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虛擬貨幣詐騙論文
① 一個關於分析微信詐騙案件的論文,是4000字
請吃飯就行了
② 關於網路詐騙的論文100字
網路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互聯網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網路詐騙與一般詐騙的主要區別在於網路詐騙是利用互聯網實施的詐騙行為,沒有利用互聯網實施的詐騙行為便不是網路詐騙。
③ 我需要一個關於虛擬貨幣的影響和監管的議論文
人肉搜索是利用人工參與來提供純粹搜索引擎信息的一種網路查詢機制。簡單地說,所謂「人肉搜索」就是搜索他人隱私信息的一種網路途徑。顯然,人肉搜索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個人隱私,有關人肉搜索的糾紛首先也是法律問題。人肉搜索觸及到哪些法律問題呢?法律科學又如何來診斷人肉搜索現象呢?從人肉搜索的涵義框定及運行實踐來看,該項引擎技術主要以挖掘他人隱私信息為主要動機,這同時也是人肉搜索的主要功能。於是,人肉搜索先會觸及個人隱私權。隱私權是自然人(公民)享有的具體人格權之一,以個人自然信息與行為信息為權利客體。隱私權受法律保護,他人不得侵犯。侵害隱私權的主要表現形式為窺探、泄露、傳播、濫用等。隱私權一旦被侵害,即構成侵權行為,應承擔相應的侵權法律責任。人肉搜索的活動機制為:一旦發現人肉對象,即廣泛發動網民力所能及地搜索其隱私信息,然後為用戶提供搜索便利。可見,誰被「人肉」,誰的隱私即有可能被侵犯。
可惡的是,人肉搜索不僅披露他人隱私,而且還有可能捏造事實,對人肉對象侮辱、誹謗,誇張聲討,如此行為又極易觸及他人名譽權。名譽權也是自然人(公民)享有的具體人格權之一,其以社會評價降低作為侵權評判標准,而導致社會評價降低的手段主要是侮辱、誹謗,人肉搜索過程中,不少網民出於激憤,對人肉搜索的對象低劣描繪,出言不遜,海量的謾罵和侮辱言辭彌漫於網路。這都會給當事人造成名譽受損的不利後果。不論是隱私權受到侵犯,還是名譽權遭遇傷害,都不可避免地給「人肉門」的主角造成人格上的損失。
人肉搜索的危害還不僅限於上述直接侵權。更為嚴重的是,藉助人肉搜索的信息,在現實中實施侵擾行為,如撥打騷擾電話、上門張貼含有不雅詞句的大小字報等。顯然,人肉搜索的危害已經由網路空間蔓延至現實世界。如此連環侵權接踵而至,最終上演了中國「人肉搜索第一案」,受害者終究將造事者及相關網站告上了法庭,並最終勝訴。[1]
不難看出,人肉搜索幾乎可以與侵權行為劃上了等號,不少人甚至呼籲嚴懲人肉搜索者,甚至主張禁止人肉搜索。誠然,法律科學可以診斷人肉搜索的具體案例,並且能夠給出法技術分析與價值評判,但人肉搜索的產生與發展的沿革及其實踐,又似乎在向人們證明人肉搜索不僅僅是一個法律問題。當處於社會轉型時期,尤其是網路時代的信息爆炸之時,人們對新生事物的好奇心以及快節奏生活所累積的心理壓抑,很容易瞬時爆發,人肉搜索者寧願頭頂法律風險和輿論譴責的壓力,也要上演傷害當事人的網路狂歡,親身體驗人肉搜索游戲帶來的刺激。
盡管這幾年人肉搜索在中國發展地如火如荼,但國外人肉搜索卻「潤物細無聲」地健康成長,不僅商業利潤非常可觀,而且自覺遵守法律規則,使人肉搜索沿著法治化、商業化道路理性發展,其用戶自然也就將人肉搜索看作一種正常的必要的人工互動幫助服務。反觀中國,人們一聽到人肉搜索,似乎就壓根沒把它看作好東西,在多數人眼裡,人肉搜索可能就是一場糟糕的網路游戲或無聊的網路鬧劇。人肉搜索之所以如此讓人懷有偏見,主要是因為這種搜索引擎幾乎游離於法律的邊緣。
