行應盡快轉發所轄分支行;各直屬海關應盡快轉發所轄海關。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經常項目管理司或海關總署監管司反饋。�
http://pro.bjchy.gov.cn/business/policyfg/codejingjl/jswjj/jswjj13714.htm
G. 個人出國時最多可以攜帶多少人民幣現鈔
個人出國時最多可以攜帶2萬元人民幣現鈔。
中國公民出入境、外國人入出境攜帶人民幣實行限額管理制度,其限額由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當前個人每次攜帶人民幣出入境的限額為2萬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中國公民出入境、外國人出境攜帶人民幣實行限額管理制度,具體限額由中國人民銀行規定。
1993年2月14日國家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貨幣出入境管理辦法》,授權中國人民銀行公布了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國家貨幣出入境限額的公告》,規定從1993年3月1日起:中國公民出入境、外國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攜帶的人民幣限額為6000元,現更改為2萬元人民幣。
(7)虛擬貨幣能帶出國嗎擴展閱讀:
我國對人民幣出入境的規章制度:
一、國家對貨幣出入境實行限額管理制度。中國公民出入境、外國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攜帶的人民幣不得超出限額。具體限額由中國人民銀行規定。
二、攜帶國家貨幣出入境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向海關如實申報。不得在郵件中夾帶國家貨幣出入境。不得擅自運輸國家貨幣出入境。
三、違反國家規定運輸、攜帶、在郵件中夾帶國家貨幣出入境的,由國家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H. 出國能讓帶多少人民幣現金。
5000美元
出境人員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的,無須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
應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指定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出境人員原則上不得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
出境人員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當向銀行申領《攜帶證》。出境時,海關憑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對使用多張《攜帶證》的,若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累計總額超過等值10000美元,海關不予放行。
(8)虛擬貨幣能帶出國嗎擴展閱讀:
當天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入境須向海關書面申報,出境時海關憑最近一次入境時的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驗放。沒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的,當天內首次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
海關予以放行,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海關不予放行;當天內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500美元(含5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出金額超過等值500美元的,海關不予放行。
I. 進出境攜帶外幣有什麼規定
根據《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的規定:
出境人員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的,無須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指定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
出境人員原則上不得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對屬於下列特殊情況之一的,出境人員可以向外匯局申領《攜帶證》:
1、人數較多的出境團組;
2、出境時間較長或旅途較長的科學考察團組;
3、政府領導人出訪;
4、出境人員赴戰亂、外匯管制嚴格、金融條件差或金融動亂的國家;
5、其他特殊情況。
(9)虛擬貨幣能帶出國嗎擴展閱讀
對攜帶外匯進出境管理規定是為加強對攜帶外幣現鈔、外幣支付憑證進出境的管理,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於1996年12月31日聯合制定,自1997年2月10日起實施的關於對攜帶外匯進出境管理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所稱外匯,是指下列以外幣表示的可以用作國際清償的支付手段和資產:
(一)外幣現鈔,包括紙幣、鑄幣;
(二)外幣支付憑證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銀行卡等;
(三)外幣有價證券,包括債券、股票等;
(四)特別提款權;
(五)其他外匯資產。
J. 海關出入境攜帶貨幣和額度的限制
根據我國對攜帶人民幣現鈔進出境的相關規定:出境人員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的,無須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
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指定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出境人員原則上不得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對屬於下列特殊情況之一的,出境人員可以向外匯局申領《攜帶證》。
《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以下簡稱《攜帶證》)仍沿用1999年8月1日開始使用的《攜帶證》,由國家外匯管理局統一印製,各外匯指定銀行應到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領取。
出境人員可以攜帶外幣現鈔出境,也可以按國家金融管理規定通過從銀行匯出或攜帶匯票、旅行支票、國際信用卡等方式將外幣攜出境外。
(10)虛擬貨幣能帶出國嗎擴展閱讀:
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了方便出入境人員的對外交往,規范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下列用語含義:
「外幣」是指中國境內銀行對外掛牌收兌的可自由兌換貨幣(見附件1);
「現鈔」是指外幣的紙幣及鑄幣;
「銀行」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或備案,經營結售匯業務或外幣兌換、外幣儲蓄業務的中資銀行及分支機構和外資銀行及分支機構;
「出、入境人員」是指出境、入境的居民個人和非居民個人;
「當天多次往返」是指一天內出境或入境超過一次;
「短期內多次往返」是指15天內出境或入境超過一次。
