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糾紛案
Ⅰ 對於虛擬貨幣的相關規定,民法典中是如何說的
中國法律中虛擬貨幣的性質非常明確。虛擬貨幣應屬於網路虛擬財產,具有法律屬性,受法律保護。國家對虛擬貨幣出台了一系列禁止性規定,旨在維護金融秩序的穩定,防範虛擬貨幣帶來的融資風險,但這並不意味著國家對虛擬貨幣本身的定性是違法的。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人們的私有財產也在不斷增加,私有財產的范圍也在顯著擴大。區塊鏈的概念近年來一直很熱門。基於區塊鏈技術的虛擬貨幣也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越來越多的人持有比特幣等虛擬財產,甚至更多關於虛擬資產的爭議。
比特幣和其他虛擬貨幣的支持者和持有者。我們必須清楚比特幣和其他虛擬貨幣的法律法規,因為它確實關繫到我們每個人的個人權益。在最新的民法典草案中,對網路資產和虛擬貨幣進行了總結,這意味著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可以作為個人財產繼承,也是民法為適應最新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而做出的調整。對於網路資產和虛擬貨幣的持有者來說,這無疑是個好消息。
Ⅱ 虛擬貨幣交易糾紛 法律到底會怎樣判
截至2018年3月9日,虛擬貨幣交易還不受法律保護。
Ⅲ 大連夫妻炒比特幣虧2千萬後自殺一案,法律上會如何定性此案
目前有關法院已經以“非法剝奪他人生命、造成一人死亡,涉嫌故意殺人”的罪名起訴了這位自殺未遂的犯罪嫌疑人。而犯罪嫌疑人也表示,希望法律能夠對自己從重判決。
在該案件中,這對夫妻是十分不負責任的,因為他們非法剝奪了自己孩子的生命。即使不想活下去,那麼也可以將孩子轉送給他人,沒有必要把自己的孩子也給殺死。而妻子的做法更是奇葩,勸說不成功,竟然也決定一起自殺。而對於該犯罪嫌疑人來說,即使虧損2000多萬,使他欠下親戚朋友的巨額欠款以及付出了全部的家產,也是可以通過後續的努力來償還債務的。
Ⅳ 虛擬貨幣交易被騙公安機關會立案嗎
虛擬貨幣交易被騙公安機關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因為虛擬貨幣交易騙局一般涉及的人數多、范圍廣、金額小、匿名性較強。
公安機關收集取證較難、抓捕行動也難以進行,因為大多虛擬貨幣騙局的創世運營團隊的信息是不公開的,無從取證,也許主謀被抓以後也會成為受害者。
隨著虛擬貨幣的流行,與之相關的糾紛頻頻出現。近日,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宗因投資買賣虛擬貨幣引發的糾紛。法院提醒,虛擬貨幣的投資交易不受法律保護,投資者要保持清醒理性。
(4)虛擬貨幣糾紛案擴展閱讀:
司法機關對犯罪案件或民事糾紛審查後,決定列為訴訟案件進行偵查或審理的訴訟活動,是訴訟活動的開始階段。一般包含刑事案件立案、行政訴訟案件立案及民事訴訟立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立案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1.有犯罪事實存在。
2.該犯罪事實依法需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有犯罪事實,但法律規定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不能立案;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宣告無罪。
①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③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④依刑法告訴乃論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⑤被告人已經死亡的。
⑥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Ⅳ 有關虛擬貨幣糾紛方面最高法如何解釋
沒有解釋,因為沒有相關的規定。
我國不存在合法的 虛擬 貨幣。在個人自願的前提下,買賣 虛擬 貨幣的行為和後果自行承擔,不受法律保護。
Ⅵ 虛擬貨幣糾紛、懇請幫助
現目前沒有這方面的規定,只有吃啞巴虧了
Ⅶ 四大虛擬貨幣違法嗎
私發虛擬貨幣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印製、發售代幣票券,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
另外《《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國家經貿委、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嚴禁發放使用各種代幣券(卡)的緊急通知》對類似問題也嚴令禁止。
