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玩具化
『壹』 數字貨幣是什麼
數字貨幣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可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
數字貨幣具有網路數據包的主要特徵。這類數據包由數據碼和標識碼組成,數據碼就是我們需要傳送的內容,而標識碼則指明了該數據包從哪裡來,要到哪裡去等屬性。
基於數字貨幣的特性,數字貨幣帶給央行的直接好處不僅是節約紙幣發行、流通、結算成本,還增強了央行對於資金的掌控能力。
電子貨幣與虛擬貨幣,統稱為數字貨幣。根據歐洲中央銀行的定義,虛擬貨幣是非央行、信用機構、電子貨幣機構發行的,在某些情況下可以作為貨幣替代物的價值的數字表現。
(1)虛擬貨幣玩具化擴展閱讀:
數字貨幣通過平台進行交易的流程如下:
(1) 投資者首先要注冊賬戶,同時獲得數字貨幣賬戶和美元或者其他外匯賬戶。
(2) 用戶可以用現金賬戶中的錢買賣數字貨幣,就像買賣股票和期貨一樣。
(3) 交易平台會將買入請求和賣出請求按照規則進行排序後開始匹配,如果符合要求即成交。
(4) 由於用戶提交買入賣出量之間的差異,一個買入或賣出請求可能部分被執行。
『貳』 什麼是虛擬貨幣、數字貨幣和加密貨幣
一、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是指未列印在紙上或印在金屬上的任何貨幣,所以它是虛擬的,只存在於虛擬世界中。
騰訊公司Q幣就是一種中心化的虛擬貨幣:由騰訊自行發行、管理,可通過微信支付、銀行卡等方式充值、按1Q幣/RMB比例購買,只能用來購買QQ平台的產品(如游戲道具)和服務,只能單向流通,既不能兌換現金,也不能進行轉賬交易。與此類似的還有網路游戲中的點券、直播平台的魚丸、電商平台的金豆,均屬於虛擬貨幣的范疇。一定程度上,這一類虛擬貨幣更像是「玩具」。
但從定義上講,虛擬貨幣的范圍最大,比特幣也可以算是去中心化的虛擬貨幣,但和Q幣、游戲點券有著本質的區別,比如不受任何中心化機構控制,可用於購買某些商品和服務,與法定貨幣雙向兌換定等,所以比特幣將比特幣定義為加密(數字)貨幣更精準。所以有些國內證券行業的人士認為,虛擬貨幣僅指Q幣這一類,並不包含比特幣等加密(數字)貨幣。
二、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的定義分歧最大,但統一的部分是:一種以數字形式呈現的貨幣,而非紙幣、硬幣等實體貨幣,承擔了類似實體貨幣的職能,但能夠支持即時交易和無地域限制的所有權轉移。
從字面地理解,它應該有兩個特點、
1. 它是由數據生成的,以電子的形式存在的。
2. 它具有貨幣的功能,可以被用來交易,並具有一定價值。
它可以在區塊鏈中運行,也可以是互聯網中流通。嚴格來說,銀行APP中的余額,從某種程度上也是一種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真實存在於數字世界的貨幣,不同於支付寶、微信、手機銀行轉賬,這些都是基於電子賬戶實現的支付方式,本質上只是現有法幣的信息化過程,這一類稱為電子貨幣更為精準,但廣義上也算在數字貨幣中。真正的(狹義)央行數字貨幣還處於研究階段,未來將和現有法幣同時使用,並將逐步取代現金。
三、加密貨幣
加密貨幣是基於某種加密演算法創建的數字貨幣,所以稱為加密數字貨幣更好理解。加密貨幣並非由任何中心化機構發行,理論上它不會受到政府部門干涉、管控的影響,目前幣圈流通的比特幣、以太坊、EOS等幣種都是加密貨幣。
