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作虛擬貨幣違法嗎
⑴ 虛擬貨幣的交易違法嗎你怎麼看
朋友很明顯的告訴你是違法的,你只要看了新聞就知道,國家幾個部門和協會聯合起來發表聲明,地址虛擬貨幣的炒作和交易,這難道還看不出來是什麼意思嗎?因為虛擬貨幣本來就存在欺騙性,本來就是不合法的貨幣,如果交易的話,當然是違法的了,而且有關規定,只要給虛擬貨幣提供了定價,兌換,還有買賣業務的,還有為這些虛擬貨幣提供交易場地的,全部都是違法犯罪行為,要是查起來了一個都跑不掉。
所以說虛擬貨幣交易違法不違法,現在你該知道了吧,虛擬貨幣本身就是一種騙局,各種山寨幣和空氣幣橫行,已經讓不少人損失了錢,我們難道還要為了這一夜暴富的夢想去加入到這個行列中來嗎?雖然說有人在虛擬貨幣裡面賺了錢,但這也只是少數人而已,大多數人都是在這裡面作為一個韭菜任人宰割。所以奉勸各位還在做虛擬貨幣交易的朋友,遠離虛擬貨幣。
⑵ 虛擬貨幣被禁交易違法
國家禁止虛擬貨幣交易的原因有以下兩點:
1、價格波動劇烈,消費者保護缺失:
虛擬貨幣是網路化的產物,在網路內流動的數字化信息是所有人無法控制的。網路空間的代碼是虛擬貨幣運行的基礎,投資者只能通過前端界面操作,表面上「控制」著虛擬貨幣。而虛擬貨幣服務機構的運營者可能通過控制代碼而成為虛擬貨幣的實際操控者。
2、躲避監管,成違法犯罪活動的「幫凶」
虛擬貨幣交易不受法律保護:
虛擬貨幣交易是不違法的,投資虛擬貨幣也是不違法的。但是如何拉人頭參與虛擬貨幣交易,那就是違法的,是不合法的,可能涉嫌非法集資。
⑶ 炒作行為違法嗎
每一個國家都有自己不同的法律,因此在一些規章制度上都有所不同,而在我們國家有著嚴明的法律規定。尤其是在今年民法典實施以後,有許多以前法律涉及不到的方面,都有了新的規定。以往在網路中為非作歹,對於國家英雄進行抹黑,對於國家形象進行負面宣傳的人都會受到嚴厲的懲罰。
什麼是炒作?
炒作有許多種,最簡單的炒作就是娛樂明星炒作。在各大社交媒體上,經常有明星的緋聞曝出。或許有些人認為這些緋聞會導致明星的形象受損,其實這類炒作反而會使明星的名氣增加。網路炒手就是利用網友的逆反心理,使用不正當的手段來謀取財富。比較嚴重的就是各類虛擬貨幣的炒作,前一段時間比特幣,狗狗幣大火。為什麼我們會關注到這類貨幣,就是因為有許多新聞都在報道比特幣大漲,報道在許多年前購買比特幣的人都賺得盆滿缽滿。可是沒過兩個月,比特幣價格大跌,許多人都爆倉。甚至有人因為一無所有從而用自殺來結束自己的性命。這就是炒作,炒作的危害極大,會危害我們正常的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
⑷ 搞虛擬幣犯法嗎
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在我國是合法存在的,被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但如果打著比特幣的幌子進行傳銷詐騙活動那就是違法的。現在創建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必須進行網站的備案,對用戶實行實名認證。全球除了一些小國家明確禁止比特幣以外,比特幣在全球大多數國家都是合法存在的。
203年以來比較流行的虛擬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福源幣、狗狗幣、暗黑幣、瑞波幣等等。
⑸ 虛擬貨幣在中國違法嗎
虛擬貨幣在國內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虛擬貨幣從事非法的活動那就是違法的。
《人民銀行等五部委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
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通知》規定,作為比特幣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幣互聯網站,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
同時,針對比特幣具有較高的洗錢風險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風險,《通知》要求相關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的要求,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等法定反洗錢義務,切實防範與比特幣相關的洗錢風險。
(5)炒作虛擬貨幣違法嗎擴展閱讀: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
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
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⑹ 國內買賣數字貨幣違法嗎
國內買賣數字貨幣違法。
根據央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出《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公告指出,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公告》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6)炒作虛擬貨幣違法嗎擴展閱讀:
央行表示,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
央行貨幣金銀局在其官網上發布《關於冒用人民銀行名義發行或推廣數字貨幣的風險提示》稱,近日個別企業冒用央行名義,將相關數字產品冠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發行」,或是謊稱央行發行數字貨幣推廣團隊,企圖欺騙公眾,借機牟取暴利。
央行表示,央行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和企業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無推廣團隊。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央行還提示,某些機構和企業推出的所謂「數字貨幣」以及所謂推廣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行為可能涉及傳銷和詐騙。
實際上,比特幣、萊特幣等虛擬貨幣就是所謂數字貨幣的代表。而央行在2016年曾表示,正在研究中國的法定數字貨幣。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此前對媒體表示,央行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原型方案已完成兩輪修訂,未來有望在票據市場等相對封閉的應用場景先行先試,但推出暫無明確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