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除虛擬貨幣
Ⅰ 誰知道怎麼刪除比特幣載入的數據塊~!C盤滿了不知道怎麼刪除,希望具體點 謝謝~!
http://jingyan..com/article/f3ad7d0fc0032e09c3345bcb.html
這里有教程
另外我推薦你使用MultiBit 0.5.13這種錢包 更新數據包就幾秒鍾的事情 比起官方錢包省事太多了
Ⅱ 虛擬貨幣電子錢包刪除後有什麼影響
如果是在線錢包是不會產生任何影響的。如果下載的是錢包客戶端,那就會有一定的影響。當然,錢包裡面如果沒有虛擬貨幣,那就無所謂,如果裡面還有虛擬貨幣,有備份的話還可以找回來,沒備份的話就死翹翹了。不過,現在比特幣、瑞泰幣、萊特幣等主流的數字貨幣都是有在線錢包或者支持其交易的平台,房放在上面可能會更安全。
Ⅲ 一個軟體以新版本為理由清空裡面的虛擬貨幣(與人民幣無關),犯法嗎
違法,虛擬貨幣也是一種個人財產。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被我國央行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先可以自由的買賣,否定了其貨幣屬性。央行行長周小川曾表示,比特幣就像郵票一樣的可交易資產,不是由央行發行,央行無權取締。
既然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在我國是合法的資產,清除個人的虛擬貨幣,當然是違法的了,侵犯了個人的私人財產。
Ⅳ Excel里怎麼添加或刪除貨幣符號
所需要的原料:2016版Excel
在Excel裡面添加和刪除貨幣符號的方法:
在Exce的文檔裡面選中所需要添加貨幣符號的內容
單擊右鍵選擇設置單元格格式在數字裡面選擇貨幣即可(不需要選擇無即可)
Ⅳ 網路虛擬幣被無故清除怎麼辦游戲幣有一定的價值的前提下!我可以去消協告他嗎
可以!上次有個朋友地下城號被盜,裡面有一萬多塊錢裝備,結果抓到判刑!
Ⅵ 虛擬貨幣錢包怎麼刪除交易記錄
虛擬貨幣錢包交易記錄是沒辦法刪除的,能刪除的只是表面上的記錄。
現在我們提到的虛擬貨幣一般是指比特幣、瑞泰幣等數字加密貨幣,它們都是基於區塊鏈技術開發的數字貨幣,交易記錄會記錄在區塊鏈上,任何人都不可以進行修改,任何人都可以去查詢的。
Ⅶ 怎麼刪除提幣認證地址
提幣地址認證,你打開中幣,登錄賬戶,登錄後點擊財務下方的提幣—提幣地址管理,即可進行對你保存的地址操作。望採納。
Ⅷ 怎樣才能刪除比特幣交易軟體安裝包
進入C盤(系統盤)
然後搜索Bitcoin,在搜索結果中會有一個Bitcoin文件夾。
雙擊Bitcoin文件夾,打開Bitcoin文件夾,裡面的數據就是比特幣錢包下載到C盤中的數據。
按組合鍵Ct
l
+
A,全選這些文件,然後再按組合鍵Ct
l
+
Delete,將這些不需要的文件徹底刪除。刪除這些垃圾數據後,C盤空間增加很多。
Ⅸ 虛擬貨幣交易所平台突然把你實名認證刪除,你再實名認證一直就在審核中六天了是不是就沒希望了
不是,他這平台就是這么規定的,按他的規定去做就行。
Ⅹ 竊取虛擬貨幣如何定罪
2018年2月10日消息,2017年9月4日,國家七部委發布生效了規制代幣發行活動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公告中對於各類代幣及「虛擬貨幣」的性質做出了明確定義: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盡管如此,不能否認的是,各類「虛擬貨幣」仍然具有一定的財產價值,是持有人的財產的一部分。那麼,對此類代幣實施的偷竊行為,究竟應當如何認定其行為性質呢?
筆者擬通過一則有關新聞報道及相關案例對此類問題進行探討,以起到保護「虛擬代幣」持有人的合法權益的作用。
偷竊比特幣
近日,一則新聞報道稱,北京海淀警方破獲一起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案。嫌疑人仲某利用自己管理員的許可權,修改公司電腦內應用程序,盜取100個比特幣,還未來得及銷贓,仲某便被警方抓獲。目前,仲某因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被刑事拘留。
從報道中可以看到,對於行為人偷竊比特幣的行為警方是以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而對其予以刑事拘留的。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規定的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指的是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或者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後果嚴重的,以及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行為。
虛擬貨幣的財產屬性
筆者看來,該罪名在我國《刑法》第六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之中,即該罪名保護的法益實質上是我國社會的公共秩序,而並非數字貨幣持有人的財產利益,實際上否認了數字貨幣的財產價值,而是僅僅將其作為一種計算機系統中的數據或系統功能而進行保護的。這樣的做法筆者認為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
首先,我國2013年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提到,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因為其在性質上來看應當屬於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通知》中也明確提到,比特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作為一種虛擬商品,其背後所具備的財產價值不可忽視。
其次,我國去年10月1日生效的《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法律對數據、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盡管只是對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做出了原則性的規定,但是不能否認的是這表明了我國對於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態度。雖然我國尚未有針對數據與網路虛擬財產保護的專門法律,但是從民法總則的規定來看,預測未來必然會有相關內容的立法。
最後,從相關案例中我們也能夠看到,我國司法實踐中對於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財產屬性的認可。2013年4、5月,劉某預謀成立比特幣交易平台,遂招募金某、黃某金(均已判刑)共同組建 「比特幣」交易平台。期間,劉某、黃某金、金某和被告人賀某除了其他直接盜取客戶資金的行為外,還頻繁通過變賣客戶的比特幣來兌現人民幣,轉走了網站上的120個比特幣。最終法院以詐騙罪對被告人予以定罪處刑,被告人所轉走的比特幣也是被納入了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中的。因此,從司法案例中也可得出國家對於比特幣等虛擬貨幣財產屬性的認可。
基於以上原因,筆者認為,對於偷竊虛擬貨幣的行為僅以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予以規制,可能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我們應該正視其背後所隱藏的財產價值,考慮我國《刑法》中侵犯財產犯罪罪名的適用。只有這樣才能切實有效保護我國數字貨幣持有人的合法權益與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