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電子貨幣監管ppt
❶ 電子貨幣和虛擬貨幣的區別
電子貨幣和虛擬貨幣的區別如下:
1、電子貨幣(Electronic Money),是指用一定金額的現金或存款從發行者處兌換並獲得代表相同金額的數據或者通過銀行及第三方推出的快捷支付服務,通過使用某些電子化途徑將銀行中的余額轉移,從而能夠進行交易。嚴格意義是消費者向電子貨幣的發行者使用銀行的網路銀行服務進行儲值和快捷支付,通過媒介(二維碼或硬體設備),以電子形式使消費者進行交易的貨幣。
2、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用於微游戲、新浪讀書等),俠義元寶(用於俠義道游戲),紋銀(用於碧雪情天游戲),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幣、澤塔幣、燒烤幣、便士幣(外網)、隱形金條、紅幣、質數幣。目前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圈內流行"比特金、萊特銀、無限銅、便士鋁「的傳說。
拓展資料:
電子貨幣詳細解釋如下:
1、概念:是一種表示現金的加密序列數,它可以用來表示現實中各種金額的幣值。隨著基於紙張的經濟向數字經濟的轉變,電子現金將成為主流。
2、特點:匿名性、節省交易費用、節省傳輸費用、持有風險小、支付靈活方便、防偽造及防重復性、不可跟蹤性。
3、種類:(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基於Internet網路環境使用的且將代表貨幣價值的二進制數據保管在微機終端硬碟內的電子現金;一種是將貨幣價值保存在IC卡內並可脫離銀行支付系統流通的電子錢包。
4.定義:消費者向電子貨幣的發行者支付傳統貨幣,而發行者把與傳統貨幣的相等價值,以電子形式存儲在消費者持有的電子設備中。
❷ 虛擬貨幣是哪個部門監管
虛擬貨幣和金融衍生是有區別的,虛擬不允許,國家會控制的,就像當初的比特幣,國家立即出台政策禁止
❸ 什麼是電子貨幣,虛擬貨幣,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指數字化人民幣,是一種法定加密數字貨幣,其本身是貨幣而不僅僅是支付工具。它與支付寶、微信支付具有本質不同。
支付寶、微信支付和手機銀行等其實都是電子貨幣,並非是數字貨幣。這些都是基於電子賬戶實現的支付方式,本質上只是一種現有法定貨幣的信息化過程,還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數字貨幣。而且,它跟Q幣、比特幣相比也完全不同。
平常所說的Q幣、比特幣,這些都屬於虛擬貨幣,與數字貨幣相比最根本的區別在於發行者的不同。
虛擬貨幣是非法幣的電子化,發行者不是央行,而且也只能在特定的虛擬環境中流通,比如網上的游戲幣,主要用於的是虛擬商品的購買,但一般還是不具有安全性,所以虛擬交易平台,如某智多星威客,某某一,某某八等,都是專門為此提供安全交易保障的。而數字貨幣是可以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但只有國家發行的數字貨幣才是法定數字貨幣,比特幣是非法的數字貨幣。
❹ 虛擬貨幣和電子貨幣是一個概念嗎
虛擬貨幣和電子貨幣不是一個概念。
電子貨幣的定義是,用一定金額的現金或存款從發行者處兌換並獲得代表相同金額的數據,通過使用某些電子化方法將該數據直接轉移給支付對象,從而能夠清償債務。電子貨幣是消費者向電子貨幣的發行者支付傳統貨幣,而發行者把與傳統貨幣相等價值的法幣,以電子形式儲存在消費者持有的電子設備中。
電子貨幣是法幣的電子化,包括我們常見的銀行卡、網銀、電子現金等,還有近年來發展起來的第三方支付,如支付寶、財付通等。這些電子貨幣無論其形態如何、通過哪些機構流通,其最初的源頭都是中央銀行發行的法幣。
但虛擬貨幣是非法幣的電子化,其最初的發行者並不是央行。比如,騰訊Q幣以及其他的游戲幣等,這類虛擬貨幣主要限於特定的虛擬環境里流通。之後出現的比特幣,通過區塊鏈技術較好地解決了去中心化、去信任的問題,實現了全球流通,在世界范圍內受到追捧。電子貨幣與虛擬貨幣,統稱為數字貨幣。
❺ 央行對虛擬貨幣進行監管的目的是什麼
主要有以下幾個目的:
1、加強對虛擬貨幣互聯網站的管理;
2、防範虛擬貨幣可能產生的洗錢風險;