加密貨幣採用的分布式記賬系統,共識機制由社區內大部分用戶制定,對使用者有很好的隱私保護,但交易信息是完全公開透明的, 且交易規則不會被某個機構或個人擅自更改,受到所有成員的監督。
所以在區塊鏈投資領域的各種幣種,准確的定位是加密(數字)貨幣,大眾所關注與探討的數字貨幣,無論是關於比特幣、ICO,還是各國央行關注探索的數字貨幣,其實質就是加密貨幣。
『叄』 虛擬貨幣的基本階段
沒有把游戲幣與股票、衍生金融工具、特別是電子貨幣加以界定和區分。實際上,有一條內在線索可以把這些形態各異的虛擬貨幣貫穿起來,這就是個性化價值的表現成熟度。我們從邏輯上概括如下:
銀行電子貨幣
銀行電子貨幣最初是一種「偽虛擬貨幣」。它只具有虛擬貨幣的形式,如數字化、符號化,但不具有虛擬貨幣的實質,與個性化無關。例如,它只是紙幣的對應物;它可能由央行發行;它可能與貨幣市場處於同一市場等。但是銀行電子貨幣有一點突破了貨幣的外延—那就是它也可以不是由央行發行,而是由信息服務商發行,早期的幾種電子貨幣就是這樣。第二點突破就是銀行電子貨幣的流動性,遠遠超過一般貨幣。因此就隱含了對貨幣價格水平定價權的挑戰。比如,在隔夜拆借之中,如果同一筆貨幣以電子貨幣方式被周轉若干次,雖然從傳統貨幣觀點,一切都沒有發生,但如果從虛擬貨幣流通速度的角度看,實際上已改變了貨幣價格水平的條件。
信用信息貨幣
股票是最典型的信用信息貨幣,其本質是虛擬的,是一種具有個人化特點的虛擬貨幣。它是當前虛擬經濟最現實的基礎。股票市場、衍生金融工具市場,構成了一個規模龐大而且統一的虛擬貨幣市場,它們不僅有實體業務作為基礎,而且有廣泛的信託業務、保險業務等信息服務作為支撐。所謂統一市場是有所特指的,是指這一市場作為一個整體,可以同貨幣市場在國民收入的整體水平上進行交換。從歷史上看,只有當貨幣形成統一市場,即國民經濟的主體都實現貨幣化時,貨幣量和利率對國民經濟的調節作用才談得上。這個道理對虛擬經濟也一樣。這個問題不無爭議,如今虛擬經濟的規模,雖然已經若干倍於實體經濟,但實體經濟中畢竟還有很大一部分沒有進入這個統一市場。如果把游戲幣與股票比較,它在這方面的進展還差得遠。只有經過娛樂產業化和產業娛樂化兩個階段,才有可能達到統一市場的水平。
分析股票市場和衍生金融工具市場,它有一個與一般貨幣市場最大的不同,就是它的流通速度不能由央行直接決定。例如,股指作為虛擬貨幣價格水平,不能象利率那樣,由央行直接決定,而是由所謂人們的「信心」這種信息直接決定的。央行以及實體資本市場的基本面,只能間接決定股市,而不能直接決定。所以我認為股票市場是信息市場而不是貨幣市場。
同成熟的虛擬貨幣市場比較,股市在主要特徵上,表現是不完全的。股市把所有參照點上的噪音(即個別得失值),集成為一個統一的參照值,與標准值(基本面上的效用值、一般均衡值)進行合成,形成市場圍繞效用價值的不斷波動。雖然有別於以央行為中心進行有序化向心運動的貨幣市場,但與貨幣市場又沒有區別。而從真正的虛擬貨幣市場的觀點看,不可通約的個性化定價值,才是這一市場的特性所在。從這個意義上說,集中的股市並沒有實現這一功用,股市作為所謂「賭場」的獨立作用還沒有得到發揮。第三
個性化信用憑證
虛擬貨幣的根本作用,是在個性的「現場」合成價值,而不是跑到一個脫離真實世界的均衡點上孤立地確定一個理性價值。虛擬貨幣的意義在於以最終消費者為中心建立價值體系。虛擬貨幣全面實現後,只有一般等價功能的單一貨幣將趨於後台化。游戲幣是更高階段虛擬貨幣的試驗田,還難當大任。理想的虛擬貨幣是真實世界的價值符號。在一般等價交換中,具體使用價值以及具體使用價值的主體對應物—人的非同質化的需求、個性化需求,被完全過濾掉。虛擬貨幣將改變這一切,通過虛擬方式,將人的非同質化需求、個性化需求以個體參照點向基本面錨定的方式,進行價值合成。因此虛擬貨幣必須具有兩面性,一方面是具有商品交換的功能,一方面是具有物物交換的功能。通過前者克服價值的相對性和主觀性,通過後者實現個性化的價值確認。 