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能成為下一個互聯網嗎
A. 網路虛擬貨幣的可能的前途
網幣如果是只在一定時間和范圍內可用於交換的一般等價物,或者用戶之間一種自發的市場行為,即使具備類似貨幣的現實購買能力,也不一定對實體經濟造成多大程度的危害。這是當前立法和監管的空白地帶,但有些企業涉足這一領域後,引起了廣泛關注。
國際上有先例可資參考,如短短5年便風靡17國的哈寶互動社區發行的哈幣就得到了廣泛使用,甚至在一些國家的電子商務店鋪中,提供了用哈幣支付的選擇。國內部分虛擬貨幣得到了相當多網友的認可,在流通范圍、公司規模還是企業信譽方面都頗具實力。如某公司發行的酷幣,用戶可以通過固定電話、網上銀行、神州行卡方便快捷地購買到,可以在網路上自由消費;商戶在賣出商品、獲取酷幣後,還可與該公司兌現結算。正因為發生了酷幣和人民幣的雙向兌換,有公司丟失了酷幣後,出示的往來單據經價格部門確認,摺合為一定數額的人民幣而得到立案。某國內知名在線游戲棋牌網站推出增值消費計劃,讓用戶能用虛擬金幣購買各種數碼實物產品。換算發現,用網幣購買的價格比直接從市面購買實惠得多。
網游公司在大量發行虛擬貨幣並從中牟利時,很容易造成玩家花錢買來的虛擬財產貶值,利益受到損害的現象。虛擬世界的通貨膨脹是難以避免的。主觀上,發行者沒有動力去控制,當發行的網幣可購買實際資產時,通過過量發行就可徵收「鑄幣稅」,使自己得利;客觀上,游戲運營商也沒有能力來控制,網路中存在大量「偽鈔製造者」,通過私服製造虛擬貨幣,隨著外掛泛濫,游戲里的貨幣和道具越來越多,造成虛擬貨幣迅速貶值。另外,游戲公司也無法控制二級交易市場的影響。以主營棋牌類網游的邊鋒為例,其網幣對應的購買力曾在一年內縮水近40%。
目前,我國對虛擬貨幣的管理,原則上只准用真實貨幣購買虛擬貨幣,而不允許將虛擬貨幣反過來轉換為真實貨幣。但國內已出現主要業務是把游戲幣兌換成人民幣的網站,制定了虛擬貨幣對人民幣的「匯率表」,換算出各種游戲幣的實際價值。兌換過程和商業銀行沒有本質區別。這樣勢必造成對金融系統的沖擊。估計國家在短期內不會採取放開並進行監管的方式開放這一領域。當初發行網幣的初衷是為了應對小額支付的困難,但由此帶來的副作用遠超過解決此問題帶來的好處。因此,解決電子支付問題才是釜底抽薪的根本之法。在此之前,有關部門可能會加強監管,限制用網幣購買通常用人民幣才能購買的產品和服務,並逐步取締網幣兌換人民幣的經營活動。
B. 虛擬貨幣只能在特定的網路環境中使用嗎
是的,虛擬貨幣只能在特定的環境中使用。
虛擬貨幣大致可分為三大類:
第一類是大家熟悉的游戲幣。在單機游戲時代,主角靠打倒敵人、進賭館贏錢等方式積累貨幣,用這些購買草葯和裝備,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戲機里使用。那時,玩家之間沒有「市場」。自從互聯網建立起門戶和社區、實現游戲聯網以來,虛擬貨幣便有了「金融市場」,玩家之間可以交易游戲幣。
第二類是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訊工具服務商發行的專用貨幣,用於購買本網站內的服務。使用最廣泛的當屬騰訊公司的Q 幣,可用來購買會員資格、QQ秀等增值服務。
第三類互聯網上的虛擬貨幣,如比特幣(BTC)、萊特貨幣(LTC)、福源幣(FTC)等,比特幣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貨幣,也有人將比特幣意譯為「比特金」,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主要用於互聯網金融投資,也可以作為新式貨幣直接用於生活中使用。
C. 為什麼虛擬貨幣是互聯網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
互聯網金融在這個時間點變得很熱,雖然肯定有泡沫,但是背後有其必然性——整個互聯網、移動互聯網在電子商務的帶動下,正在整體迅速進入交易時代,而所有的交易背後,最重要的基礎設施之一就是金融。
我們沿著這樣的發展思路,結合部分先行發展的矽谷經驗,再加上中國國情進行綜合判斷後,在借貸、信用、數據、小額支付等領域投資了很多相關公司,這些投資所處階段和金額大小不同,而且很多也沒有披露。
D. 虛擬貨幣真的能取代紙幣嗎
關於虛擬貨幣的這個問題需要慎重考慮,它需要涉及到幾個問題:
