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如需將網路游戲虛擬貨幣
㈠ 虛擬貨幣和電子貨幣是一個概念嗎
虛擬貨幣和電子貨幣不是一個概念。
電子貨幣的定義是,用一定金額的現金或存款從發行者處兌換並獲得代表相同金額的數據,通過使用某些電子化方法將該數據直接轉移給支付對象,從而能夠清償債務。電子貨幣是消費者向電子貨幣的發行者支付傳統貨幣,而發行者把與傳統貨幣相等價值的法幣,以電子形式儲存在消費者持有的電子設備中。
電子貨幣是法幣的電子化,包括我們常見的銀行卡、網銀、電子現金等,還有近年來發展起來的第三方支付,如支付寶、財付通等。這些電子貨幣無論其形態如何、通過哪些機構流通,其最初的源頭都是中央銀行發行的法幣。
但虛擬貨幣是非法幣的電子化,其最初的發行者並不是央行。比如,騰訊Q幣以及其他的游戲幣等,這類虛擬貨幣主要限於特定的虛擬環境里流通。之後出現的比特幣,通過區塊鏈技術較好地解決了去中心化、去信任的問題,實現了全球流通,在世界范圍內受到追捧。電子貨幣與虛擬貨幣,統稱為數字貨幣。
㈡ 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內容
一、嚴格市場准入,加強主體管理
(一)本通知所稱的網路游戲虛擬貨幣,是指由網路游戲運營企業發行,游戲用戶使用法定貨幣按一定比例直接或間接購買,存在於游戲程序之外,以電磁記錄方式存儲於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提供的伺服器內,並以特定數字單位表現的一種虛擬兌換工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用於兌換發行企業所提供的指定范圍、指定時間內的網路游戲服務,表現為網路游戲的預付充值卡、預付金額或點數等形式,但不包括游戲活動中獲得的游戲道具。
(二)文化行政部門要嚴格市場准入,加強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主體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提供主體的管理。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服務」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業務的,依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第412號令)和《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管理。凡提供上述兩項服務的企業,須符合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的有關條件,向企業所在地省級文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初審後報文化部審批。「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企業」是指發行並提供虛擬貨幣使用服務的網路游戲運營企業。「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是指為用戶間交易網路游戲虛擬貨幣提供平台化服務的企業。同一企業不得同時經營以上兩項業務。
(三)企業申請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服務」業務的,除依法提交相關材料外,須在業務發展報告中提交虛擬貨幣表現形式、發行范圍、單位購買價格、終止服務時的退還方式、用戶購買方式(含現金、銀行卡、網上支付等購買方式)、用戶權益保障措施、技術安全保障措施等內容。
(四)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業務須符合商務主管部門關於電子商務(平台)服務的有關規定。此類企業在提出申請時,除依法提交的材料外,須在業務發展報告中提交服務(平台)模式、用戶購買方式(含現金、銀行卡、網上支付等購買方式)、用戶權益保障措施、用戶賬號與實名銀行賬戶綁定情況、技術安全保障措施等內容。
(五)已經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或交易服務的企業,應在本通知印發之日起3個月內,向文化行政部門申請相關經營業務。逾期未申請的,由文化行政部門按照《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予以查處。文化行政部門批准文件抄送商務部和中國人民銀行。
二、規范發行和交易行為,防範市場風險
(六)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應當依據自身的經營狀況和產品營運情況,適量發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嚴禁以預付資金佔用為目的的惡意發行行為。網路游戲運營企業發行虛擬貨幣總量等情況,須按季度報送企業所在地省級文化行政部門。
(七)除利用法定貨幣購買之外,網路游戲運營企業不得採用其它任何方式向用戶提供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在發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時,網路游戲運營企業必須保存用戶的充值記錄。該記錄保存期自用戶充值之日起不少於180天。
(八)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使用范圍僅限於兌換發行企業自身所提供的虛擬服務,不得用以支付、購買實物產品或兌換其它企業的任何產品和服務。
(九)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應採取必要的措施和申訴處理程序措施保障用戶的合法權益,並在企業向用戶提供服務的網站上顯著位置進行說明。
(十)用戶在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使用過程中出現糾紛的,應出示與所注冊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個人有效身份證件。網路游戲運營企業在核實用戶身份後,應提供虛擬貨幣充值和轉移記錄,按照申訴處理程序處理。用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應積極協助進行取證和協調解決。
(十一)網路游戲運營企業計劃終止其產品和服務提供的,須提前60天予以公告。終止服務時,對於用戶已經購買但尚未使用的虛擬貨幣,網路游戲運營企業必須以法定貨幣方式或用戶接受的其它方式退還用戶。
網路游戲因停止服務接入、技術故障等網路游戲運營企業自身原因連續中斷服務30天的,視為終止。
(十二)網路游戲運營企業不得變更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單位購買價格,在新增虛擬貨幣發行種類時,需根據本通知第三條所列材料內容報文化行政部門備案。
(十三)網路游戲運營企業不支持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的,應採取技術措施禁止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在用戶賬戶之間的轉移功能。