為了實現這個目標,虛擬貨幣肯定要實現一不為人知的巨大轉型,這就是向對話體系的轉型,成為互動式貨幣。這里的討價還價是針對貨幣價格水平的討價還價。回憶一下,人類在幾十年內,早已實現的文本向對話的轉型,正是虛擬貨幣轉型的方向所在。游戲幣的價值其實是不確定的。人們交換到游戲幣,從中最終可能得到的快樂,是在幣值以上、還是以下,不到參與游戲之時是不確定的。游戲就是一個對話過程。當然,游戲幣的各種增值功能,還沒有結合個性化信息服務開發出來。如果這種增值業務充分得到開發,游戲幣因為提供服務的商家不同而不通用,可能反而成為一種相對於股票的優勢。
完全個性化的虛擬貨幣,可能是一種附加信息的貨幣卡,它的價值是待確認的。擁有具體待定功能和余值的虛擬貨幣,其信息一方面可以具有象文本一樣有再闡釋的餘地,一方面具有卡拉OK式的再開發的潛力。它的信息價值是有開放介面的,可以再增值的。如果把它們投入股市一樣的二級市場交換,它們可能憑其個性化信息在基本票面價值上下浮動,它本身就會具有更多的象股票那樣的吸引力。游戲貨幣,還只具有價值流通功能,而不具有市場平台功能,所以它只是一種不完善的虛擬貨幣,究其原因,是因為缺乏相應的產業基礎。
『肆』 比特幣跟網游虛擬貨幣本質上沒啥區別【討論】
這話沒錯,本質上沒啥區別,實際上游戲幣也可以起到法幣的作用,而且在很多領域都在干這個事,比如Q幣。所以,貨幣的關鍵是在於有人接受,只要有人承認有人接受即可,扯那些虛頭巴腦的東西都沒意義。至於說是不是泡沫是不是騙局,不破滅就不是,破滅了就是,別說比特幣是這個屬性,Q幣、RMB都是一樣的。
『伍』 比特幣到底是什麼用於公益捐贈合適嗎
【瘋狂的比特幣,它究竟是什麼?】
2009年1月3日,第一枚比特幣誕生。
比特幣是一種用開源的P2P技術軟體而產生的虛擬貨幣,這一概念最初由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或為化名)在2009年提出。比特幣貨幣系統是獨立存在的,其運行不依賴於中央銀行、政府、大型企業的支持或者信用擔保。
在誕生之初,比特幣還只是極客的玩具,如今它是增速最快的虛擬貨幣。
曾經1美元=1300個比特幣,現在1個比特幣=200多美元,身價上漲近30萬倍。
本月10日比特幣兌美元匯率創下263的新高,隨後一天又急跌至63美元,目前又回到了120美元的水平。沒有一種過山車能比過去十天中比特幣對美元的匯率變化軌跡更刺激了。
比特幣貨幣總量按照設計預定的速率逐步增加,增加速度逐步放緩,並最終在2140年達到2100萬個的極限。比特幣去中心化的設計結構,確保了理論上任何機構都不可能操控比特幣的貨幣總量,或者製造通貨膨脹。也就是說,比特幣只有2100萬個。
根據比特幣的同時在線交易人數估計,美國、德國和俄羅斯是比特幣應用最廣泛的國家,這一情況與三國在貨幣政策上的選擇不無關系。
例如2000年到2013年間,由於俄羅斯央行搖擺不定的貨幣政策,俄羅斯的通脹率每隔幾年就會出現一次反彈,至今仍處在7%的高位。美聯儲持續的量化寬松以及德國長期存在的反對歐洲央行的聲音都與比特幣在這些國家的流行有關。此外,這三個國家都擁有相對先進的計算機科學水平,在接受和應用比特幣上也更有優勢。
比特幣英文社區中文版版主Horserider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表示,他並不認為比特幣是一種完美的貨幣,但是卻可以通過嚴密的數學邏輯掃除貨幣政策帶來的不確定性。比特幣的出現一方面可以豐富貨幣的種類,另一方面對於貨幣政策不夠嚴肅的國家而言,也可能是一種沖擊。
【獲得比特幣的方式有哪些?】
首先,用戶可以在像Mt.Gox這樣的比特幣交易市場購買,目前世界上絕大部分國家都有可以用其主權貨幣購買到比特幣的線上或線下市場。
