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c虛擬貨幣傳銷名單
㈠ gec是什麼項目是騙局嗎
gec是以虛擬貨幣為形式的傳銷項目。「GEC環保幣」不斷拉人頭入伙,靠拉下線發展資金的模式確實存在。「GEC環保幣」類似於環保幣這種交易模式,已經有點觸及一些法律的底線,類似傳銷架構的模式,用高收益吸納用戶,最終由於自身本身不產生盈利,或者說收入覆蓋不了支出,也就是只能演變成抬轎子的游戲,擊鼓傳花的可能性較大,建議投資者警惕。
如果靠發展下線,才能獲取上線收益,這種業務模式和傳銷十分類似。GEC環保幣的虛擬貨幣是其幕後操控者設計出來的新幣種,其交易的合法性沒有取得認可,建議投資者不要參與。
(1)gec虛擬貨幣傳銷名單擴展閱讀:
「GEC環保幣」的特點,很明顯符合傳銷騙局的性質。
一是以極高收益攬客,並對外宣稱只漲不跌,對投資者具有極大的誘惑力;
二是搭建人頭傳銷架構,構建會員模式,實現GEC的病毒式銷售;
三是其銷售和運營不敢暴露在「陽光」下,只敢通過微信群等私密方式進行,具有極高的隱蔽性和規避監管的屬性。
以上,綜合來看,「GEC環保幣」這種收益模式已經嚴重背離了類比特幣資產的性質,甚至觸犯了相關法律法規,建議投資者謹防類似虛擬貨幣投資模式。此類模式可以定性為ICO,核心是違規ICO,手段為傳銷模式。
㈡ 請問GEC虛擬數字貨幣是否是傳銷,是否9違法
不是,免費送的。
㈢ gec環保幣是、合法嗎,還是騙人的,說的人人都是百萬富翁
任何網路虛擬貨幣都是騙人的,國家不承認,並且不具備一般等價物的特質,正常貨幣有金本位,有銀本位。
gec是以虛擬貨幣為形式的傳銷項目。「GEC環保幣」不斷拉人頭入伙,靠拉下線發展資金的模式確實存在。
「GEC環保幣」類似於環保幣這種交易模式,已經有點觸及一些法律的底線,類似傳銷架構的模式,用高收益吸納用戶,最終由於自身本身不產生盈利,或者說收入覆蓋不了支出,也就是只能演變成抬轎子的游戲,擊鼓傳花的可能性較大,建議投資者警惕。
如果靠發展下線,才能獲取上線收益,這種業務模式和傳銷十分類似。GEC環保幣的虛擬貨幣是其幕後操控者設計出來的新幣種,其交易的合法性沒有取得認可,建議投資者不要參與。
(3)gec虛擬貨幣傳銷名單擴展閱讀:
「GEC環保幣」的特點,很明顯符合傳銷騙局的性質。
1、以極高的收入吸引客戶,而對外索賠只升不降,對投資者有很大的誘惑。
2、構建人頭金字塔式銷售結構,構建會員模式,實現GEC的病毒式銷售。
3、其銷售和運營不敢暴露在「陽光下」,只能通過私人手段,如微信集團,它具有極高的隱蔽性和逃避監管的性質。
綜上所述,「GEC綠色貨幣」的收入模式嚴重偏離了比特幣類資產的性質,甚至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建議投資者謹慎使用類似於虛擬貨幣的投資模式。這樣的模式可以被特徵為ICO,核心是非法的ICO,手段為傳銷模式。
㈣ 又一電視台曝光「GEC環保幣」是傳銷騙局,數字貨幣都是騙局嗎
數字貨幣這幾年的熱度很高,人們對於數字貨幣看法不一,有些人支持,有些人覺得只是另一個噱頭。作為普通人,我們可以對數字貨幣進行投資,但是與此同時也要打起十二分的警惕,警惕那些利用數字貨幣詐騙甚至傳銷的人。GEC環保幣在湖北熱門了一段時間,有不少人對這個所謂的新型數字貨幣進行推廣,但是經過記者和警方的調查後發現,這個數字貨幣其實是一個騙局。
傳銷組織一直都存在,只不過他們經常會改頭換面,什麼東西熱門,他們就拿什麼東西來宣傳,現在數字貨幣火,他們就用數字貨幣來行騙,在這里,我也希望警方能夠重視起來,爭取把這些團伙一鍋端。
㈤ 被人欺騙注冊GEC屬不屬於詐騙(我媽什麼都不懂,有個人說能賺錢,拍了身份證,半身照,應該是注冊了)
是屬於詐騙的呢,但是信息已經泄露了,現在即便想找也找不回來了,只能很小心的生活了,還要多光柱網上的信息,是不是自己的信用已經出了問題,要是快發現,就快解決。
gec礦機是傳銷。新型「GEC環保幣」交易模式被廣泛傳播,該模式以「生態環境保護」、「零投資」、「零風險」、「高收益」為標簽,靠拉人頭入伙,拉下線發展資金鏈條。環保幣基本上可以歸為盤圈。盤圈外觀是虛擬貨幣,內核為資金盤,前人的收益來源於後來者的資金。該模式不僅涉嫌變相ICO,而且拉人頭模式涉嫌傳銷。
(5)gec虛擬貨幣傳銷名單擴展閱讀:
《禁止傳銷條例》
第七條
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㈥ 虛擬貨幣傳銷帶頭人名單有那些
為了保護隱私權,不會公布具體名字,如徐州市破獲的「未來城萬福幣」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其領導者官方披露姓名為劉某本。
記者在一些「萬福幣」的推廣網站、公眾號看到,劉某頭銜眾多,包括全球未來城集團總裁、美國加州原副州務卿等,還有多張劉某與外國政要、名人的合影。為發展更多會員,劉某還分別在印尼巴厘島、香港等地舉辦了聲勢浩大的招商大會,吸引了國內數千人參加。
劉某還宣稱「萬福幣」是由美國證監會和銀監會批准,即將在國內申請直銷牌照。據警方查證,「萬福幣」作為虛擬數字貨幣在國內申請直銷牌照並無法律依據,純屬虛構。