(十四)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在提供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相關交易服務時,須規定出售方用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實名注冊,並要求其綁定與實名注冊信息一致的境內銀行帳戶。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必須保留用戶間的相關交易記錄和賬務記錄,保留期自交易行為發生之日起不少於180天。
(十五)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要建立違法交易責任追究制度和技術措施,嚴格甄別交易信息的真偽,禁止違法交易。在明知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為非法獲取或接到舉報並核實的,應及時刪除虛假交易信息和終止提供交易服務。
(十六)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不得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務。
(十七)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企業和交易服務企業應積極採取措施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在相關部門依法調查時,必須積極配合,並提供相關記錄。
(十八)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提供用戶間虛擬貨幣轉移服務的,應採取技術措施保留轉移記錄,相關記錄保存時間不少於180天。
三、加強市場監管,嚴厲打擊利用虛擬貨幣從事賭博等違法犯罪行為
(十九)各地要按照公安部、文化部等部門《關於規范網路游戲經營秩序查禁利用網路游戲賭博的通知》(公通字[2007]3號)的要求,配合公安機關從嚴整治帶有賭博色彩的網路游戲,嚴厲打擊利用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從事賭博的違法犯罪行為。
(二十)網路游戲運營企業不得在用戶直接投入現金或虛擬貨幣的前提下,採取抽簽、押寶、隨機抽取等偶然方式分配游戲道具或虛擬貨幣。
(二十一)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和交易服務企業應積極配合管理部門,採取技術手段打擊「盜號」、「私服」、「外掛」等。
(二十二)對經文化部認定的網路游戲「私服」、「外掛」網站上提供網上支付服務的,由文化部通報中國人民銀行。
四、加大執法力度,凈化市場環境
(二十三)對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和交易服務的企業,由省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依據《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予以查處。
(二十四)對違反本通知要求的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和交易服務企業,由文化行政部門、商務主管部門通知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二十五)建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協調機制,加大對「盜號」、「私服」、「外掛」、非法獲利、洗錢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各部門應定期溝通,協調配合,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管理工作。
(二十六)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所發行的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不得與游戲內道具名稱重合。網路游戲內道具的管理規定由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訂。
特此通知。
文 化 部
商 務 部
二○○九年六月四日
㈢ 網路游戲 虛擬貨幣發行申請材料怎麼准備
文網文主要分為六類:音樂、娛樂產品、游戲產品、演出劇(節)目、表演、動漫產品、藝術品、展覽、比賽活動。目前游戲文網文辦理不了,19年5月份已停批,具體等通知才能辦理;
辦理游戲文網文要到的材料有:
1、設立互聯網文化單位申請表;
2、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者營業執照和章程;
3、資金來源、數額及其信用證明文件(如驗資報告、驗資機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等);
4、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簡歷;
5、主要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證明和身份證明文件(如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和身份證復印件);
6、工作場所使用權證明文件(租賃辦公場所的需提交房屋租賃合同和出租方房屋產權證明復印件,自有場所需提供房產證復印件);
7、域名證書,網站可以打開。
如果企業要申請虛擬貨幣發行文網文或者虛擬貨幣交易文網文的話,除開上述條件,還有具備有:
1、虛擬貨幣發行:業務發展報告(需包括網路游戲虛擬貨幣表現形式、發行范圍、單位購買價格、終止服務時的退還方式、用戶購買方式、用戶權益保障措施、技術安全保障措施等內容)。
2、虛擬貨幣交易:業務發展報告(需包括服務(平台)模式、用戶購買方式、用戶權益保障措施、用戶賬號與實名銀行賬戶綁定情況、技術安全保障措施等內容)。
證書案例
㈣ 關於進一步加強網吧及網路游戲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嚴格執法加強監管
文化行政部門要以禁止網吧接納未成年人為工作重點,堅持嚴管重罰,強化市場退出機制。對2004年10月18日以來第2次接納未成年人的網吧,依法責令停業整頓不少於15天並處罰款;第3次接納未成年人的網吧,依法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對一次接納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的網吧,依法責令停業整頓不少於15天並處罰款;對一次接納8名以上(含8名)未成年人或在規定營業時間以外接納未成年人的網吧,依法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對在規定營業時間以外鎖閉門窗經營的網吧,依法責令停業整頓不少於15天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行政部門要在《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的幅度內對網吧的罰款額度制定量化的指導性意見。
