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數字虛擬貨幣時代
⑴ 未來數字貨幣會取代實體貨幣嗎
數字貨幣的價值就是取代紙幣,成為主流的貨幣形式。數字貨幣取代紙幣也是社會發展的大趨勢。央行現在已經開始研發數字貨幣,有可能近幾年將會和我們見面。但是,這種數字貨幣剛誕生的時候可能會有很多的限制,不可能大范圍的普及。
但是,央行計劃推出的這種數字貨幣和比特幣、萊特幣、DECENT等數字加密貨幣也是不同的,但會借鑒。
⑵ 未來數字貨幣會替代現在的實體貨幣嗎
由於紙質貨幣存在成本高、易丟失、安全系數低、難追溯等特點,導致金錢犯罪的案例比比皆是。當今社會,「數字化」已經成為一種趨勢,實體貨幣通過實現電子化,可以提高貨幣的安全系數,提高交易的便利性。不可置疑的是,有國家主權信用做背書、有等額金融資產抵押的數字貨幣將成為未來的一種新型貨幣形式
⑶ 國內的數字貨幣未來會是怎麼一個發展狀況呢
未來數字貨幣將會走向大統一,出現一超多強的局面。
我國央行在今年初的時候曾召開過數字貨幣研討會,央行發行數字貨幣已經提上了日程。國際上的一些銀行巨頭和科技公司也都在研發數字貨幣,英國央行也計劃發行數字貨幣。這所有的一切都意味著數字貨幣離我們現實的生活越來越近。但是,政府主導發行的數字貨幣未來可能會流通,但比特幣、瑞泰幣、活力幣只能作為一種資產類別存在。
⑷ 數字貨幣未來的發展趨勢在哪裡
先來解釋一下數字貨幣。真正的數字貨幣是國家發行的,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的,以電子數據形式存儲的貨幣。這才是國家法定的可以流通的貨幣。目前為止,沒有任何國家發行過數字貨幣,我國也是。因此任何自稱是國家發行的數字貨幣的,都是詐騙。法定數字貨幣的功能和目前紙質的貨幣的功能是一樣的。所以不存在什麼投資的概念。試想一下,你會花一百塊錢去買一張面值十塊錢的人民幣嗎?所謂比特幣仍然是虛擬幣,而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比特幣是基於區塊鏈上的一種加密演算法,得出的計算結果。最大的特點是去中心化,唯一性和有限性。正因為這些特點,一個國家是不可能把比特幣作為法定貨幣的。所以把比特幣作為一種炒作的標的,我不反對。但是如果把比特幣上升為數字「貨幣」來宣傳,我認為有欺騙的嫌疑,因為它不具備國家法定貨幣的特徵。國際上有人願意接受比特幣交易,我認為實際上是一種「以貨易貨」交易,並不是真正的貨幣交易。目前比特網交易所能夠提供的交易對最多,投資者可以參加杠桿交易和永續合約交易等。
⑸ 未來最有前景虛擬貨幣有哪些
從目前來看,最有前景的依然是主流幣種,如比特幣、以太坊、瑞波、BCH、萊特幣等。當然,不排除後面會有新的幣種脫穎而出,行業在不斷發展變化,技術越來越成熟,後來居上也很正常。所以要經常關注行業變化,以動態的眼光來發現未來的新星。
⑹ 虛擬貨幣未來趨勢如何
這個市場是需要時間的沉澱,近期趨勢不如貴金屬市場
⑺ 虛擬貨幣與數字貨幣有什麼不同未來十年前景如何
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有別於虛擬貨幣,不是比特幣也不是Q幣!也就是說區別於比特幣,以太幣這類的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只能在網路中封閉流通,就好比騰訊的Q幣和匯新雲軟體協同產業生態鏈平台上的幣,它們只能用於自身產品的一種使用。而數字貨幣是可以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但只有國家發行的數字貨幣才是法定數字貨幣,比特幣是非法定數字貨幣。而對於法定數字貨幣,目前國際尚無統一定義。央行科技司副司長兼數字貨幣研究所籌備組組長姚前認為,央行研究發行的數字貨幣是指數字化人民幣,從各國方案看屬於法定加密數字貨幣,其本身是貨幣而不僅僅是支付工具。而與之對應,虛擬貨幣也稱為非法定數字貨幣。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區塊鏈工作組組長李禮輝就曾表示過,數字貨幣必須具備法定地位、國家主權背書,明確發行責任主體。以比特幣和以太幣等為代表的虛擬貨幣沒有國別,沒有主權背書,沒有合格發行主體,沒有國家信用支撐,這些都不是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不等同於虛擬貨幣
既然數字貨幣是可以用來進行商品交易的那麼支付寶和微信的支付算是一種數字貨幣的模式嗎?
支付寶、微信支付和手機銀行等其實都是電子貨幣,並不是數字貨幣。這些都是基於電子賬戶實現的支付方式,本質上只是一種現有法定貨幣的信息化過程,還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數字貨幣。比如,支付寶或微信交易的金額,本質上還是銀行賬戶上的紙幣,不過是電子形態,手機上顯示的「100元」也必然對應著銀行里真實的100元。
(匯新雲徐生整理)
⑻ 數字虛擬貨幣會是未來趨勢嗎
參考前瞻產業研究院報告指出,虛擬貨幣未來行業發展趨勢主要有以下幾點:
1.虛擬貨幣或將會長期持續的發展下去。由於虛擬貨幣安全性高,不能隨意被增發,以及在交易過程中外人無法辨認用戶身份信息等特性,導致相當大的一部分人對於虛擬貨幣有著瘋狂的追求。
2.虛擬貨幣或將會在未來涉及更廣。只要有人認可並且使用虛擬貨幣,虛擬貨幣的存在就有價值。
虛擬貨幣發展至今,繁榮和泡沫、財富和夢想、質疑和監管都在路上。投資有風險,入門需謹慎。類似比特幣這樣的玩法目前暫未得到監管部門認可,建議普通投資者還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