(7)虛擬貨幣糾紛案擴展閱讀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用於微游戲、新浪讀書等),俠義元寶(用於俠義道游戲),紋銀(用於碧雪情天游戲),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幣、澤塔幣、燒烤幣、便士幣(外網)、隱形金條、紅幣、質數幣。目前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圈內流行"比特金、萊特銀、無限銅、便士鋁「的傳說。
市場形成
互聯網引致了一個新的市場的出現,這個市場就是基於網路空間的虛擬市場。互聯網為消費者提供了大量的交流和溝通場所,同時也給企業提供了經營市場,企業從以產品為核心,到以服務為核心,必須轉變為以客戶為核心。隨著計算機人工智慧技術、資料庫技術的發展,企業可以便利地搜集顧客的信息,做到及時了解客戶需求,改變企業經營策略,實時掌握經濟動脈。
電子金融
隨著計算機和網路通信技術的迅猛的發展,互聯網技術的應用逐漸向人類的各種活動領域滲透,其中所蘊藏的無限商機使得商家紛紛把目光投向電子商務。電子商務正在以人們難以想像的速度向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滲透。
傳統的金融也密切地注視到這股勢不可擋的全球經濟一體化、網路化的潮流。於是,增值服務是以美術為賣點,可以看作商品;而游戲里的寶劍則不一種全新的金融服務經營理念——電子金融便應運而生。
從歷史發展的進程來看,要理解電子金融必須從金融電子化和電子商務談起。所謂電子金融化,是指金融企業採用除互聯網技術以外的現代通信、計算機和網路等信息技術手段,提高傳統金融服務業務的工作效率,降低經營成本,實現金融業務處理自動化、金融企業管理信息化和決策科學化,為客戶提供更快捷、更方便的服務,進而提升金融企業是市場競爭優勢的行為。
電子金融是對金融電子化的一個超越。與金融電子化有所不同,電子金融運行的主要技術基礎是日益完善的互聯網技術。由於互聯網技術的全球連通性、開放性、快捷性和邊際成本低廉的特徵,電子金融更加強調整個金融服務業務基於互聯網技術的重組和創新,使客戶不受營業時間和營業地點的限制,隨時隨地享受金融企業提供的各種高質量、低成本的服務。
隨著Internet的發展,貨幣存在的形式更加虛擬化,出現了擺脫任何事物形態,只以電子信號形式存在的電子貨幣。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虛擬貨幣
Ⅷ 虛擬貨幣糾紛是否屬於民間借貸
屬於民事經濟糾紛。
經濟糾紛有兩大類:
一是經濟合同糾紛,如買賣合同糾紛,借款合同糾紛,承攬合同糾紛,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技術合同糾紛等;
二是經濟侵權糾紛;如知識產權(如專利權、商標權)侵權糾紛、所有權侵權糾紛、經營權侵權糾紛等。在市場經濟中,合同是平等的市場主體間確立交易關系,共同實施交易行為,追求和實現經濟目的的法定和普遍的形式,因此,合同糾紛是經濟糾紛的主要部分。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用於微游戲、新浪讀書等),俠義元寶(用於俠義道游戲),紋銀(用於碧雪情天游戲),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福源幣等等。目前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圈內流行"比特金、萊特銀「的傳說。
Ⅸ 比特幣玩家起訴火幣網結果如何
隨著數字貨幣比特幣在2017年成為聚光燈,很難記住其他加密貨幣的影子。
根據一份新的報告,1000名比特幣持有者擁有40%的市場份額。
據稱,這些被稱為「鯨魚」的主要投資者可能會導致加密貨幣的價值隨時暴跌。
比特幣一度逼近20000美元大關。而在年初,比特幣價值才970美元。
但是,加密貨幣是非常不穩定的。12月10日的價值跌至14,000元以下,12月11日升至16,000元以上。
而且,金融專家認為比特幣可能比人們想像的更不穩定。近日,有中國比特幣玩家還因虧損一怒之下告上法庭。
據該比特幣玩家稱,在火幣網注冊賬號後,2013年11月至2016年6月期間,累計向火幣網付款321966元,自火幣網提現104772元,虧損217194元。虧損的部分均是通過bitvc網站上的賬號進行20倍杠桿的比特幣、萊特幣交易所致。
因bitvc網站不接受人民幣充值,只接受虛擬貨幣充值,故其在該網站上的交易均是通過在火幣網上充值現金購買比特幣、萊特幣,然後將購買的虛擬貨幣轉移到bitvc網站的賬戶中進行的。
該比特幣玩家還表示,火幣網明知虛擬期貨交易違法,但仍通過開辦bitvc網站並在火幣網上設置鏈接,以高杠桿引誘及電話邀約等方式,誘使火幣網的注冊用戶進入bitvc網站進行高達20倍杠桿的虛擬貨幣期貨交易。火幣網又進一步通過控制後台數據、虛假交易等方式進行欺詐,導致他受損,故其要求火幣網賠償損失的比特幣52.8567個、萊特幣815.9731個。
法院認為該比特幣玩家與火幣公司約定的仲裁條款已經生效裁定書確認有效,本案糾紛應由仲裁機構仲裁,法院無主管權,應予駁回起訴。
Ⅹ 虛擬貨幣挖礦項目關停,遇到合同糾紛如何處理
你的問題是說明一下,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官廳遇到合同糾紛,如何處理處理?對於這個問題,如果是有糾紛,那麼這種情況一般來說都要是到法院起訴的,那裡會判決你這個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