一、監管問題:在虛擬貨幣必須在有效的監管范圍內,才能保證它會用於合法渠道。
二、產生:虛擬貨幣只是產生互聯網路,其他人無法控制,不在有效的監管范圍內。
三、網路安全:網路問題是虛擬貨幣的最大問題,有網路安全、技術水平等。
四、本質:虛擬貨幣本質上只是一段計算機代碼;它只是當然社會經濟和網路技術發展到一定層次的產特。
所以,虛擬貨幣並不能取代紙幣;它類似於股票,可以用來當然投資渠道,具有一定的風險。
E. 虛擬貨幣排在互聯網金融第二位是真實的嗎
是真是的。說的是比特幣、物聯網。這個有主流的新聞媒體報道。
比特幣是一種互聯網金融的創新,而比特幣的區塊鏈技術對所有的傳統行業都具有潛在的顛覆性。
比特幣是一個共識網路,促成了一個全新的支付系統和一種完全數字化的貨幣。它是第一個去中心化的對等支付網路,由其用戶自己掌控而無須中央管理機構或中間人。從用戶的角度來看,比特幣很像互聯網的現金。比特幣也可以看作是目前最傑出的三式簿記系統。
一個塊是塊鏈中的一條記錄,包含並確認待處理的交易。平均約每10分鍾就有一個包含交易的新塊通過挖礦的方式添加到塊鏈中。
F. 未來網路的虛擬貨幣會如何發展
未來網路的虛擬貨幣可能會和現實里的貨幣等價,甚至網上購買東西可以用虛擬貨幣來付款從而獲得商品。
現在虛擬貨幣的種類大概可以分為三類,具體如下:
游戲幣:
游戲幣是網路游戲中流通的貨幣,用於購買游戲中的各種虛擬道具和服務,在虛擬的游戲世界中,玩家可以在虛擬的「金融市場」交易游戲幣。
積分金幣。
這種網路虛擬貨幣用於網站業務的營銷,是網站為了吸引網民,鎖定客戶而推出的一種「獎勵措施」。積分金幣主要用於網站內各種虛擬物品消費,它被用來計價、購買各種虛擬產品和服務。
網路消費幣。
比較著名的如美國貝寶公司(Paypal)發行的貝寶幣,主要用於網上購物,這種虛擬貨幣的出現似乎是為了與現實貨幣爭奪地盤,消費者向公司提出申請,就可以將銀行賬戶里的錢轉成貝寶貨幣—這相當於銀行卡付款,但服務費要低得多,而且在國際交易中不必考慮匯率。
G. 支付埠,虛擬貨幣還有什麼才能組成互聯網金融
現在虛擬貨幣面臨的最大風險是各國的政策風險和安全風險。
政策因素影響很大,尤其是中國和美國這樣的大國,基本上決定了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未來的發展趨勢。最具有說服力的事件是美國在2013年的聽證會對比特幣保持友好的態度,隨後比特幣價格飆升至8000元大關;2013年年底我國央行等五部委下發比特幣風險通知一度讓比特幣的價格跌破2000元大關。
安全因素也是制約虛擬貨幣快速發展的重要因素,國內的比特幣交易平台比特兒、比特幣存錢罐均發生了幣被盜的悲劇、國外的一些知名交易平台以及比特幣支付機構同樣發生過類似的被盜事件。這也導致人們對虛擬貨幣安全的擔憂。
H. 虛擬貨幣在中國違法嗎
虛擬貨幣在國內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虛擬貨幣從事非法的活動那就是違法的。
《人民銀行等五部委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
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通知》規定,作為比特幣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幣互聯網站,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
同時,針對比特幣具有較高的洗錢風險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風險,《通知》要求相關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的要求,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等法定反洗錢義務,切實防範與比特幣相關的洗錢風險。
(8)虛擬貨幣能成為下一個互聯網嗎擴展閱讀: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
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
