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支付寶購買虛擬貨幣
㈠ 支付寶將禁止虛擬貨幣交易,虛擬貨幣是騙局嗎
虛擬貨幣是一種技術手段並不存在騙不騙一說。近幾年來,手機發展的越來越快同時帶動的還有支付方式的轉變,生活中已經很少一部分人用紙幣支付,大部分都開始使用支付寶,微信等方式,因為方便快捷而受到了大眾的歡迎,尤其是支付寶更是很多人支付時會選擇的方式,它上面還有花唄,借唄等多種產品方便了很多人,但是最近支付寶卻明確禁止了虛擬貨幣的交易。
支付寶這次也是為了維護大家的利益才做出的這樣的決定,而我們平時在進行投資的時候也要注意,要在徹底了解之後才能去購買,不能夠盲目的聽從別人的看法,投資需要謹慎啊!
㈡ 被人騙用支付寶在亞馬遜網站買虛擬貨幣怎麼辦
在外部網站購物是即時到賬的,一旦交易成功無法申請退款,如資金損失較大,建議您到當地警方報警,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㈢ 請問:我公司發行的虛擬貨幣,想要開通網銀,支付寶,手機簡訊購買等功能,需要些什麼步驟呢
跟運營商聯系,網銀很簡單,直接把帳號寫上就可以了,支付寶要下載一些程序,在支付寶頁面有粘貼的,手機簡訊要到電信局聯系,要交一定的費用。祝你成功。
㈣ 我們公司購買個人持有的網路虛擬貨幣,支付的價款需要代扣個稅嗎
參考《關於個人通過網路買賣虛擬貨幣取得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8〕818號)規定,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依據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應該由支付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㈤ 請問:我公司發行的虛擬貨幣,想要開通網銀,支付寶,手機簡訊購買等功能,需要些什麼步驟呢
你需要開通什麼功能,就需要和當地的服務提供商合作。
比如你要開通手機簡訊購買,你公司就需要找本省(市)的移動或聯通公司合作,跟他們談。由移動公司代扣用戶的費用,然後再給你公司,這是要收提成的。
開通網銀,只要你公司公布公司的財務賬號就可以了,支付寶是和網銀掛鉤的。
㈥ 支付寶將禁止虛擬貨幣交易,虛擬貨幣到底違法不
支付寶將禁止虛擬貨幣交易,虛擬貨幣在我國的法律中並沒有明確的規定違法不違法。近日,支付寶發表聲明禁止虛擬貨幣的交易引起了熱議,不過大部分都對支付寶的這個行為表示支持,認為支付寶的這個做法是正確的,因為虛擬貨幣的用途有很多種,這樣可以有效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虛擬貨幣雖然說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在有些虛擬貨幣中卻存在像傳銷之類的行為,它的貨幣形式多樣就會出現各種騙局,對於想要投資的人來說一定要謹慎,等全部了解以後再做出決定。不過現在互聯網發展的越來越快速,可能什麼時候虛擬貨幣也會有更好的發展吧。
㈦ 為什麼微信、支付寶禁止虛擬貨幣的交易
10月10日,國內兩大支付巨頭支付寶和微信同時發聲,禁止將平台使用於虛擬貨幣交易。支付寶、微信為何會同時發聲,記者了解到,這或許與近期某虛擬交易平台的一則動態有關。
支付寶、微信:一旦發現,堅決予以清退
國內多次明文禁止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提供服務
實際上,一直以來,央行及其分支機構多次要求支付機構不得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
早在2013年底央行等多部委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就明確,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在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規定,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
同樣的,央行營業管理部2018年1月發布通知,要求轄內各法人支付機構在本單位及分支機構開展自查整改工作,嚴禁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於虛擬貨幣交易。
㈧ 支付寶是虛擬貨幣么
是2,銀行賬號密碼還是掌握在你自己手裡,你只不過是將錢打入支付寶的帳號,支付的時候會出現銀行的界面,不是在支付寶上直接交易,等你收到貨物後確認了,支付寶會將錢再打給賣家,如果交易取消或者申請退款支付寶則會將錢退回你之前你付款的帳戶
關於補充問題,沒有錯,就是中介,交易平台而已,出事的情況也不少了,種了木馬也許你沒有用支付寶也會中招的
㈨ 朋友說用我支付寶賣虛擬貨幣收個款啥的 我不知道這個靠譜不對支付寶有蔽沒有
這個應該是不泡靠譜的,還是不要讓他用你的支付寶了,這個不不好的,支付寶這個人的東西不能用他為什麼他為什麼不用自己的支付寶呢?要用你的呢,肯定像偷你的支付寶隱私呢。
㈩ 為什麼支付寶和微信都禁止虛擬貨幣交易啊
10月10日,國內兩大支付巨頭支付寶和微信同時發聲,禁止將平台使用於虛擬貨幣交易。支付寶、微信為何會同時發聲,記者了解到,這或許與近期某虛擬交易平台的一則動態有關。
支付寶、微信:一旦發現,堅決予以清退
國內多次明文禁止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提供服務
實際上,一直以來,央行及其分支機構多次要求支付機構不得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
早在2013年底央行等多部委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就明確,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在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規定,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
同樣的,央行營業管理部2018年1月發布通知,要求轄內各法人支付機構在本單位及分支機構開展自查整改工作,嚴禁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於虛擬貨幣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