事實上,人肉搜索作為一種新生事物,不應將其一桿子打倒,要辯證分析人肉搜索的利弊,全面認識其對人、對社會產生的影響。人肉搜索作為一種資訊提供途徑,無疑在諸多環節為網路用戶提供了知情便利。隨著社會發展趨向信息化、多元化,獲取並佔有一定量的信息是人們所應當享有的一項正當權利,也是人作為社會系統一分子的一種內在需求。在事關人權和公共利益的領域,人們不僅享有知情權,而且還有發揮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的權利與義務。當侵權乃至犯罪行為或者殃及國家利益、社會利益的事件發生時,對當事者的查證和譴責即成為必要。此時,藉助人肉搜索,通過吸收知情者參與信息提供的快捷方式,當事者往往容易被准確「人肉」出來。人肉搜索的積極功能不僅體現於對作惡者的監督性搜尋,在諸如尋親尋好人等查找利害關系者的行動中,人肉搜索同樣也可以表現不凡,藉助大眾力量,將信息資源有效篩選,亮出人們所需要的搜索結果。此外,從人肉搜索的發展實踐來看,其功能已不僅局限於對人的搜索,而且已經滲透到對其他信息的搜索領域,聚集網民熱情,施展其搜索絕活。
如果說,單純作為一項網路搜索方式或技術,人肉搜索因其自身所蘊涵的積極功能而彰顯了其問世價值,那麼,人們對人肉搜索的運用行為則可能會使其自有功能偏離軌道,滑向容易招致譴責和怨恨的消極領域。從現實中已經發生的人肉搜索案例來看,人肉搜索之所以遭遇不少非議,並非因為人肉搜索本身帶有與生俱來的侵權毒素,而是因為這項游戲的操作者無視人肉搜索對象的合法權益,在事件本身之應受譴責度與搜索對象權益正當性的價值考量上,網民們似乎不約而同地將利益的天平偏向了事件本身的應受譴責度,不假思索地認為對人肉搜索對象的譴責和揭批價值遠遠重於對其正當權益的保護。此時,道德審判逾越了法律底線。當以道德審判官自居的人越來越多之時,法律賦予人的權利和義務則被完全拋在腦後而置之度外。於是,一旦遇到人肉搜索事件,往往會瞬間聚集大量人氣,如火如荼地暴露人肉搜索的可憎面目。
此刻,被集體偵察和審判的搜索對象,無疑正在經受著隱私被披露、權益被蠶食的痛苦。造成這一結局的罪魁禍首,並非人肉搜索,而是本文開頭所提及的種種侵權行為。換句話說,不是人肉搜索本身釀成了侵權行為,而是人肉搜索者的行為惹怒了受害人。平心而論,人肉搜索者並非天生就有侵權動機,許多情況下未必是人肉搜索者有意為之,而是因為對其行為的指導規范缺失,而縱容了人肉搜索者的瘋狂。現實恰恰正是如此,直接有關人肉搜索行為的法律法規處於空白狀態,遇到人肉搜索引發的侵權案件,只好適用侵權責任的一般規范。完全可以說,人肉搜索正游離於法律的邊緣。
游離於法律邊緣的「人肉搜索」,究竟是一紙禁令將其宰割於搖籃,還是通過填補立法空白讓其走上正道?[2]根據前文對人肉搜索積極功能的闡釋,結合國外人肉搜索的健康運行實踐,從人肉搜索在我國的發展空間及實際需要出發,與其通過取締人肉搜索來扼殺這一新生事物,倒不如通過科學立法來合理規范人肉搜索的行為。這幾乎已經成為共識。[3]而且從現行法律規范來看,對於侵權行為構成的認定,也並非缺少法律依據,從法的一般調整功能來看,我國現行法律在規范人肉搜索侵權行為上並非無能為力,已經作出判決並得到部分執行的人肉搜索第一案也正是援引了現行侵權法律規范。然而,人肉搜索作為一種網路侵權類型,因其自身具有的特殊性而不能不促使立法者在其責任分配方面格外關注。