徐州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萬福幣」都反映了當前傳銷的新特點。
1、假借虛擬貨幣名義
假借虛擬貨幣這一新生事物進行傳銷,同時打著電子商務、個人理財、遠程教育的旗號吸引人,一般群眾不了解,容易上當受騙。
2、網路上發展會員
發展會員都是在網路上進行,會員必須通過網站才能加入傳銷,並且使用的用戶名都是假名或者代號,都有各自的登錄密碼,彼此之間主要通過微信等即時聊天。這改變了傳統網路傳銷設工作室、報單中心進行傳銷組織活動的模式,增加了傳銷的隱蔽性。
3、在互聯網上傳播
互聯網使傳銷突破了地域和國界的限制,傳銷骨幹人員經常把總部設在境外,躲在境外發號施令,資金轉移境外,抓捕難,追贓難,除根難。
警方提示,當前網上宣傳的「虛擬貨幣」有一兩百種,真假難辨。利用虛擬貨幣進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多發,投資者應仔細甄別。
(6)gec虛擬貨幣傳銷名單擴展閱讀:
虛擬貨幣網路平台特點
1、炒作「新概念」
虛擬貨幣網路平台的形式非常靈活,經常改頭換面,很多隻是造了一些概念,所有的「游戲規則」都是由平台說了算,存在非常大的暗箱操作空間。
2、鼓吹「零風險」
「真正的0風險,只賺不賠的理財項目」「中國首枚FC虛擬貨幣橫空出世,將再次打造無數千萬富翁」……記者看到,在FC虛擬貨幣的一份宣傳單頁上,寫著這樣的口號。一位「玩家」告訴記者,其他「玩家」還曾宣稱,今後一枚幣就可以買一棟房。
3、瞄準「老年人」
益陽網路平台案件中,不少參與者已60多歲,年齡最大的接近80歲,而他們平時大部分時間在家裡帶孫輩,對網路的東西搞不懂,有關知識都是聽別人講的。老年人群體有一定財富積累,又對新生事物不甚了解,難以識別虛假宣傳,很容易成為這些網路平台的目標。
㈦ 投資買gec幣好還是買贊麗生活好
一、GEC環保幣是什麼?
2017年,是數字貨幣ICO最火的時候,也是後來歸零幣誕生最多的年份。
就在這一年,GEC環保幣也順勢誕生了。
根據官方宣傳資料,GEC環保幣是由世界環保創業基金會設計發行,總量約80億個,每五年減半一次。
我爬取了世界環保創業基金會官網源碼後發現,基本就是復制模板。
GEC項目的操作頁面也是low得掉渣。
不過,這完全不影響GEC傳銷騙人。
首先是承諾「只漲不跌「。
GEC對外宣傳是「0投入0風險0運營成本,人人可以參與,人人是主體,礦機專屬,挖幣自己擁有,收益巨大」。
再放上GEC這三年猛烈的幣價漲幅,目前GEC價格超過1300元,3年漲幅超過18000倍,是不是有點心動了?可以說是深深的切中了人性。
其次是傳銷幣必不可少的人拉人機制。
從中很明顯可以看出,想要獲得更多的GEC幣,核心方式就是兩個:
1.不停得買雲礦機;
2.不停推廣拉人頭得雲礦機和收益分成。
於是,傳銷的輪子就這樣轉起來了,根據官方的信息披露,GEC平台注冊用戶早已超過了兩百萬。
二、3年了,為什麼GEC還活著
在此之前,打著區塊鏈和挖礦旗號的資金盤並不少,諸如五行幣、魔根幣等等,但過不了1年就會崩盤或被警方破獲。
GEC的發行組織世界環保創業基金會,也在2019年4月份就被官媒《北京商報》點名曝光過,並指出其高收益、拉人頭、涉嫌傳銷、違規ICO等一系列問題,6月12日,還被浙江民政廳列入了非法社會組織的打擊名單中。
今年4月14日,有個網友在紅網百姓呼聲中向有關監管部門咨詢GEC環保幣是否是非法傳銷,隆回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經過調查後給出了明確的結論,「GEC環保幣」的運營方式涉嫌傳銷。
看到這里,一個大大的疑惑湧上心頭,為什麼被定性傳銷騙局的GEC過了3年還活得好好的?
㈧ gec礦機是不是傳銷
gec礦機是傳銷。新型「GEC環保幣」交易模式被廣泛傳播,該模式以「生態環境保護」、「零投資」、「零風險」、「高收益」為標簽,靠拉人頭入伙,拉下線發展資金鏈條。環保幣基本上可以歸為盤圈。盤圈外觀是虛擬貨幣,內核為資金盤,前人的收益來源於後來者的資金。該模式不僅涉嫌變相ICO,而且拉人頭模式涉嫌傳銷。
在「GEC環保幣」交易模式中還有一種「雲算力」方式。「雲算力」運行1440小時,預期年化收益率在200%,運行2160小時,預期年化收益率在250%,運行4320小時,預期年化收益率在300%,運行8640小時,預期年化收益高達350%。
但「雲算力」是投資者花錢購買礦機在某段時間的租賃使用權,由專業的礦機管理平台提供租賃服務,有點類似眾籌概念。如果虛擬貨幣價格繼續降低,挖礦掙不到錢。
(8)gec虛擬貨幣傳銷名單擴展閱讀:
《禁止傳銷條例》
第七條
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八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負責查處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傳銷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