其次,用戶還可以通過解決交易信息打包數據塊中的數學問題獲得比特幣,此舉類似現實世界中尋找金礦的過程,因此被稱為挖礦(mining),而用戶獲得的比特幣是作為處理交易信息的「工資」付出的。
【誰在持有比特幣?】
雖然比特幣的核心開發人員一再明確強調比特幣只是一個「實驗性」的項目,並反復提示投資比特幣的風險,但這顯然沒有澆滅比特幣愛好者的熱情。
長鋏(筆名)是中國新生代科幻作家中很有影響力的一位,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他把和比特幣的這次親密接觸形容為一場「科幻照進現實」的旅行。
2010年到2012年間,長鋏陸續購進了2000個比特幣。最近他還以0.07BTC(大約35元人民幣)的價格在比特幣市場賣出了十本他的科幻小說集,這本書在京東商城上的售價為23.3元人民幣。他還計劃向其他科幻作家推廣這一做法,因為他認為這種交易方式方便、快捷且非常安全。
看上去長鋏只是把比特幣當作另一種普通的電子貨幣(例如,Q幣)來使用,但事實上,和他的夥伴Horserider一樣,熱情都來源於對數學邏輯能構建更為公平的貨幣世界理念的推崇,而比特幣恰好正在踐行這一理念,雖然這場「實驗」的結果誰都暫時無法預料。
2011年6月,Horserider偶然在Google Reader的訂閱中看到了一篇關於比特幣的文章,「當時我就對比特幣『一見鍾情』了,晚上我就開始購入比特幣,並且建議我的朋友也開始購買。」Horserider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如此描述,當時他已經是一名有兩年從業經驗的PE基金經理了。
可能是職業的關系,與長鋏不一樣的是,Horserider現在並沒有多少比特幣現金,而是更多的持有以比特幣計價的股權。「我投資的公司主要從事挖礦(比特幣)和伺服器的推廣等業務,目前的市盈率只有1倍或2倍左右,每周每月都會收到一定的分紅,但金額並不多。」雖然如此,他對這些股票未來的收益還是非常有信心。
此外,溫克萊沃斯兄弟曾經也是比特幣的「大玩家」之一,他們聲稱自己擁有的比特幣數量已經佔到被挖掘出來的比特幣總量的1%。
這對兄弟曾創立了一個名叫ConnectU的社交網站,並把馬克·扎克伯格招募進來。在扎克伯格離開創建Facebook後,這對兄弟起訴了他,控告扎克伯格偷竊了他們的創意,這個案子最後以溫克萊沃斯兄弟獲得了2000萬美元的現金賠償和Facebook的股票而告終。
【是否是一場「龐氏騙局」?】
雖然比特幣的開發和使用者都非常認真地在對待它,但從一開始比特幣的周圍就一直圍繞著其是否是一場「龐氏騙局」的爭議,不過理論上這一「指控」並不成立。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對「龐氏騙局」的定義是「用新進入的投資者的資金,為早期的投資者支付收益」。在很多龐氏騙局中,發起者通常會向新投資者承諾高收益、低風險的投資,但實際上發起者誘導新人進入只是為了向早期的投資者支付收益並且用於自身消費,卻很少進行真實的投資。
歐洲央行2012年10月發布的一份名為《虛擬貨幣方案》(Virtual Currency Schemes)的報告指出,至少在理論上比特幣與SEC關於「龐氏騙局」的定義挨不上邊。
雖然「比特幣的持有者如果想要將其變現需要出現新的用戶願意購買比特幣」這一說法聽上去很像一個「龐氏騙局」,但在比特幣社區並不存在著一個組織可以掌握用戶的錢然後攜款消失。
實際上,比特幣的用戶在社區內自發地進行交易,幾乎完全沒有中介機構的存在,也沒有任何人可以直接從不斷壯大的比特幣持有人群中獲利。
但是近期比特幣與美元之間劇烈的匯率波動似乎又預示著一場新的價值盛宴的開始,沒有任何投機者願意缺席是否又意味著比特幣的投機價值遠超過其使用價值呢?