對此,行之有效的做法應該是合理界定人肉搜索侵權的責任空間。單純就人肉搜索侵權行為所涉及的責任來看,網站和人肉搜索的具體行為人均有可能成為責任承擔者。但確定責任主體的要害在於責任構成之要件,因此,設計何種審查制度和歸責原則將對責任主體的最終鎖定至關重要。人肉搜索具體操作者的責任追究依據已有侵權法律規范即可實現調整的任務,對符合侵權責任構成的組織者和隱私信息提供者及其他形式侵權行為者,課以侵權法律責任,自無疑問。對於網站的責任確定應採取何種態度呢?鑒於對互聯網路整體發展以及人肉搜索自身積極功能的考慮,對人肉搜索行為發生的當事網站課以事後審查義務更為妥當。所謂「事後審查」,主要是在原告認為其權益受到該網站人肉搜索行為的侵害而向其發出救濟請求之後,或者有充分的證據表明網站能夠採取制止措施而未予制止。[4]可見,事後審查規則所蘊涵的是「過錯歸責原則」,即只有在網站有過錯的情況下才有可能成為責任主體,承擔連帶侵權責任。[5]
當然,從對人肉搜索的法律規范來看,立法顯然不應只局限於侵權責任,還應對人肉搜索的適用范圍、搜索內容、相關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對人肉搜索的監督管理等事項作出相應的合理規范。順便提及,有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和人大代表曾建議用刑法來規范人肉搜索,追究人肉搜索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對此,筆者不敢苟同。人肉搜索最近幾年才在我國起步,尚算新生事物,對待這項網路搜索手段,既不能通過嚴厲禁止的手段讓人肉搜索徹底消滅,又不應放任人肉搜索無限膨脹。但作為一項立法行為,對人肉搜索行為的規范和調整,應走循序漸進之路,根據人肉搜索行為的具體運行實踐適時出台相應立法,而不是自始就重磅出擊,先入為主地將人肉搜索視為犯罪工具,將人肉搜索行為人貶為「罪犯」。我國刑事立法宣告了罪刑法定原則,是否構成犯罪、構成什麼罪,完全依據具體案件事實和刑事法制謹慎定奪,而不應以工具論罪,動輒啟用刑法規制人肉搜索行為。[6]
縱觀現代法治國家立法史,對有著積極導向可能的新生事物的立法思路向來是也應該是,規范引導先於嚴厲制裁。因此,盡管說人肉搜索尚游離於法律邊緣,社會生活中也發生了幾起影響較大的人肉搜索事件,有的甚至也搬上了法庭,但這並不意味著非要採取重拳遏制不可。至少就目前來說,人肉搜索還沒有走到如此不可救葯的地步。
④ 網頁虛擬貨幣詐騙該怎麼辦
你好,這是一個典型的傳銷騙局,這樣騙局受害人群范圍廣、涉及金額大、涉及人數多,地域范圍大,創始運營團隊的信息不是公開透明的,取證困難,破案難度大。他們和虛擬貨幣沒有關系,只是打著虛擬貨幣等幌子進行傳銷詐騙吧了。警方不受理也屬於正常,因為這種案子難破。
我是比特幣從業者,我對這件事很感興趣,可以私信我,把事情詳細的說明一下,也許我可以給你提供一定的幫助,對其進行曝光。
⑤ 關於網路詐騙作文的題目
例文
網路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計算機網路,採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它是利用網路實施的一類罪,包括普通詐騙、金融詐騙、合同詐騙罪等。詐騙犯罪本身並不屬於新型犯罪,但一旦通過網路環境的轉化,所引發的社會危害性也隨之放大。
一、網路詐騙犯罪的特點
1.網路詐騙以網路為平台,利用了網路空間的開放性、網路系統的脆弱性和網路安全措施的缺失等網路特點。特別是隨著經濟活動與互聯網的聯系日益緊密,網上信息的經濟利益十分驚人,網路詐騙的犯罪者也因此散布大量的虛假信息以達到其貪利的犯罪目的。
2.網路詐騙的受害群體廣泛,具有顯著的跨地域性,極易引發群體性、跨省市的上訪申訴。網路詐騙不同於普通詐騙,犯罪分子利用網路本身的無限性特點和超級影響力,能夠輕易地將犯罪的觸角伸向廣大的城市和農村。一旦案發,極易引起被騙事主跨省市的群體性上訪、訴訟現象,嚴重危害了社會的穩定。
