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收受虛擬貨幣
① 公職人員參與虛擬貨幣挖礦將移送監察機關,挖礦的危害有什麼
虛擬貨幣挖礦的危害有什麼?最近,校長研究員Alex De Vries發表了一個題為「可持續能源無法解決可持續性問題」的分析報告。他認為,MTD的電力消耗成本不僅抵消可再生能源,而且也沒有實現采礦所帶來的其他環境成本。比特幣礦山的傷害有多大?
根據該報告,比特幣采礦生產的年度電子廢物高達10,948噸,相當於盧森堡年份的國家產生的電子廢物總量。
「現在,有更清晰的觀點,對比特幣礦工及其采礦能耗得更完全認識。當采礦機是電子垃圾時會導致環境發生了什麼影響?•可再生能源洗滌,不可能更強大,高污染事實。「Alex De Vries認為,通過更換POW共識機制,可以避免此類問題。例如,POS共識機制可以顯著降低比特幣的能耗,並消除對專用,不可再循環的硬體的需求。上帝說:「即使你不相信污染和二氧化碳是一個問題,它確實有一個巨大的能量浪費。」 v上帝認為,車削POS將降低以太交交流所消耗的能量將減少超過一百次。 「塊鏈交易本身所需的集成力量不是很大。Pow是它成本巨大的力量主要是驗證消耗的數字簽名
② 公務員受賄金額罰款怎麼算
公務員受賄是違法犯罪行為,受賄數額在五千元以下,情節較輕的,由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或者五千元以上的,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第三百八十六條【對犯受賄罪的處罰規定】對犯受賄罪的,根據受賄所得數額及情節,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罰。索賄的從重處罰。
第三百八十三條【對犯貪污罪的處罰規定】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個人貪污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二)個人貪污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三)個人貪污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個人貪污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一萬元,犯罪後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四)個人貪污數額不滿五千元,情節較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
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
③ 公務人員收受禮品價值4000元是嚴重違紀嗎,
公務人員收受禮品價值4000元是屬於嚴重違紀。如果是利用職務便利幫別人辦事收的錢就構成了受賄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的規定,受賄罪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受賄罪侵犯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及公私財物所有權。
受賄罪嚴重影響國家機關的正常職能履行,損害國家機關的形象、聲譽,同時也侵犯了一定的財產關系。受賄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目的是非法佔有公私財物。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三條有貪污、索賄、受賄、行賄、介紹賄賂、挪用公款、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違反廉政紀律行為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3)公務員收受虛擬貨幣擴展閱讀: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第三百八十六條對犯受賄罪的,根據受賄所得數額及情節,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罰。索賄的從重處罰。
第三百八十三條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個人貪污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二)個人貪污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三)個人貪污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個人貪污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一萬元,犯罪後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四)個人貪污數額不滿五千元,情節較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
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
④ 公務員受賄怎麼處理
選擇B答案。
2016年4月18日起開始實施的《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貪污、受賄罪的相關量刑數額作出了進一步的規定。
1、受賄罪數額較大標准,30000元-200000元
2、受賄罪數額巨大標准,200000元-3000000元
3、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標准,3000000元以上
受賄罪情節認定標准
1、較重情節:
貪污數額在10000元以上不滿30000元,同時具有以下情節,
(1)貪污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防疫、社會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受過黨紀、行政處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追究的;
(4)贓款贓物用於非法活動的;
(5)拒不交待贓款贓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繳工作,致使無法追繳的;
(6)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受賄數額在10000元以上不滿30000元,具有前款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較重情節」,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1)多次索賄的;
(2)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損失的;
(3)為他人謀取職務提拔、調整的。
2、嚴重情節:
貪污數額在100000元以上不滿200000元,具有上述規定的六種情形之一的。
受賄數額在100000元以上不滿200000元,具有上述規定的三種情形之一的。
3、特別嚴重情節:
貪污數額在1500000元以上不滿3000000元,具有上述規定的六種情形之一的。
受賄數額在1500000元以上不滿3000000元,具有上述規定的三種情形之一的。
(4)公務員收受虛擬貨幣擴展閱讀:
依據《全國法院審理經濟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的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借為名向他人索取財物,或者非法收受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應當認定為受賄。具體認定時,除雙方交代或者書面協議之外,應當根據以下因素綜合判定:
(1) 有無借用的合理事由;
(2) 款項的去向或者物品是否實際使用;
(3) 雙方平時關系如何、有無經濟往來;
(4) 出借方是否要求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其謀取利益;
(5) 借用時間的長短;
(6) 有無歸還的意思表示及行為;
(7) 有無歸還的能力和條件;
(8) 未歸還的原因等等。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⑤ 公務員參與購買虛似貨幣是否違法
只規定過公務員不能搞兼職盈利,但購買虛擬貨幣是投資行為,不違法。購買虛擬貨幣的收益比一般投資大,如果你接受其中的風險,是可以投的。個人建議你買時不要被同事或領導知道。
⑥ 國家公務員收受錢財後主動退還,這還有罪嗎
犯罪那是不用懷疑的,比如小偷偷了東西,後來害怕法律追究就主動退還,照樣是盜竊既遂。
該公務員所犯應認定為受賄罪,因其行為已既遂,不可能因其退還贓款而使犯罪轉化為無罪。
⑦ 公務員收受財物2000元幾年後退回,受到什麼處分
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有關規定收受財物或者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公務員受賄是違法犯罪行為,受賄數額在五千元以下,情節較輕的,由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或者五千元以上的,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 【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⑧ 公務員收了別人的錢,多久上交才不算受賄
必須是及時上交。及時上交不構成犯罪的情節:因故無法抗拒的原因或不知情的情況下收受了賄賂,知道有請託事項後,立即向所在部門或上級紀檢部門如實反映情況,由相關人當面點清收受的財物,做好清單,及時上交收受的財物的,可以認定為拒賄,不構成犯罪。
構成受賄罪的條件:收受賄賂的人符合規定的主體,收受賄賂時沒有當場拒收,有主觀故意,事後怕承擔法律後果而上交的,不影響受賄罪的定罪。將贓款以捐贈的形式捐給有關單位或將贓款用於單位開支的,也不影響受賄罪的定罪,只能視為從輕情節。
⑨ 國家公務員能不能參與網路虛擬貨幣交易平台
虛擬貨幣是非常低端的叫法,經常提到虛擬貨幣的基本上都是不靠譜的,傳銷騙局居多。高端的叫法是數字貨幣,這也是主流的平台叫法。
國家公務員是可以參與數字貨幣交易的,這點是沒有任何的限制的,數字貨幣的交易任何人都是可以參與其中的。但是有些數字貨幣是非常創新的,例如,幣盈中國只上線應用型數字貨幣,多以是眾籌項目的代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