3、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及投資風險提示;
4、護社會公眾的財產權益,保障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防範洗錢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5、避免因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之名過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和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
❻ 為什麼現在虛擬貨幣這么火,國家怎麼監管。我身邊的人現在都在挖礦,
原因:在信息技術高速發展的今天,實體貨幣遠遠不能滿足人們的資金流動需求。如果有足夠多的人認可某種虛擬貨幣的價值,則它完全可能成為物質交換的替代單位,虛擬幣的存在必然還會再引起金融界的一股熱潮。
針對虛擬貨幣可能存在的風險,目前已有許多國際組織和中央銀行對虛擬貨幣體系的監管問題進行了公開回應。這些回應大體可以分為四類:警告與風險提示,監管與登記許可,立法規范,明令禁止。
(1)警告與風險提示。
一些中央銀行與監管機構對比特幣及虛擬貨幣體系發出了風險警告。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法蘭西銀行、荷蘭和比利時中央銀行就針對使用比特幣可能引發的洗錢與恐怖主義融資發出了公開警告。歐洲銀行業管理局(EBA)在2013年底發布的報告中警告消費者虛擬貨幣存在的諸多風險,如兌換損失、電子錢包被盜、支付不受保護、價格波動等。西班牙雖然沒有類似的風險警告,但及時發布了與虛擬貨幣有關的信息公告。
(2)監管與登記許可。
總體而言,國際組織均認為對虛擬貨幣的監管應在防範風險和促進創新之間找到平衡。瑞典從2012年開始要求與虛擬貨幣有關的交易必須在金融監管機構進行登記。另外一些國家則注重資質監管,進而使其間接滿足審慎監管要求。還有些國家的監管主要針對虛擬貨幣交易的商業模式。法國金融審慎監管局將提供比特幣流通買賣服務,並在此過程中賺取資金的行為視作是一種支付服務而要求得到政府授權。另外一些國家將監管的重點著眼於與虛擬貨幣有關的中介機構。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和丹麥的監管機構認為,為虛擬貨幣提供中介服務需要獲得授權。
(3)立法規范。
目前,已有部分國家擬立法監管虛擬貨幣交易。加拿大擬立法允許政府對比特幣交易進行監管,並將數額大於一萬美元的交易納入可疑監管范圍。美國希望調整相關法律結構應對比特幣的發展。美國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網路(FinCEN)為使銀行保密法(BSA)在網路背景下適用,於2013年發布了針對私人生成、持有、分配、交易、接受和傳輸虛擬貨幣的行為及主體界定的解釋性指引。歐洲央行強調應加強現有法律框架下的國際合作,從歐洲與全球層面在現有法律制度框架下對虛擬貨幣加以規范。更多的國家則認為比特幣不是一種流通貨幣,不具有法律地位,也不符合金融工具的定義,如芬蘭、瑞典、馬來西亞和印尼等。
(4)明令禁止。
在某些國家,與比特幣有關的交易被禁止。2013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禁止金融機構進行比特幣交易,上述禁令隨後擴展至支付服務的供應商。持同樣態度的還有泰國和印尼央行。匿名網路貨幣(包括比特幣)的流通被俄羅斯司法檢查部門視作對貨幣的替代而被禁止。俄羅斯中央銀行早先已經將提供比特幣服務納入可疑交易的監察范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禁止發行未注冊股票換取比特幣,禁止未經注冊從事以虛擬貨幣計價的網上證券交易活動。
❼ 虛擬貨幣和電子貨幣的區別
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壯大,在給廣大網民提供大量免費服務的同時,根據公司盈利需要和用戶多樣化需求,各個網站紛紛推出了收費服務項目。這也推動了虛擬貨幣的產生。