3.網路詐騙的隱蔽性,給偵破、取證工作帶來了極大的困難。由於網路詐騙犯罪的犯罪行為、犯罪對象的數字化特點,導致犯罪的時間和地點難以確定,犯罪時間和犯罪結果相分離等問題。
二、對策建議
(一)應當增強網路安全監管,建立專門的、高素質的網路安全專業執法隊伍
筆者認為,要應對專業性和智能性較高的網路犯罪,必須有一支專業化、高素質的網路警察隊伍,人員的來源除了對在崗的警察進行定期專門培訓、選拔以外,應當從高校的計算機專業中招聘 素質較高的畢業生充實網路警察隊伍,還可以聘請網路公司和軟體公司中的技術專家做顧問,參與或協助案件的偵破工作。
⑥ 關於網路詐騙的作文
"隨著網路技術的普及和發展,網路已成為人們生活、工作、學習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國的網民數量已居世界第一位,互聯網在帶給人們方便的同時,也帶了一些問題。目前,網路詐騙是人們非常關注的一個現實性問題,而利用互聯網實施網路詐騙的事件也日益增多。網路詐騙層出不窮,比如,網購遭騙、網路電話集體違規運營、招聘網站詐騙、網路交友詐騙、信用卡詐騙等等,那麼,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網路詐騙事件的頻頻發生呢?一,犯罪方法簡單,可操作性強網路使人與人之間面對面交往的機會大大減少,使詐騙人虛構的事實更加逼近事實,隱瞞了事實的真相,從而使被害人易於上當受騙。二,技術難題尚存,程序存在漏洞,安全性低,給網路詐騙者以可乘之機程序漏洞的存在,不僅給原本就有詐騙傾向的人提供可乘之機,還可能誘發一些沒有詐騙傾向的人產生詐騙意圖,特別是在道德環境並不十分理想的網路虛擬世界。三,沒有形成完善的管理制度比如在網購如此火爆,各購物網站等相關廠商從中獲取巨大利益的今天,只強調了交易流程,而把責任推卸得乾乾凈凈,一旦交易發生問題,消費者的權益肯定就會有不同程度的受損。四,網民缺乏辨別信息真假的能力,盲目相信互聯網上的信息有些招聘網站針對的就是是新手,比如剛畢業的大學生,這類人求職心切,最容易上當受騙,甚至捲入傳銷組織。還有些購物網站,利用消費者貪圖便宜的心理,所謂的「一元秒殺」,基本上是愚弄消費者的,勢必造成顧客盲目付款,結果造成嚴重損失。由此可見,網路詐騙的社會危害性相當大,它一方面對網路信息系統正常的管理造成嚴重的破壞,讓人感到網上什麼消息都可疑。另一方面也往往會直接嚴重危害其他社會的利益,叫投資者不知所從!針對層出不窮的網路詐騙問題,我提幾點建議:1、強化法律和技術監督。對於危害社會公眾利益和國家利益,侵害網民合法權利的違法行為,要通過技術手段和法律規范,雙管齊下,堅決遏制詐騙行為的發生,對於網路詐騙者要予以嚴懲,給後人以警示。2,加快推進網路實名制的建設。實施網路實名制可以規范網路空間、維護網路秩序、保障網民權益、打擊網路犯罪,爭取創建一個和諧、文明、健康有序的網路環境。3,強化法制意識,提升網民的認識水平。網民在上網的過程中,要不斷積累判斷真偽網站的經驗,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謹防各類中獎信息,網路詐騙雖然隱秘,但是只要不貪圖便宜,不抱有僥幸心理,就一定可以戳穿其犯罪本質,免受其害。在網上購物時,盡量選
⑦ 網上論文詐騙怎樣報警
寫論文的時候內容提要應把論文的主要觀點提示出來,便於讀者一看就能了解論文內容的要點。論文提要要求寫得簡明而又全面,不要羅哩羅嗦抓不住要點或者只是乾巴巴的幾條筋,缺乏說明觀點的材料。 內容提要可分為報道性提要和指示性提要。