文化行政部門要認真執行網吧現場檢查記錄制度、網吧日常檢查頻度最低標准制度和網吧違法經營案件處理公示制度。發揮網吧計算機監管平台的作用,及時上報有關信息。向社會公布違法經營網吧的黑名單,重點監管列入黑名單的網吧,對誠信經營、守法經營的單位給予激勵。
公安機關要加強網吧的信息安全、治安安全和消防安全監管,並督促公益性上網場所和其他公共上網場所落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通信管理部門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依法、積極配合文化等部門,對有關部門認定未執行限時營業規定的網吧,要求相關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在每日0時至8時暫停其互聯網接入服務。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黑網吧要做到露頭就打。對市場巡查中發現的、群眾舉報的、相關部門通報的、新聞媒體曝光的,都要及時查處取締,決不手軟。要依法沒收黑網吧經營的違法所得及其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電腦主機、顯示器、伺服器、路由器、交換機等專用工具、設備。對以「電子競技俱樂部(館)」、電腦服務部、勞動職業技能培訓等名義變相經營網吧的,依法予以取締。公安、通信管理、文化等部門要積極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做好取締黑網吧的工作。
根據《條例》第27條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第70條的規定,對無照經營網吧的,個人非法經營5萬元以上,或違法所得1萬元以上;單位非法經營50萬元以上,或違法所得10萬元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按照《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追究非法經營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對明知是黑網吧而為其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的,通信管理部門按照《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4條、第36條的規定,責令其改正,予以警告,並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15條的規定,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2萬元以下罰款,對為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黑網吧提供上述條件的,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通信管理部門要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黑網吧及其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名單,被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或責令停業整頓的網吧及其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名單,通知並監督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立即終止或暫停接入服務。
對明知是黑網吧而向其租賃經營場所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15條的規定予以查處。 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內上網場所實施備案登記管理,具體規定由教育部會同有關部門另行發布。對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登記的校內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教育行政部門通報,或接到群眾舉報後經與教育行政部門溝通查證屬實的,依法予以取締。
校內上網場所必須由學校直接管理,不得出租、承包,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其收費須按有關財務管理規定統一收支。禁止將學校的房產和設備出租用於開辦網吧。違反以上規定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學校改正並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教育行政部門要向社會公示校內上網場所監督舉報電話。
(五)打擊和防範網路游戲經營活動中的違法犯罪行為
要按照公安部等部門《關於規范網路游戲經營秩序查禁利用網路游戲賭博的通知》(公通字〔2007〕3號)的要求,從嚴整治帶有賭博色彩的網路游戲,嚴厲打擊利用網路游戲賭博的行為。
中國人民銀行要加強對網路游戲中的虛擬貨幣的規范和管理,防範虛擬貨幣沖擊現實經濟金融秩序。要嚴格限制網路游戲經營單位發行虛擬貨幣的總量以及單個網路游戲消費者的購買額;嚴格區分虛擬交易和電子商務的實物交易,網路游戲經營單位發行的虛擬貨幣不能用於購買實物產品,只能用於購買自身提供的網路游戲等虛擬產品和服務;消費者如需將虛擬貨幣贖回為法定貨幣,其金額不得超過原購買金額;嚴禁倒賣虛擬貨幣。違反以上規定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32條、第46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二、採取治本之策,扎實推進長效管理機制建設
(一)嚴格控制網吧總量
根據《條例》第8條的授權,文化部逐年發布全國網吧總量和布局要求。根據目前網吧市場的供求狀況和監管實際,2007年全國網吧總量不再增加,各地均不得審批新的網吧。對違反規定新批網吧的,由監察機關或任免機關按照管理許可權,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 處分。本通知發布之日前按照《條例》第11條規定已取得同意籌建批准文件的網吧,須在2007年6月30日前完成籌建工作,逾期不得向其頒發《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二)著力推進網吧存量市場結構調整
積極在現有網吧存量市場中推進連鎖化、集團化、規模化、專業化、品牌化,不斷提升網吧服務水準和行業形象。對網吧連鎖經營單位的管理由事前的行政許可調整為事後的行政確認,按照「成熟一個,規范一個,確認一個」的原則管理,具體規定由文化部另行發布。鼓勵網吧經營單位之間,通過收購、兼並、聯合、重組、參股、控股等方式合作。鼓勵依託網吧依法開展信息服務、遠程教育、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等增值服務項目。網吧更名、遷址、變更網路地址等須依法辦理手續。
(三)加大對網路游戲的管理力度,實現監管關口前移