不少門戶網站、網路游戲運營商為了提供更好的服務,很早就開始提供虛擬貨幣以供使用。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市面流通的網路虛擬貨幣(簡稱網幣)不下10種,如Q幣、網路幣、酷幣、魔獸幣、天堂幣、盛大(游戲區)點券等。以Q幣為例,使用者超過兩億人。業內人士估計,國內互聯網已具備每年幾十億元的虛擬貨幣市場規模,並以15%~20%的速度成長。
在市場經濟中,需求會刺激創新,創新反過來能拉動需求。虛擬貨幣的日漸火爆正是在用戶的需求和企業的創新中完成的。目前中國網路市場的虛擬貨幣種類之多,不勝枚舉,其中騰訊公司依託龐大的QQ用戶,隨著即時通信市場的成熟,也適時推出了Q幣。
不可否認的是,虛擬貨幣讓我們感受到購買網路服務的便利性,這是網路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但目前網路虛擬貨幣已經悄然變身,形成龐大的交易市場。
美國著名經濟學家林頓·拉魯什也曾經預言:從2050年開始,網路的虛擬貨幣將在某種程度上得到官方承認,成為可以流動的通行貨幣。如此規模的市場和光明前景,使不少公司已經躍躍欲試,意圖佔領這塊市場。現在看來,網路、PAYPAL(貝寶)和騰訊處於領先地位。
電子貨幣是就現階段而言,大多數電子貨幣是以即有的實體貨幣(現金或存款)為基礎存在的具備「價值尺度」和「價值保存」職能,且電子貨幣與實體貨幣之間能以1
:1比率交換這一前提條件而成立的。
而作為支付手段,大多數電子貨幣又不能脫離現金或存款,是用電子化方法傳遞、轉移,以清償債權債務實現結算。因此,現階段電子貨幣的職能及其影響,實質是電子貨幣與現金和存款之間的關系。
目前,我國流行的電子貨幣主要有4種類型。
1、儲值卡型電子貨幣。一般以磁卡或IC卡形式出現,其發行主體除了商業銀行之外,還有電信部門(普通電話卡、IC電話卡)、IC企業(上網卡)、商業零售企業(各類消費卡)、政府機關(內部消費IC卡)和學校(校園IC卡)等。發行主體在預收客戶資金後,發行等值儲值卡,使儲值卡成為獨立於銀行存款之外新的「存款帳戶」。同時,儲值卡在客戶消費時以扣減方式支付費用,也就相當於存款帳戶支付貨幣。儲值卡中的存款目前尚未在中央銀行征存准備金之列,因此,儲值卡可使現金和活期儲蓄需求減少。
2、信用卡應用型電子貨幣。指商業銀行、信用卡公司等發行主體發行的貸記卡或准貸記卡。可在發行主體規定的信用額度內貸款消費,之後於規定時間還款。信用卡的普及使用可擴大消費信貸,影響貨幣供給量。
3、存款利用型電子貨幣。主要有借記卡、電子支票等,用於對銀行存款以電子化方式支取現金、轉帳結算、劃撥資金。該類電子化支付方法的普及使用能減少消費者往返於銀行的費用,致使現金需求余額減少,並可加快貨幣的流通速度。
4、現金模擬型電子貨幣。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基於Internet網路環境使用的且將代表貨幣價值的二進制數據保管在微機終端硬碟內的電子現金;一種是將貨幣價值保存在IC卡內並可脫離銀行支付系統流通的電子錢包。該類電子貨幣具備現金的匿名性,可用於個人間支付、並可多次轉手等特性,是以代替實體現金為目的而開發的。該類電子貨幣的擴大使用,能影響到通貨的發行機制、減少中央銀行的鑄幣稅收入、縮減中央銀行的資產負債規模等.
❽ 什麼是虛擬貨幣 闡述它和電子貨幣的聯系和區別
電子貨幣和傳統貨幣的區別是:安全性傳統貨幣:易偽造,隨身攜帶易遺失和被偷竊;電子貨幣:使用現代密碼技術,只限於合法人使用,可避免重復使用,防偽能力強,無須隨身攜帶,可減少遺失和被偷竊的風險。匿名性傳統貨幣:具有匿名性和不可跟蹤性;電子貨幣:使用數字簽名、認證等技術保證支付交易時的匿名性和不可跟蹤性。方便性傳統貨幣:必須定時、定點使用;電子貨幣:支付過程中不受時間、地點的限制,使用更加方便。成本傳統貨幣:發行成本、運輸成十、交易成本高;電子貨幣:不需要運輸成本,發行成本、交易成較低。分解性傳統貨幣:不可分解;電子貨幣:現金支付單位的大小可自行定義,不受實際現金系統的限制。
❾ 怎樣分析當前我國對虛擬貨幣的監管
就目前而言,國內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交易處於關閉狀態,不能夠在交易所進行交易。
虛擬貨幣缺乏監管性,太過於自由;所以,當前我國對虛擬貨幣仍處於嚴重監管范圍;當然了,對於虛擬貨幣區塊鏈技術方面的研究,還是值得嘗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