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I. 網路虛擬貨幣"比特幣"會成為未來貨幣嗎
目前,比特幣在我國被定義為一種互聯網商品;在美國被定義為一種大眾商品;德國把比特幣定義為記賬單位;澳大利亞要求徵收比特幣增值稅,東歐一些國家命令禁止比特幣。目前,全球對比特幣的態度不一,整體上保持謹慎的態度。但比特幣的未來是無限可能的。比特幣是否會成為未來貨幣,要看比特幣的價值來源:
比特幣具有價值是因為它作為貨幣形式的一種是有用的。比特幣具有貨幣的數學特性(持久性,可攜帶性,可互換性,稀缺性,可分割性和易識別性)而非依賴於物理特性(比如黃金和白銀)或中央權力機構的信任(比如法定貨幣)。簡而言之,比特幣是由數學支持的。有了這些特性,一種貨幣形式要具有價值所需要的就是信任和使用。對比特幣而言,這可以從它日益增長的用戶,商家和初創企業基數上得到體現。同所有貨幣一樣,比特幣的價值直接來自於願意接受它作為支付方式的人們,這也是唯一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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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互聯網上的虛擬貨幣
【互聯網上的虛擬貨幣】
1、比特幣
自2009年發布以來,比特幣已成為最知名的虛擬貨幣。這一虛擬貨幣由化名為「中本聰」的個人或組織開發(其真實身份一直未知),主要被在線商戶使用。不過近年來,一些小型實體商戶也開始接受比特幣支付。通過復雜的演算法和大量計算資源,用戶可通過「挖礦」的方式來獲得比特幣,當然也可通過交易所或類似BitInstagnt和Coinbase的服務來購買比特幣。可開採的比特幣總量約為2100萬個,而目前的開采量已超過1100萬個。比特幣已引起了Western Union、MoneyGram和PayPal等公司的關注。有消息稱這些服務正在評估是否允許用戶在各自平台上使用比特幣。
2、Litecoin
Litecoin基於比特幣協議,但支持更快的交易確認。這一系統內可開採的Litecoin總數為8400萬個,到目前為止的開采量約為20%。根據該虛擬貨幣發明人查爾斯·李(Charles Lee)的說法,目前流通的Litecoin總價值約為5000萬美元。他表示,並不清楚有任何實體商戶接受Litecoin支付,但一些主機服務提供商已接受該虛擬貨幣。
3、Freicoin
與Litecoin類似,Freicoin同樣基於比特幣協議,但目前仍處於發展早期。根據該虛擬貨幣發明人之一馬克·弗利鄧巴赫(Mark Friedenbach)的說法,系統內可開採的Freicoin總數約為1億個,目前開采量約為20%。Freicoin網路中當前的並發用戶數約為100。目前只有很少的小型在線商戶接受Freicoin,而該虛擬貨幣的發明人正在嘗試更大范圍的推廣。
3、Ripple
Ripple既是一個支付網路,也是一種虛擬貨幣。Ripple協議的開發者是矽谷公司OpenCoin。該公司表示,其目標是讓盡可能多用戶使用Ripple。目前已開採的Ripple總數約為1000億個,其中大部分都在OpenCoin手中。該公司聯合創始人及CEO克里斯·拉爾森(Chris Larsen)表示,OpenCoin即將向約4萬名用戶發放每用戶2000個Ripple,並計劃在未來幾年內共發放約500億個Ripple。目前,消費者可通過Ripple.com網站注冊以獲得Ripple錢包,並利用第三方服務Bitstamp從銀行帳戶匯款,以使用Ripple錢包。
4、亞馬遜Coins
亞馬遜是少數幾家自主開發虛擬貨幣的大型科技公司。大部分情況下,這些公司的虛擬貨幣只能在各自網站上使用。亞馬遜於5月份剛剛推出亞馬遜Coins服務,目前可用於在Kindle Fire平台,以及應用商店和網站上購買游戲、應用和其他數字內容。1美元可購買100個亞馬遜Coins,而大量購買將獲得折扣,例如1000個亞馬遜Coins售價為9.5美元。
5、國內知名虛擬貨幣幣
國內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卷,新浪推出的U幣米票(用於iGame游戲),俠義元寶(用於俠義道游戲),紋銀(用於碧雪情天游戲)等等還有很多游戲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