報道性提要,主要介紹研究的主要方法與成果以及成果分析等,對文章內容的提示較全面
⑧ 防範電話與網路詐騙 論文600字
如果你被詐騙了,或者發現詐騙的人,怎麼應對:
1 、網路上可以報網警,線下報警但是意義雖然不大,報了總比沒報強,正常途徑
2 、整理好詳細的要客觀在網上還原事情的經過,讓更多的人來站你一邊
3 、把信息發布到網上,讓他接受網路的譴責,切記要客觀對待
4 、以其人之道還至其人之身,或者交給警察,遲早會有報應的
5 、用不同的號,繼續聯系騙子,記住要找到證據並保存下來
6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這次算是花錢買了個教訓把,畢竟有時候也滅辦法
7 、曝光之後讓他沒生意,也好給別人參考,不要讓騙子得逞
8 、最終還是要報警,不管被騙金額多少。
⑨ 網路詐騙又升級,騙子盯上區塊鏈,虛擬貨幣,我們該注意什麼
區K鏈,虛擬貨幣,我們該注意什麼?不得不說區K鏈詐騙如今是許多騙子常用的手段,稍不小心就被割J菜。
一,作為一個受害人,真的告誡大家不要被一時的利益所誘惑,不然真的是得不償失,更不要以身試險心存僥幸。首先那些騙子的區K鏈手段這里就來細說,這些騙子通過白皮書申請一個子虛烏有的假公司或空殼公司,但實際上根本沒有這樣的企業存在,繼而找人研發一款APP,之後再將賬務信息等跟錢財相關的重要信息綁定在國外伺服器,這里就是為了收盤時能夠去無蹤。而當APP上線以後,便會通過各種:傭金任務,沖多少返多少,拉新用戶得多少返值等等一些列這種嘗點甜頭讓後給你畫大餅的做法,當你覺得似乎可靠可信繼而動用更大資金去投入的時候,你就回不了頭了!一定要當心!一定要抵制這種來路不明的錢財!
綜上所述!希望大家在面對未知的誘惑之時能有一顆辨明真假的雙眼!
⑩ 關於網路詐騙作文800字
隨著科技的發展,人們的生活有了明顯的提高。但凡事都是有利也有害,有些人為了騙取錢財來利用這些高科技。雖然人們都不會被一些簡單的騙術所欺騙,但是當今社會又有誰能使破他們呢?
就在昨天我收到一封簡訊,簡訊上說:尊敬的手機用戶,恭喜您成為《xxxx》的場外抽獎的幸運觀眾,你將獲得的xxx元和一台蘋果筆記本電腦。我當時的反應就是又是一群騙子。回到家中我耐不住好奇心,就打開了網址,姓名,身份證等信息填好之後,點擊領取,在網頁的一個角落看到了這樣一句話「在領獎之前,請先支付xxx元保險金。」之前我還是半信半疑,現在我終於知道這是騙人的。但我還是有些忐忑,向爸爸說明了情況,爸爸說沒關系,不要理會他,這些都是騙小孩子的。晚上又看了焦點訪談,這下忐忑的心中有放下了。
可是在今天的早上,我的心又懸了起來,一個陌生的男子打電話給我,說:「請問是潘先生嗎?昨天你是否注冊了《xxxx》的場外抽獎活動?」當時我的腦袋一片空白:完了,人家打電話來,我沒給人家錢,會不會投訴我呀?那位陌生的男子又說了一些我聽不懂法律上的專業術語,我聽的稀里糊塗的,最後來了一句:「這件事,你是要求私自和解還是在法庭上解決這件事。」我理所當然的選擇私下和解,就按照他說的去做,可是我想到我身上一分錢沒有,怎莫給人家錢,只好打電話向爸爸求救。爸爸說了我一聲蠢,叫我回家。我很是委屈,說如果這是真的呢?爸爸氣急了,吼道:「如果是真的,還有我呢,你怕什麼怕?」我在外徘徊了好久,最終還是回到家中。爸爸的氣也消了差不多了,跟我講了許多大道理,我感觸很多,爸爸又教了我一些在危險的情況下預防措施,說了許多的例子,覺得這社會太險惡了。
經過今天的事情,我的防範意識增加了許些。哎,這個社會什麼時候才能太平一些,把這些犯罪集團全部繩之於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