對未經許可、擅自運營網路游戲和運營未經審批或備案的網路游戲的網站,要按照《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和《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互聯網出版管理暫行規定》、信息產業部等部門《關於印發〈互聯網站管理協調工作方案〉的通知》(信部聯電〔2006〕121號)的要求,予以查處或關閉。加快完善網路游戲管理的政策法規,大力調整網路游戲產品結構,在研發和運營等環節對容易導致成癮的網路游戲規則予以限制和改造。積極推動網路游戲防沉迷系統的開發應用,運用科技手段解決青少年沉迷網路游戲問題。
(四)廣泛發動社會監督,積極引導行業自律
發揮好12318、12315、110、12355等舉報電話的作用,認真辦理群眾舉報,做到有報必查並及時反饋查處結果。建立和完善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群眾舉報。舉報獎勵經費由地方財政解決。健全網吧社會監督員隊伍,提高監督實效。定期向社會公示網吧市場的檢查情況和查處結果。加強對網吧行業協會的指導,努力推動行業自律。在網吧和網路游戲行業中大力開展「文明辦網、文明上網」活動。
(五)加強公益性上網場所的建設與管理
發揮好學校、文化館(站)、圖書館、青少年宮、青年中心和中小學遠程教育、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在滿足未成年人網路文化需求方面的作用。通過安排專業人員、招募志願者、教師家長參與等方式建立專兼結合的輔導員隊伍,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網環境。公益性上網場所的建設要向中小城市和農村傾斜。
公益性上網場所應當對未成年人免費或優惠開放,不得以營利為目的,確需收費的應按照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有關規定管理。地方文化行政部門要會同教育、共青團等部門制定對未成年人開放的公益性上網場所的內容、設施設備、環境、開放時間和輔導員配備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不符合條件的不得接納未成年人。對違反規定條件接納未成年人或違反規定收費的公益性上網場所,主管部門要予以查處,已享受國家有關政策、資金支持的,要予以取消、核減或追繳。
(六)實施預防、干預、控制網路成癮的系統工程
要認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精神衛生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4〕71號)的要求,將預防、干預、控制網路成癮納入精神衛生工作范圍。衛生、教育部門要組織精神衛生機構面向學生、家長和教師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早期識別和干預能力,從預防入手控制網路成癮。動員社會力量,對網路成癮的青少年積極採取措施矯治。
要強化家庭、學校的教育監護責任,特別是要強化家長作為未成年人監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意識。對違反《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履行監護職責的監護人,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訓誡,責令其嚴加管教。各級各類學校要向學生宣傳國家關於網吧管理的有關規定,對在國家規定的營業時間以外在網吧上網的成年學生,不得享受評優、評獎、困難補助。
㈤ 網路游戲購買虛擬貨幣可要求開發票嗎
網路游戲購買虛擬貨幣可要求開發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二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向消費者出具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消費者索要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的,經營者必須出具。
第四十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
(5)消費者如需將網路游戲虛擬貨幣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規定:
第五十六條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接受稅務機關依法進行的稅務檢查,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不得拒絕、隱瞞。
第五十七條稅務機關依法進行稅務檢查時,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其他當事人與納稅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關的情況,有關單位和個人有義務向稅務機關如實提供有關資料及證明材料。
㈥ 怎麼算是禁止倒賣虛擬貨幣
1.禁止用網路幣 qq幣這些東西進行實物交易
2.用錢購買的消費卡幣不能進行高於購買值的價格進行贖回或者轉讓,否則不利於國家貨幣穩定和權威,甚至會加大貨幣的供給
㈦ 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應當遵守哪些規定
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不得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務;
(2)不得為未經審查或者備案的網路游戲提供交易服務;
(3)提供服務時,應保證用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注冊,並綁定與該用戶注冊信息相一致的銀行賬戶;
(4)接到利害關系人、政府部門、司法機關通知後,應當協助核實交易行為的合法性。經核實屬於違法交易的,應當立即採取措施終止交易服務並保存有關紀錄;
(5)保存用戶間的交易記錄和賬務記錄等信息不得少於180日。
㈧ 發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不得以什麼為目的
如果不算上銀行系統的電子貨幣,網路虛擬貨幣大致可以分為:
第一類是大家熟悉的游戲幣。在單機游戲時代,主角靠打倒敵人、進賭館贏錢等方式積累貨幣,用這些購買草葯和裝備,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戲機里使用。那時,玩家之間沒有「市場」。自從互聯網建立起門戶和社區、實現游戲聯網以來,虛擬貨幣便有了「金融市場」,玩家之間可以交易游戲幣。
第二類是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訊工具服務商發行的專用貨幣,用於購買本網站內的服務。使用最廣泛的當屬騰訊公司的,可用來購買會員資格、QQ秀等增值服務
㈨ 利用信息網路進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需要什麼許可么
首先需要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然後是icp,還有虛擬貨幣的交易的申請,等等,需要的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