Horserider對本報記者表示,雖然很多投資者試圖通過比特幣的匯率波動實施套利,但這並不是比特幣設計的目的,比特幣本身只是一種支付系統。「直到現在,投機仍只是比特幣英文社區中的第三級主題。更多社區成員關心的是支付協議的完善、應用軟體的開發以及貿易的普及。」
不過,Horserider並沒有完全否認投機者的存在的意義,他認為,投機者是經濟活動中的潤滑劑,美國鐵路網路的繁榮和互聯網技術的快速滲透都和投機者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
【比特幣用於捐款,合適不適宜?】
壹基金合作發展部總監霍慶川透露,壹基金已獲得共計65比特幣的捐助,市價約5萬元人民幣。這是比特幣第一次在中國成為捐贈物。
比特幣捐款並沒有想像中的那麼簡單。我國法律規定,在沒有專門執照的情況下,任何人都禁止操作人民幣與虛擬貨幣之間的交易。但對於那些勤懇挖幣的「農民」來說,他們願意捐款,就已經足夠。
歡迎討論~
『陸』 一枚陀螺幣價值多少人民幣
摘要 虛擬貨幣是非真實的貨幣。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發布的通知、公告,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資和交易虛擬貨幣不受法律保護。
『柒』 比特幣暴跌,84萬人血本無歸,比特幣未來的前景如何
小編對比特幣的前景一直都怎麼看好,雖然之前比特幣一度突破5萬美元,但隨之又開始暴跌,期間漲漲跌跌不斷,無數的韭菜們痛不欲生。很多人都納悶為什麼比特幣從誕生之後感覺發展一直挺好,怎麼會突然間波動如此巨大呢?今天小編就跟大家聊一聊其中的奧妙之處。
一、比特幣根本無法取代貨幣。比特幣誕生之初的用意是認為它有定量,所以不會出現超發貨幣造成通脹,而且作為一種加密貨幣,它的安全性和隱匿性很強,而且不需要央行等金融機構的管理,實現了“去中心化”。但小編想說的是現在的經濟發展已經高度繁榮,貨幣所承載的使命已經不是一種簡單的交易憑證了。貨幣政策是保持金融市場穩定的重要手段,比特幣是不具備這方面能力的。
比特幣作為一種虛擬貨幣,小編始終認為它本身不具備貨幣的價值和功能,無數想要在其中分一杯羹的人,首先得看一下自己是否是那塊料。大家如何看呢?歡迎在評論區互動交流。
『捌』 不是說比特幣是一個騙局嗎,為什麼又火起來了
2020年以來,比特幣已經成為了所有市場當中表現最好的風險資產,沒有之一,目前已經短暫突破了2.4萬美元一枚的歷史最高點。很多投資者都在問我關於比特幣的問題,那麼比特幣真的值得入場投資嗎?
首先,需要澄清的一點是,我這里所說的比特幣投資是全資買入比特幣資產,而並不是杠桿投資。
那麼比特幣到底能夠投資嗎?普通人是不是應該買一點比特幣呢?
實際上我是不建議,一般投資者進行比特幣投資的,但是不建議不代表絕對不行。
正如我剛才所說,全資購買比特幣資產實際上是能夠在風險和收益上進行平衡的。如果一般投資者手中有幾萬閑置資產,在心理上又能夠接受高風險投資,也就是說這幾萬塊錢就算完全虧損掉自己心裡都能接受的話,那麼投資比特幣收取高收益是沒有什麼問題的。
比特幣現在的價格是歷史最高水平,但這並不是說比特幣沒有投資空間,按照一般的估算比特幣會在未來一段時間達到。30萬美元到50萬美元之間的價值,也就是說即便比特幣在未來短期內出現較大幅度的下跌,長期來看投資的價值潛力也是可以的。
從短期來說,雖然一般認為比特幣的公允價格會在這一次全球央行放水之後達到1萬至12,000美元左右,那麼現在的價格也是高估的,這意味著比特幣在一段時間之後會出現明顯的下跌,但是在回歸到公寓價格之前,會由於市場的情緒推動繼續上漲,很可能會挑戰3萬美元。
畢竟在2020年以前,比特幣的公允價格大約是在6000美元左右,但在2017年也是挑戰過接近2萬美元的水準。
總結一下,如果你能夠接受高風險投資並且有閑置虧損掉也不心疼的錢,那麼全資投資比特幣是一種資產配置的選擇。
『玖』 虛擬貨幣有哪幾種形式
市場上的虛擬貨幣主要有4種類型:1.由游戲運營商開發,供玩家在網路游戲中作為交易媒介而使用的游戲幣;2.由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信工具發行,供本運營網路空間內使用的專用虛擬貨幣;3.既可以在虛擬貨幣發行主體內使用,又可以向非發行主體購買商品和服務的互動式虛擬貨幣;4.基於密碼學和現代網路P2P技術,通過復雜的數學演算法產生的,特殊的電子化的、數字化的網路密碼幣。
第一類虛擬貨幣是游戲運營商開發的虛擬貨幣與實體貨幣無關,只可以在封閉的虛擬環境中使用,通常是網路游戲,如魔獸世界 。