第三條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入境,超過等值5000美元的應當向海關書面申報,當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內多次往返者除外。
第四條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出境,凡不超過其最近一次入境時申報外幣現鈔數額的,不需申領《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以下簡稱《攜帶證》,見附件2),海關憑其最近一次入境時的外幣現鈔申報數額記錄驗放。
第五條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出境,沒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的,按以下規定驗放:
一、出境人員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內(含5000美元)的,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當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內多次往返者除外。
二、出境人員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當向銀行申領《攜帶證》。出境時,海關憑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對使用多張《攜帶證》的,若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累計總額超過等值10000美元,海關不予放行。
三、出境人員攜出金額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應當向存款或購匯銀行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局印章的《攜帶證》驗放。
第六條「當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內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按以下規定驗放:
一、當天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入境須向海關書面申報,出境時海關憑最近一次入境時的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驗放。
沒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的,當天內首次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海關不予放行。
當天內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500美元(含5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出金額超過等值500美元的,海關不予放行。
二、短期內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入境須向海關書面申報,出境時海關憑最近一次入境時的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驗放。
沒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的,15天內首次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海關不予放行。
15天內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1000美元(含1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出金額超過等值1000美元的,海關不予放行。
第七條出境人員可以攜帶外幣現鈔出境,也可以按規定通過從銀行匯出或攜帶匯票、旅行支票、國際信用卡等方式將外幣攜出境外,但原則上不得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外幣現鈔出境。如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外幣現鈔出境,應當向存款或購匯銀行所在地外匯局申領《攜帶證》。
第八條出境人員向銀行申領《攜帶證》,攜帶從自有或直系親屬外匯存款中提取外幣現鈔出境的,應當持護照或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有效簽證或簽注,存款證明向存款銀行申請;購匯後攜帶外幣現鈔出境的,應當持規定的購匯憑證,向購匯銀行申請。
銀行審核出境人員提供的材料無誤後,向其核發《攜帶證》,並留存上述材料復印件5年備查。
第九條銀行向出境人員核發《攜帶證》時,不得超過本行存款證明的金額或購匯金額核發《攜帶證》,銀行核發的《攜帶證》每張金額不得超過等值10000美元,但可以低於5000美元。
第十條出境人員向外匯局申領《攜帶證》的,應當持書面申請,護照或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有效簽證或簽注,銀行存款證明,確需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外幣現鈔出境的證明材料向存款或購匯銀行所在地外匯局申請。
外匯局審核出境人員提供的材料無誤後,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向其核發《攜帶證》,並留存書面申請及其他材料的復印件5年備查。
第十一條《攜帶證》應蓋有「國家外匯管理局攜帶外匯出境核准章」或「銀行攜帶外匯出境專用章」,並自簽發之日起30天內一次使用有效。
第十二條《攜帶證》一式三聯。原《攜帶證》是由銀行簽發的,第一聯由攜帶人交海關驗存,第二聯由簽發銀行按月交當地外匯局留存,第三聯由簽發銀行留存。原《攜帶證》是由外匯局簽發的,第一聯由攜帶人交海關驗存,第二、三聯由簽發外匯局留存。
第十三條出境人員遺失《攜帶證》,原《攜帶證》是由銀行簽發的,應當在出境前持第八條規定的材料到原簽發銀行申請補辦,原簽發銀行應當審核出入境人員提供的材料和原留存材料無誤後,向其出具《補辦證明》(見附件3),出入境人員憑銀行出具的《補辦證明》向銀行所在地外匯局申請,憑外匯局的核准件到銀行補辦《攜帶證》,銀行應當在補辦的《攜帶證》上加註「補辦」字樣。
原《攜帶證》是由外匯局簽發的,應當在出境前,持補辦申請以及第十條規定的材料向原簽發外匯局申請,外匯局應當審核出入境人員提供的材料和原留存的材料無誤後,為其補辦《攜帶證》,並在補辦的《攜帶證》上加註「補辦」字樣。禁止外匯局和銀行在出入境人員出境後為其補辦《攜帶證》。
第十四條銀行應當在每月終了5日內,將上月簽發《攜帶證》的情況,以《攜帶外幣現鈔出境統計表》(見附件4)報送所在地外匯局。
第十五條各外匯局應當匯總轄區內外匯局和銀行簽發《攜帶證》的情況,並在每月終了10日內以《攜帶外幣現鈔出境統計表》報送國家外匯管理局。
第十六條銀行應當嚴格按照本辦法規定向出入境人員核發《攜帶證》,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銀行,由外匯局給予警告、通報批評、罰款直至取消其簽發《攜帶證》資格的處罰。
第十七條出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海關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八條出入境人員攜帶匯票、旅行支票、國際信用卡、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外幣支付憑證以及政府債券、公司債券、股票等外幣有價證券出入境,海關暫不予以管理。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和海關總署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2003年9月1日開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