第二類和第三類主要為單向兌換,通常只可以在虛擬環境中使用,有時候也可以購買實體商品和服務,如飛行常客獎勵計劃、微軟積分、任天堂點數、Facebook Credits、Amazon Coin。
第四類可以做到雙向兌換,有買入價和賣出價,跟「真」貨幣相同,包括由發行機構發行的,如第二人生的林登幣、可雙向兌換的游戲幣等等,以及去中心化的加密貨幣,如比特幣、萊特幣、以太坊等屬於此類。
(9)虛擬貨幣玩具化擴展閱讀:
關於虛擬幣的概念,有諸多不同的看法,主要代表觀點有以下三種:
1.虛擬兌換工具說。虛擬貨幣被界定為網路游戲中的虛擬兌換工具,除此之外並無其他用途與職能。2009年6月4日國家文化部下發的《文化部、商務部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採用此說。
2.貨幣部分職能說。虛擬貨幣具備真實貨幣的部分職能,近似貨幣但又不是貨幣。有學者將虛擬貨幣分為初級虛擬貨幣、硬通貨初級虛擬貨幣和高級虛擬貨幣三個階段。在第一階段的虛擬貨幣由非金融機構發行,藉助計算機網路在小范圍的商家與持有者之間流通;第二階段的流通領域擴張到了所有接受初級虛擬貨幣的商家;理想中的第三階段是由中央銀行或者特定金融機構發行,虛擬貨幣成為能在虛擬世界中流通的法定貨幣。當前的虛擬貨幣僅處於初級階段。
3.數字貨幣說。虛擬貨幣基於數學演算法成立,不需要第三方信用機構的介入,任何達成一致的參與者都能使用,可以在網路虛擬空間發揮多種貨幣職能。如有學者認為,數字貨幣是基於計算機技術開發出來,以嚴格的數學演算法或加密技術保證安全性與專有性,在虛擬社區成員中流通且不受監管,不以物理介質為載體的虛擬貨幣。
『拾』 虛擬貨幣有什麼風險
模型風險
虛擬貨幣並非真實貨幣,沒有中央銀行在背後進行總量控制和宏觀調控,其是否值錢完全看其供應量。例如,根據中本聰的演算法,最終比特幣的供應量是2100萬個,不會再增加。但如果其模型被發現存在缺陷,導致貨幣供應海量增加,當前的交易平台及投資者將血本無歸。
諸多演算法愛好者已經進行過反復推演,至今未發現存在模型缺陷。
風險可能性:1
風險影響程度:5
市場深度風險
當前虛擬貨幣的價值鏈上主要由礦工和交易者兩部分組成,貨幣供應量少、市場參與者少,相對於其他成熟市場,比特幣交易顯得不活躍且易受大資金出入影響產生暴漲暴跌。此外,市場深度風險還會衍生出市場操縱風險和流動性風險。
平台風險
當前諸多的虛擬貨幣平台,基本都需要將資金存入該平台進行買入或賣出。有些平台為了吸引投資者的加入,往往會提供手續費免費的優惠條件。但有些免費的平台風險較大,如2013年10月,一家在香港注冊的比特幣交易平台以「遭黑客攻擊」為由,突然跑路,高管全部失蹤。其後估算,本次事件捲走了大約人民幣3000萬元。
應
對策略:1.投資者應在確定自己是否投資虛擬貨幣、具體投資哪種虛擬貨幣後,對於平台進行考察和甄別,不要受手續費高低的蠅頭小利影響,選擇有實力、聲譽
好的平台進行交易行為;2.投資者應關注自己所投資平台的各類消息,做好對其聲譽變化的觀測;3.監管機構應將對虛擬貨幣的交易平台納入監管范疇,要求其
繳納准備金及保證金,預防此類道德風險。
風險可能性:1
風險影響程度:4
流通風險
貨
幣的根本職能之一,便是能夠在商品流通過程中,不斷地當做購買手段,實現商品的價格。迄今為止,只有極少部分商家接受虛擬貨幣作為支付手段進行流通。或可
言之,當下進行虛擬貨幣投資的參與者,相當一部分是以博取差價為目的,而只有一小部分是懷著將其視為未來的貨幣來進行提前貯藏的目的。
應對策略:虛擬貨幣的現有參與者應積極向政府和民眾推薦這一品類,增加市場上願意接受虛擬貨幣作為支付手段的商家。
風險可能性:4
風險影響程度:3
法律主體風險
2013
年12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工信部、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印發了《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其聲稱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
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美國國稅局發布的2014年第21號通告稱比特幣及其他虛擬貨幣將被視作財產而不
是一種貨幣。總而言之,虛擬貨幣的法律主體地位確立仍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應對策略:虛擬貨幣的現有參與者應積極向政府和監管當局施加影響,早日確立虛擬貨幣的法律主體地位。
風險可能性:5
風險影響程度:3